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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溺水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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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日不见凌云的影子。这死小子又不知道哪里野去了。李凌志的腿进展迅速,已经可以扶着墙慢慢走几步了。我的名号果然传了出去,不少人慕名前来找我看病。我闲得无事,索性借李家的地界开了个门诊。只是我有两大原则。只治病,不保命;只治无名小卒,不治有名之士。当然还有只治我会治的,不治疑难杂症。所以瞎忙活半天也没有几个银子进账。李凌志啧啧称奇,我自不去解释,只称随心情而已。
好不容易打发了病人,五儿来请我。我以为他来叫我吃饭,看了看天色尚早。结果他说,“二公子回来了。”“知道了。”我随他去,心中却想,关我何事?
李凌云果然回来了,风尘仆仆的。见到我两眼放光,却又面有难色,吞吞吐吐。我奇怪道,“你回来不好好歇着去,叫我何事?”李凌志面色沉重,沉吟半晌才说,“宇涵,你的家事...可有难言之隐?”我一头雾水,为什么要提我的家事?
凌云接着说,“蓝...大夫,乡亲们没人知道你打哪来。只知道你五年前来到洛阳附近,然后便一直独居,不愿让人知道。你可是在躲避仇家?”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去我家摸了底细,村里村外的问了个遍,保不齐还搜了我的住处。我一下怒火中烧,戒备的瞪着他们,声音都不稳了,“你们调查我?”
“呵!”我气的哆嗦,话里带刀,“我竟不知李府的规矩连个大夫也要刨根问底家事清白!我一介乡村野民,原不配给李大公子看病。别忘了是你们找上我的!既然如此,我走便是!”李凌云一脸受伤的神色。我知道他是好心,但我不能容忍自己的秘密被人这样的挖掘。说到底还是怪我自己!为什么要贪财招惹不该招惹的人!
我不顾凌云的阻挡,大步向府外走去。冷风灌进我的衣领,让我稍稍冷静了下来。没有马,走回村子真不知要多少时候,何况我的急救包还在客院里,还有我的诊费尚未拿到,我还指望它过冬呢。
幸好凌云追了上来。“姐!”他抓住我的胳膊,手劲大得吓人,看来真是急了。我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没有傻到与男人拼力气。“姐!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家里没有生火,很冷的!”他果然去过我家了!我瞪了他一眼。
他自知语失,忙找补道,“姐,我们只是想帮你。你若不想说,我不提了便是!”
大风乍起,树梢上零星仅存的几片树叶也被吹散了。我心里一阵凄凉。此时此境,我也实在没有准备一个人再次面对冷墙徒壁。古人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骨气正在被蚕食,或者还有别的。我低下头,屈服于软弱。“我啊——”我深吸一口气,“我不记得家在哪里。应该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吧。”低下头,努力回想我曾经用来蒙骗乡亲们的解释。“五年前我随族人到访洛阳,不幸病倒,不能随他们回去,便留下独自养病。本以为他们会来接我,谁知从此断了音信。”
“很可笑吧,大夫也会得病。”我自嘲。凌云摇摇头,问道:“姐,那你为什么没找个男人嫁了?”这个问题出乎我意料,我装作伤心的样子,努力想了好久,“谁愿意娶一个来路不明的病女人,对吧?何况后来我年岁也大了,又这样不男不女的,哪有人家会要。”
勉强糊弄了过去,凌云突然一张脸涨成猪肝色,支支吾吾了好久,突然说,“姐,你嫁给我吧。我娶你!你就不用受苦了!”
我哭笑不得,看来上次给他的刺激有些过火了。这个年龄的男孩儿,以为爱情就是荷尔蒙,并不懂婚姻为何物。然而必须承认,他这一句话瞬间温暖了我的心,让我不忍伤他。我笑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你不知道吗?你才多大?你大哥同意吗?”他一脸紧张,“大哥恐怕还不知道你是女人...莫非你喜欢我大哥?”
李凌志吗?我承认我是喜欢他。一个沉稳的男人,看着就能给人安全感。然而我只是自己意淫一下罢了。我除非是不想回去了,才会嫁给一个古代人。“不说我了,你大哥为什么没有结婚?据我所知他也年过三十了吧?”
凌云一脸挫败,“你果然还是喜欢他。我原来有过一个嫂子,只可惜难产死了,孩子也没留下。”
原来如此。
我安慰他,“我也不会嫁给你大哥。我太老了。不适合再嫁人。而且我们族规规定,不得与外族通婚。我不回去是不能随便嫁人的。”
“姐,你不老。”凌云看着我的眼睛,一脸真诚,“你不知道你那天边歌边舞,有多美!”
我摸摸他的脸,令他受宠若惊。这个刚成年的男孩儿的爱慕,让我第一次觉得只身古代并没有那么孤苦。
新春来临的时候,我过了一个来到这里后最有年味的年。李家上下灯火辉煌,大家一起守岁,年饭,派红利,放花,猜灯谜。我开始眷恋起这种家的感觉,心里却明白是该离开了。凌志的腿已能走路,虽不能说与常人无异,但接下来主要看他自己的锻炼,我能帮助的有限。有时候他看我的眼神,让我觉的他已经洞悉我女人的身份。但他并不点破,大约是不想在复健中尴尬。我也乐得如此。还有几个情窦初开的小丫鬟,见到我就脸红。我总忍不住坏心的逗逗她们,惹得凌云醋意大发。
渐渐得天气回暖,李家的生意越来越忙,凌云都尝尝被抓去查账,累得他好一阵子没来烦我。春意渐浓,院子里的牡丹发了新芽,凌云闹着要去踏青,我也想鼓励凌志多出去走走,便忙里偷闲的找了一个下午,带上贴身小厮与侍女们,一行人骑着马到河边散步。
两岸垂柳新绿,青草绒绒。河水上涨,碧波荡漾。一群孩子在堤边玩耍,吸引了我的目光。几个孩子不顾水凉,脱了裤子下水摸鱼,其中一个似乎水性颇佳,索性脱掉衣服跳下去游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面色凝重了起来。那孩子在水中翻腾,时而两手伸出水面,时儿两脚伸出水面。周围的孩子大概以为他是在夸耀水性,都在一旁嬉笑,只有我注意到,他怕是遇上麻烦了。所谓医者,生死早已是家常便饭。我尝告诫自己,视而不见,见而不救,才是本分。作为一个外来的人,我没有资格改变任何一个人的命运。今日蝴蝶的一小片翅膀,或许就会在数百年后扇就一场了不得的变革。
我的异样还是引起了凌志的注意。他顺着我目光的方向望去,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凌云。”他唤道,于是凌云也发现了。凌云不像我诸多忌惮,打马便冲了过去,利索的翻身而下,拨开那群孩子,几下就游到溺水的孩子身旁,捉住他的脚腕,倒拖了上来。凌志也带马过去,我也只好跟上。
拖上来的孩子面色发青,一动不动。凌云提着他的双足头朝下空水,也不见有反应。周围的孩子一下子吓傻了,个边机灵的,飞奔而去,大约是去给大人报信。
凌云求助的看着我。他这一看我,所有人的目光便唰的一下汇聚在我身上,仿佛我动动手指,便能起死回生。然而我不能。我早就给自己约法三章,只治病,不救命。我的脸色一定阴晴不定,我不知道要怎样拒绝才能不像个混蛋。
“蓝大夫,救救他!”随从里开始有人说话,围着的孩子们得知我是大夫,都哭喊着要我救命。我正在被众人的目光凌迟,而摧毁我最后一点坚持的,是凌志也在我背后说着,“蓝大夫,救人吧,看着我的面上,诊金我付。”我成了什么人了!
我受不了众人的指责。我的孤傲我的不可一世,统统在这样的目光下碎成碎片。我大脑一片空白的上前翻查孩子的瞳孔,探摸他的脉搏,单膝跪地,让其趴在腿上,用力拍打背部,孩子的鼻口中终于空出水来。我将他翻过来平躺于地上,开始争分夺秒的做心肺复苏。我希望他就此死去与我无干,又希望他能活过来好不辜负众人的期待。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征战了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终于那孩子剧烈的咳嗽起来,脸色苍白却不再发青。
众人鼓掌、欢呼,可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那样愣愣的看着因为自己才活下来的一条生命,那脆弱的生命睁着一双迷茫空洞的眼睛也望着我。“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问。边上的小孩替他答道,“这是孙员外家的小少爷。大名叫做孙晓麒。”我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孙晓麒,你听着。”我听见自己冰冷地说,“今日你命本该绝。我既然救了你,这条命我便记着。他日若来取,也是天意如此。不得怨恨。”
周围人顿时鸦雀无声。我再也不想管众人如何看待,逃也似的翻身上马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