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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我和之谦相视一眼,皆有些诧异,我忍不住开口道:“您是中国驻英大使馆的代表,还是英国驻华大使馆的代表?”
      自称路卡斯.金的男人哈哈笑起来:“小伙子,好眼力,我两边都干过,但目前的确是在中国驻英大使馆工作。”
      我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外国人,中国驻英大使馆的代表?简直让人有改朝换代的错觉。
      之谦此时却玩性大发,将身体前倾,说:“再念一遍我的名字。”
      路卡斯便以慢吞吞却无暇可击的语调念道:“沈。之。谦。”
      “哗,”之谦大乐,“彻头彻尾的中国通。”
      我无可奈何地瞪他一眼。
      路卡斯朝他眨眨眼,“沈先生,久仰大名,如雷贯耳,您在国家地理上面的获奖照片有震撼灵魂的力量。”
      之谦越发笑不可抑,直扯我的袖子:“以然,他在显摆成语!”
      我简直啼笑皆非,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决定闭嘴。
      似乎觉得玩笑开够了,对方咳嗽一声,换上比较严肃的神情:“至于为什么我被请来了,原因其实很简单,警方说此次调查还不能扩大范围,所以……”
      我和之谦几乎是同时啊了一声。
      英国警方明显不想把事情闹大,一是这本来就是秘密调查,二则恐怕他们自身也觉得事情荒唐,闹大了并不好收拾,便拜托本国人员前来打圆场。
      “闹剧,”我喃喃地说,“完全是场闹剧。”
      路卡斯将头从左转到右,目光有神,缓缓扫视过我们两人,开口时声音有份同方才几乎判若两人的稳重:“那么,还要劳烦两位将这场闹剧的前后仔细说说了。”
      我们都觉得他并无恶意,而且,录口供总是免不了的,于是将前后事情说了。
      大多数时间都是我在转述,语速并不快,这种要记录在案的事情实在出不得一点差错,所以交给我这个做过律师的去做。之谦极少插话,再开口前总会用眼神取得我的同意,这一点我们配合始终默契,整个过程及其顺利——到了最后,无论是做笔录的警察还是在旁聆听的路卡斯,都明显地支持我们的清白。
      到了最后,那警察问了句:“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之谦向我看过来,我突然想起有一件事没有说:我们还保留着之谦所拍的戴安娜最后一张照片,但,似乎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我便摇摇头。
      那警察合起笔记本:“谢谢合作。”
      只见他和路卡斯说了几句,又匆匆离开,留下这个老男人朝我们笑:“不用急,他去核对细节了,希望可以找到能够证明你们清白的突破点。”
      等待,又是等待,咖啡和茶换了一轮又一轮,再这样下去,我会开口要求威士忌也说不定。
      我叹口气,靠着之谦合上眼睛,打算先小睡一会儿。
      迷糊中听见路卡斯的声音:“沈先生,您在无意中给犬子上了一堂课。”
      我露出一个微笑,听这个不折不扣的外国男人说这样文言的话,自有他的怪异可笑之处。
      只听之谦问:“令郎是?”
      这家伙,也学起来了,我将脑袋挪一挪,找个更舒服的位置,之谦说话和呼吸的声音便透过布料传过来,泡了水一般,嗡嗡地响。
      路卡斯说:“姓黎名君,我是他的养父,不知两位是否有印象?”
      我动一动,之谦也啊一声,“有。”
      “那日在肯辛顿宫门前,他被你们采访,回来后说见到了国家地理获奖的摄影师,很开心。”
      “是吗,”之谦不解,“那怎么叫我给他上了一课?”
      只听路卡斯的声音里带了笑意:“说完他踌躇片刻,轻轻问我两个男人是否也可以有爱情。”
      我再装不住,哎哟一声醒过来,之谦一怔,大乐,肩膀抖个不停。
      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叫你不要勾引青春少年!”
      之谦忙不迭地点头认错:“是是是。”
      对面的路卡斯笑眯眯地看着我们。
      我倒很好奇接下来的发展,便问:“您怎么回答?”
      老男人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缝,慢条斯理道:“我告诉他,爱情本身不应受外来因素影响,一切随缘。”
      语毕,他做了个双手合十的动作。
      我目瞪口呆。
      之谦实在控制不住,一侧身,将爆发的笑声埋在我的颈窝,一阵酥痒,让我回过神来,吐出半个音节:“您……”
      “阿弥陀佛,”路卡斯眨眨眼,“佛曰:不可说。”
      我顿觉自己熟练运用了二十几年博大精深的中华语言在此刻尽数弃我而去,只能颓败地坐回椅子上,沉默了许久,用我所能够想到的那几句蹩脚的上海话抱怨道,“个男人哪能嘎好白相的啦。”(这男人怎么这么好玩啊。)
      之谦是隐约能听懂的,至于这个老男人,我则是希望他听不懂,在异国他乡突然失去用自己母语肆无忌惮地交谈的权利毕竟会让人感到不适应。
      他看着我们,眼神里蕴含着洞察一切的精明,依旧笑眯眯的,看似无害,其实心如明镜。
      我别过头去,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人精。
      之谦很有些温柔地望着我。
      既然被一个老男人提到了爱情,我便顺题思考开去,一下子有些恍惚,爱情,呵是的,爱情。
      和之谦交往两年有余,谁都没提起过这两个字,但我们依旧是以旁人艳羡的姿态走了过来:快乐悲哀寂寞无聊,都有人相伴,我们相互引以为傲,并给对方留出适当空间——但这是否世人所定义的爱情呢,抑或仅仅是比较理智可行的相处之道?
      谁知道呢。我们的幸福不需要用两个字来定义。
      之谦侧过头看着我,瞳眸黑亮如寒星,唇边那个笑尚未褪去,那眼神便多了一种昭彰的意味,他在说:我知道。
      这就是沈之谦。再矫情些,他的名字前可以加上一个前冠:我的。
      我微微笑起来。
      之谦在我耳边轻轻用一种低沉的声音呢喃:“在想什么,嗯?”
      我并不答话,捧了咖啡杯送到唇边,像是要遮掩住那不断上扬的弧度。
      他依旧看着我,眼睛微微眯起来,眼神似水晶般明澈,缓缓吐出三个字:“独占欲。”
      噫,他什么都知道。
      我没有接话,只是笑,膝盖上传来之谦手心的温度,他在轻轻地摩挲着牛仔裤的布料,有些痒。
      空气里又静下来,此时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等待,不知为何却没有一点急迫感,不知是否这个国家的本性如此,一切慢慢前行,有事,任由其发展,冷眼旁观,等威胁到自身安全再作出反应不迟。
      可想想又觉得不对,若真是这样,皇室一位女子的去世又怎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
      越想越觉得恍惚,睡意袭上来,我毫不避嫌,索性向前趴去,被之谦挡住,将我拉向他的肩头。
      迷糊间可以感到对面路卡斯的目光在我俩身上稍作停留,但不带恶意,之谦随意地在和他聊着什么,声音放得很轻,却依旧像是能在我体内得到共鸣。
      再后来,他们停止了谈话,我感到之谦在企图抚平我的眉头,又似乎在叹息,便有些心酸:既然对这个男人毫无防备,他就看得到我的所有面,光鲜的丑陋的,包括我浮现在脸上的梦魇。
      不知混沌了多久,之谦用肩膀轻轻推我:“以然,醒醒,有转机。”
      那个警察已经回来了,和路卡斯一起拿着一叠资料翻动核对着,随后抬头看向我们:“两位先生,你们当初在法国,驾的是一部白色Vauxhall?”
      我们点头称是。
      “这就好办了,”对方按着笔记本,“那边传来最新的资料上表明,那白色油漆来自一辆Fiat Uno。”
      我和之谦几乎是同时坐直了身体:“如此说来,只要我们能证明我们驾驶的车型与嫌疑车辆不同——”
      他们点头。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
      那辆白色Vauxhall自我从一家相熟的租车俱乐部里租借而来,有凭有据,不怕洗刷不了我们的清白,如此一来,事情便迎刃而解。
      “之谦,”我转过头,“你还记得租车的凭据放在什么地方?”
      之谦略作思索,“应该是夹在书桌的一叠报纸里面。”
      我又看向屋里另外两人,事到如今他们也根本不信我们会借此机会逃跑或是联络其他同伴,挥挥手说:“让大使馆的人陪你们走一趟好了。”
      我们出了警局,昏黄的路灯透出分外可爱柔和的光,刹那间我明白过来,那间屋子里的日光灯经过特殊处理,扰人心神,怪不得一直心神恍惚。
      可不可笑,做了这些日子的律师,也不是第一次进出那些地方,但等真正坐到被审问的那张椅子上,之前觉得不足为惧的摆设照样能够影响到自己。
      但毕竟事情有了眉目,心情还是轻松的,我和之谦赶回家,我拿钥匙他开灯,一连串的动作,虽快却不乱,我甚至能够感到路卡斯停留在我们身上那种略带赞赏和艳羡的目光。
      门开了。
      刚跨进门厅两步,就觉得有些不对头,原本出门前没来得及整理的拖鞋衣物全被整整齐齐地归放回原位,地板也光洁如新,再往里走,客厅里的杂物也尽数归位,书房的桌面干净得简直可以照出人影,卧室,卧室也是,床单被褥整整齐齐,咖啡杯洗好了放在床头柜上。
      这下不光是我,连之谦也惊得说不出话来,直直立在原地,面面相觑,眼里尽是惊骇之色。
      不明所以的路卡斯跟在后面,在此时称赞了一句:“窗明几净,温馨有致,不错。”
      我大叫:“个屁!”
      这老男人被我们吓了一跳,定定地看住了我们,露出疑惑的神色。
      之谦抓住我的肩膀:“冷静,以然,冷静。”
      冷静,呵,我太冷静了,大脑飞快一转就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扑到客厅茶几上抓起电话,拨了一连串烂熟于心的号码。
      对面接起的很快:“以然我儿,你们也太不像话了,家里搞得和猪窝一样,我今早差点踏不进脚。”
      “爹!”我几乎要将那电话瞪穿,“是不是你整的?是不是你叫人来整的?”
      父亲他高兴地说:“是啊,叫了家政公司的人,忙了六个小时,近千镑的账单了,不过没关系,为父替你出。”
      我差点气昏过去,口齿也不清了,“这怎么可以?东西——东西——”
      “东西?”父亲很是不以为然,“东西只不过是归了位,没有乱动啊。”
      之谦在一边做着手势:凭据呢?那张凭据呢?
      “爹,你有没有看见过书房一堆报纸里面,有一张凭据?”
      “书房的报纸?”那头沉默了下,“那些是旧东西,大概都扔了吧。”
      “扔了?扔了?爹!”我哀嚎一声,“你儿子儿媳下半辈子的清白就这样毁在你的手里了啊!”
      父亲显然被吓了一跳,“什么清白?你说什么?喂?喂喂?”
      我把电话摔了。
      之谦看着我,微微张着嘴,一个啼笑皆非的神情,片刻后才合拢,几乎能听见那咔哒一声:“扔了?”
      “嗯,扔了。”
      我捂着脸。
      半晌,有低沉的笑声自屋子中间震动开来,之谦在笑,我也笑,笑得控制不住,荒诞,这件事荒诞至极。
      路卡斯自始至终看着我们,眼神从当初的不解到后来的较有兴趣,如今也笑。
      大约过了五分钟,我站起身,舒展一下腰肢,拍拍之谦的背:“走吧。”
      走,走到哪里去?自然是去那个租车俱乐部,如今科技发达,丢了一纸凭据算什么,电脑上的记录可是板上钉钉。
      俱乐部二十四小时营业,此刻有一个值班小姐接待我们,陌生的面孔:“先生,请出示会员卡。”
      我拿出会员卡让她扫描,说:“请查询一下我们上周租借的车辆记录。”
      她在电脑上操作了一阵子,抬头看看我们,露出一个微笑:“先生,您是来付赔款的吗?”
      赔款?
      “是的,先生,赔款,”对方依然保持着那个耐心的微笑,“俱乐部已经给你们去信,你们在八月三十号所租借的白色Vauxhall后尾有明显擦痕,所造成的损伤,两位需要负责。”
      赔款!
      我和之谦相视一眼,同时说了一句:“太好了!”
      那值班小姐眨了眨眼睛。
      “有损害鉴定书么?”我趴着前台问她,“什么样的损害,如何造成的?”
      她点击了几下鼠标,打印机里缓缓吐出一份文件。
      “经鉴定,应该是开车不慎,擦到路边栏杆和灌木丛所造成的擦伤。”看了看我们的神情,她有些不太确定地加了一句,“没关系,我们公司若是要求赔款,数目都比较合理。”
      我却完全没听见她在说什么,抓起那份文件,以胜利者的姿态:“哈!证据!这就是证据!”
      至于这个证据是否有力,是否是决定性的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们心里清楚地知道警方已经不打算在我们身上浪费精力,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能够将我们从嫌疑人名单里划去的理由。
      我们回到警局,办了手续,果不其然,很快便被告知:两位,你们自由了。
      在做律师的时候也很多次地听过这句话,然而毕竟事不关己,都没有这一次让人感到喜悦,顿时我看全世界都是可爱的,包括那个头发花白的警察,包括那个正红着脸在向之谦要签名的巴基斯坦,包括那桌子上被我们喝完正东倒西歪的咖啡纸杯。
      路卡斯从回来的路上起便没有说话,直到我们礼貌地谢过了他,打算告别,才悠悠开口:“沈先生。”
      之谦很好脾气地朝他笑:“嗯?”
      只见他笑眯眯:“犬子在言语间流露出对你的仰慕,如果有缘,可否考虑发展一下?”
      “……”
      之谦微愣,有些摸不清楚状况,条件反射地向我看过来,我不由心情大好,一把揽过他的肩:
      “抱歉,名草已经有主,”我朝那老男人露出一口尖牙,“劳烦转告令郎,下辈子请赶早。”
      我和之谦在后面爽朗的笑声中肩并肩走出警局。
      夜已深,唯有路灯还亮着,昏黄温柔的光在之谦的脚下拉出长长的影子,我心一动,拉住他,在昏暗的光线下与他接吻。
      四周所有的空气和景物都陷入了一种美妙的恍惚感。
      半晌,之谦将头稍稍向后仰去,轻笑:“这么迫不及待?”
      我没有回答,而是就着一个自己看不见的姿势反握住他的手。
      “回家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嗯……我发现我在往煽情路线发展……不要啊 囧
    而且我发现我的章节字数是抛物线形的……汗
    以然同学其实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啦 笑
    ---
    告诉大家一件很不讨好的事OTL 最近默默在主办一本同人志,三月发行,赶稿排版都有工作,所以,很忙……
    更新速度什么的,那是浮云了啦……我错了……请打得轻一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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