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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结尾 ...
周末。
芳华姐给我电话,朋友画廊缺人手,问我有没有时间。
我起床洗漱好,她的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我拉开车门坐进去,问她:“早饭吃了么?”
她发动车子,踩下油门,墨镜遮住了大半的脸 ,“还没,画廊旁边有家早餐店,我们去那里吃。”
“嗯。”
车子开出小区走在路上,她才转头,墨镜推上去看我,“吕梁让我跟你说穿的休闲点呢,我就说不用跟你讲,你也是怎么休闲怎么来的,果然啊。”
我忍不住笑,“我的衣服都是休闲类的,去帮忙还好,如果是宴会什么的,我还真就头疼了。”
她翘起嘴角,笑的很开怀。
我也转过头看着前方,感染了她的笑意,早上都觉得很美好。
到了地方,来的人已经很多了,画廊不是很大,但胜在布置的很有特色,哪怕不是来观赏书画,就觉得很惬意。
我问她,“我们要做什么?”
本来前面走着的人突然停下,回头看我,沉思了一会,然后说,“我也不知道。”
“···”
最后还是各自忙各自的,我甚至忘了自己是来帮忙的,一个人顺着看下去,仔仔细细,虽然不知道作家是谁,画里要表达的是什么,但是读出来自己意会的东西,那种感觉很棒。
我看着面前挂着的这幅画,不是很大,挂的地方也不显眼,整个画面是漆黑的,夜晚,上面的星星色彩很斑斓,一圈一圈,又像是银河系,墨绿的大片草地上有个背影,席地而坐,仰望星空,些许寂寥。
“小姑娘喜欢这幅?”旁边一个声音拉回我的意识,我被惊了一跳,反射条件看过去。开口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朱褐色休闲装,慈眉目善,笑着看我。见我呆呆的看他不说话,又问了我一遍:“我看小姑娘一直盯着这幅画看,很喜欢?”
我回过神,笑的得体,记起我是来帮忙的,面前的人气质谈吐都不是一般人,只是腹里打稿,不知道怎么去回答。
点点头,“嗯,很喜欢,不过我对这个一窍不通。”
大叔倒也不在意,他转头盯着那幅画看了一会,“这幅画是不错,小姑娘觉得这个画家想表达什么呢?”回头问我,笑的一脸的得体。
我内里有些无措,“这个,嗯,我真不知道。”
“没关系,都是来看画的,难得我俩喜欢同一幅,也是巧了,随便聊聊,别紧张。”他声音中气十足,话速不快,醇厚温和。
“画家想表达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就像一篇作文的阅读理解是一样的,我们只能只能意会到自己想意会的,而有时候那些标准答案,说不定连作者都是他当时原来是那样想的。”
他听了后竟点头赞同,眼里都是笑意,示意我继续说,我想了一下,“这幅画我个人觉得是淡然跟豁达。”
他听了一脸的惊奇,“为什么?难道不觉得孤独?”
“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观,也许画这幅画的人想表达的是孤独,但是我喜欢这幅画是因为它给我的感觉很豁达。”我转过去看着画里的背影,“这个人应该是孤独的,因为他没有同伴,但有时候独处也是对生活的一种态度,他不选择去别的地方,而是仰望头顶的这片夜空,那应该就不是一个孤僻乖戾的人。星空很亮,甚至像书里写的银河,人的肉眼是看不到这些的,心里想的是什么,你的眼睛反射到脑海的就是什么,人一生的身外事在于这些看来渺小如尘埃,看到这些就觉得不管什么事其实也都不是大事,处世淡然,心胸豁达 ,这是我看到的。”说完我看向大叔。大叔听完哈哈笑起来,眉眼舒展。
“讲的好小姑娘。”
大叔笑眯眯的,我讲完就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班门弄斧,“我说的都是我自己的个人观点。”
大叔偏头,“一幅画做出来,除了画者本身的情绪外,还要让看到的人知道一些东西,这样的画才是好的画,而不是经手一些大家做出来,专业鉴定的画,那些画是死的,而你说的这幅画,是活的。”说完心情愉悦的离开了。
听了这些话,我无声翘起嘴角,虽然不知道大叔是不是在哄我这个小姑娘,但是赞同我的观点,我还是很开心的。
独处确实是一种生活方式,例如我。我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一个人独处的,一个人的时候我觉得很自由,很放松,在自己的世界里,神思飞到哪里都是可以的,没有任何琐事,安心,惬意。但是出了这个圈,人际关系要去构建,与人相处要注意,做事要办得漂亮,很多事,瞬间就把我锁住,条条框框,束缚,呼吸都要放轻。
有个毒鸡汤是怎么说的来着?我们知道很多道理,却也还事过不好自己的这一生。有毒,但是也有点道理,知道的太多,能做的太少,我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会过的不如意。
晚上跟芳华姐去吃饭,她说,“没有冰啤酒的夏天怎么算的过呢?”最后以我们两个人干掉三瓶江小白四瓶冰啤结束。结束的时候她已经醉了,我给吕梁打电话,他劳烦我先照顾好她,等会就到。
芳华姐酒量特别差,而且一醉,就会哭。
她哭的不动声色,很乖,一说话就哽咽,不吵不闹的,我点燃一根烟,递给她一张纸。
“小,小西,你不,不难受么?”她抬头,醉眼朦胧。
“不难受,倒是你,不让你喝这么多,你偏喝。”
“我,我难受啊,替你难受,你说你,你怎么就,就是不哭呢?”
我吐出烟雾,点掉烟灰,有点哭笑不得,“我哭什么?我很好啊。”
她嘟嚷了一声,然后趴在桌子上不动了,她说,“你看,我就最烦你这样了。”说的时候我看到她眼底涌出来的眼泪,心里一片寂然,我是真的不难受。
真的,我没撒谎。
我这个人记性差,感情缺失,比较淡薄,再计较的事也禁不住时间的冲刷,三五个月就忘了,哪怕切肤之痛,也会不记得,不是强装坚强,是真的没放在心上了。
她抬起头,“你这样,我很难受,但是你,又喝不醉,姐姐我啊,是真的喜欢,喜欢你这丫头,怎么就这么招人疼呢。”
我没接话,抽着手里的烟。
“我不是想着,你有什么都非要告诉我,而是你想说的时候,恰好知道我在身边,我知道啊,一个人的日子不好过,我都知道。
我有时候想啊,你不可能一辈子在西安不走的,可是你走了,照你的性子,肯定也不会常联系我,你不联系我,我就不联系你,久了肯定就忘了,我现在不能想,想了就难受。”说完眼泪就下来了。
我插科打诨,逗她:“我这还没走呢,你就把我俩的未来想好了,老死不相往来。”拿纸坐过去,给她擦擦眼泪。
说没有触动那是假的,谁对我好,我记下来,就会对谁好,芳华姐对我是真的好,这些我都知道,但是她喝醉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有这么的爱我。
吕梁把芳华姐接走了,我拒绝他顺路送我回去的好意,一个人在小区的花池上坐着,我突然想到了那条短信。
时间真的是个包治百病的庸医。
我想,如果我遇到宋宜年也一定是能笑着打招呼,问他这几年过得怎么样的。我们独自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也要一个人独自离开,我们不能依赖别人,世界上每天有很多的事在发生,我们只是其中的一个,活不下去了就去死,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
我对什么有没有情趣,提不起来兴致,哪怕现在的生活,也只是为了过日子而过日子,我不爱这个世界,不爱我自己,不爱他们,不爱任何人。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个理智的神经病,清醒的看着自己犯病,冷眼旁观,直至病入膏肓,药石无医。不知道是不是神经系统不活跃,感情有点缺失,我不爱宋宜年,但是我喜欢他,他对我好,他爱我,所以我喜欢他。
如果我遇到一个各方面都很不错的人,他爱我,对我好,我就会很轻易的喜欢他,不论是谁。
我这样的人,庸俗的过完一生,也可能孤独一生,生平无大。
有个小窝,朝九晚五,平凡安稳,有阿时,不用勾心斗角,就一个人一个猫,我负责养家,阿时负责貌美就行。
但是。
我要去找宋宜年了。
他说,小西,你很优秀了。
我已近很优秀了,所以我要回去找宋宜年了。
我也许还是不会爱上宋宜年,也许以后就学会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爱我,我也不会离开他,生活不就是在这样么,没有什么非要讲究。
不会爱人的姑娘,感情缺失,生性淡薄,胸无大志,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人爱我,而我,也正在学着爱人。
其实本来是还想写点感情出来的,但是最近真的很忙,而且我写文字大部分真的只是写给自己看得,写的时候是真的很开心,很忘我,大部分都是真的,这个文章有好几年了,再看一遍,突然也就觉得我的平生没有什么可讲的,寥寥几万字就无话可说了。
那么就这样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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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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