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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记 文笔拙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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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年以后,重新回忆这个人,这件事情,心里的感觉不可谓不五味杂陈。曾经无数次想过要执笔将这个故事写出来,却每每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因为,这个故事这么真实,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上。今天在翻查资料的时候无意中找到了一个命名为《2013》的文件件,静静地躺在角落里,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打开了相册,一张张照片划过,多是风景照。有山有水,有高楼有红砖房,还有各种吃食。
然后最终——定格在一张人物照上。他微低着头,面前摊着一份文件,正执笔认真地写着什么。记忆中模糊的影子随着这张照片,在脑海渐渐成型,以为被遗忘的,随着一张照片的开启,回归记忆。我甚至记起了他的声音,干净的,低沉的,带着淡淡的笑意。是我曾经,最喜欢的声音。
照片里的他穿着一件红黑拼接的衬衫,帅气又透着股孩子气。他的手指并不修长,但是很有力,一只手可以攥住我两只手。他的指甲剪得很短,很干净。因为多年独自在外,他把自己打理的很清爽,身上有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
我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带着些许婴儿肥的脸颊,最最喜欢他揉碎了星光的双眸。
两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已经淡忘了他。但是原来……
当我再一次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他的眉眼,他唇角衔着的淡淡笑容……都让我如此的,止不住哭出声。
文笔拙劣,只为缅怀我的初恋,致我曾经的年少轻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