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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chapter99 ...

  •   他很快搬了新家,A市的CBD,寸金寸土的地方,永不落幕的繁华。

      至于旧居里的一切事物摆设如故,甚至放置碗碟的顺序也是如此。

      独角兽图案在橱柜靠右的第一格,童话森林图案的在第二格,后面依次是北欧风格的和日式和风陶瓷。她喜欢那些美好的器具,她说看到这些可爱的图案,饭菜都变得更加可口,食欲也跟着好起来。

      他几乎不回去。

      他早前去过一次,便有了再也不去第二次的想法。

      因为那里,全都是她。

      他走进卧室,那张柔软的床上有他们二人的甜蜜时光。

      在某一次被他折腾到后半夜时,累到不行的念沈对天发誓,她要是再和周绍同床共枕她就是一只猪。

      他很干脆的说好。

      于是第二天清晨,当倦意浓浓,顶着两个大黑眼圈的念沈撞到神清气爽的他时,他自然地搂住她,在她嘴唇上轻啄了一口。

      “昨晚没有睡好吗?”

      得意洋洋的嚣张气得念沈直跺脚。

      他当时哪里知道,这个小笨蛋晚上数羊真的从一数到了九百九十九,却看不到他留的门。

      她早就习惯在他怀里睡觉,一个人怎么睡得着。

      他还特别喜欢教她打领带。那一抹低头的温柔缱绻,让他沉醉其中,不可自拔。他总是借机逗弄她,赶上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什么也不说,嘴巴快抿成小鱼儿,认真研究的样子可爱至极。领带最后都快扎成一朵花蝴蝶,她还是学不会。

      他笑她:“你到底会不会?”

      焦躁的她没了耐心,撒手不系了。

      “那你找别人去!”

      周绍从后面圈住她,“生气了?”

      念沈等着他哄。

      “傻瓜,不找你,我找谁?”他咬她的耳朵。

      念沈忍不住咯咯地笑。

      “讨厌!”

      他把她推倒在床,“还有更讨厌的。”

      她连连求饶,“我系我系还不行吗?”

      周绍三下五除二扯掉领带,“晚了。”

      当然遇上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念沈是一句话也听不进去的,收紧领带的力道陡然加大,只听得他闷哼一声。

      “再说话我就勒死你!”

      明明是杀伤力极强的一句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在撒娇。

      再这样我就生气啦。

      他第一次觉得,张牙舞爪的小狮子生起气来,也是这么灵动可爱。

      客厅的沙发上有她亲手做的两对抱枕,上面是他们的亲密合照。

      手指触及的软棉,他的神情霎时温柔。

      “这样不管谁来,他们都会知道,你是我的,阿绍是念沈的。”

      她怀里抱着抱枕,傻傻的笑。

      他再次坐下来,身边却没有她。

      花瓶里的鲜花没人打理,已经快要枯萎了。

      “念沈,念沈,来一下。”

      才挨着沙发坐下的她咬牙切齿。

      “又干嘛?”

      她气鼓鼓的叉着腰,像个小企鹅一样站在卧室门口。

      那天他叫她不少于10次,不是帮着做这个,就是忙着做那个。

      每次就卡在她以为要休息的当口。

      “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敲了敲她的额头,“小笨蛋,你才发现吗?”

      她顿时又变成气鼓鼓的企鹅。

      在家里,念沈总喜欢扑腾着往他身上挂,特别黏人,他柔柔的眼波无奈的说,要做什么?

      她软绵绵的撒娇,“要亲亲要抱抱。”

      他摇着头说不行。

      她嘟嘴:“为什么不行嘛?”

      “就是不行。”

      她总会使出她的杀手锏,摇着他的胳膊,楚楚可怜的望着他,“行嘛行嘛,我就要阿绍嘛,亲亲嘛好不好。”

      小朋友的撒娇能力每每让周绍原地投降。

      他一手扶着额头,不由失笑。

      不行不行,呆在这里太容易想她。

      他很快从旧居里出来,其实他心里清楚。

      她不光活在他的记忆里,还活在他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里。

      驱车返回酒吧的路上,他放了一首歌,歌名叫做《Alpha》。

      他只为念沈一个人唱过。

      I will never let you go

      Until the sun\'s be taken

      And you know that time is coming

      Let it show

      I can really feel your pain

      You were hiding in the moonlight

      Said no one has a next life

      Let it go

      I will never let you go

      Until the sun\'s be taken

      And you know that time is coming

      Let it show

      I can really feel your pain

      You were searching in the moonlight

      Said no one has a next life

      Let it go

      他记得,他在无边夜色里娓娓唱出这首歌时,念沈哭了。

      无论发生什么,我永远都不会让你离开,除非太阳毁灭,末日降临。

      她崩溃的那个夜晚。

      周绍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念沈,别把所有都藏在心里,说出来,说出来就好了。”

      念沈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所有的委屈和难过随着哽咽的哭声终于流露。

      她掩着面,从先前的压抑,慢慢地一点一点爆发,最后变成嚎啕大哭。

      “不要……不要看我,求求你别看……”

      抑郁时期的她十分敏感和脆弱。

      “如果我们没有在A市相遇,你会想要找到我吗?我要你的实话。”

      她苍白的脸上是失去光彩的眼睛。

      她的问题来得太过尖锐,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他最大的失误就是当初离开她。

      他的沉默让她更加笃定内心的猜想。

      爱情这种东西最会自欺欺人。

      周绍心疼不已,“如果以前我对你的爱只有五分,现在我比十分还要多一分。念沈,我不敢用十分的爱去在乎一个人,因为……如果她一旦离开,我就没有了余生。”

      泪水打湿了她的眼眶,她闭上眼睛靠着他的肩上。

      她的声音细如蚊蝇。

      “阿绍,我好累,让我歇歇吧……”

      他埋在她的发丝间,一滴泪悄无声息滑落。

      几日不出房门,埋头写作的她每次写完就撕,纸篓里的稿件堆成小山。

      “我这里啊,进不去东西!”

      她颓然的指着脑子,眼神空落,像失了魂魄一样黯淡。

      他心疼得要命,却又束手无策。

      他惟一能做的,就是陪伴。

      回到1937,有人交给他一个快递,署名是程念沈。

      是一张明信片。

      阿绍:

      见字如晤,你最近过得好吗?生意再忙也要记得按时吃饭,巴马的夜晚静谧安详,我很喜欢这里,它让我找到童年的记忆。这是我第一次给你寄明信片,也是最后一次了,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分别,所以一张明信片也没有为你写过,我总以为,我们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共度。

      我想对你说很多话,但已经不合时宜了。阿绍,爱你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勇敢的事情,我确信,这样的爱一生不会有第二次。

      当我拥有你时,我无比怀疑爱。

      当我失去你时,我无比相信爱。

      我终于明白爱不是锁住一辈子,而是成全。

      谢谢你,用你的爱成全了我。

      他从头看了一遍又一遍,一字一句的反复,目光微颤。

      他忽然想起许薇姿说过的那句话。

      “阿绍啊,长大后你就会明白妈妈为什么会这么做。如果你也爱上一个人,你是愿意的。”

      他愿意,且甘之如饴。

      他把明信片收藏在抽屉的某个角落,也一并收起他的心。

      情爱的心思只够用在一个人身上。

      他偏爱念沈,所以全都给她了。

      他整理好西服上的未拢好的手帕,握着酒杯缓缓走出。

      他最终还是回到了那个清冷的世界,灯红酒绿,虚与委蛇,不过重拾一遍而已。

      不过今夜,又是怎样的名利是非场呢?

      第一次来1937的北京女青年环顾四周,看到书架上的摆放的全是程念沈的书。

      她好奇的问身边的男士,“全一人儿的?”

      男士细细的品味美酒,摇头表示不知情。

      新来的调酒师好奇地向前辈打听。

      “小城哥,那是谁啊?”

      年长一点的调酒师熟练的卡酒,回瓶,耳钉不时的闪耀着微光,听到这句话,他的眼皮抬了一下,“她?”

      随后,桀骜不恭的人突然笑了,“她是老板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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