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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后的晚餐 201 ...

  •   2015年夏天的石河子,街道一如既往的整洁干净,绿化带的植株一如既往的葱郁挺拔,小吃街一如既往的不分时段得人满为患,碟吧老板一如既往的看到我就热情洋溢得打招呼:“小伙儿,看碟不?”
      我摆出一副虚伪的正经嘴脸,紧走几步径直越过门面,眼角余光偷偷扫过老板手中蒲扇后半遮半漏的几张“很刺激”的碟片封面,不屑的嗤笑一声。
      四年前,我就是被你用这几张碟子骗到店里看了一夜的《奥特曼》,你以为我真的傻到会在同一个坑里栽倒两次?
      晃晃悠悠踱到路口,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离散伙饭开始还有半个小时,而饭店就座落在街道对面离我三十米以外的地方。我在心里迅速换算了一下速率,此时此刻,如果我想掐着时间走进饭店的话,只需要一分钟走一米左右就足够了,然而考虑到50秒红绿灯的干扰因素和人行道两侧司机的耐心问题,我又不得不在其中十米的距离中保持每秒0.2米的步速,这么算来,我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就是……
      “学蜗牛犁地呢?”
      我不满得扭头看了一眼打扰我思绪的阿梅,恶狠狠的扯开他的裤兜掏出一根已经被挤扁了的蓝利群塞进嘴里。
      “我知道你那点小心思,不就是想着提前遇见会尴尬,所以就千方百计在路上把时间都磨光?”阿梅扔过来一个打火机,扁着嘴唇滋了个牙花道,“呵呵,矫情。”
      语气一如既往的刻薄,我也一如既往的无力反驳,只是低着头翻来覆去的仔细打量打火机上刻印的金发爆乳女郎。
      阿梅矜持的抬起手腕,看了看那块曾被马富帅戏称为**丝表的浪琴,本就不大的眼睛微微眯起道:“得,那就去‘傻X’坐坐吧!”
      阿梅习惯称学校后街的一家名为“爽口沙霸”的奶茶店为“傻X”,关于这个独属于阿梅的称呼,江湖上曾经流传过很多版本,有人说当年性好**的阿梅在店里偶然见到了一位“奶茶西施”后便发誓一个星期之内便要将其拿下,但没想到西施洁身自好,并没有被阿梅走肾不走心的追求攻势打动,反而“委身下嫁”于一个奶茶店门口练摊儿的贴膜小哥,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阿梅难以接受,遂迁怒于奶茶店,就给起了这么个别致的名字;也有人说,根本就没有奶茶西施,也没有贴膜小哥,实际上是因为有一次期末考试前,阿梅受不了自习室里压抑的氛围就来这里一边喝奶一边复习,说来也是心酸,阿梅学习得太过于专注,眼睛盯着书本,伸手给奶杯里加糖,却错把烟灰缸当糖罐一口气倒了小半杯烟蒂,最后差点尼古丁中毒而死的阿梅找到店员理论,问他们为什么不及时清理前面客人留下的烟灰缸,没想到店员不仅不道歉反而还大大得嘲笑了阿梅的智商,阿梅一怒之下就在贴吧里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不仅号召全校烟民从此以后把“爽口沙霸”店面当作自由抽烟室,更是给它起了这么一个别致的绰号。
      然而,作为阿梅最亲密的战友,我对此只能表示——人类的想象力真的是太可怕了。真实的故事其实是这样的:阿梅有个特别的习惯,就是懒,而他的懒不仅仅局限于把袜子穿的可以站立起来都不洗,白皮鞋穿脏了就用信号笔涂一涂当黑鞋穿,更体现在他连话都懒得说全,一般情况下四个字的词语,他都会只说其中两个字,比如“阿迪达斯”,他就只会言简意赅得说“阿迪”,再比如“鸿星尔克”,他就只说“鸿星”,所以每一次他去鸿星尔克专卖店买跑鞋的时候,别人都会误以为他是去买二锅头或者去收保护费。
      而这种情况自然就套用在了“爽口沙霸”上——因为阿梅觉得“爽口”这两个字太low,说出来毫无爆破音的快感,就毅然决然选择了后两个字,但当他习惯性得用软糯的南方口音吐字发声的时候,就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一句脏话。
      虽然后来各种传说的版本在贴吧里疯传以后,阿梅也曾后知后觉得发现这个问题,但即便是对莫名蒙受流言侵扰的奶茶店心存些许愧意,他却也实在是懒得改口,便就一直这么叫了下来。
      此时此刻的奶茶店并没有多少人,阿梅掏出手机设定好二十分钟后的闹钟便叫了一杯鲜奶和一杯橙汁,体贴的服务员还特地送上了一副扑克和一本四年前的娱乐杂志。我随手捞起杂志翻了翻,第一页就是一个大大的红字标题——“《宫》之揭秘”,旁边附着一张杨幂的古装海报。
      阿梅瞅了一眼我手中的海报,一边掏烟一边漫不经心地说:“说起来,杨幂还曾经是我的梦中情人呢!她演的那个,什么什么惊魂来着,啧啧,真好看。”
      我知道阿梅说的好看并不是剧情好看,而是演员身材好看,这也是他在评价一部电影时的唯一一条硬性标准。
      我努力在脑海里回忆那部让阿梅回味至今的电影,终于在不多的记忆片段中搜索到了一幅杨幂在游艇上身穿比基尼的画面,上下左右品评一番后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阿梅并没有在意我的动作,专心致志得拆开烟盒后抽出一支塞进嘴里,犹豫了一下却没有点燃,端着胳膊问我:“都过去那么久了,还放不下?”
      我呷了一口橙汁,眼睛依旧盯着手中的杂志淡漠道:“早就放下了,就是面子上多少还有些尴尬。”
      阿梅嗤笑一声,没有接话,终究还是点燃了烟,许久许久,等到烟头的火光燃到烟把的海绵,白烟变成青烟的时候,他才呼出一口气轻声道:“不是都说,杯酒泯恩仇么?”
      闹钟适时响起。
      我摸摸鼻尖,嘴角勾起一个我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味的微笑,说:“那就走吧!”
      对于所有毕业生来说,散伙饭的意义,喝好要远大于吃好。即便是再不懂事的吃货,至少也要在这一次饭局里做到端酒杯的时间远大于拿筷子,在保证喝醉的同时还要不影响情绪的发泄——不说哭的以头抢地,起码也要泪流满面吧。
      所以,当阿梅把我送到饭店包间的时候,饭桌下已经横七竖八堆了不少空酒瓶,也已经有了几对酒量不济的组合提前开始抱头痛哭了。
      我小心翼翼穿过人群,走到一边扯着嗓子干嚎一边不停往嘴里夹菜的八蛋身边,伸手捅了捅他问道:“怎么着?这是已经开始了么?”
      八蛋艰难咽下一棵比我食指都长的艳红尖椒,抹了一把也不知是辣的还是真的情之所至而流出的泪水哽咽道:“树哥都发完言了,你说开始没开始?”
      我扭头顺着他的手指望向已经淹没在敬酒人潮中的班主任,刚想假装忐忑得问一句这两天胃不舒服,能不能少喝一点,面前突然就砰得一声砸下了一瓶白酒,然后肩膀就被一只手臂狠狠箍住,小号张开大嘴,喷着酒气凑过来贴在我耳边大声道:“都是你的!”
      甚至都没给我留下反对的时间,不知人群中是谁喊了一句:“大宝来了!”紧接着一只只或大或小的盛满酒液的玻璃杯就迅速堵塞了我的视线,二三十号人异口同声,不容拒绝道:“大宝,跟我喝一杯!”
      五分钟后,我酒至微醺。
      十分钟后,我醉眼朦胧。
      二十分钟后,我头晕目眩。
      二十五钟后,我在之前一直巧妙伪装成人事不省的八蛋的保护下艰难穿过人群,逃至卫生间大吐特吐了一番。
      吐完回来,round2,fighting!
      当脚边的空酒瓶堆到大腿高的时候,我抹了一把眼角热泪,动情的抱住身边的哥们儿,大声道:“二黑,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得你跟我关系最好!”
      哥们儿一巴掌扇在我脸上,跳脚道:“妈的,我是王彦臻!”
      我仔细看了看那张已经模糊到面目难辨的脸,不大确定得问道:“真的是八蛋?”
      八蛋又是一巴掌扇过来,以此显示他的坚定。
      于是,我知道自己醉了。
      我嘿嘿傻笑着扬起脑袋,仰靠在椅背上望向身后反转的世界,奇怪得发现这样竟然比正着脑袋看得要清楚很多——更或者只是看清楚了一张脸。
      我大致目测了一下和她之间的距离。
      只有七步。
      七步,已经足够两千五百多年前的乔达摩爬出娘胎,再吼上一句“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完美的结束这次堪称史上最完美的装逼。
      七步,已经足够一千九百多年前的曹植把他那个视别人老婆如手足,亲兄弟如衣服的亲哥骂的狗血淋头,痛哭流涕。
      七步,已经足够笛卡尔缔造著名的心形方程送给他深爱的克里斯蒂娜公主——尽管很多人解开r=a(1-sinθ)后觉得它其实更像是一个屁股。
      但七步,却还不够我豁出所有的脸面,攒起所有的勇气端起面前最后一杯酒踉跄着走向她,然后故作镇定得把酒杯掂起贴在她的杯沿上,红着眼睛或者也红着脸问一句:“喝一杯?”
      所以,我撑着椅子向后又退了两步。
      憋着气酝酿了许久之后,这才端起杯子走向那面圆桌,来到她面前。
      她眉峰高高耸起,表情惊愕得好像看到了一个亘古未遇的傻逼,几秒后面无表情的冷笑一声转身走出门去,只留给我一道印象中已经被时光定格的背影。
      我倚着墙壁,背对着无数道唏嘘的目光,不大会儿肩膀上便搭满了安慰的手掌,同时耳边也不断响起听不清内容的话语,我扭头望向身后嘈杂的人群,努力地想要去辨清每一张面孔,却意外的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它们已经随着整个世界一起旋转摇摆,如一棵棵荡漾的水草般搅乱了我的视线。
      我疲倦的闭上眼睛,想要屏蔽这混乱,身体却又瞬间变得无比沉重,恍若坠入另一个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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