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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固执 ...

  •   我对我那不讲理的爷爷说过很过分的话。
      那时顽固的爷爷就像是地上胶着口香糖一样惹人生厌,而我就像是处于正青春期的小公鸡一样争强好胜,把我扔在爷爷家独自去度假的妈妈爸爸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训练多年的女儿会在一个老人的影响下变得面目全非。
      我的爷爷是一个异常固执的退伍老兵,岁月烙印下的痕迹就像他身上的伤疤一样,面目可憎。每到夏天,这个瘦弱的老人就会光着上身,在乡下的小木屋里走来走去,我就能看到他瘦骨嶙峋的身体还有那丑陋的伤疤。爷爷和奶奶的感情不和已经成了公认的事实,当这个固执的老人送走了和自己争执了50年的老伴以后,更加固执得一发不可收拾。
      当时光终于一点点爬到我的身上,我才意识到,我所剩的仅有的资本,不过是我手上打发不掉的时间。其实,终会有一天,我也会得到一个恶毒的诅咒。在我变成一个固执又愚钝的老人之前,我一定要使自己变得睿智起来。而在我变得睿智起来之前,我却不知不觉的染上了我爷爷的恶习---固执。
      尽管如此,我终于变成了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自己,我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外号,新的环境。
      在这个环境里几乎是脱胎换骨,我参加了很多社团,连穿着都变得考究起来,不再是一如既往的白上衣加牛仔裤。我开始像亭晚一样穿洋装,穿裙子,穿热裤,穿吊带……好在我的身材不算太差,和亭晚一样,稍微拾掇拾掇也能变成个在路上遇见会多看一眼的女生,我才深谙变装本就是女生的权利。
      偶尔出席一些必不可少的活动,也必须像亭晚那样往脸上抹些胭脂水粉,有些妆容涂在脸上就是尊敬,不涂就是懒散马虎。
      舞蹈,辩论,口语,外联,文学……一系列的事情开始让我觉得分身乏术,同样忙忙碌碌的时光却有了不同的内容,有时我也会怀疑这样忙碌的意义,有时也会感激这样忙碌的时光打发了那些平淡得没有味道的日子。围在我身边的男生变得多起来,也变得多种多样,我渐渐的变得光鲜,变得炙手可热。时光都被慢慢的充斥的时候,我觉得很忙但是不觉得累。
      其实,很讨厌高中时期的那个暗淡得没有光泽,快要消失的自己。
      我开始变得像高中时期的亭晚,有着络绎不绝的追随者。
      在我的眼中,男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往往他们觉得已经开始了一半,而我们女生只觉得刚刚有起色,我们觉得才一半的时候,男生就觉得已经结束了。就像方文山为周杰伦写的的歌词一样“我害怕,故事走不到一半,你的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
      所以,很多男生基本上只追到一半就开始放弃,我开始明白亭晚所说的:“也许他们根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欢自己”。
      我问巫朝,是不是注定一辈子在一起的那两个人是会对彼此坚贞不渝,穿越重重的阻碍,来到彼此的身边。即使身旁充满了喧嚣,即使身边布满了各种羁绊,两个人目光汇聚的那一刹那,两个人的爱情火花就会无休止的擦亮,一切圆满的爱情故事就会由此展开。
      巫朝刚刚从自己的游戏中回过神来:“看好莱坞的爱情片看多了吧你,脑子整天都填的什么东西。”
      我翻了一对白眼给这个有脑子没有情商的人。说起情商来,也许巫朝是有的,也说不定。
      毕竟这家伙在北京找了个漂亮的女朋友,女朋友天天形影不离。
      甚至我怀疑我和他视频的时候,他的女朋友会穿着他的白衬衫,露着两条光洁的大腿,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出现在我的电脑屏幕面前。
      我对巫朝说起我的脑补图片,他说我脑子里尽装些不干净的腌臜东西。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吐了吐舌头。然后在他的那句“可以考虑”中晕厥。

      提到喜欢,上了大学就好像没有真正的会去喜欢一个人,只知道身边的人都莫名其妙的脱了单,鬼知道他们怎么搅到了一块。要不就是讲不到三句话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似的说喜欢,要不就尽是些歪瓜裂枣不堪入目。偶尔长得比较顺眼,智商和情商都比较过得去的,那都叫“别人的男朋友”。连一向行事低调的室友们都各自的有了男朋友,一到周末便到处浪,浪荡得不见了影踪。
      所以每到周末的时候,总是不得不提着电脑去图书馆,带上一杯白开水静静的写下自己想要写的故事。
      我开始享受这样的人生,也开始享受这样的一切。
      而这样一切的生活来得不容易,是我在告别了忙碌的社团生涯和那些看似络绎不绝的追求者之后的。
      陌生的城市里,不想念以前的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自从得知了我妈妈的再次怀孕之后,我变得释然,也不再怀念那些旧人旧事。
      有了新的生活后,淡忘旧的东西是必然的事情,时间会把一切冲刷得面目全非,没有什么好苛责,喜新厌旧是人的固有本性。
      妈妈的一通电话传来,就像是通知一样:“于夕,你可能要有一个人妹妹了。”
      “什么时候的事啊。”
      “是7个月前了。”
      “怎么不早点跟我说啊。”
      爸爸接过电话:“就一直在想要怎么告诉你,怕你接受不了。”
      我绕开了这个话题:“妈妈现在已经40多了,现在怀孕是高龄产妇吗?”
      “没有办法的事情,我和你妈妈发现她于阳的时候,她已经有3个月大了,医生说流产可能对你妈妈的伤害更大,所以只好选择把她生下来。于夕,你想要这个妹妹吗?”
      “只要你和妈妈开心就好,我现在已经成年了,我能照顾好自己的,你们放心吧。”
      想不到,我在临走之前对他们说的玩笑话在无意中竟然成了真,当时我收拾着自己四季的衣物:“妈妈,你要是在家实在是无聊得很,你就和爸爸再生个孩子玩玩呗,反正你现在还不到45岁,还不算高龄产妇。”
      戏谑的话变成了真。
      “一个新生儿的降临,一个新家庭的产生”,每当有孩子降临人世时,都会有人讲这样的话。所以作为渐渐长大,渐渐远离家庭的我将作为分离的一份子从这个家庭里面分离出去是迟早的事情,那个曾经深深爱过我的妈妈,会以同样的爱去对待另一个小生物,他们会组建成为一个新的家庭,而这个家庭里会越来越少有我的身影。我开始明白亭晚在高三时的不舍,我开始明白她一直的担忧。
      在微信上我们还保持着来往,她时不时会发一两张自己cosplay的照片过来,有时也会发两张搞笑的gif动图过来,结果她以后再发自己照片的时候,我就发保存的gif动图回应她。即使是这样,我们的关系也不可避免的变淡,就像两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而我们明明才分别不到两年,以前那些躲在被窝里讲小秘密的时候,已经难以追溯。我对她说:
      “我妈妈怀孕了。”
      “男孩还是女孩?”微信中的她头像是她的cosplay的造型,网名一如既往的诡谲怪异。
      “是个女孩,名字都取好了,叫于阳。”
      “没事,没你的名字好听。”
      “感觉自己都被家庭分离出去了,他们有了新的女儿,肯定更不记得我了。”
      “别多想了,我还不是一样,我来到云南后,我爸就给我娶了个后妈,还带了个拖油瓶。”
      “啊,那你的继母对你还好吧。”
      “有我这兴风作浪的第一大妖孽在,其他人哪敢得罪我啊。”
      “少臭屁了,瞧你那点德行,几百年不带变一变的。”
      “其实,她挺温柔的,说实话,她很像我死去的妈妈,长得真的很像,看见她,我至少也能安慰自己:其实在我爸心里,他和我一样,从来都没有忘记妈妈。小弟弟也很懂事,很萌,眼睛很大,叫我姐姐的时候声音可甜了。他爸爸死于恶性肿瘤。看着他们一家人,觉得还蛮温馨的,只是心里或多或少,会觉得,我开始变得多余了。”
      “亭晚,我都不想回家了。我好怕变得多余。”
      “不要紧,你还有我,基友一生一起走。”
      不中肯的安慰但是依然有力量的应答,我能想象扑上来熊抱我的亭晚,还是一如既往的花枝摇曳。
      我们两个在两所完全不同的城市,渐渐的走出来我们原来的圈子,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
      我们曾经对于未来的期许,都一点点的变了现。可能我们总是太贪心,所以,现有的一切总是不尽如人意。

      第一次被人表白的时候,那时大一。刚刚从炙热的军训生涯中出来,顶着黑的发亮的脑门在学姐们略带鄙夷的眼光中,四处晃荡。也是在大学,第一次知道有“女生节”这一存在,在图书馆的时候。一个很普通的男生叫住了我,问我要了电话号码,我稀里糊涂就给了他号码。
      他说:“我看着你挺舒服的。”
      我说:“哦。”
      他说:“要不我们相处试试看?”
      我紧张了,在紧张中我变得心惊肉跳,是啊,我期待如此久的爱情真的就要降临到我的身上了,可是真的是眼前的这个人吗?
      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说我们走走吧,我说好。
      他不停的想要牵我的手,我拒绝了。怎么可以这么快呢?我想。
      他说今天是女生节,我一个人挺孤单的。
      我问他你的室友们都脱单了吧。
      他说是。
      我就知道原因了。
      他说,我抱抱你吧,我真的挺寂寞。
      我们走到了很黑的一块地方,我想拒绝,但是我害怕。于是我半顺从半抗拒的让他抱了下。我想松开的时候,他的力气太大,我只好让他多抱了下。
      他的短信我没回,我不想和他联系。
      初恋啊,想象过多少次的初恋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的呢,这种初恋真的不是我想要的。我觉得很难过,虽然我好像什么都没有丢失,但是又好像丢失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

      从那以后,我对于那些男生多了很多的排斥。
      渐渐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熬得像煮着的咖啡豆,是苦的,但是苦中也会有些许的香醇。熬得快过了头的时候,我就去一圈四百米的操场上跑几圈,总是有互相加油打气的情侣们一前一后,总是有想要减肥的女孩子们一起加油打气,总是有满身力气使不完的男生在散发满身的能量。我开始觉得原来大学的生活真的像人们口中所说的,还是蛮纯真无邪的。
      或者一个人自顾自的在幽深偌大的校园中自言自语的逛着,逛着逛着就遇到了予优。一个爱运动的阳光大男孩,在我所在的分校念金融系。他时常让我想起高中时期的窝窝头。
      一句话不到就能把人气个半死的本领,我从他身上我得到不少的真传,明明臭屁到不行仍然天天宣称自己品格高尚,自恋到没朋友还天天嘚瑟,被我埋汰到不行还是彻头彻尾的乐天派。
      他不追我,也不和我说喜欢。
      我开始觉得这样的朋友关系,轻松自然,舒服得就像和煦的清风吹在脸上,在武汉夏日的热浪中掬一捧清水。放下对于男生戒备的我,原来才是真正的大方。我变得健谈起来,我跟他谈论的内容,从天南到海北。我喜欢谈论我的小说,偶尔念一些和我英语专业颇有些相关性的英语电影里的台词。他喜欢跟我讲没完没了的拉弗曲线,边际递减规律。明明是彼此都是对牛弹琴,但是相处是如此的从容。
      直到我完全从大学刚开始的状态中解脱我才知道,太多草率的追求让我觉得疲惫,虽然一开始还会很慌张,越到后来就越觉得乏味,无趣。
      大概,高中时期的亭晚就是有着这样相同的感觉。
      而予优,这个人却有些特殊,也许是因为他和我有着相同的怪癖,又或许是因为我并不排斥他。
      他和我一样,喜欢一个人在在无人的小径上思考人生,走走停停,在昏黄枯槁的灯光下,若有所思的走着。
      我们相遇,是骑着自行车是撞倒了彼此。
      那时骑着自行车去野外兜风,我们学校的附近有一个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斜坡很陡,就像蹦极一样,能够带给人高飞的感觉。骑车行走在郊外,迎面吹来的秋风像轻柔的棉花一样弹到脸上,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的温度,那样自由的驰骋……
      闭上眼的那一瞬,被疾驰的另一辆自行车“duang”一声撞倒在地,我在学校租的“除了铃铛不响哪哪都响”的破自行车也给甩了几米远,我的腿部虽然只有轻微的擦伤,但是看着那个“响叮当”的破车子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我二话没说,首先一个白眼就预备着了。
      “不好意思哦,我的自行车没有刹车,我喊了好多声,你好像戴着耳机没有听到,真是不好意思哦,你没事吧?”
      “你看看我像是没事吗?我都快骨折了都,你走路不长眼走点心成不成啊,我的膝盖骨和我的天灵盖啊,一不留神就快要给你揭了,我今儿怎么遇上你这一倒霉鬼,我……”
      要不是抬头看了一眼,我估计我那大妈的脾气能够跟放大炮似的放上那么一箩筐的废话。
      不得不说,眼前撞我的男生长得真的挺帅的,或许是那天他凑巧穿了一件我很喜欢的白衬衣,阳光恰到好处的显露出他棱角优美的侧脸,微风轻拂他的刘海,完全符合我高中时期对于男生的所有想象,不可否认的是我的怒气当时就消了一半。
      还记得他说:“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应该是附近的学生吧,我看你伤的挺重的。”
      我其实在心里说:“我看你才伤得挺重的。”
      看在帅哥送我回学校的份上我就原谅了他的莽撞,谁让这年头,脸都可以当饭吃呢。
      聊着聊着就很快到了学校,他说他急着去取东西,把我送到学校后就急匆匆的走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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