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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作者后记 ...

  •   终于可以作为一个局外人作者说几句了。一年多以来在这里既要编情节又要假装是一个从医生那里吸收故事的理发师,感觉十分奇妙。第一次完成一篇长文,也是第一次自己构建了一个人物的一生。落下最后一个标点的时候,我仿佛就能看见Angela Nightingale本人坐在我对面微微一笑。对此我只能说:Very well,Angela,you win。
      鉴于后记里可能提到的一些话题会具有争议性,我先在此声名一下,这里说的东西完全是我个人经验和感受,不能套用在别处或者别人身上,不能算是评价标准性质的东西。
      所以说写完这篇文的时候我的第一个感受居然是,这个成品跟我最一开始的打算真是一点也不一样了。这需要从夜莺这个角色第一次出现在我的构思中开始。
      第一次看福尔摩斯系列是小学六年级,精确地说是《巴斯克维尔猎犬》。没错,就是书虫系列的那个英汉对照简写本。虽然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学酥,我毫不犹豫地舍弃了英文部分只看中文部分。也就是因为书虫删改得太多,我又比较能自行脑补发挥,导致我对福尔摩斯和华生这两个主要人物的印象都有些偏差,后来再看完整版的时候反而改不过来了。这一点在我写华生这个角色的时候相当明显。在中学以前我一直以为华生医生在福尔摩斯的工作中也是挺厉害的一个人。但是不管怎么说,爱就是爱了,而且我还清楚地记得是哪一行击中了十二岁的我。华生去小山上寻找那个晚上在旷野里看见的人,找到了一个临时住所,随后就听见了那个人回来的脚步声。后来我知道那个人说的是:

      What a lovely evening, my dear Watson.

      在这里华生用了一句话形容他的声音。书虫那个版本的大概意思是:这个冷冰冰的声音在这世界上只可能属于一个人。
      福尔摩斯。我听见我心里和华生一样这么说。福尔摩斯。
      这个出场对当时的我来说完全是个精彩的意外。后来我把这一段反复翻看了无数遍,甚至是反复念出来。那本书在我心里先入为主地建立了一个以冷静和沉着为主的福尔摩斯。那时候是够迷妹的,后来跟室友回忆起这一段,室友十分嫌弃地跟我说她就是看书虫那版觉得太莫名其妙导致没入坑……后来我才知道原著里华生用了三个形容词来形容福尔摩斯的声音,cold,incisive,ironical。不考究地说就是冷冷的,尖锐,还带着嘲讽。跟书虫那版可能给人留下的印象大相径庭。但是没有关系,或者说没有办法。用我刚刚的话说,爱了就是爱了,不管是原著本意的那个福尔摩斯还是我心目中的福尔摩斯。我甚至不能说现在进了英语系和福尔摩斯没有关系。
      后来我从同学那里借了其余故事的——青少版。青少版非常友好,把可/卡因等等都给和谐了,除破案过程以外的人物性格描写也几乎没有。所以说中学以前,我一直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其理想的人。初一的时候第一次遭遇资深福尔摩斯迷同学当场打脸,然后就发奋看完整版,一直到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抱怨翻译版本不同差别真是好大,然后亲爱的高三同桌在我生日那天送了我英文原著。我还初生牛犊不怕虎地试图自己翻译过《临终的侦探》那一回,至今卡在华生刚刚见到装病的福尔摩斯那点未往下推进。
      这就说到夜莺是从哪里来的。
      我想我应该是从一开始就在头脑里进行了现在来说叫同人的这么一种东西,只不过最初始的这个原创角色是一个和迪士尼Basil of Baker Street(通行的翻译比较低幼叫“妙妙探”,相信我比这高级得多)中意外地跟着侦探办了一个案子的那个小Olivia(奥丽华)差不多的角色,或者说是像少女神探Nancy那样的一个角色。师生的这个设定也是那个时候敲定的,几乎是水到渠成。受外语能力限制这个角色一直没有名字,也没有背景。后来我试图给这个孩子找一个合心意的名字,第一个用的是Cindy Green,用我的第一个英文名改出来的。就是后来夜莺在谢林福德一案里用的化名,辛蒂格林。她在夜访艾德勒的时候用的化名也姓Green,都出于这个情怀。我已经不记得她最终的名字是怎么回事了,印象里是在电视上看的一个外国电影的女主角叫“安杰拉”,感觉配音演员念得很好听,那时候甚至都不知道用英语该怎么拼,就决定了。我一直也不知道那个电影是什么。姓应该就是学了“夜莺”这个词之后觉得很好听,意义也动人,后来发现有人是姓这个的(比如那个著名的护士),就凑上了。后来查字典附录找到了名字该怎么拼。好了,就这样,Angela Nightingale。初中的时候我有一个同班同学英文名叫Angela,我每次听到都还觉得有点尴尬。
      自己开始编案子,或者在原案基础上编日常,都是从小学开始的,一直持续到高中。现在文中福尔摩斯和南丁格尔的关系是在高中的时候确定的。那个时候并没想到要写成文,所以想的也很随便,基本就是有点对话,编个像样的案子十分累,试一回发现左右穿帮也就罢休了。后来开始写不连续的片段存在手机里,也只是为了自己开心,从来没想过写成成品。有时候我觉得原著里的福尔摩斯对我来说还是模糊了一点,只停留在文字中间,以语言为主。他的外貌和举手投足对我来说都还是虚的。Sherlock那部剧刚出来的时候我之所以稀里糊涂地就迷了基本上是因为他把我心目中那种冷冰冰的印象扩大成了整个人,但是,你看这个表述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看原著的人,归根结底不会把这种戏剧化(也许是喜剧化)夸张作为最有归属感的演绎方式。
      这个时候我通过同学的推荐看到了Jeremy Brett。杰里米布莱特。在此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停留在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的《战争与和平》和《窈窕淑女》里那个可怜的Freddy上。更不用说我看My FairLady的时候还是站在Professor Higgins那边的。我看的第一集,应该也就是第一集,就是《波西米亚丑闻》。因为同学再三保证很惊艳,我特意找了个一个人的时候专心致志地看,镜头跟着医生转进房间,看到福尔摩斯的背影的时候我都是屏住呼吸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经过这么一番铺垫,布莱特那样一个福尔摩斯终于在镜头前抬起眼睛来微笑了一下的时候,这个多年迷妹的我是什么感受。我后来再看这一版的时候经常在宿舍里发神经,你懂的,尖叫什么的,但是向你保证,第一眼看见Brett的福尔摩斯的时候,我根本就是窒息的。连呼吸声都不敢发出生怕错过了他说话的声音。
      就这样颠三倒四了好一阵,才有点找回理智来。这个时候开始觉得,虽然布莱特可能是表现原著最好的一版,但跟我想的——虽然我刚刚说了,我想的那个非常有问题——稍微有点偏差。OK,是时候再往前找找了。一个先看Basil of Baker Street的人这时候才反应迟钝地想起Basil Rathbone这个世界第一的版本来。当然我说的是按时间顺序第一。那版本虽然也挺好看但是编剧时常鬼扯,而且福尔摩斯平均在每一部里都十分随意濒临死亡一次,华生就是搞笑来的,如果说有帮忙的地方也纯属巧合。但是都不影响我看得很开心,因为Rathbone男神的这个福尔摩斯实在太精彩。Brett一版以福尔摩斯绅士风度,深思熟虑的风格为重点,也包括一些古怪和反复无常的地方。Rathbone一版突出的是福尔摩斯幽默,自信,干脆利索的一方面,所以这个福尔摩斯整个人每天都很轻松,开朗,语速很快(别跟卷福比),且善解人意,把脾气古怪的方面抹去了很多,几乎不明显。我记得某一部里一个女孩子一家人先后遭到死亡恐吓来找他咨询,一个办事很闯的福尔摩斯语气放温柔跟她说话的样子真是,我在屏幕外面也是迷妹属性爆发。
      不知道为什么,就我个人来说,前面提到的这三个版本的福尔摩斯里,Rathbone是唯一一个给我感觉永远不会爱上某个人的,也就是原著里说的那种。我之前说,Sherlock是把冷漠面的最大化,但日久天长他莫名地就给人一种印象,虽然他封闭得很严格,但只要这层封闭被打破,他一定会死心塌地赴汤蹈火。至于Brett,我不知道是我个人原因还是这样说很多观众都能理解,他很多时候表现了一个很深情的福尔摩斯。Brett自己说过类似的话,他在演绎这个角色的时候愿意表现出福尔摩斯对身边的人是动感情的。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在艾琳的戏份里,大家都看到Brett的福尔摩斯是怎么表现的。而在Rathbone的福尔摩斯遇到一个魅力相当的女性(这版里剧情已经完全改了)时,全程无动于衷,到最后也只是严肃地了一句说她是“Remarkable woman(杰出的女人)”。相比之下这个表现更像我对原著的印象。我曾经跟同学说,神夏你还有可能在生活中遇到的人(鬼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Brett和Rathbone是你没有可能遇到的人。
      把话题扯回来。所以我在写文的时候遇到的一个困难就是,这篇文里的福尔摩斯应该是哪一个。好吧说起来也很好回答,就是原著那个,但是除神夏不予考虑以外Brett和Rathbone都可以算作原著向的,两个形象一点也不一样。我最后选择了Brett主要是因为他给了我一个真实的形象,而且相比之下他的这个形象更打动我,最重要的是我就是在某一次从头刷Brett版探案集的时候突然决心把这个故事写成文的。后来实施的时候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我非常失误地在写的过程中时不常地折回去看Rathbone,而且我写东西又容易受当时正在看的东西的影响,所以有的地方可能就跟着跑偏了,再说我心里那个偏差挺大的第一印象还时常出来搅局。其实现在如果问我这到底是哪一个福尔摩斯,我只能说我是尽量按着Brett给出的实体化形象写的。
      现在说回到夜莺,也就说到原创角色OOC的这个愉快的话题。十年前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夜莺是什么往的人我还记得很清楚,文静,严肃,说话不多,办事一丝不苟,指哪儿打哪儿百发百中。她跟着福尔摩斯是一个从不出事的师生组合,而且关系是非常清淡的。我至今看着这个设定还觉得很兴奋很带感。我现在就严肃讨论一下这么一个夜莺是怎么最后变成了一个天天出事的夜莺。当我清醒地意识到女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疯越来越疯根本拽不回来的时候,我无奈地承认了一个我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夜莺的设定真的是跟着我自己走的,不仅是年龄问题。夜莺这一形象成型的十年间我就见证了我自己从一个文静,严肃,说话不多,办事一丝不苟,指哪儿打哪儿的女生,变得越来越疯越来越疯越来越疯……现在我回想起从前判若两人的那个自己跟回想那个我再也写不出来的初始夜莺,几乎是怀着同样的心情。
      但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我在着手要写的时候突然纠结起了一个按道理同人作者似乎不该纠结的问题:这个角色为什么要存在。
      看起来很荒唐的问题,但是我就是无法忽略它。作为作者当然很容易,随便来个设定,师生关系,充其量加点人物背景,别显得太尴尬,虽然怎么修饰其实都挺尴尬的,完毕。在这个意义上我也努力设定了一个勉强能安慰自己的来历。但是这还没完。就拿迪士尼的奥丽华来说,她之所以跟着侦探走了一件案子,首先是因为她自己就是来咨询的,而且孩子气地一定要跟着,侦探撵不走她,只能内心狗带地认栽,这个案子结束了之后她也就离开贝克街回家去了。我的意思是说,把原创角色塞进贝克街不是什么难题,问题在于,她为什么能待得下。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容得下她在这儿长待(而且好像221B也就住得下除房东以外的两个人),好在目前看来不用考虑她为什么受得了福尔摩斯这种creature。这个问题我解决得很勉强,就装作是解决了。最核心的问题其实是这样。也许夜莺思维能力强大,但是福尔摩斯已经最强大了。也许夜莺办事不出差错,可是这事福尔摩斯自己去办照样不出差错。不管夜莺这角色插到情节里能找到多少用处,结论都是没用,因为有福尔摩斯就已经足够。如果不是柯南道尔为了叙述方式硬加了一个医生角色,福尔摩斯很可能连华生都不需要。这一点我在写这篇文的时候经常不由自主地体现出来。我几次实验性地让夜莺从贝克街消失,都出于这个原因。用我同学的话说,作为“一个一开始存在感还没华生高的角色”,她的存在感需要用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刷出来。她在这个故事里完全不必要的——这可能有点荒唐,在她自己的“人物传记”里,她居然是最多余的一个。所以说问题在这儿,在这个不对等的对抗关系里,我需要一个完整的人来对应原著里已有的那个完整的人。这也就彻底打乱了原来的简单地按着原著捋一边的计划,因为就我个人而言加一个角色按原情节重写似乎没多大意义,非常勉强。自己想想开心还可以,写成文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应该也看得出来,我的相当一部分麻烦都是从这儿来的,而且我还不好说这个最后解决得怎么样。
      好了现在我们抛开这个棘手的事情进入下一个更棘手的环节。然后我开始纠结一个按道理同人作者更不应该纠结的问题:他为什么要爱这个原创角色。
      我们通常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爱情这东西没有理由。OK,你赢了,我无话可说,确实说不出理由来,可是这回答太敷衍了。绕不开的一个问题是有时候这东西似乎就是有个表达不太清的“为什么”的,不然为什么一个人会爱上这一个特定的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福尔摩斯的职业生涯中遇到过很多来咨询的女性,作为读者我一直觉得如果是我去咨询早就爱上他八百个来回了,可是怎么样呢?一个落难的美丽女子向咨询侦探寻求帮助,后者也全力相助,最后她嫁给了华生。这一套对福尔摩斯行不通。
      一个文学工作者开始向哲学问题进发,这就是要出事。
      所以这篇文刚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最后会发展成什么样。但我也认真地考虑到BE结局,和认真考虑HE的时候一样,而且BE还更好写点。然而,我不知道这么说读者们能否理解我,故事发展到这个地步,Nightingale这个角色自己的意志已经相当强大了。她爱得太决绝,决绝到几乎是义无反顾地逼着我向前推进,我简直怀疑她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举动来。然而福尔摩斯又太冷静,冷静到我一想到要写福尔摩斯的感情戏就要崩溃。这这这这要怎么样才能不违和不别扭?其实按我自己的标准,给福尔摩斯配女主就已经是ooc了,所以不违和我是做不到了,尽量不太尴尬,这还可以努力努力。在这个犹豫未果的过程中,在感情线上我用了很久很久的铺垫。好了夜莺,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你加油吧,赴汤蹈火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吧,如果你没有成为一个看起来合情合理的角色,我也无能为力。
      好在她找到了一条出路。
      我当真思考过福尔摩斯的感情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柯南道尔老先生本想把这条路给堵死,所以直接给他下了定义,可是这件事没有下定义那么简单。也许在原著的环境里,福尔摩斯没有这样一个机会。我们当然可以拿艾琳出来说事,可是仔细想想,他和艾琳不过是一面之缘,在彼此互不了解的情况下交了一回手,结束了。而且柯南道尔先生还非常体谅地在这儿帮我们处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艾琳艾德勒十分彻底地改变了福尔摩斯对女性的看法。夜莺对艾琳的好感也可以说是我的吧,如果没有艾琳艾德勒我这文干脆也写不成了。既然说到这儿我也插一句,从一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了规矩,不管女主角最后能发展到什么样子,她不会超过艾琳成为一个更完美的女人。一方面我不能接受这么对待原著女神,另一方面(这才是重点),要赢得福尔摩斯的感情这些元素其实并不是决定性的。美貌对他没有用。才智最多赢得他的敬重和欣赏。那么决定性的是什么?他这样一个人可能会被什么击中?如果是一个Rathbone那样轻松却无懈可击的福尔摩斯我大概想不出来,但是一个Brett式的福尔摩斯,我想我差不多有个概念了。与其说他太冷静不能受感情的侵蚀,不如说他是个太深邃太锐利的人,爱情这种感情太深而大部分人太浅。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不是美貌,或者才智,或者其他说得出来的条条框框,而是某种只言片语阐述不清的东西。就像福尔摩斯故意被莫里亚蒂擒获时并不知道夜莺现在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而最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只倚靠一点精神生存的夜莺,一个在窗口望着他带着证据逃出生天,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的夜莺。
      莫里亚蒂教授这个角色是个意外。我的初始计划里根本都没有这个人的事。但是囚禁这个梗我是想过的,最后也用上了。整篇文里有不少梗是多年来就存在于我的构思里的。比如夜莺冒雨来贝克街,比如她和华生在没有福尔摩斯的情况下破了一个案子,她在工作中使用化名,贝克街一伙头脑风暴营救行动,夜莺以女巫的伪装身份出现,还有她把到手的胸针交接给医生。只有一个构思因为没决定是HE还是BE所以没有用,就是最后一案之后福尔摩斯失踪,夜莺离开贝克街找了份平淡的工作然后结婚正常生活下去了。福尔摩斯回归之后他们只在贝克街又见了一面,然后就结束了。不过说真的,即使是在那个时候,我也觉得没办法让夜莺再回到贝克街不能继续很烦,所以抛弃了没有用。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初始版的夜莺倒还可能这么做,就我已经写出来的这个夜莺的性格,我没法想象她在得知福尔摩斯的死讯之后就随便嫁给了别人。那个别人,你们可能猜到了,原本就是约翰奥彭肖,原著里死于橘核的那位。《巴斯克维尔猎犬》至今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但我在文里把它跳过了,因为脑力透支,没法再把夜莺塞进去了。我现在正在考虑在番外里写一篇有她的。
      原著的其他角色我尽量做到兼顾。我希望能够再现华生和福尔摩斯的联系,但是没有完全照着原著,而是用了我对他们两个的第一印象,虽然不是很原汁原味。华生的形象基本完全跟原来不一样了。表面上看起来一冷一暖的组合我一直很欣赏,但不是神夏里那种打成一锅式的,而是极其默契,互相坚决支持的。还有其他角色,原著的或我原创和改编的,都有一点来历,比如说我得承认爱瑞斯是受了神夏中那个艾琳的影响,但又不能说完全一样。我最想避免的是原创女主的戏份过宽,盖过其他的原著角色。福尔摩斯的形象有一部分也是通过他和其他角色的关系建立的,如果其他人太弱,就我这篇文来说,就不是福尔摩斯同人,而是男主角有点像福尔摩斯但其实可以是任何一个人的文了。
      现在看来又要转回老话题了。这个感情戏该怎么办。鉴于这个话题争议性太大我再次声名一下,这里说的全是我的个人感受。
      我本人其实不太接受得了福尔摩斯在感情上表现得太直白,朝思暮想,辗转反侧,魂不守舍,死去活来……好了应该表达清楚我的意思了。假设,highly hypothetical,福尔摩斯有这个问题,那么我能想到的他的解决办法其实是越发专注地投入工作把这件事给忘掉,然后因为脑力劳动过度导致一系列后果(好吧后面这个也有点不像话)。这也是为什么我写这篇文的时候在感情浓度大的地方选择表达更委婉。不仅是因为那个年代的人本来就不像现在这么奔放。比如说福尔摩斯回归第一次见到夜莺的时候,他说的(作为福尔摩斯)最明显的一句话是:我来寻求你的保护。他真正意义上的告白是在舞台上用台词暗示的,连一对一都不是。我觉得最尴尬的地方莫过于求婚(仿佛看见原著福尔摩斯向我冷笑的样子),所以福尔摩斯按字面意思只是问夜莺是否愿意去教堂看看。在这个过程中尽量不出现福尔摩斯设定里已经否定的东西,比如说考虑到他的高等教育和原著里的体现,他对文学尤其是戏剧还是了解不少的,但是如果福尔摩斯给夜莺写或者抄情诗………………你们觉得怎么样?或者如果福尔摩斯约夜莺去一个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地方度假……………………要是表达清楚了我就不往下举例子了,我已经看见我同人里的福尔摩斯向我冷笑的样子了。夜莺和福尔摩斯偶尔几次在行动上表现直白,都是作为惊世骇俗之举表现的。就为艺术效果吧。不要忘了福尔摩斯是一个有时候为了戏剧化(或者不如说好玩)也会玩点小花样的人。
      另外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我最后选择福尔摩斯和夜莺在生活中的常态是分开的。这个在文里已经解释过了。也算是我对设定性ooc尽可能的弥补吧。有读者问夜莺的遗言究竟是什么,这算把我问住了,因为具体是什么我也根本没想过——我真把它当成华生没有告诉我的那部分了。但是如果让我重新捡起上帝视角全知全能职权现在给一个参考答案,我也可以脱口而出:

      上帝作证,我是爱你的。

      夜莺可以对福尔摩斯这么说,我可以对这篇文里的每一个角色,尤其是我的夜莺这么说。上帝作证,我是爱你的。
      最后一个问题是代入感问题。我同学曾经说这文让人看着没有代入感,我自己在番外里也提到过,现实生活已经够惨了我有什么必要代入这么一个角色虐自己。但是后来我严肃地思考了一下。在每个人都想象过自己各种厉害这个意义确实没有,但是在另外一个意义上,写夜莺几乎就是在写我自己,或者任何一个和我有相似感受的人。所以在夜莺这里我舍弃了美貌,天赋,金钱,等等魅力和实力,留下的是我认为最宝贵的东西。最后这个有点意外的HE,也相当于我传递给和我一样的妹子们一个信息。不管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管你是不是最好的,不管有没有人爱你,你总还有权利去爱那个人,不管他在你心目中是多么遥不可及。
      十年左右的构思,等待,犹豫,和思考,一年多付诸行动,夜莺终于站在了我面前。最初始的那个夜莺还存在于我心里从未长大,从未改变,我忘不了她。但是新的夜莺已经离开我的掌控,成为一个独立的角色了。我愿意说她是真正的夜莺。她不是我,不是我脑海里的那个,不是代入用的替身。她是真正的夜莺。
      最后感谢所有一直走到这里的读者们。这篇文的写作是一个温暖的过程。如果这篇文能够带来一点感触和感动,将是作者最大的荣幸。
      那么,就这么多了。我们有缘再见。

      歌剧院理发师
      2017.1.20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4章 作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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