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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秋锣 ...


  •   东秋锣(上)

      程峰举着串糖葫芦走在小巷的石板路上,随口感叹着。
      “繁华的大都市纷扰太多,倒不如咱们的小城自在。”
      他旁边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衣与这水乡般的风景格格不入:“这是在郊区,回城里不还是一样。”
      “你就不能不破坏气氛吗?”不爽的皱皱眉:“好容易演出回来放一天假,问你去哪儿玩,结果就跑到郊区来。你说外地人趋之若鹜就算了,咱们一堆本地的也跑来看小镇风光?”黑衣青年顺了顺额发:“是你们非要出来的,要我说倒不如在剧院待着,还清净。”
      听到这话程峰怒火中烧:“待着!?结果就是没演出的全听您的令到这看风景来了!”还未来得及再做说明,就听到黑衣青年淡然开口:“又不是我叫他们跟来的。”
      也不知程峰这么唧唧歪歪,到底是喜欢还是讨厌。

      “喂——孟修!程峰!你俩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梳着单马尾的少女跑到近前:“孟修你快来看看吧,小温他喝了好多酒怎么劝都劝不住!平时他最听你的了!快劝劝他吧!来来来!”说着上前拉住黑衣青年的手臂往小巷外面拖,程峰的脸色僵了僵,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跟着两个人走出了小巷。大部队待的酒馆离这里并不远,穿过一个名叫月沼的小湖再走不远就到了。还没走到跟前,就已经听到远处吵闹的声音……

      “温诗杰你丫别喝了!我操,老五你拉着点他啊!”
      “我要是拉得住刚刚就拉了诶我了个去,小七以前也没这么爱喝酒啊!?”

      酒楼里的吵闹因为看到苏玲拉着援兵赶到而消停下来,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放开了快醉成烂泥的温诗杰。那是个很好看的男生,整个人都仿佛是古画里走出来的,带着斯文的书生气。眉眼清秀干净,黑框眼镜后面是一双狭长的眼睛带着些迷茫的颜色,唇畔带着似有若无的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醉了,只一味的伸手去够桌上烧酒。孟修走到他面前他才发现,垂着的头慢悠悠的抬起来,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青年仿佛他是假的。
      温诗杰没说话,孟修也没说话。本就不是饭点,酒馆里除了些歇脚的游客就只有他们团里的戏曲演员们。温诗杰和孟修就这么对看着,有那么一刹那大家都觉得时间静止了。

      “孟修?孟修——?”温诗杰猛地站起来,果然还是喝醉了,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孟修皱着眉抬手扶住了他,见他站稳刚要收手便被那人牢牢的抱住了:“我错了!孟修哥哥……我真的错了你别走……别分手行吗?”认识他们的人听到这话俱是一愣然后面面相觑。

      大家都知道孟修是个同性恋。

      孟修是省里的戏曲名角,是个唱老生的俊朗青年。因为外貌很拿得出手,吸引了大批年轻人走进剧院听戏。在没有爆出那件事之前他的人生算是顺风顺水,他也算是现在浮躁社会里难见的勤奋刻苦型人才,品行操守都是不错的。就连剧团里的老先生们都说,孟修以后肯定有发展。只是谁也没想到,他会发展成一个同性恋。
      也不知道城南报社的人是从哪里弄到的照片,照片里孟修一脸幸福的吻着一个男人。或许勤奋的人都比较低调吧,孟修为人很淡,什么事情都好像入不了他的眼扰不了他的心。剧团里人人都在争他却不,就连和朋友交往也遵奉君子之交淡如水,剧团上下百十号人也就只有唱净角的程峰和唱青衣的苏玲和他关系最好。刚出事的时候谁都不信照片上的是孟修,团里的领导甚至放话说只要孟修一句话就去找律师告那家报社。
      孟修却承认了。出事后不久的某天,他带着温诗杰来到训练的地方,跟大家说:“这是我的恋人温诗杰,我希望大家能接受他。”所有人都惊的说不出话,只有程峰漠然站起身和站在门口的两个人擦身而过,走了出去。后来在苏玲的帮助下,大家慢慢的接受了。谁没爱人呢?孟修也只不过恰好爱上了一个男人而已。只是作为戏曲演员的人生,孟修恐怕没什么发展了。
      苏玲想,大概孟修也不会后悔吧。
      这次省戏曲名角下乡义务演出回来,剧团放了一天假大家都上窜下跳的说要出去玩。团领导说演员们都辛苦了,这次可以带着家属。于是苏玲就约了家属温诗杰一起,电话打过去的时候温诗杰那里声音很乱但苏玲没多想,说到去玩温诗杰虽然有点不自然但答应的也算爽快。

      ……怎么就分手了?

      苏玲站在程峰的身旁,不断的摇着头想把脑子里混乱的思绪晃清楚,整齐的单马尾在身后扫啊扫的。程峰拽着她的胳膊走出了酒馆:“别甩了!甩的我头晕!”苏玲看着程峰:“媳妇,你在不爽什么?别告诉我你暗恋孟修!”程峰冷眼一扫:“老公,我不敢出轨。”苏玲满意的笑笑,结婚两年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的:“告诉我吧,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什么?”程峰一脸的迷茫。
      苏玲甩开他的手走回酒馆再懒得看他一眼,她知道,程峰不想说的无论怎么求也没用。
      酒馆里还是他们出去前的样子,大家都站在旁边楞楞的围观。其实从大家一直都在围观,围观孟修和温诗杰上报纸,围观孟修和温诗杰出柜,围观孟修和温诗杰见家长然后被家里人放狠话说不结婚就永远别回家……就这么围观了四年,忽然就这么……不用再围观了吗?

      孟修并没有推开温诗杰,甚至还抬手轻轻的安抚着他,那样温柔的他别人可望而不可即。可惜开口却撕碎了温柔的表象:“我不欠你,你也不必求我,早就该结束了,多说只能让我们连最后那点情分也没了。”果然还是那个冷漠的孟修啊。温诗杰僵住的身体没有让他产生丝毫的怜悯:“你好自为之,我们还是朋友。”说完毫不留恋的松开了手,走到程峰和苏玲的身边略略停顿了脚步:“我们先回去吧。”说完就那么走了出去。
      苏玲满脸的难以置信,追了出去。程峰默默的走到温诗杰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离开。

      回到剧团里,大家都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有的忙着分享照片,有的凑在一起八卦些有的没的,孟修也一如往常坐在角落靠窗的凳子上看着外面。他为人很淡,没有事从不主动与人交谈就连见面也只是点头致意,但他在剧团的人缘却好的令人嫉妒。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人的心太复杂,这样安静而干净的人谁不想把他当成朋友呢?可惜被孟修当成朋友的人却少之又少,所以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在哪里长大,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怎么和温诗杰相识相恋……又为什么分手。好奇心这种东西啊,太磨人。除了档案里那些刻板的说明,孟修就像个活在你身边的迷,引诱着你靠近,虽然明知靠不近。
      “想什么呢?”程峰端着保温杯坐到孟修对面。
      看吧,其实不是靠不近,只是靠得近的人不是你罢了。

      孟修仰起头,后颈紧贴着冰冷的椅背:“我也不知道,就是想点以前的事吧。”程峰也放松身体靠在椅子里,伸展开双腿:“其实我挺不理解你们这些……恩你懂,为什么就不喜欢女人呢?你看我和小玲,我们不幸福吗?”孟修笑了一下,像叹息带动了喉咙的震动:“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喜不喜欢女人,我只知道我喜欢温诗杰。”
      “那现在呢?”程峰看着训练房高远的天花板,白色让他的大脑也开始放空,耳边还是大家嬉闹的欢笑和窃窃私语声。直到眼皮开始打架才听到孟修自言自语般说着:“怎么可能这么快就不喜欢。”是啊,怎么可能这么快就不喜欢呢。

      窗外的云缓缓的移动着,如果不虔诚的盯着,根本注意不到它那慢吞吞的轨迹。

      那时候的省城还只是个小城市,没有开发什么旅游业,也没有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没什么某某原产地的称号。就像现在的郊区小镇一样,恬静悠然的存在在这个世界,这样安宁的地方,时间都仿佛放缓了脚步。大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孩子们更加没有负担。
      那时候不过六岁的孟修是个孩子王,带领着自己手下的孩子们四处疯玩,恨不得把整个省城都掀个底掉,恨不得把群山峻岭都印上自己的足迹。那时候的孟修爱玩爱闹,脏兮兮的脸总带着痴呆般的笑容。孟修的妈妈是个知识分子,每次气急败坏的把孟修揪回家想要教训一顿时,看到那张笑脸就再下不去手了。
      孟修七岁的时候,温诗杰搬到了他家隔壁。孟修的爸爸是个相声演员,赚的钱不多,但总是乐呵呵的,没事就叫孟修把自己的小伙伴叫到家里来听故事。那天孟修跑回家,就看到爸爸满脸崇拜的站在一个斯文男人身边给那人添茶倒水,就连一向没什么表情的母亲,眼睛都带着兴奋的光彩。孟修有点不爽——什么人能让自己的爸妈露出这样的表情?!
      看到自家小孩回来,孟修的爸爸连忙拽过他推到斯文男人的眼前,孟修只记得父亲把他的胳膊拽的生疼。那个男人看了看他,笑着点了点头却并没有说什么。父亲却兴奋的把孟修按的跪在了地上不住的叫他:“快!快给师父磕头!”
      就这样孟修有了个师父,那人就是温诗杰的父亲,红了半边天的京剧老生名家。当时盛传,要评的新四大须生里就有这人一号。只是不知为什么,这位名角在巅峰时忽然决定隐居。允许是缘分,就这么巧合的隐居在了孟修家隔壁,成了他的师父。后来孟修成名,他的档案里也只写着少年时就在京剧启蒙学校就读,对戏剧有极深的热情。他一生尊师敬师,答应了师父绝不再将他推到众人眼前,也就真的从未提起过这位足以让他走的更远的师父。
      虽然现在的孟修是名角,是真心热爱戏曲艺术的大家。可惜七岁的孟修并不认同,他觉得京剧什么的都是女孩子才学的玩意,在听父亲普及了知识后死活要去找那个斯文男人说清楚,告诉他自己不要学京剧。可惜从那天之后那个斯文的男子再没来过孟修的家,只是不几天就让他的儿子送来一封信,信上写着什么孟修不认得,只是从父亲收到信那天开始,他的懒觉就再不能睡了,早早起来练那个什么见鬼的基本功。
      找不到老子,那就欺负小子。孟修坚定的觉得这句话很对,于是某天父亲外出没人看着他练功的时候,他叫来曾经的手下们把瘦弱的温诗杰拽到了小树林里,准备海揍一顿。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竟然没有反抗,就那么一脸茫然的被群殴。欺负弱小不是孟修的行为准则,他让手下们各回各家,然后蹲在温诗杰面前打量他。
      同样七岁的温诗杰和孟修一点也不像,没有孟修麦色的皮肤,浑身都是带着病态的白色。女孩子一样精致的五官,嘴角向上翘着总像是带着点笑,拘谨而疏离的缩在一边,也就难怪他搬来好几个月也没什么朋友了。孟修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像一颗漂亮的玻璃珠,闪着孟修看不懂的光芒:“你爸爸是我师父,你以后要不要跟着我混?”
      从那天开始温诗杰就开始跟着孟修混,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每天早早的,温诗杰就带着父亲的信到孟修家里,一边吃着孟妈妈做的早饭,一边看着孟修咿咿呀呀的练基本功。晚上他就和孟修一起坐在树下坐在房里,听孟修的爸爸说相声段子。从小就不喜欢戏曲的孟修一直也不怎么欣赏自己父亲的相声艺术,温诗杰却着了迷。
      就像是奇妙的缘分,温诗杰的父亲成了孟修的师父,孟爸爸的相声让温诗杰着了迷。
      后来,很快的他们就要小学毕业了。那个时候世界开始变化,这个小城有了很多的称号。曲艺之乡或者养生天堂都是孟修和温诗杰听不懂的词,但是大卡车开进省城大家却都懂,省城修了路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相应的,小城也渐渐变成了都市群里微不足道的一个。但是这些对于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并没什么影响,孟修和温诗杰还是喜欢在一起,在夏天的傍晚跑到草坡边随意的躺下,看着天上的云缓缓流动,看着太阳把它们染得通红。
      那时候的孟修开始变得沉默,温诗杰却慢慢开朗起来。小孩子的性格经常变,所以六七岁时两个人可以很简单就打到一起去,到了十一二岁孟修和温诗杰的性格却越变越远。只是不变的是,温诗杰还喜欢跟在孟修身后,在没人的地方清脆的喊他:“孟修哥哥孟修哥哥等等我。”也还是一样的,温诗杰最喜欢的睡前故事就是孟爸爸的相声。
      有天放学后,和孟修不同班的温诗杰忽然跑进孟修的教室拉了他就往外跑。盛夏,狂奔到草坡时两个少年都已经气喘吁吁。温诗杰却笑得很开心,丝毫不介意汗水沿着他越发柔和的面庞滴落下来:“孟修哥哥生日快乐!我前几天跟叔叔学了一段相声,你一定要听!这是温大师的首秀……咳咳,不许笑话我!”拥有颀长身体的少年,肤色不再是健康的小麦色,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就像六七岁的温诗杰长大了一样。孟修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变成想要变成的肌肉男,却成了这副样子,但也并不讨厌。他默默的坐下在草坡上,看着眼前人。他和小时候一样比自己矮半头,脸上却挂上了和那时完全不同的笑容,自信,阳光。他就这么逆着光站在嫩绿色的草地上,傍晚、微风、夕阳、草地、少年和白衬衫,画面充满了文艺青年喜欢的清新感。只是仔细听听,少年手舞足蹈说着的竟然是……相声。这样想着,孟修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看到他笑了温诗杰受到了鼓励,越发卖力的手舞足蹈。
      直到现在孟修都在想,他和温诗杰的人生是不是过反了?
      太阳终于落山的时候,温大师才磕磕绊绊的完成了他的首秀。看着面前打着哈欠的孟修,他挫败的坐在他身边:“对不起,我还是不熟练……”孟修修长的手指忽的凑上温诗杰的脸颊,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我觉得很好,听的很开心……”看着少年怀疑的眼神,他抿了抿唇有些不好意思的补充道:“因为是你说的,而且是你第一次给别人说。”一切发生的那么自然,温诗杰就那么轻巧的凑上来亲吻了孟修的脸颊,就像小时候经常做的那样。孟修的心却猛地加快了跳动的速度,过快的心跳让他的脸颊都变得火热。
      回家的路上两个少年一如既往的开心的笑着,谁也没有提起那个简单的亲吻,也都没有告诉对方那刹那的心动……他们也还不懂什么是心动。孟修单肩背着背包走在前面,温诗杰蹦蹦跳跳的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的说着,他说这段相声好怪哦叔叔说叫腿子活,他说我觉得逗哏的台词真的好贱哦要我是捧哏我就揍他!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他跑到孟修身前问:“孟修哥哥你知道什么是东秋锣吗?这里面有说到哦!名字好有趣,叔叔说这什么也不是就是个说法,哥哥你知道吗?”孟修摇摇头。
      这是故事的前半段,阳光晒过般温暖,但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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