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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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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九岁的时候,她第一次试着穿一双红色鞋底的高跟鞋,在镜子前小心翼翼地走路。她和班上很多女孩子一样,捧着一本流行了好几年的小说《着魔》,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穿上星光裙摆的婚纱,嫁给一位挺拔英俊的军官。她相貌一般,才智一般,有快乐的脾气和一个吵吵嚷嚷的有活力的家庭。她的家人、朋友都和她一样,认为人生肤浅一点不要紧,最要紧是开开心心。
她喜欢爱情小说、网络连续剧,爱收集柠檬糖的布艺小盒子,爱在田间光脚走路,爱给狗做衣服,爱计算家里有多少个盘子,爱种花除草,爱偷偷抹妈妈的红色唇膏,爱和一大群朋友在农场的草垛上晒太阳、聊天……她和露营宿舍的女孩子们在熄灯后打开通讯器上的书灯,读《着魔》,在被窝里又哭又笑。
那是天之骄女的半自传爱情故事,美丽绝伦、才华过人、大贵族独生女、特立独行,那个似乎拥有世界上一切幸运的女人,用她疯狂的爱情奠定了平凡少女的爱情观。几年后,女作家的梦醒了过来,抛夫弃子,一走了之;无数少女还在为这本深红色的书哭哭笑笑,幻想着自己也能为谁着魔一次,疯狂一次,哪怕结局毫不美满。
她从未追求深度,至今,她的电子书架上依然摆满爱情小说,只是不太翻了;电视里下载的大多是情景喜剧,独自在家的时候就靠着演员们的笑声保持好心情;书架上放的是光鲜的时尚杂志,没事看上几页,为特别喜欢的单品攒钱……她把米特福德女士的小说摆在架子上,不管有多少人批评米特福德女士贩卖隐私、哗众取宠,她不以为然。她不是文学评论家,她只知道当她读《着魔》,还有这位女士的其他小说时,她真的以为自己就是女主角,看上几行就会无法自拔,这是其他爱情小说的作者做不到的。偶尔,她还会听到女性朋友间的属于一个时代的相互询问,不是“你认真地恋爱过吗?”,而是“你着魔过吗?”
现在她明白,着魔这种事,大概只有Velvet这样惊世骇俗的人才能体会。她谈过不少恋爱,迷恋过也被迷恋过,伤过人也被人伤害,甜蜜过也平淡过,得意忘形过也一蹶不振过,最大的体会也不过是爱情也是人生的一个选项,只要稍加权衡,想想家人,想想朋友,甚至,想想某件还没买的连衣裙,就不敢不顾一切。
来英格兰的第一年,她谈了一场让她终身后悔的恋爱。她的一位远房亲戚是一家俱乐部的职员,那是个拥有Murray家乐观浮躁天性的中年妇女,她会风风火火地打电话要求她打扮打扮,去俱乐部多认识一些朋友,“说不定你能认识一个有钱的军官!”其实,她只是说说而已,她和她那个在俱乐部厨房里当采购员的丈夫,每天恩恩爱爱。
现在的她,已经不会因为回想往事就痛苦地闭上眼睛,或者烦躁地摔掉手里拿的东西。尽管那些轻松的表情和语调有造假成分,但她的确早已从过去走了出来。这很困难,也很实际,一个总是接触从刚出生就失明,或者因突发原因失去视力的儿童的人,是不太可能长久地沉浸在恋爱带来的悲观之中的,要做的事太多了。
但悲观是存在的,她对爱情这回事并没有绝望,只是不想期待罢了。她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没谈过恋爱,没想过结婚,没考虑过单身。她偶尔去酒吧,偶尔也参加一些联谊活动,她并不排斥新感情,它和过季的靴子一样可有可无。遇到Oak的时候,她的确感到了久违的心动,但也并没有体会到什么火一样猛烈的情绪,或者迫不及待的占有欲。米特福德女士不是个夸大其词的人,她只是太自我了。
作为米特福德女士的长子,Oak显然和母亲完全不一样,他温和而理性,还有点刻板,当然更不可能去着魔发疯。她只奇怪为何他们会如此合拍。相处久了,她真的觉得自己是他的一部分,圣经上所说的夏娃是亚当的一根肋骨,也许有道理。Oak太完美了,让她短暂地回到了少女时代,重新做了一次美梦,如果能当Oak的妻子,哪怕马上死掉她都愿意。但她知道这仍然不是着魔,这大概是……心理感觉上的等价交换。
她尊敬的老院长打算在苏格兰的一座小城市建一个新学校,选址出现了问题。人们认为做慈善会得到很多便利,完全不是,慈善只是少数人的意向,大多数人只考虑赚钱。也不能怪他们功利,他们也只是需要维持生活的普通人。
她陪老院长跑了几天,放弃了最初的选址,在市郊找到了一块土地,但这个选址又会带来交通问题。最后什么都没定,她们有些失落地回到英格兰。她的箱子里装了一堆随手买的小东西,她什么都想拿回去给Oak看看。
她和Oak一直没联系。她不确定他们是否需要一次谈话,她应该告诉他,她不像看上去那么快乐;她也感觉到,他的状态并非看上去那样平静。她从以往的恋爱经验里总结出一条很重要的教训——不要把独自忍受痛苦当做奉献,把两个人的快乐建立在一个人的痛苦上,不如把两个人的快乐建立在两个人的痛苦上,那才可能是真的快乐。
其实她觉得他们未必需要这个步骤,和他在一起,她想不起任何痛苦的事。
她走出地铁,拉着箱子走向公寓,看到大厦前停着的一辆熟悉的黑色的车。
她装没看见。和Oak在一起,一定耗费了她积攒的许多好运,竟然在一个星期之内遇到两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的人!
“Thistle!”车主推开高大的车门,打了个招呼。
他就停在公寓门口,她没办法,只好走上去。
“休•格里格,你来做什么?”
“看望老情人。”
她冷笑一声。
休•格里格是她在英格兰的第一任男朋友,也可以说是她第一次认真谈恋爱的对象。他们上一次见面还是两年前。他没什么变化,高个子,铁色衬衫裹着壮硕身材,卷头发,粗犷的脸,野心家的眼睛,刽子手的鼻子,还有据说是格里格家标志性的红嘴唇,活像刚吸过血。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侵略性,有男人味的外表曾让很多女人要死要活,现在大概也一样。
“听说你最近搭上了哈瑞斯家的大公子?”他故作亲切地打量她。
“没错。”
“终于又搭上一个贵公子,费了不少劲儿吧?”
“可不是,挖空心思才找到的——你就想听这句吧?”她讽刺地说。
“看上去挺有自信,这次你能嫁进去吗?”
“嫁不进去再找!你可以走了吗?”她懒得和他废话。
“别这么疏远,说说你的新男友吧?”他点了根烟,用低沉和悦的声音说,“我对他有印象,我们读过同一军校,他小我三岁——还是四岁?他特别有名,长得跟女人似的,我有几个朋友特想试试他那屁股操起来什么滋味,他们说得多了,我都想试试。”
她气得发抖,随即镇定下来:“让你们失望了,他没有那种下流爱好。”
“哦,你好像对他很满意?”
“当然满意。”她莞尔一笑,“他,怎么说呢,也不比你强很多,就多个……一分钟?不对,不到,也许三十秒?反正每次只多那么一点时间,真的只多那么一点。但——好舒服啊!”
他的眼神有点阴沉。
她保持微笑。
“Rhys结婚了。”他话锋一转。
她感觉眼前闪过了什么东西。
“我来告诉你这件事。周末愉快,Thistle。祝你抓得住那位哈瑞斯公子!没抓住的话,也可以回来做我的情妇!”
“不用你担心,我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抓住他。”她又一次冷笑。
他用眼神勾了她一下,关上车门,扬长而去。
走进自己的屋子,她还气得浑身直抖。她走到窗前拉上半透明的窗帘,她的手突然停下了,她已经习惯拉这道窗帘,她怕早晨的光、正午的光、晚上对面大厦刺眼的光让Oak的眼睛不舒服。其实她是最喜欢阳光的人,不知不觉,她在改变。她知道休•格里格在挑衅,她可以不理会他说的一切,但不能容忍他侮辱Oak。
“Rhys结婚了。”半晌,她轻轻地说。
对Rhys,她一直有些愧疚,尽管Rhys并不在乎。他是一个喜欢恋爱冒险的富家公子,每一次恋爱大概都是认真的,很快,就会对下一个人认真。但他不坏,如果她的男友中有谁给她留下了一点美好的回忆,只有Rhys。
还有Oak。
她突然想给Oak打个电话。
电话已经通了。
“Thistle?”Oak的声音有点疲惫。
“Oak……”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从苏格兰回来了?我这几天也在忙工作,没怎么睡觉,现在刚回家。今晚……可以去你那里吗?”他的声音变得很低。
她点了好几下头。
“Thistle?”
“可以的!”她觉得自己有点傻。
两个人又沉默起来,但谁也不想挂断电话。
“你……在做什么?”她没话找话。
“我在……往家里走,科克雷尔先生和黛西好像吵架了。”
“吵架?”她听Oak说过,科克雷尔先生是一位老园丁,黛西,好像是管家的女儿。
“嗯,他们天天都拌嘴。他们好像在说树上的果子,你听……”
听筒里传来不太清楚的一老一小两道声音:
“那是给鸟吃的!”
“我要给Patrick少爷做果酱!”
“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吵什么……”他的声音透着一丝苦恼。
这句没什么意义的话,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所有不愉快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