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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流落到砖窑厂 我刚进去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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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走了一会儿,看到一座村庄的路边上正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大爷------”我刚刚喊出口,那老头忽然抬起头看见我,就像见了瘟神一样猛一起身,飞快的跑开了。
一边跑还一边往后望,生怕我追上他要把他杀了似的。老头提走,我更丧气了。我记得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听老人讲,他们说一个人在快要死的时候会显出“死相”来,每个人见了都会害怕。
莫非自己真要死了,已经露出了“死相”,被老头看见了。一想到这些,我也不想往前走了,一屁股蹲在路边的一棵树下发起呆来。不是要死吗?那就死在这里算了。我想。
但是,我还没坐到半小时,那种求生的欲望就催促我站了起来。可我也不愿再问人了。一个带着“死相”的人问谁谁都害怕。可是,我既然死不了,又想活下去,就得找东西垫肚子。
这样想时,我又想起父亲讲的五八年,六零年吃食堂的情境来。父亲说,那时候闹饥荒,人们没东西吃了,就吃树皮树叶。村上的树皮都被人们剥光了。
他有一次差一点饿死时,抓到了一只青蛙。他把那只青蛙皮剥掉,然后在火上烤熟吃,才捡了一条命。
但是,我觉得这些对我都没用。首先,我连刀子都没有,怎么去剥树皮。其次,就算我想吃动物肉,但凭我当时的力气恐怕连一只蚱蜢都捉不住。正这样想时,我忽然看到眼前有几张桔子的皮。
“橘子皮它桔子皮,好歹吃垫一垫,总比什么都不吃强多了。”想到此,我就把那几张桔子皮捡起来,用手一擦,就往嘴里填。那些桔子皮好苦啊,但我硬逼着自己把它们吃了下去。
可是,读者你该知道,饿得时间长的人,吃一点点东西根本不济事。不仅如此,那个不整齐的肚子好像比以前更饿了。它就像一个小孩子站在我面前,伸着两只手:“我还要,我还要!”
“要什么要,我已经生不出办法了。”我说。到此时,我多想大哭一场呀!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哪里受过这种苦?文学,文学,都是为了你。要不是为你,我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
要是母亲知道自己受这样的苦,会心疼成什么样子?可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那就继续向前走吧,一边走一边看有没有可以下肚的东西,或许自己还可以找人帮帮忙。这样想着,我就站起身来,继续向前走。走累了,停下来歇一会,接着走。
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与其说是走,倒不如说是蹒跚。因为肚子饿,所以腰就直不起来。这样只能算是挪或挨。
我又挪挨了不知有多远,天忽然变阴了,周围的一切突然之间变得阴暗起来,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黑纱。不管是麦苗,还是房屋,或是光光的柏油马路都显得萎靡不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而那天边的云彩也慢慢的向中间聚拢来。“可能要下雨了。”我想。正想时,忽然从前边刮过一阵风来,那风似乎带着雨腥,寒气逼人,令人喘不过气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找个地方避雨。”我一边想一边用眼睛四下搜索。就在不远处有一间闲房子。那房子大门紧闭,里面一定没人。
我又是加快脚步来到那间房子的屋檐下准备避雨。我在那里大约待了五分钟,那天又忽然退开了,云彩也不知去了哪里,太阳重新露出笑脸,周围的一切焕然一新。我于是又走出来来到那条大路上。
我到信阳明港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明港镇虽不大,却也热闹非凡。可能那天逢集吧,虽然是下午,可街上熙来攘往的仍有不少人。于是,我向人打听南阳往哪里走。
那人跟我说:“去南阳你走错方向了,再往前是驻马店。”“真的吗?”“真的。南阳我去过。你这样走,方向走反了。”可已经走错了,我又能怎么办?
管他驻马店驻牛店,还是先找个落脚点再说。况且,自己的肚子也实在坚持不了了。可是,一路走下来,我始终不愿拐到哪个村庄问借宿的事。
就这样,我又一路蹒跚地走到李新店乡,眼看天快黑了,我才向一个路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那人告诉我,前面有个砖窑厂,是个外地人包的。你去他那里问问,看能不能收留你。
那砖窑厂离李新店乡大约有一两百米路,从大公路发叉往西有一条白白光光的土路,土路的尽头就是轮窑。我走在那条土路上,看到有一个人正拉着一车砖坯往前走,就向他打听砖窑老板的住处。
那人给我说,砖窑老板叫付永远,住在离轮窑不远的一个高台子上。
我就找到付永远。付永远大约有五十出头年纪,相貌很和善。他给我最大的印象是下嘴唇特别厚,厚得似乎要掉下来。
他当时正在看电视,听说了我的情况,当时就让他老婆给我做饭吃。可他老婆不愿意给我做就拿了一个凉馍给我。俗话说,饥不择食。管他凉馍热模,先填饱肚子再说。我吃完馒头,又喝了点热水,感觉舒服多了。
可晚上住哪里呢?在付永远那里看电视的一名工人给我提了一个好建议。他让我睡在盖砖坯子的塑料薄膜下面。“冷不冷?”我问。“进去你就知道了。”那人说。
然后,付永远给我拿了一个草席和一件破旧的大衣。我当时就进了塑料棚。一进去才知道里面太暖和了。
我刚进去不久,天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我开始暗自庆幸:要是找不到地方住,今晚不冻死也要饿死!
但是,那晚我睡得很不安稳:虽说暂时有了栖身之地,可明天怎么办?按说我流浪了两天,差点饿死,现在能找到这样一个砖窑厂,能碰到付永远这样一个好人愿意收留我,也算不幸中之万幸。
可是,读者你该知道,我当时已经十八岁,也算是个成人了,总不能一天到晚仰着个脸在人家那里吃白食吧。人家又不是你亲娘爷姑,管你一顿两顿饭还可以,时间久了,总不合适吧。
就算人家不说什么,你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再不,你向人家借一些钱先坐车回家,等到家了再把钱寄还给人家。可是,这样的是我连嘴也张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