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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   第三十三章

      年关将近,哪怕肆虐的冷空气一拨又一拨。
      也吹不熄这街头巷尾准备迎接新年的喜气,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沈悦也没问顾时宜要去吃什么,径自开到三环外的深巷里。
      巷子虽年岁久远却不见破旧之气,沈悦很随意的把车停在路边,时宜随他下了车,四处看了看,说:“大爷这儿停车要罚款的。”
      您这还当是乡下小路边儿随便玩呢。
      沈悦将人拉着往前走,嘴角浅笑说:“孟余年的车。”
      顾时宜眉梢轻轻扬起噢了一声,她发现沈悦这个人其实挺道貌岸然的,桀骜不驯冷静清冷的外表下,也藏着一颗特别腹黑的心。
      巷子有些深,从喧闹繁华走到僻静恬淡,仿佛进入另一个世界。
      里面有好些个四合院连在一起,处处透着古老悠远的气息。

      他们走进一家古色古风的私房菜馆。
      朱漆的如意式门楼,条石台阶,到院子内就是老屋,木窗,青砖,瓦顶,还有香气四溢。
      有人迎过来,抬头先是看了眼顾时宜。
      脸上客气热情的笑意在往后看时却僵在了唇边,怔了好半天,才迟疑的喊了声:沈先生?!
      语气里有几分不可置信,等沈悦笑着点了下头问:“阿欢呢?”
      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整个人像触电一般,连连喊了好几声小老板快出来啊,一边喊一边朝他们这边傻笑。
      顾时宜回头看沈悦,眼神里似有询问,但沈悦并没回答。
      直到一个高个子男人从里屋走出来,寸头干净又利落,一双眉眼霸气十足,扯着喉咙骂骂咧咧的:叫唤啥啊你,被踩着尾巴啦?!
      “小老板,沈先生回来了!”
      随着他的话音刚落,被叫做小老板的男人已经看到沈悦。
      他也是怔了半响,嘴巴微张。
      眼神里涌出太多情绪,最终化成一个字:操。
      “阿欢,我回来了。”

      一句话把面前的七尺男儿逼红了眼睛。
      他快步走上前,顾时宜微微侧身,自觉当好隐形人的角色,见他明明摊开双手想拥抱沈悦,最后一秒却变成一拳擂到他左肩。
      重吗?应该不重,没这一年的思念沉重。
      中国人大抵都是无法表达亲密的感情,他们用愤怒和拳头去表达沉甸甸的爱。
      “哥,你他妈还活着啊。”
      “嗯活着回来了。”
      沈悦受了那拳一声不吭,伸手去拍了下对方的肩膀,情绪微微克制,不想成为众人的焦点,“进屋说吧。”
      “四儿让人把包厢清出来,我领人过去。”
      “小老板今儿的包厢全满了,这会估计刚上菜。”
      “靠,你没长脑子啊!全他妈给我哄走,老子今天不做生意了...” 沈悦搭在他肩上的手用力压了压,把领命去哄人的四儿喊住。
      “到底谁没长脑子?有你这么开门做生意的吗?这店没被你给折腾垮真是个奇迹。”
      那人不服气,搓了下人中:“哥,这生意可好了。”
      沈悦捏着肩膀又重了几分,他立马服软整个人斜了半边,嘴里喊着疼啊哥,“没见过把人往外赶的,下次再这样,卸了你胳膊。”
      “四儿,大堂里有位吗?”
      “还有一座,但是大堂太吵了您这...”
      “废什么话带路。”
      于小四咽了下口水,立马决定听沈悦在前面带路,他可不想被人卸了胳膊大腿什么的。
      呵。顾时宜跟着他们往里走,想起刚刚门匾上店名。
      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还有江湖菜。

      四合院子被隔成好些个包厢,分东西厢房。
      大堂位置均为两到四人桌,因为不算宽敞,所以桌位并不算多。
      于小四把几个人领到最里面靠窗的座位,刚好两人桌,服务员还在清理桌上的残余,见老板亲自带人过来,不免偷瞧上几眼,手脚更麻利了,务必显得自己特别能干。
      “好了,干净了,沈先生你们赶紧坐,我去给您拿菜单。”
      你们?被叫小老板的人这才回神看了一眼身后,还真跟着一女人,模样长得好看,眼睛清亮却透着几分冷意。
      不过见他终于看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顾时宜弯了嘴角笑了。
      沈悦拍了他脑袋一下,见他瞅人瞅得两眼发直,对着时宜说:“这是我堂弟,沈欢,这儿的老板。”
      沈欢被拍得一愣再去看顾时宜一副笑模样,忍不住问:“大嫂?”
      顾时宜笑意更盛,不过没接话,倒是看向沈悦,听着他说:“她叫顾时宜,你未来大嫂。”
      说完,把顾时宜拉到桌上坐好,挑了下眉毛示意这答案满意吗?
      非常满意。

      “你好,你叫我时宜,或者十一都行,就别叫大嫂了。”
      顾时宜微仰着头,语气自然,而沈欢回过神来才赶紧热情回应:“你好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啊!你叫我阿欢就行。”
      “还有这儿我不是老板,这家饭馆是我哥的,都是他出的钱,虽然这儿比不上娱乐圈里,但赚得也不少的...”
      沈悦曲指轻叩了几下桌面,淡淡的声音打断了他的热情介绍:“茶呢?”
      只顾着大力宣传自家大哥的沈欢一拍额头,立马说给你们去泡好茶,发现于小四拿个菜单怎么拿了这么久,一边往里走一边喊人。
      顾时宜觉得这儿的人都很特别,特别生活气儿。
      她刚刚可是听出了沈欢那急着鼓吹自家哥哥的劲头,生怕她觉得沈悦没钱不跟他了吗?
      她看起来是那么肤浅的女人吗?
      只要那张脸,谁还在乎钱。
      不过她还是适当的好奇一下问:“没想到你后路还挺多的。”
      这儿位置虽偏,但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尤其是味道居上,再配合这充满时代感的装修和陈设,估计价格不会低,却仍然门庭若市。
      赚得不少这句话,应该是真的。

      “阿欢以前特别混,不好好读书,成天就和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把我大婶给气得住了几次院。”
      “后来出了点事,他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我就拿钱给他开了这家饭馆,没想到他还真能折腾出点道道来,还行。”
      在沈悦解释的时候,菜单被人给递了过来,一双白皙修长的手。
      他和时宜一齐抬头去看,来的是个看不太出年纪的女人,及膝长裙配了见驼色的呢大衣,身材高挑活生生的衣架子。
      女人总会先看自己的同类,她目光从顾时宜身上扫了一圈。
      没什么情绪的目光跳转到沈悦那边时,才多了几分热络的笑意,她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了沈哥。
      “终于回来了。”
      沈悦扬眉应下,“嗯,找着路了就回来了。”他看了眼顾时宜,唇未动,便听到她说:“你好,我是沈欢的女朋友,我叫路雪霏。”
      “你好,我是顾时宜。”
      两个人光明正大的互相打量了一番,时宜从她眼里瞧出了几分耐人寻味的意思,她也不能确定,那算不算敌意。
      “阿欢去盯着厨房师傅给你们做这儿的招牌菜,酸菜鱼。”
      “你们再看看菜单,喜欢吃什么点了我去让他们赶紧做,顾小姐能吃辣吗?”
      “叫我时宜或者十一就行,我能吃辣。”
      沈悦拿过菜单扫了一眼,和以前没多大变化,便照顾顾时宜的口味点了两道菜,末了问:“够吗?”
      时宜点头说够,刚说完,路雪霏已把泡好的龙井给拿过来。
      给他们一人倒了杯,又和沈悦聊了几句,他们应该很熟悉,聊起天来全然没有许久未见的距离感,最后有人喊着结账,她才说过会儿再来,不过走之前又看了时宜一眼。
      那眼神儿,要么是情敌,要么是情敌的好闺蜜。
      顾时宜轻握着茶杯,目光随着水杯里的茶慢慢摆动,没事儿,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她一点儿也不在意。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罢了。

      酸菜鱼,尖椒爆鸭舌,青豆粉蒸肉,加了个清炒时蔬。
      三菜一汤,菜品卖相绝佳,再加上青花瓷盘的餐具,仿佛有种回到古代的错觉。
      顾时宜已经食指大动,抿着唇等沈悦和那俩口子继续寒暄。
      有什么话不能等吃完再说呢?
      沈悦余光瞟到时宜捏着筷子双目放光,便让他们去忙自己的不用招呼了,反正他人已经回来,什么时候聚都行。
      “那行,哥,十一,你们先吃啊,晚上再一起吃饭。”
      “赶紧去忙你的。”
      等他们背影一消失,时宜就已经夹了几筷子,味道确实不错,以她挑剔的味觉,都能打到八十五分。
      沈悦见她吃得特别香,也吃了几口,不过他向来对食物没有高要求。
      “我在这儿没几个亲戚,晚上你可以见见我婶儿。”
      他说的平白无奇,可听的人却停了动作,努力把饭菜咽下去,才开口说话:“您这是什么意思?”
      他瞟了一眼顾时宜,笑她的明知故问。
      “我爸不在了,我妈嫁到了新西兰,丑媳妇见不了公婆,也得见见其他的。”
      “你才丑媳妇呢。”
      “你能拎得清重点吗?”

      沈悦是个骨子里很重责任感的人。
      在百里村那会儿,他没皮没脸的把别人家姑娘给睡了,其实心里一直有些不顺畅,但这些话和顾时宜说没用,她顶多就笑一笑。
      可不是人家不在意,就能当没事发生一样。

      “顾时宜,我以结婚为前提和你交往,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
      她正剔鱼刺呢,被他这句话生生吓到了。
      沈导,你怎么随时随地给自己加戏啊?没说有这段啊?
      一激动连肉带刺全吞下去了。

      顾时宜压着嗓子眼里闪着水光说:“我cao。”
      那句我愿意,活生生的变了道。
      不过,从字面意思看到本质,其实殊途同归。

      沈悦递了杯水过去,看她一副卡着喉咙难受的样儿。
      还在想,大概是因为被卡着鱼刺,才把“你大爷”给省略了吧。
      替我大爷谢谢你啊。

      爱情是一百年的孤独。
      可遇到某个人后,那一刻,所有苦涩的孤独,都有了归途。
      你,是我的归途,解散我的孤独。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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