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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圈地自为牢 ...

  •   宋博山和苏朔两人沉默地待在车里,时间一点点过去,夜灯开始亮起。
      苏朔盯着某个窗洞,再一眨眼的瞬间,那个窗洞便亮起了。
      这时宋博山打开车门,示意苏朔一起下车。
      苏朔好像个圣诞老人,给孩子送来礼物,也像个挂满了各种礼物装饰的圣诞树,笨拙地挪动身体,跟在宋博山身后。
      他一边有些委屈地喊着宋博山,一边紧张兮兮地提着在破开边缘试探的塑料袋:“老师,等等我啊,老师,等等我。”
      好不容易上了电梯,宋博山瞧着他的委屈模样,恨铁不成钢:“让你拿着,是希望你能给人家赔个礼道个歉,毕竟没有允许就进去了。”
      “我知道我知道。”某个一米八,老大个的男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您教训的是,教训的是,您对我最好了。”
      “老师,您怎么知道韶安今天回来了?”
      宋博山笑笑:“你白天怎么进去的?”
      “就,钥匙开门。”
      “她委托别人每日来遛狗喂食,今天主人回来了,可不就把钥匙还回来了。”
      说着,两人走出电梯。
      晚上7:00
      宋博山按了门铃,可以听到门背后的毛孩子冲来,扒拉着门的声响,几秒后,门便开了。
      苏朔看到一抹白色身影,等宋博山进入屋子,她的模样才整个进入苏朔的眼里。
      头发乌黑也很长,脸色苍白,眼睛有点大,整个人同客厅给苏朔的印象一样,很清澈干净。只是,在苏朔看过去的时候,就错开了眼,她眼里一潭死水,寂静空旷。
      韶安小退了半步,由着金毛大狗缠在她的腿边,不自在地抿了抿唇,想回身往客厅走去,差点被绕个不停的大狗绊一跤。
      “小心!”两人同时开口,宋博山扶了一把她。
      韶安站稳后,不自在得将小臂从宋博山手中轻轻挣脱,而毛孩子像是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开始舔舐韶安垂在一侧的手掌,她安抚了两下大狗,转身回了房间。
      而宋博山收回手,若有所思,对苏朔低声道:“她的情况有点加重,你先去做饭吧。吃完饭,我们再说。”
      而后,宋博山提声道:“伢子,晚饭吃了吗?叔叔买了菜,等等一起吃啊。让这小子给你做,当做白天他闯你门的道歉。”
      苏朔,只在0.1秒就接受了自己晋升成为一名男厨这个事实,但还是不由自主抽了抽嘴角:老师真的是不放弃任何一次蹭吃的机会啊,虽然钱不是我掏的。
      没错,苏朔的厨艺挺好,虽不到大厨的水平,但在老宋受他妻子,苏朔的师娘荼毒下,苏朔出品的菜肴也称得上是人间精品了。
      就很气,有的人,天生点亮了厨艺这门技能,但有的人,苦练三十年,做出来的依旧人嫌狗厌。
      但偏偏,宋博山妻子每次下厨,老宋都要用五百字赞美一遍,整的他夫人越挫越勇,越勇越敢在大伙面前展示她的厨艺和新品菜肴。
      而苏朔做菜,第一次对着菜谱,能给还原80%,第二次就可以做到100%了,一度让苏夫人觉得可惜自己儿子没去当个厨子。
      苏朔很享受做菜的过程,于他而言,下厨能让他放松,油烟的香味是家的味道。但自从入了警队,他下厨的机会实在不多,最多就是在破案后队里聚餐时,下了几次厨。
      至此,队员们和宋博山,但凡能蹭上这一顿,绝不等下个机会。
      厨房很干净,比客厅有过之而无不及。
      苏朔手脚麻利,做好四菜一汤端出到餐桌上,看着客厅中半躺着的韶安和坐在她对面的宋博山。
      啊,这场景,多么像我和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老父亲,以及还在嗷嗷待哺娇弱不能自理的小妹妹。
      真是温馨的画面啊。
      糖醋排骨,排骨炸的酥脆可口配上浓郁的酱汁,红亮的糖色和点缀着的葱花黑白芝麻,令人食指大动。
      水煮鱼,鱼片整齐的排列着,最后浇上的热油激发了花椒的香味和麻味。
      苦瓜炒肉,苦瓜青翠碧绿,散发着一股清香,正好去去水煮鱼的火气。
      彩椒西兰花,芝麻油趟过蔬菜,几种颜色看起来更剔透鲜艳,是一道色彩丰富的素菜。
      苏朔挠挠头:“时间晚了些,都是方便又简单的菜。”
      韶安微微抬头望了他一眼,然后马上低头看菜。
      三人坐下后,宋博山先动了筷,夹起一片鱼肉,不等吹凉,便先入了口,鱼肉嫩白,不是特别辣,可能是考虑到了第一次见面的韶安。
      而韶安,第一筷夹了排骨,小心避开上面的葱花,夹回碗中时翻转一下排骨,像是在找葱花,之后才又把排骨放入嘴里。
      虽然,韶安低着头,但苏朔还是看见她眼里一亮,之后举筷夹菜时,动作都轻盈了好些。
      原来,不爱吃葱,倒是挺喜欢酸甜口。苏朔暗暗想到。
      因为还买了锅瓢米油盐酱醋,实在是来得匆忙了些,买菜时,宋博山也并没有提到推荐或禁忌。
      老宋是什么都吃,但对侄女的口味实在是没有头绪,因此苏朔只能选择做了不同口味的菜,寄希望于韶安给个面子了。
      可真挑食。
      能吃鱼和辣,最爱甜酸,不碰葱花和苦瓜。
      再猜想一下,香菜、洋葱、韭菜、大蒜这些应该也不怎么碰吧。
      苏朔看到韶安去掉鱼肉上的蒜末。
      嗯。
      不知道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苏朔一边暗暗吐槽,一边同宋博山一样快速扫荡着菜,但倒是留意,不怎么去夹糖醋排骨。
      这顿饭吃的苏朔内心七上八下,一度想夺门而出。他揉着肚子,思考着自己消化不良的几率有多大。
      饭桌上的气氛着实微妙了些,苏朔从没觉得吃饭是那么胃疼的一件事。
      宋博山一直找话题和韶安搭话:有没有按时吃饭?交到朋友了吗?...最近市区有个画展,感兴趣的话就出去看一看...也有段时间没回家了,你婶婶挺想你的...
      但韶安不是点头就是摇头。
      单口相声维持着表面的平和,两人倒是内心不约而同地表述着一个理念:恩,好吃。
      晚饭算是结束了,终于到了今晚的正题。
      晚上8:47
      苏朔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临城的刑侦队长,是你叔叔的学生,无不良嗜好,下个月就满29岁了,身高是实打实的185,还挺会做家务的。
      虽然但是,自我介绍有利于让对方简单了解自己,降低警戒心,让后续的谈话更加顺利。可这自我介绍也太小学生了吧,而且微妙之间,场面好像一下子变成了相亲现场。
      他接着说道:“韶小姐,直接称呼你为韶安可以吧?”
      韶安点了点头。
      苏朔打算直来直往了,他大可以和以前一样绕弯子问话,不点明具体事情,虽然可能要不到预计的答案,但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可韶安不是罪犯,不是嫌疑人,她只是一名可能恰巧看到或知道什么的热心民众。
      “你为什么会有汪美玲的画像?”他拿出画作拼完后的照片,和汪美玲本人的照片。
      韶安不知道从哪拿出一块白板,拿笔在上面写到:看到。
      苏朔刚想说话,又硬生生止住,被口水呛得咳嗽了几声。
      这话,说得也没错。
      苏朔做起了阅读理解,完成了第一次韶式造句。
      “你喜欢星空?有观察星星的习惯?我注意到你家里的望远镜了。所以,你是看星星时,意外看到了汪美玲被杀的场景,对吗?”
      她点点头。
      “汪美玲被杀地点是在哪?”
      白板上:家。
      苏朔站起,指着对面的楼:“是那栋楼的五层第三个窗口吗?”
      点头。
      那是蒋大伟的屋子。
      “你还记得看见她的时间吗?”
      韶安思索了几秒,在白板上写:3月1日,22:...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苏朔看韶安后续落笔不太肯定,先行打断了她,后者小小地松了口气。
      “你为什么会画下画像?”
      白板上七个字:灯黑她没有出来。
      苏朔用拇指搓着食指的二关节,大脑开始迅速处理信息,道:“那晚,汪美玲去找了那个屋的屋主,也就是蒋大伟,他们可能发生了争执。根据法医,她昏迷过一段时间,可能是在争执后,蒋大伟以为人死了,关灯是怕之前争执引起别人的关注。汪美玲苏醒后,被蒋大伟在凌晨2点左右被杀害,之后他处理了尸体。”
      “所有你一直没看到她出来,你认为可能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但你没有报警,而是之后把汪美玲画了下来,对吗?”
      从死者找上嫌疑人起,就说明,他们俩是认识的,一定有联系,只是还没找到。
      再来,这是冲动犯罪而非预谋犯罪,抛尸地点和附近都没有找到凶器,难道凶器还在他的家中。
      韶安点头又摇头。
      苏朔一愣,哪里错了,他看向韶安:“你,报警了。”
      韶安点点头,眼神有些飘忽茫然,顿了顿写到:邮箱他们走了。
      以后我的阅读理解能力一定很好,苏朔搓揉了一把脸,自动补足缺失的主谓宾定状补。
      我的语文老师一定会非常感动的。
      他暗自琢磨着:这个事情没有人上报,是办事员大意了?可能是当时警员被蒋大伟打发走了。
      苏朔对韶安道:“这事我会再去核实,非常谢谢你的配合。韶安,以防万一,这是蒋大伟的照片,如果你身边出现了和这个相似的人,一定要立马告诉我们。”
      他俯下身,将照片塞入韶安手中,语气有些凝重。
      该死的,蒋大伟一定从警员上访这事,知道了有人可能听到争吵甚至于看见他行凶而报警了,若是他大意一些,认为是前者,问题倒不大。
      可若是后者,也许他一直偷偷关注着身边的住户,在找是谁看见了。
      不由得,令人毛骨悚然。
      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周围,偷窥着,满是恶意凶念,如饥饿的野兽,睁着红目,噙着冷笑,一下一下,一次一次,扫视着周围,是谁呢,是谁做了坏事。
      白天警方的暗中行动,他是否注意到?会不会再动手杀人?
      不行,得让老方他们也盯着这边一点。
      “老师,我先回警局了,这边老方他们还盯着蒋大伟,到现在一直没什么动静,事情有点不太对。我回去安排一下行动,今晚就突击。”
      说着,他愣住,喃喃:“孩子。”
      而韶安,沉默间,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在白板上胡乱写着:不在崎水桥孩子。她用笔重重在孩子上面又打了好几个圈。
      韶安情绪突然的波动,有些惊到苏朔,从进门到刚才,他都觉得韶安只是比较敏感,又不爱说话。这时,他才反应过来,她确实生病了。
      苏朔不敢刺激她,宋博山也无法靠前。
      两人都有点被韶安的模样吓到了。
      一直乖坐在一旁的金毛凑上去,蹭蹭,喉间发出呜呜的叫唤,起先双爪搭在韶安的膝上,见效果不明显,它跳上沙发,用头蹭着韶安的脖颈,一遍又一遍,眼里饱含着复杂的情感,希望自己的触摸能让主人平静。
      言语也许没用,但触碰永远让人感到慰藉。
      就像新生儿,他们还不理解言语,还不识人认人,却在抚触过程中和父母交流,建立起安全感和信任感,让他们在年幼时便知道喜爱是多么丰富的一种情感。
      人们总觉得,孩子长大了,成熟了,便不再需要这个过程,他们也就不再进行这个行为了。
      但是,在界限被构架起后,孤独感会陪伴人的一生,人们依旧会渴望抚触,抚触是爱人间的温存,是亲人间的支持。
      韶安像个初生的婴儿,蜷缩成一团,手中的东西早就掉在地板上。
      她不歇斯底里,但更能让人感到她像是在遥远的地方,也许是还在那片废墟下,也许是还在那人控制中。
      好一会儿,韶安平静下来。
      一副安静的模样,好像刚刚都是错觉。
      初春的天还有些冷,风吹在身上很是不自在,苏朔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因为很白,她手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一阵汗和情绪起伏让韶安看起来有些低糜。
      她慢慢捡起地上的白板、照片和画,这是个讯息,意思是可以继续。
      宋博山看着白板,慢慢睁大眼睛,问道:“你是不是想说,那个男人不在家里...”
      苏朔立马反应过来:“他在崎水桥!”
      “你这一周都去写生了,回来时经过的是崎水桥?”
      韶安闭了闭眼,放下东西,走回卧室,从房里拖出一副已经裱好的画,正是崎水桥。
      写实画,背景是一座处于修缮的桥,正是崎水桥,桥上隐约可辨几个人影,占据大篇幅的流水,流水平静,呈现一种自然的色彩。
      “你在那停留了几天!”
      韶安缓慢地点了点头,指着画布中的一角,那是一名男子,指甲盖大小的脸,五官中的眼睛却被画得十分清晰。
      画中的桥下也站着好几个修缮的工人,他们占据较小的一片画布:几个人都只露出眉眼,但竟被完整还原了眼中情绪,或坚毅或狡猾或空洞疲惫或...凶恶。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白板黑字写着今天。
      两人相看一眼,看出对方已经意识到了一件事,突然都站了起来,宋博山匆匆对韶安道:“伢子,我们先回警局了,你有事情联系叔叔,好吗?”
      苏朔看着沉默平静的韶安,再次蹲下身,两人处于同一高度。
      即便对方没有看着他,但他还是注视着韶安,认真地对她说:“谢谢你,韶安。谢谢你。”
      晚上9:33
      出门,关门前,他回看客厅,一如白天,空旷的客厅,冲着他摇尾巴的狗子,她恬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手中那幅汪美玲的画,眼睛里好像没有情绪,又好像有点什么。
      人总是匆匆来,也匆匆离去。
      想要握住一把沙子,越用力,越徒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圈地自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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