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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孤独与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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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歌往旁边偷偷瞄了两眼,沈梦言就在离他只有几步距离的地方拿着毛笔认真地对着黑板涂涂画画。这种场景让他感到幸福与满足——是的,他喜欢这个长相清新美丽的姑娘。但他成绩不好,长得一般,几乎一无是处,唯独在出黑板报的时候,他能帮得上一点忙——写字,这是他唯一相当擅长的事情,无论什么字体,他只要看一眼就能写得有模有样。然而这次,他好像连这件最擅长的事情都做不好了。
他拿起抹布使劲地擦,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再度拿起毛笔。他要写的是四个字“博学多思”,可他落笔写完“博”上的“十”字后,不自觉地向左画出一撇。更蠢的是,同一个错误他还犯了两次。他第二次拿起毛巾,这时,他隐约感觉被别人看着,扭头看去,是沈梦言一脸吃惊地看着自己。
“我……”路遥歌紧张起来,体内的激素弄得他脸泛红晕。
还没等他回答出一整句话,沈梦言就扑哧笑了一下,道:“这个字那么难写?”
看到这状况,路遥歌也笑了两下,回道:“是我有点心不在焉啦。”
“哦?有什么事值得心不在焉的呢?”她又继续问。
路遥歌内心有些崩溃,总不能在她面前说什么在想她之类的,他们之间除了出黑板报以外的时候根本算是两个世界的人,说不上半句话。沈梦言与很多人都关系很好,而路遥歌平时交谈的人也只有他周围的几个,他并不是那种喜欢说话的人,更不是喜欢交很多朋友的人。
“没什么事啦,只是发了个呆而已。”路遥歌勉强地想到一个合适的答案。
“是吗?”沈梦言像是在和自己说话。
“是啊是啊。”路遥歌硬是想接下去,可是话头到这里怎么看都是不可能不结束的。他突然很想扇自己耳光,因为平时不怎么说话,和心上人说话时都只能有一句没一句地聊。
沉默了许久,沈梦言说道:“我出去上个厕所。”
“好。”路遥歌点点头,他也不确定这句话是不是对他说的,但总觉得不应的话有些尴尬。
沈梦言刚刚出门,路遥歌也有了些尿意,便也走了出去。看见沈梦言走在前面,他不禁心动了一下,可很快,异常出现了——沈梦言并没有去厕所,而是冲下了楼梯。不知为何,路遥歌觉得自己一定要跟上去。
“布克斯,终于找到你了。”男人自言自语着,嘴边的胡子微微颤动。他站在一所学校的图书馆前,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风衣,手持一把剑,仿佛小说里正义凛然的大侠。
他冲进去,剑刃似乎抵住了什么东西,但那东西很快不敌他的力量,破碎消失了。他继续往里走,书架上密密麻麻的书侵扰着他的视线,但他一转身便看见了他的目标——一本古朴的牛皮书。这本书的封面上没有字,纸张也早已经发黄,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只让人觉得是一本年代久远的破书而已。
男人将书丢到地上,用剑刺那十分精美的牛皮封面。这一瞬间,他眼前昏暗的场景变得明亮起来,周围的白墙全部变成了灰不溜秋看不到边的天空抑或是大地,脚下的地面看起来也好像离他有相当的距离。
“不愧是远古的烈鬼,有斩杀的价值!”男人非但没有惊慌失措,还异常有些兴奋起来。他举剑,刃部放出红色的光芒,以剑为笔,在半空中画了一个三角形。那三角形撒下与剑刃同样的红光附着在他身上,化作了一副如烈焰般赤色的铠甲。
那本书此时变得足有一人大,在赤色铠甲的面前翻开封面,纸上显露出一张扭曲的人脸。那脸难辨性别,连说话的声音都像是纸张之间摩挲所发出的:“幽冥剑使?来讨伐我了吗?”
“没错。”赤色铠甲说着,踏出一大步,剑锋直指那本书。
“我给有欲望的人知识,让他们得到满足,有何不好?”那本书淡淡地问道,似乎本就不觉得这劝说能起什么作用,“你们人类就是太死脑筋了。”
“害人性命还敢在那大言不惭,也真有你们烈鬼的风格。”赤色铠甲挥出一剑,速度快得恐怕连风都望尘莫及,“受死吧,布克斯。”
被叫做布克斯的书翻了几页,那张纸上画着一面十字盾牌,这时,他坚如磐石,普通的攻击已经无法奏效。赤色铠甲改变方略,踩着布克斯纵身跃起,在空中一百八十度转身,剑尖如导弹一般向下飞去。那面盾被刺穿,然而那把剑却像被布克斯吸住,不能一下子拔出来了。布克斯趁此良机翻页。半空中出现一根长绳,把赤色铠甲牢牢绑住。布克斯把剑甩出去,几个切开金属的声音响过赤色铠甲的耳旁,那把剑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
沈梦言到了学校的图书馆里。路遥歌有点吃惊地看着她的背影,纠结着是不是要继续跟进去。可眼看着沈梦言就要从视线中消失,他顾不上什么校规纪律,径直奔了过去。
眼前的景象让他吃了很多很多惊——阅览室内已经完全不是现实世界的样子,一个穿着赤色铠甲的人与一本和他一样大的书在一片暗灰色的天地里扭打。阅览室的门口还有一把宽刃剑插在地上,沈梦言就站在那把剑的旁边。大概是因为这不可思议的景象,路遥歌站在她背后一两米的地方,像石头人一般一动不动。
“怎么办?”沈梦言面露焦急,四处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能够让她加入这场战斗的武器。最后,她看到了路遥歌。
“我……这……”他被她的眼神吓得语无伦次,不论怎么想都找不到能解释的理由……跟着一个想上厕所的女生的人,绝对是变态啊!
可沈梦言并没有在意这些问题,反而走到路遥歌的面前,将脸往他的脸上凑,但很尴尬的是,路遥歌比她高不少,即使她垫起脚来,还是碰不到他的脸。她有些不耐烦而暴力地揪住他的领子,开始使劲拉,但路遥歌很识趣地在她用猛力之前把头向下低了一点。接下来的事情,路遥歌至死都不可能忘记了——沈梦言将她的嘴唇贴到了他的嘴唇上,也就是,接吻。
路遥歌顿时喘不过气来。这是什么发展?不仅没有责问他追来的理由,还主动送吻?他的脸即刻红得如在那与书战斗的铠甲。
“去把那把剑捡起来,快去救他!”沈梦言喝令道。
路遥歌听见这段话,尽管依旧迷茫,却全身充满了力量。此刻不需要再害怕什么了,有沈梦言看着,就算为她死也是应该的。他拔起那把剑,剑刃在被他握住的瞬间变窄,回到了那个男人召唤铠甲前的样子。与此同时,灰色空间里的赤色铠甲消失,火焰状的龙头盔后面藏着的脸显露出来。那是一副有些沧桑的容颜,显然已经过了不惑之年。
他一头撞进阅览室,身子在一瞬间失去重量,只能勉强靠着意志力前进。
“新的剑使诞生了吗?有趣?”那本书好像在说话,纸上画着的人脸正活动嘴唇。他将那个男人甩出去,当作投掷武器一样扔向路遥歌。
路遥歌见状伸出手抓住飞来的人,一道巨大的力量猛地拉扯他的手臂,仿佛要尽全力把他撕碎。他勉强把那个男人抱住,而后轻轻地将他推出阅览室。沈梦言抱起那个男人,眼里好像还泛着泪光。
“快杀死他!刚刚他已经受到了重创,只要再来一次重击就能结束了。”那个男人略微抬起头,双唇翕动着将话传达给了路遥歌。
“我明白了。”路遥歌说。他举起剑,劈段那本书挥舞的绳子。下一刻,他的脑子里好像冲上来许多的知识,抑或是记忆,这些事情仿佛他生来不久就已经知道,而且化作一种本能。他被这种本能驱使着,舞剑在半空中画出一个三角形,光芒从中迸发而出,沐浴着凡人,让他获得了非凡的力量。赤色铠甲,轮到路遥歌使用了。他感到自己如虎添翼,还渐渐适应了这个空间,他知道自己跑了起来,那看起来一定非常不可思议,就像在飞一样。他用剑刺穿了书的中心。
顷刻间,那片灰色的天地全都消失不见,一切的一切仿佛只是做了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你在干什么?”有一个男生突然跑进来质问沈梦言,“为什么那个人穿着铠甲?”
路遥歌发现赤色铠甲还穿在他身上,那沉重感和压迫感还让他有些喘不过气,可并没有人关心他。
“我只是在救我的父亲。”沈梦言坦然地回答。
“你这会让赤影铠甲染上污点!不是谁都能当赤影剑使的!”那个男生不依不饶,凶恶的表情好像饿极了的野兽。
“不管什么人,总比会因为失约而让上一任赤影剑使死掉的人好!”沈梦言回击,她似乎要战胜那个男生,那种想法似乎压抑了很久,在等待如今这样的时机一口气爆发出来。
“切,把师父交给我。”那个男生推开沈梦言,将被路遥歌救出来的男人背起来。
“那个……”路遥歌见他要离开,想在此之前先搭个话,却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尽管他很想大喊着为沈梦言说话,但他在使用那副铠甲后异常疲劳,而且也找不到丝毫帮助沈梦言的理由。
那个男生像是知道路遥歌无话可说一样打断他,道:“你拿着那把剑一定会出问题的,快还给我。”
“哦。”路遥歌乖乖地把那把剑交给了他。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出看起来那么怂的事,只是他觉得他必须那么做,因为很多事情都不是平庸的他能办得成的。
“赤影剑使已经是他了,你要那把剑也只能拿来看看而已。”沈梦言说。
这是在为我说话吗?路遥歌心里有些小激动。
那个男生不予理睬,离开了。
“对不起,把你卷进来了。”沈梦言说。她看着那个男生离开时全身纹丝未动,搞得路遥歌也不敢有什么动作。
“这个……没什么啦。”路遥歌勉强地回应。
“那个吻,其实是选择赤影剑使的一种方法而已,没什么其他特别意义。”沈梦言说,“那个在你之前穿着那身铠甲的人,是我的父亲,他是一位伟大的战士。他需要有人来继承他的剑,这个人必须是男人,因为女人是不能使用那副铠甲的。但很可惜,他生的是女儿。于是,他在茫茫人海中挑中了那个人,就是背着我父亲走了的那个,他选择了他作为继承人。为此,他自幼坚持高强度的训练,承受了一个孩子难以想象的痛苦……你能理解吗?”
“我能理解。”路遥歌说。其实他也不明白他是不是真的能理解,他有想为喜欢的事情努力过,但在努力之前,他就已经看得到结局了。
“走吧,继续去完成我们的黑板报。”沈梦言突然显出一副释然。
可路遥歌却做不到像她那样轻松,那种痛苦有如巨浪般波涛汹涌,就算是装作也绝不容易……他尿急。
陈小明经过图书馆,一眼瞥见旁边的草丛里有一件颜色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东西。
“书?”陈小明把那件东西捡起来。他经常看书,但却谈不上喜欢书,只是把它当做消磨时间的活动。
“拿回去吧,看完了再去交到失物招领处也不迟啊。”陈小明自言自语。
“你渴望什么呢?”突然有个声音问他。
“嗯?”陈小明向四周望去,什么都没有,而发出声音的东西,好像就是他手里的书。
“我叫布克斯,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书突然自己站了起来。
“你这是……”陈小明瞪大眼睛,显得异常惊讶。
“你叫什么名字?”书无视了他,不过,陈小明连他是不是“可视”都不知道。
“我叫陈小明。”
“真是没品味的名字呢,你们人类不是很注重名字的学问吗?”自称布克斯的书说。
“喂喂喂,作为一本书说这种话合适吗?”陈小明笑道,他感觉自己很久没有像这样说着话笑出来了。这么想着,他又停住了笑容。
“我明白了,你很孤独吧?”布克斯关切地说。
“好像……是吧。”陈小明的心脏似乎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没有痛楚,也不让他难受,但却让他眼泛泪光。
“我来成为你的朋友吧,我不会再让你孤独的。”布克斯翻开了他自己。
寒风吹过街道,一个小姑娘哈出一口白气,她用一只手指摸摸小小的黄色仓鼠,抬头问玻璃箱子后面的男人:“这个仓鼠多少钱一只?”
“十五。”男人热切简短地回答,转头又去照顾其他仓鼠。
“我要买这只。”那个小姑娘挑了个笼子后,指了指她刚才摸过的小家伙。这只仓鼠啃着青菜,看起来相当有活力。
李凌锋也看到了仓鼠:“好可爱啊。”
“你要养吗?别异想天开了。”他脖子上的项链小声地说。
“没有啦,只是想起了些事情。很久以前我也养过一只布丁鼠,只不过养了一天就死了。”
“其实你可以试着买一只来养养啊,你现在应该是可以养活的吧。”项链说。
“这可不一定,毕竟仓鼠这种动物太小太脆弱了。而且那个人不是买了一只吗?希望他能好好养吧。”李凌锋看着那个买了一只仓鼠的小姑娘离开,自己也漫无目的地走了,“话说,你刚刚不是还说我如果想养仓鼠只是异想天开吗?为什么现在又……同意了?”
“哼,只是在怜悯你而已。”项链说。 “怜悯?为什么要怜悯我?”李凌锋说。
“因为你是人类啊,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哈?为什么因为是人类就要怜悯啊?”
“孤独啊。你们人类是会感到孤独的生物,过去不知有多少幽冥剑使因为孤独而堕入黑暗了。”
“我死了你不是求之不得吗?”
“那也必须让你的命终结在我的手里。”
“是吗?你作为幽冥界的空间之神还会对我一介凡人的命感兴趣吗?斯配瑟你的兴趣还真是特殊啊。”
“我要是单纯要你死的话,就不会把我的一部分元神放在你这里了。”项链似乎在叹气一样语气有些忧伤,“你的生命里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我很感兴趣,而且决不能让其他任何人掌握。”
“好啦,我知道了,帮我查一下烈鬼在哪里吧,我不就是为了这个才从你那个该死的空间里拼命逃脱的吗?”
李凌锋越过围栏,踏入一片居民区。他看了看远处林立的楼房,不禁感到头晕:“那么多户人家住在这里呢,我难道要挨家挨户地找?”
“不论再怎么强,要相当准确地找出烈鬼所在都是不太可能的。难道你们人类可以准确找到其他生物的所在吗?幽冥剑使感知烈鬼的能力也不过是一种类似于感觉的东西,一点都不靠谱。”斯配瑟不甘被李凌锋讥讽。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是神,肯定比人类要强得多。”李凌锋叹气,他其实并没有嘲讽斯配瑟的意思,可这位神大人在人类面前太过好胜了。
这时,那个买了一只仓鼠的小姑娘出现在李凌锋的视线里。他盯着那个小姑娘手里的笼子,里面有一只一动不动的仓鼠。
“我靠,买来一个多小时就死了啊!”李凌锋小声叫道,要是被人看见的话,或许会被保安赶出去。
“你不也是只养了一天吗?”斯配瑟说。
李凌锋没有理他,跟上了那个小姑娘的步伐。
“喂,你要干什么?不是要去猎杀烈鬼吗?跟踪人家干什么?”斯配瑟连忙问。
“我觉得会出事。”李凌锋静静地说。
“这么说来,我也感觉到烈鬼就在我们附近,难道是那个小姑娘?”斯配瑟不经意流露出一丝紧张,看起来他也不忍心剥夺一个年纪尚小的生命。
“难说,或许是他对仓鼠的执念起了作用。”李凌锋说着,继续跟上去。
最终,他们来到了一个小花园,小姑娘拿出一个铲子,在一棵树边挖了个坑,把仓鼠连同木屑从笼子里倒了进去。接下来应该是把刨开的土再填上,然而小姑娘却停下了动作,她跪在地上,肩膀一颤一颤的。
“在哭……”斯配瑟说。
“待春……你在天堂里一定要好好的,不要再碰上我这样的笨蛋主人了。”小姑娘哽咽着,一滴泪落到了仓鼠的尸体上。
“来了。”李凌锋说。不远处,那只叫做待春的仓鼠的尸体死而复生,唯独变化的,只是他的体型由小变大,个头足以与人类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