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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chapter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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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后,文飞背着个包急急忙忙从报社赶回家。
开门进去,正巧碰上正在端菜出来的许哲。
一道菜,一碗饭。还是这么的节省。
许哲吃了口饭,抱歉的说:“对不起,我还以为你今天要睡在报社呢。”
一般来说,快到月末的时候,文飞作为美术编辑外加出版社指定审批人之一,非常的忙碌。
各种排版的问题应接不暇,他现在所在的报社规模和之前的差不多,但在B市挺有市场。
文飞脱了鞋子,道:“没事,我等会儿随便煮点面吃吧。其实,还是挺谢谢你的。帮我去酒吧代工几天。”
许哲笑笑:“小case,以前我也做过,熟练的很。对了,你这么急的回来干什么?报社那小老板肯放你回来啊?”
文飞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哎呀,还不是我那毕业论文!我导师让我回去和他商量商量,我现在就要订票来了。你也知道,现在是放假的当口,不知道还有没有票呢。”
“急什么,大不了我借你车你开会去。”
“得,我可不敢,谁不知道你那车是你省吃俭用买下来的,我可不敢怠慢。再说了,好久没开车,都生疏了,白学了!”
“你什么时候走?”
“明天吧。我处理完我就回来,月末请你吃饭。”
“好啊,不过也别铺张浪费了,买点菜回来,自己做火锅吃吧。”
“行!”
说完,文飞回到房里,打开电脑,12306页面,火速的抢到了最后一张明早的高铁票。
文飞听到外面门关上的声音,猜想许哲已经替自己去酒吧兼职了。
说实话,B市的消费水平比A市的高很多,而且为了离目前工作地方进,文飞特地选了一处租金较贵的房子。
也正巧,当时文飞看房的时候,许哲也在。由于他和许哲都觉得租金太贵之后,当即决定要不要合租。平摊下来价格倒也适中。
这房子不大不小,一卫一厨一房间一客厅还有一个小书房。
文飞无所谓,把房间让给了许哲,小书房随便买了张床放进去,倒也睡的舒坦,他喜欢小小的空间。
许哲,B市人,和文飞同龄。但是已经毕业一年。文飞觉得两个人性格都挺相似的,倒也挺合拍的。
有一次,两个人都无聊,也满脸写满了故事的样子,许哲就邀请文飞一起去酒吧喝一杯。
那是刚搬进来没几天的时候。
酒后果然会吐真言哪。
然而并不是文飞,是许哲在那里自述。
其实,文飞第一眼看到许哲的时候,就觉得他和程远很像,不是模样,而是性格,都是很阳光,很和煦的一个人。
可是,那天喝酒的许哲全身都透露出一股忧郁。
他说,很久没有找到能说话的对象了,他要拿文飞当树洞,当垃圾桶,文飞点头应允。
许哲一开始就说他有被□□过。文飞当时心一惊。
原来他们是同病相怜的。
文飞不说话,只是听他讲。
许哲说,以前大学时候在酒吧打过工,碰到了一个男人,很帅,追求他,可他是直男,当然不可能接受,但是那个男人背景很硬,硬是把他抓了回去。
文飞突然有点感同身受的感觉,只拍了拍许哲的肩。
但是,文飞当时觉得,自己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的,只问许哲:你爱过那个男人嘛?
文飞只记得许哲是这样说的:我恨他还来不及。我可没有那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这样啊,文飞更没有勇气说出口了,所以自己是异类吗?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对自己不好的人。
文飞继续问:那你问什么还能这么阳光?
许哲说:这才是真实的我啊,我才不会被生活击败。悲伤,也只是偶尔增强一下自己的抗打击能力罢了。
许哲也有反问过文飞,为什么会从A市来了B市。
文飞只说自己是个懦弱的人,三十六计,逃避为上计。
认识许哲纯属偶然,文飞很珍惜这个同病相怜的朋友,所以大多做出谦让状的都是文飞。
报社的收入其实很微薄,所以文飞才会去酒吧做bartender。晚上八点到凌晨一点。外快不少。
现在的文飞,真的是大晚上睡不着的。好几次都是睁着眼到天亮直接去上班的。
睡不着就吃颗白加黑,毕竟安眠药并非那么好买。到最后,药效都变弱了。
文飞还嘲笑,也许以后都要死于失眠或者感冒了。
今天,文飞是改着毕业论文睡着的。
第二天,文飞急急忙忙的赶高铁。只带了几件随身衣物。
坐上去学校的公交车,文飞也不敢相信,他已经离开了四个月,却觉得一样都没有变化。
才四个月而已,怎么可能有什么变化。
在学校呆了大半天,和导师探讨也修改了好多。终于,文飞被刑满释放。
出校门的时候,文飞看见穿着黑色体恤的某人,站在一脸黑色宝马旁边。
文飞迎上去:“好久不见啊,程远!”
这四个月来,文飞和程远还是保持联系的。
那次绑架过后,文飞离开A市,到了B市换了手机号码,立马告知了文飞,说是因为报社社长的推荐,让他到B市区工作。
幸好,程远没有一点怀疑。
“等多久啦?”文飞坐上副驾驶。
“刚到。对了,这次回来,打算呆几天?”程远笑着问。
四个月不见程远,只觉得他便的成熟了,也是,都开始上班实习的,该成熟了。
“本来打算呆几天的,没想到导师他就这么轻易的放过我了。明天吧。明天就走。”文飞一点都不想再A市多呆。
“难得回来,也不留下来和我玩玩,不够意思。”程远打趣道。
文飞撇嘴:“你不是还有阿瑶吗?”
程远道:“一个月前,我和她分了。”
“怎么会?”
“她劈腿。”
“不会吧?”文飞难以置信。
“女人心,海底针。”
程远继续道:“后天走吧。明天天气不错,跟我一起去爬山吧。”
A市的六月末七月初,温度还算干爽,并不是太热,文飞想了想,难得放松放松,也就答应了 。
本来文飞还以为程远住在以前租的地方,没想到已经换地方了。
典型的三口之家。
布置的算是温馨。
文飞不禁感叹:“都是阿瑶的风格呢。”
“我说你怎么老刺激我,其实,说实话,我对阿瑶,感情也不是太深。既然分开了,就不会再去想了。还有,这布置,完全是我老妈弄的。”最后那句,程远说的很无奈。
文飞参观了一下房子,很不错。
程远指了指一间房说:“这两天你先住这里吧,干净的。”
晚上是和程远出去吃的。
选了家家常菜馆。倒是聊了很多。
文飞说自己在B市的情况。还遇到了个朋友许哲。
程远一直觉得文飞过的不容易,于是说了很多鼓励的话。
人啊,是需要鼓励和关爱的。
当年,文飞那段屈辱的历史程远完全不知道,新闻上把一些东西都抹去了,只知道警察在西郊某废工厂把一□□组织给端了。
所以,程远才会问:“阿飞,你和权迟哥是分开了吗?”
时隔四个月,再度听见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文飞舀了一勺虾仁,在听到这问句的时候,并没有往嘴里放。
该怎么说呢?
说权迟并不是真的喜欢自己,而是玩弄他,还是说自己太执拗,刻意的逃避?
“我和他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你别想太多了。”文飞隔了一会儿说。
不过,有些东西,也只有文飞自己清楚。
上网搜索,搜索栏里第一个输入的必定是....权迟二字。
他知道他的公司已经是跨国公司了。
也知道他的绯闻不断。看到过他出入声色场所的照片。
云泥之别。
更知道的是,郁清秋在一个月以前奇迹般的醒了过来。媒体拍到的照片里有权迟和程潜,在照顾着他。
程远点点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笑道:“你知道吗?我哥和那个郁清秋已经去国外注册结婚了,我爸妈还很支持,你说好笑吗?我的嫂子是个男生。不过,也挺羡慕我哥的。”
什么?程潜和郁清秋结婚了?!
为什么报纸上没有登出来?!
也是,像他们这种风云人物有的是办法掩藏!
“是吗?那祝他们幸福。”
权迟呢?永远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人。
所以,现在他清醒了?要找女人结婚了?
报纸上那些搂着女人的照片真的是,多到比芝麻堆里的芝麻还多。
“文飞,说实话,如果你想回来工作,我可以帮你忙,不必一个人留在B市。”
“没关系,我都习惯了,在那边也步入正轨了,报社社长倒是很器重我,又可能我再工作个四五年,那报社就是我的了呢,哈哈.....”文飞说笑。
程远倒是举杯邀杯:“那提前个四五年先恭喜你吧!哈哈.....”
果然,和程远呆在一起,脸上的笑就多了好多。
那种满满的正能量,正是现在的文飞锁需要的。
换了个住的地方,文飞倒是挺安稳的睡了下去。
睡梦见,文飞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被人束缚住了。
接着,衣服被扒光。
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点被吃掉。身体的痛楚,麻木了神经。
啊,救命啊。谁来救救他。
....
文飞挣开眼睛的时候,一片光亮。顶灯刺目。
用手擦了擦额头,全是汗。
而身边则是一脸紧张的程远。
“你做噩梦了?刚一直在....惨叫。”程远递了被水给文飞。
怕程远听到了什么,文飞直问:“我说什么梦话了吗?”
程远摇摇头:“梦话到没有说,只是一直在惨叫。文飞,你做了什么样的噩梦?”
文飞不可能将自己的龌龊事告诉自己兄弟的。
“没有,来之前和朋友许哲看了好多鬼片,现在睡觉都怕。所以,别取笑我啊。”
程远笑了笑,摸了摸文飞的头发道:“好了,喝点水,睡吧。才凌晨三点多,明天还要去爬山呢。”
文飞点头应允,然后睡下。
因为晚上做噩梦的缘故,第二天,果然是没什么精神。
不过,为了不让程远担心,文飞强打起自己的精神,早上吃了好多程远做的早餐。
什么意面什么三明治什么豆浆的。
倒是缓了缓精神。
爬的山在北郊,是A市最有名气的山。四五百米。不高也不低。
爬上去也是够吃力的。
山上有座庙,很多A市人都会来这里烧香拜佛祈福。
文飞决定爬上去之后,去祈福,希望自己也能好好的活下去,也希望能和程远是一辈子的兄弟。
虽然山不高,但是文飞还是喝了两瓶水了。
一直‘连累’程远停下来休息。
程远只笑着说:“幸好我多带了两瓶水,不然渴的你肯定要下山买水再上来!”
文飞自己敲了敲腿,站起身说:“走吧。我啊,呆在B市就一直工作,没时间锻炼身体。”
“你啊,还是乘着夏天好好锻炼锻炼,不然冬天肯定老生病!”
文飞觉得程远说的不无道理,点头答应。
爬上山顶,真是废了文飞好大劲。山顶就是那座庙。
文飞高兴的都跟打了场胜仗一样。
文飞不怎么迷信,但是到了这个人超级多的庙宇,还是忍不住想去祈福。
于是买了一个福袋。
写了张纸条塞了进去,然后系在了一堆福袋之中。
刚想喊程远一起去买一注香,转身就遇见了两人。
两个熟悉的人。
权迟,还有慕容子!
文飞惊讶的脚都动不了了。直愣在那里。
程远倒是从震惊中恢复的很快,和他们打招呼:“权迟哥,阿姨,你们是来烧香啊?”
慕容子也不是第一次见程远,点了点头,笑着说:“是啊,我让权迟送我过来,顺便一起陪我上来烧香,这位是,你朋友啊?”
文飞简直是低着头的,睁眼不敢瞧慕容子,更别说是权迟。
要是慕容子认出来,肯定‘天下大乱’!
“是啊,和他来爬山,顺便祈个福。权迟哥,你们要走了吗?”程远很有礼貌的回答。
“嗯。妈,我们走吧。”权迟揽过自己母亲的肩。
走过身边,文飞的手都是在抖的。
四个月没相见,当年,说好了不再相见,怎么又见到了呢?
果然,A市不能多呆!
“没想到,你和权迟哥,这么陌生了?你们,是有什么矛盾吗?”程远疑惑。
“没有,也不知道说什么,就没打招呼。走吧。我想今天晚上就回去了。”
逃避,他又一次想要逃避。
如果说刚刚存了私心在祈福的时候偷偷说了句要是能再见到权迟就好了成真了,那剩下来那个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跟权迟有瓜葛会成真吗?
还是他太贪心,完成了一个愿望还要佛祖再如他所愿一次?
文飞确实想见到权迟的,可,为什么就在那一瞬间?
震惊的他一点反应都没了。只有闪躲。
他更成熟了,同样黑色的短袖衬衣显得他更加挺拔耀眼。
天之骄子。
文飞闭目,这座庙,有这么多人来,果然是有他的道理的。
文飞想破头,都不会相信自己会在一座庙里与权迟相见的。
他们彼此陌路。
也对,这就是权迟的性格。
与他无关的,正眼也不会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