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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孽爱 ...

  •   “余才莲,是吗,”他是和陈逸飞一同来的刑警,个头更小,但看上去很结实,应该有经常健身,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他没有留胡子,领带也打得很随便,嘴里嚼着绿箭,“我负责给你录口供。”

      这也不在我的计划内,我要怎么跟他说,我没有杀这个人,因为昨晚我忙着杀另一个人。

      “你尽管问,”我极力装作配合的样子,“我丈夫也是警察,我明白做这行很辛苦。”

      “他在哪条路上,”这座城池有好几处警局,人员比较分散,“我认识他们大部分人。”

      我摇摇头。“他不管命案,他是交警,离这儿不远,同发公司路口往前走一点就是,那里有个交警执法大队。我丈夫就在里面,他是大队长,白起,你认识吗?”

      他似乎很认真地在回忆,还是一片空白。他说,“认识的人太多,反而记不住人名。”

      “还没请教?”我还没想好如何掩饰昨晚的行动,家里还有一件带血的血衣没有及时处理,这时候我有些后悔,没有把车处理掉,当时我坐在车里想,可以打匿名电话,说发现有几辆车在围攻一辆车,车里面的好像都是□□,他们带走了那辆车里的人,操成龙做警察这么多年,明里暗中有个把敌人再正常不过,警方肯定会把注意力转向仇杀,我,我只是一个热心市民,查我的号码,对不起,我用的是一次性电话,即使他们有所怀疑,也绝不会把我牵涉进去。

      “唐羽,刑事组副组长,”他很谦虚,不像陈逸飞那么爱炫耀,仔细看,他衣着整洁,脸也白净,酷似汤姆克鲁斯的发型看上去很耀眼,“可以开始问问题了吗?”

      “你问,我听着,”我极力扮演着天真烂漫的角色,这是我最拿手的。

      “只有你一个人,”他盯着我看,我倒不觉得哪里不舒服,被人怀疑反而是一种刺激,而我特别享受,“一整天都没出门,也就是说,没有证人。”

      “嗯,昨天请了病假,”谎言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更可信,即便他找白起询问,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我觉得他不会,他只是例行公事,而且他对询问没有太多兴趣,“你懂的。”

      “哦,是那一天,”像他这样的年纪,已经不会想到月经就脸红了,“可是,那一天应该连水都不能碰,你怎么会喝酒喝到醉。”

      天呐,怎么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要了解女人。

      我根本没想到这茬。

      “我不擅长喝酒,一杯就醉了,”说完,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

      “这样啊,说实话,我对女人完全不了解。”他耸耸肩,摇了摇脑袋。

      “你在怀疑我们,对不对,”我义正严辞地说,“你觉得我们这谁像变态杀手。”

      “你,”他的回答很僵硬,看不出是严肃还是在开玩笑。

      “你怎么还不抓我,”我伸出双手,等着冰冷的手铐,“说不定还有无辜的人要死在我的刀下。”

      “他们说不定都等得望眼欲穿了,”他居然在跟我调情。

      “既然没在怀疑我们,问这么多无聊的问题干嘛,”这的确是我最真实的疑问。

      “当然是想知道有没有凶手的线索,”他换了一副面孔,“现在我们只知道,他将尸体放进了仓库。”

      我真想亲眼瞧瞧那些尸块。

      我只是个刚入行的杀手,对肢解的理解还很肤浅,理应向前辈学习。老师不都喜欢这样的学生吗?

      操成龙是我第一个猎物,他很幸运,可以留个全尸。肢解既花时间,也耗体力,我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但是,人总是要进步的。

      “如果没别的问题,我可走了,”我说完,脚已经自觉地离开。

      “谢谢你的配合,”他对着我笑。

      芳芳半个头探出来,显然她一直注视我们。

      等我走近,她一把把我拉进去,能吃的人确实力气不小。

      “莲姐,我好像知道是谁做的。”

      她看起来胸有成竹。

      她刻意营造出悬念,等我开口询问。

      “好啦,你快说,我求求你了,”她仍然不说,我一屁股坐下来。

      “等丁丁来我才说,”她还真是嫌不够热闹,外面警笛大作,法医八成是到了,一会儿势必要封锁现场,和芳芳想的一样,出现这种情况,放假是一定的,但时间恐怕也不会太长。

      丁丁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我们,下午回家,等通知了再回来上班。

      “我只告诉你们,不要到处乱讲,”她的嘴才是最不严实的,“你们听说过血腥玛丽吗?”

      “我知道超级玛丽,”丁丁无论何时都有与生俱来的幽默气质,我很欣赏这点。

      “伊丽莎白一世的姐姐,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我的心在颤动。

      “哇,你们还真是孤陋寡闻,连这么著名的连环杀手都不知道,”芳芳故意做了个鬼脸,又刻意回头看有没有被人偷听,“我第一次看那些尸块的时候,在地上发现了一滩水,水上面有红色的汁液、一小片柠檬片及芹菜。”

      “血腥玛丽鸡尾酒的调料,”丁丁几乎要爆炸。

      “嘘,你太大声了,”芳芳拽住她,“还想不想往后听了。”

      我的脑袋里产生一阵轰鸣——不是他,不可能是他。

      他已经死了五年。

      离开公司以后,我选择和家相反的方向,此时白起应该在办公室喝茶。

      我琢磨着,要不要告诉他这件事,要是电视铺天盖地地报道起来,想瞒都瞒不住。他对这种事算不上特别有兴趣,平时也从不看推理小说和刑侦类节目,倒是对《动物世界》情有独钟。

      他是个孩子气很足的男人,我想这也是我嫁给他的原因之一,他没有太大的好奇心。他从没怀疑过我的假出生地,也没要求再见一面我的假父母。

      女人天生就有许多不愿他人知道的秘密。他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说实话,我是在为他好,任谁都无法接受,结婚五年的妻子是连环杀手的前女友。

      我的思绪随着风在飘荡,芳芳的推理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难道说,他没有在五年前死去,那么尸体出现在我所在的快递公司也就说得通了。

      他是在告诉我,他还活着。

      可是,我早已厌倦了漂泊的生活,四处捕猎虽然刺激,但把猎物围在一处,知道猎物会去哪,不会出现意外,这种感觉才是我如今最想要的。

      他会懂,会放手让我离开吗?

      不会。

      他是一匹咬住猎物脖子绝不松嘴的狼,绝对不参杂半点感情。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从未改变。

      白起会有危险。

      我该怎么救他?我该怎么救我自己?

      我看着前方的车流,像患密集恐惧症的病人,头有一些眩晕。

      他趴在车玻璃上,雨刮器打在他身上完全没有反应。

      “莲儿,你是我的公主,我的一切。”

      当年办案的警察和媒体之所以用它来称呼他,因为他每次犯案后都会在现场留下一瓶“血腥玛丽”。

      可是,没人清楚他为什么这么做。

      这个世界上,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我。我的英文名叫玛丽,因为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他知道这一点,鸡尾酒是我们爱情的证明。

      没人发现我们的关系。

      警方只知道他在五年前突然不再杀戮,一切就好像沙尘暴后的地球,比以往还要安静。媒体不会报道过气的杀人狂,不管他曾经掀起过多大的腥风血雨。大家很快就忘记了他。

      我参加了他的葬礼,那天下着雨,我的眼泪流得比雨还要多。

      没人知道他生前是一个杀手,他的朋友甚至在悼词上说,从未见过像他这样老实本分的男人。

      他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懂得伪装。

      但是我不能再任由自己待在一个伤心的城市,于是,我选择了逃离。

      我来到了这座离家几千公里的土地,这里没有人认识过去的我,我以为可以过上新的生活。

      但是,我的过去找到了我。

      会是他做的吗?

      他很会伪装,假死也不是做不出来。

      但女人的直觉告诉我,那个人不是他。

      不过,这个人认识我。

      尸体不可能是凑巧出现在我上班的地方。

      看守大门的执勤交警认得我,客气地喊了声“大嫂”。我就这样驱车进入了执法大队,把车停在一堆扣留的事故车旁后,我环顾四周,来过无数回,但从未好好看看。这里好苍凉。

      还没见到白起,第一个出现的永远是阴魂不散的李长庚,他见到我好像很开心,大嫂喊了好几遍。我没心情搭理他,自顾自地上楼梯,本以为他自讨没趣后就会离开。

      他拦住我,示意他有话要说。

      “大嫂,让我向你展示科技的厉害,”这时候我可没心情跟他闲扯,他几乎把我给惹火了,“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两分钟就能找到车主的身份。我们做到了,只用了一分38秒。我看着表的。”

      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该怎么办才好?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努力挣脱束缚。

      “他是一个警察,叫操成龙,这背后肯定有大阴谋,他的车明显是被人故意追尾,而且到现在还找不到人,八成是出事了,”李长庚说得有根有据,巨细靡遗,“我觉得故事肯定特别好莱坞。”

      “再说一句,没兴趣,你们男人怎么都只关心这些,无聊,”我看都不看他一眼,“你们队长在办公室吧?”

      “大嫂放心,你每天都来陪他吃饭,他哪敢逛窑子,再说,这不好有我们这些认真负责的好男人在帮衬,放心,跑不掉,跑啦你就嫁给我,绝不推脱,”我摇摇头,没有理会。

      白起的办公室在二楼最右边,靠近档案室,进去时他正品着龙井,看到我脸上很惊讶。

      “莲儿,怎么不打个电话,这么早下班,老板良心发现啦,”见四周没人,他吻了吻我的嘴唇,“对不起。”

      “只是遇上了不可抗的因素,”我只能这么解释,“你什么时候下班?”

      我遇见毕加索时刚步入花季,像那个年纪的无知少女一样,我相信爱情,也相信男人。其次,这段时期也是女孩最叛逆的时候,逃学、抽烟、酗酒及无意义的□□。

      有一次,我陪朋友逃学去酒吧,从而认识了他,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寡言少语,甚至可以直接喊他木头人。他不是去玩的,那是他的工作,他是里面的酒保。

      说实话,他不是当时的我喜欢的类型,不够高,也不够阳光,感觉和他聊天周围都会开始暗下去,他不是光明,而是彻头彻尾的暗黑。他身上不带有任何光亮,只有无止尽的黑夜。

      “别喝陌生人的东西,尤其是他们,”他用眼神指引我,三两个留着各种颜色头发的混混在舞池跳着过时的扭扭舞,嘴里哼着令人作呕的韩语歌曲,摇头晃脑犹如《群尸玩过界》里的僵尸,“你看上去不笨,但是太年轻了。”

      “你多大,叔叔,”我喝着剩下的半杯啤酒,以尽量调侃的语气问。

      “这和年龄无关,我只是见多识广,如果你自己都不在乎,我也不会,”他转过脸不再看我,专心致志地调酒,他的手法很娴熟,应该做得不短,酒吧居然雇佣童工,老板肯定不是傻子,他一定有更好的理由。

      “他们长得不好看,”我当时醉眼迷离,也没有好好看他,“你也是。”

      等我有所察觉,已经在酒吧的后巷,眼前是刚才看过的几个小混混。

      花季的我可没有现在这样强壮的体魄。

      我知道将会发生的遭遇,知道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酒吧扰攘,根本不会有人听到我的呼救,听到又能怎样,我不奢望有人会来救我。生在中国,我早就对英雄之类的放弃奢望。这种孤独与绝望感我很熟悉,自从我生下来以后,它一直伴随着我。

      “我父亲是警察,建议你们不要乱来,他是刑警,有枪,脾气还很不好,”我只能尽我所能地吓唬他们,“如果他知道你们对他的宝贝女儿做这事,他会杀了你们,我保证。”

      “别跟我耍花招,”穿黑夹克衫的男子梳着中分,他显然是他们的头,他眼神犀利,透着绿光,“我不太相信你说的话。”

      “她父亲根本不是警察,”梳着马尾辫的其中一个小喽喽认出了我,“如果没记错的话,她妈妈杀了她父亲,然后在牢里畏罪自杀。她连父母都没有,就是一个没人要的臭婊子。”

      我不否认那一刻使我产生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杀意。

      “我劝你把话收回去,”他在笑,笑得很大声,我努力让自己清醒,晃了晃脑袋,“你会后悔的。”

      “当然啦,婊子,我后悔没玩够就停了。”

      这时候,酒吧后门被打开了,一个人手里拿着垃圾袋探出头来。

      毕加索目光呆滞地看着我们,一句话都没说。

      他按部就班地扔了垃圾袋,头也不回地关上了铁门。

      “你看,没人会来救你,”他说,“你最好还是认命。”

      我从来都不认命,这是我从小养成的坏习惯。

      铁门再次被打开,是毕加索,他朝我的方向仍了一个包裹,然后说了声“打搅”后再次关上了沉重的铁门。正在他们目瞪口呆之际,我从包裹里抽出一把长约五公尺的西瓜刀。

      “冷静,”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我手上,而这把刀也给了我极大的勇气,他们虽然人多,但是手无寸铁,何况还只是一群青少年,欺负弱小或许还行,真刀真枪地干,他们没这个胆子。

      “别让我再看到你们,”铁门应声打开,他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一个个仓皇失措地离开。

      我扔下刀,走向他,重重地给了他一巴掌。

      “为什么不帮我?”他的嘴角渗出鲜血,甚至动都没动一下。

      让一个花季少女拿着刀独自面对一群流氓,谁会这样不懂怜香惜玉。

      “如果他们根本不怕刀,怎么办,你就这样袖手旁观?”我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在叫。

      他一开始还是保持原来的姿势,尔后动了一动,往地上吐了一口血。

      “现在,你懂得在乎自己了。”

      “这和你有毛关系,懦夫,”我对着他的脸吐口水,他没有生气,而是冷静地从左边口袋掏出湿纸巾擦拭。

      “你相信奇迹?”他对着我说话,却让我感觉他是在和自己解释,“奇迹只会发生一次,所以才叫它奇迹。如果你指望每一次都会有奇迹发生,没发生只会让你更失望。”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偷偷瞥了他一眼。

      “别指望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只能靠自己。”

      我不知道他小小年纪都经历了什么,但是他的经历肯定是造就他走上杀手之路的星星之火。

      “如果我失败了呢?”

      “那你就得付出代价。”

      “你会袖手旁观?”

      “会,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不认为你会失败。”

      “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

      “英雄无法拯救所有人,人们得学会自救。”

      现在回忆起这些点点滴滴,连我都怀疑是不是我自己虚构出来的。

      这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连环杀手说出来的话。

      然而,它却是事实。

      第二天早上,我和白起在同一张床上起来,宣告矛盾解体,冷战结束。

      毫无疑问,昨晚我们又做了,和以往一样,我不得不假装对性感兴趣。为了和解后不至于让他怀疑,我不得不忍受岛国动作片毫无剧情和深度的单一情节,如果可以写影评,一定是差评,豆瓣评分绝不会超过五分。

      我是一个模仿高手,的声音和动作只要看过两三遍,就能准确无误地做出来。当然,不参杂任何感情,仅仅是一种普通的模仿。就像人模仿动物的动作与表情。

      “所以,你有很多假了,”他努力从手铐上挣脱出来,昨晚玩得太过火,不过他扮演的警察很像,他赤裸着上身靠着墙,双手交叉,“今晚我会早点下班,也许我们可以去吃牛排。”

      我很清楚他的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

      “就在家里吃吧,我来做,”我极力掩饰自己的心事重重,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你也希望早点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吧。”

      他站起身,什么都没穿,被我一脸嫌弃地轰进浴室。

      他习惯裸睡,我没什么意见,因为我也一样。

      又是个大晴天,阳光明媚,我开着车缓缓行进在拥挤的车流里,不能抚摸阳光真的好可惜,这让我有段时间想换辆敞篷车,但经济上的拮据使我放下了这个念头。

      过红绿灯的空档,我习惯性地打开窗户往后瞧,看看大家这时候都在做什么。

      然后,我看到了一辆可疑的车。

      一辆有些年头的军绿色福特探险者在我后方三个车身的距离。

      这正是我跟踪猎物时所保持的距离。

      我有预感,他就是那个杀手。

      绿灯一亮,所有车都跟着往前涌,喇叭声此起彼伏。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按原定路线,到八佰伴买食材。在位于4812的交叉路口时,我刻意没有走平常的路线,直接开下去,沿着高花亭方向疾驰。

      他没有转向,虽然还是隔着距离,但仍然尾随而至。可是,这件事有些让人想不通,他做得太明显,分明是在提醒,他在跟踪我,我必须小心。哪个杀手会在大白天这么做?

      我们只属于黑夜才对。

      也许他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作为同类,发现另一个来自同一世界的伙伴,确实是叫人欣喜的事。

      不过,我没话需要跟他说,更别谈交流。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他和我一样,专杀连环杀手。我不清楚他怎么找到的我,但是有很大可能,他想要我的命,就像我想要其他人的命。

      原则上说,人类都是连环杀手。他们不是在故意谋杀自己吗?

      首当其冲,我需要知道他的身份。光从车辆和车牌根本发现不了什么,他肯定和我一样都经过了适当的伪装。我需要更多信息。八佰伴是我惟一的机会。

      驱车约十分钟左右,我的车停在了八佰伴的地下停车场。这是附近惟一的停车场,如果他还想继续跟踪我,要么把车开进来,要么停在理工学院,静待我回途。

      可是,我从未见过这种守株待兔的人。

      万一我不走这条路,抑或者我会开去更远的地方,甚至今晚都不回去呢。

      我想,任谁都不会冒这个险。

      “给我最新鲜的牛肉,”我四处张望,想看看有没有被监视。

      我拿了一瓶度数很低的红酒,白起喜欢营造浪漫的气氛,但是没有酒量。

      走到停车场,只有好几对夫妻在停车。

      那辆军绿色福特探险者不在其中。

      它在哪?

      沿途我都在注意两边的车辆,什么都没发现。

      我忽然想到另一种可能,他也许将车开过了八佰伴,在某处伺机而动。等我把车开出来,他只要继续跟着,或者干脆把车身换个颜色,在某个不惹人注意的角落突然冒出来。

      我一定会措手不及。

      另外,我还想到了一个让我更焦急的理由。那具尸体,出现在快递公司仓库的尸块是谁?

      我必须去一趟碧桂园。

      当车子停在联富花园路口等红灯之际,我的苹果4手机响了起来。来电的是白起,他的语气听起来带着歉意和不安。依我对他的了解,八成是加班,晚上不能回去。

      “你知道,我真的很期待今晚,”如果当面讲,我觉得他很可能会跪下来,“可是,我他妈倒霉透了。你还记得昨天去看的车祸现场吗,那辆车的主人被找到了,你肯定猜不到,他被一个变态做成了剁椒鱼头。”

      “他们需要你做什么?”这是我最不愿听到的结果。

      这个王八蛋把我辛苦逮到的猎物碎尸,还送到了我工作的单位。

      “录口供,大概晚个一小时左右回去,我非常抱歉,”我知道,他的感情是真挚的。

      “没事,我本来还想告诉你,晚上陪朋友看《乘风破浪》,不能回去。”

      成功混进某个群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花了二十几年才让身边的人忘记,我是一个一岁半就父母双亡的可怜女孩。我的确对他人的同情感到厌恶,但这不是主要原因,在我七岁到十五岁之前,我一直觉得他们因为我的身世在怕我。

      人不是我杀的,也不是我选择作为他们的精子出世,有的时候,我会恨他们。

      我从小由外公外婆带大,他们对我呵护备至,但是外婆在我很小的时候得了重病,我记得那是我小时候最后一次哭,我不知道我是为什么在哭,他们觉得我是在为生命的消逝,其实我是在为自己。

      爱我的人只剩下一个。

      如果我懂爱,那么我应该很爱外婆。但我至今还想不起她的样子,家里连张可以怀念的黑白照片都没有。

      连留个念想的物品都没有,拿什么去悲哀。

      既然没人来爱我,我也不要去爱别人。

      外公陪着我到成年,在我工作后的第三年,他因为肠胃疾病过世。

      从那以后,我只有自己,孤零零地,仿佛《闪灵》里的杰克。

      今晚,我不得已要混进另一个群体,朋友圈,五爷听说我休长假,于是,邀请我和白起晚上到他家做客,同时介绍他的新女友给我们认识。我和白起都有些惊讶,毕竟五爷已经五十来岁。

      推开门,一个身穿刑警制服的男子给我们开门,我没想到五爷会把儿子也叫上。我记得他叫洪信,两年前在交警队见过,他来看他老爸,当时还是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大学生,稚气未脱,反观现在,要成熟老练的多。

      一番惯例的开场白后,我始终不见五爷的新女友,洪信笑着告诉我,在里面烧菜,一会儿就出来。这时,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循声望去,客房有一张木制婴儿床,躺着一个不满一岁的女婴。

      “洪信,厉害啊,孩子都有了,”白起有些嘚瑟,咧开嘴笑。

      “和我没关系,我后妈的,”洪信舔了舔嘴唇,看着洪五。

      五爷的新女友从厨房里走出来,穿着少见的红色旗袍,尽显女性的优雅与柔美,我现在明白洪信表情的意思了,不是因为爸爸给自己找了一个后妈,只是嫉妒,因为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女朋友。

      她介绍时说自己四十一岁,可是我根本看不出她和我有什么区别。最后,问起孩子的事,她略带哀伤地说,孩子是和上一任丈夫所生,刚怀的第一个月,他就背着她出轨,而且喝醉后开始性虐她,于是两人协议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她,她现在一个人带孩子,白天将孩子交给保姆,住在隔壁的好心阿姨,等下班回家,她还要准备第二天的课程。她在一所小学当老师,已经做了近两年多。

      “她做的菜棒极了,你们好好尝尝,你也是,信,”我隐约觉得,这次的宴会的目的是为了让他的儿子接受她,至于我们,纯粹是为了避免太尴尬而请来的陪衬。

      我瞅了瞅白起,他的目的也不单纯,据我对他的了解,他极少参加同事的家庭派对,照他的说法,他不擅长说客套话,怕得罪人,事实上,他差不多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大家也就很少主动找他。

      我想,一定和女婴有关,唤起我的母性什么的。他还真天真。

      “你女儿好像洋娃娃,卡哇伊,”适当的奉承是我在这么多年与普通人交往中学到的,他们不喜欢听实话,“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

      “让我想想,差不多小三个月,”五爷很郑重其事地说道。

      “为幸运的男人干一杯,”白起开始往大家的酒杯倒酒,自己猛灌果汁。

      我不知道他指的幸运是老伴还是孩子。

      晚餐过后,酒足饭饱,洪五建议大家坐下来看老电影。

      《美国精神病人》。

      也许是职业敏感,两个做警察的话题总是绕到一块去。

      “我罚一杯,为没去局里录口供,”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洪信是刑警,这一块归他们管辖,“谢谢五爷帮忙。”

      “案子破得怎么样,”五爷语调轻快,或许是多喝了几杯,听上去倒像是皮条客询问嫖客“这个娘们咋地?。

      “林队是一个白痴,他也相信是五年前那个变态杀手做的,”听人这么说我前任男友,我倒并没有不舒服,任何把人杀了以后分尸的犯人都对得起这个评价,“根本就不是,虽然看上去一模一样,但报道他的事铺天盖地,媒体把细节都曝露了出来,是个人都可以模仿。”

      “可是,血腥玛丽的名气还不如龙治民,他为什么要选择他?”

      “所以啊,我觉得肯定不是他,”洪信对此十分笃定。

      另一边,我和五爷的新女友就破腹产的利弊展开话题,而最终我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孙艺珍,和一个韩国明星同名。女儿只有一个小名,允儿。

      “他们都说,高龄产妇最危险,我差点以为自己活不下来,所以,还是年轻时生好,”我严重怀疑白起和她套过招,和她说话的同时,眼神却瞥向他们。

      “我们已经在考虑了,”眼下,只有敷衍她才能让这个话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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