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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   金桃花眼娶妻邓氏,邓氏来自通天河畔的清贵世家。邓家旁系合着嫡系,近亲合着远亲,这一百多年来,合计着几乎平均隔年就出一名进士,因此邓氏族学几乎成了科考学子的圣地。因而邓氏一族在朝中树大根深,是毫无疑问的一大派系。金桃花眼夫人邓氏的父亲便是邓家嫡系,进士出身,已官至六部要员,二品。世昭当年与金桃花眼的妹妹成亲,一手拉拢的是掌握兵权的金将军府,一手拉拢的正是邓家。
      戎昱听了对贝七七道:“来前,大哥提醒我们留意金桃花眼的岳家,就是邓家?问题是邓家在朝为官的人这么多,他们怎么敢冒险做出与新朝皇帝命令相悖的事?不怕被新朝皇帝灭族?”
      贝七七也是打破脑袋想不通。制造海贼以趁乱抢地盘也便罢了,又何必多此一举从侍卫手里杀世昭。这不是给自己添乱吗。她皱眉想了会儿,“其实……我们管那么多干嘛。我们就做这些事,第一,找哀王妃,完成世昭兄的嘱托;第二,找金桃花眼谈谈,通告他,丹城是我们的;第三已经做完了,皇上不会再追究我们掳走世昭的罪责;第四,曲先生那边再加把柴。其他别管了,越管,扯出来的事儿越多。”
      戎昱想了想,“我也这么想。大哥要是不肯放手,回头我们回丹城后,换他过来北固城办事。”
      “恩,过完年,很快开春了。得在溪流化冻之前挖好水库地基。我们没时间花在家国天下方面。吃完饭我们去找哀王妃谈谈。老包你们回客栈早点休息,吃好住好点儿。”
      戎昱听到“吃好住好”,就冲包三眨眨眼睛。包三讪笑。果然,贝七七反对他们节省。

      贝七七与戎昱正吃饭的时候,任家劲弩队的张万机率众悄悄包围了戎家堡。
      原本按任重的指示,该是元宵节早上袭击戎家堡。但是张万机抵达戎家堡附近之后,了解到戎家因接二连三地发生长老与弟子失联,因此决定趁元宵节召集族人晚上团聚一下,一边联络感情,一边商议该怎么办。张万机觉得这是更好的机会,方便聚歼。于是未经请示,更改了任重的指示,定在元宵节天黑便发动攻击。
      戎家堡依山而建。高耸的山既是培养珍惜药材的地方,更是庞大的戎家堡的屏障。若想攻入戎家堡,要么翻越高山,要么翻越府城城墙规制的高墙。高山上机关剧毒遍地,张万机让精锐的黑衣卫直接烧山。另一边,他决定尝试用二十只麓谷族炸药包攻城。因为他比戎家更清楚地知道,戎家最有力的十长老已经死掉八个,六个死在贝七七手里,两个死在任钧手里。这么长的城墙,靠剩下的两个长老管不过来。
      张万机在北地身经百战,经验丰富,因此才得任重的重用。即使今天他面对的不过是一个村庄大小的戎家堡,他依然准备充分,筹划到最细微处。
      他为了不打草惊蛇,前一天夜晚已经率众悄悄潜入,硬是啃着干粮,捱着西北风,埋伏在选定的几个攻击点,等待了一天一夜。等冬天的太阳早早落山,远近的旁支戎家人纷纷步行乘轿打马坐车奔赴戎家堡。张万机不急,他静静地等着。他手下训练有素的劲弩队便也静静地看着他的方向,等待他下令攻击。
      终于,戎家堡大门前只剩下不到三家人时,张万机朝天发射了一颗信号弹。
      他们如猛虎下山,冲向戎家堡。戎家堡的守卫一看不妙,不顾没进门的戎家人,急急推上大门,可惜在大门还剩半尺缝的时候,被钻在城墙下一堆碎砖里的小个子塞入一只麓谷族炸药包。随着一声巨响,烟雾缭绕中,承包大门的守卫就轻易被废了。
      劲弩队的黑衣人如潮一般冲入大门,纷纷熟练地占据制高点,以劲弩远距离杀伤来避免戎家著名的毒药,同时以如雨的弩箭将戎家人压制在祖堂院墙内,无法出来,出来一个,射死一个。也将原本分散在各处的戎家人往祖堂院墙里赶。另一队人则是在劲弩射出安全地域之后,他们放火清场。
      戎家人眼看往前冲不行,那么往后撤呗。可是回头一看,屏障一样的青山已经烈火熊熊,而且火势正往山下蔓延,幸好风向帮忙,火势没往戎家堡扑。于是戎家人决定将实力集中起来,守住祖堂,决定与来攻者硬拼。没办法,长老死了大半,他们无法拉开战线。
      张万机耐心等待队员将戎家人悉数赶进祖堂大院,便举手令队员投掷麓谷族炸药包。
      再牛逼的老毒物,在炸药包面前也只是一条无比脆弱的生命。二十只麓谷族炸药包不是摆设,这玩意儿比上不足,与贝七七拿出来的没法比,但足以彻底摧毁小小的戎家祖堂院墙内的所有生灵。
      张万机带队速战速决,埋伏了一天一夜,却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把戎家堡拿下。随后便立即率劲弩队迅速撤退,将地盘留给更精锐的黑衣卫。
      黑衣卫从放火的山上下来,带着火药,翻出戎家堡的菜油,熟练地将整个戎家堡烧为白土,不留一条生命,然后也悄悄撤了。与劲弩队的人一样,走出城堡大门,便迅速化整为零,各自离开。

      最后一个黑衣卫离开戎家堡时,才月上柳梢头。也正是贝七七与戎昱翻墙进入哀王府的时候。
      这哀王府正是当年的吴王府。世昭被册封为太子后,曾经有一段时间住进东宫。不过没住几天就国破山河在了,他被回迁到原吴王府,不过门口的牌子换成哀王府,院墙外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士卒。
      但等世昭离开后,士卒撤离哀王府。再加上大势已去,奴仆们能走的都走了,十个里倒是走了八个。哀王妃金氏也用不了那么多仆人,大诏则是特意遣所有有武功的管事。因此偌大的哀王府倒有大半的院子空置着,只有主院和两个旁边的小院有灯光,分别住的是金氏和一个侧妃这两个成年主子,和未成年的一个庶女一个庶子。很是凄清。
      贝七七与戎昱翻墙进入后,如入无人之境。在没有点灯的庭院里走半天没见一个人。好不容易在下人房区域撞见一个人,但那人不仅没上前呵斥,反而捂住嘴转身进门,将门“咣”一声大力合上。
      戎昱奇道:“这样也行?要这种下人何用?”
      贝七七一个白眼,“一个月拿你一两银子,还想要人替你拼命啊。”
      戎昱“切”地一声,“谁家不是这个月钱,不都干得好好的吗。说白了,都是墙倒众人推,欺主。”
      贝七七摇头,“同样是月钱一两银子,蒸蒸日上的人家是人人打破头要挤进去做事,还都做得特认真,特有主动性,为啥,因为能跟着主子奔前途。哀王府的前途是走到头了,往后只会走下坡。看在一两银子月钱的份上,有人会留下来做,但要人做得积极主动,是不可能了。人性而已,大多数情况下无关好坏,不存在欺主不欺主。不信,同一个人扔不同府里试试。就那么回事。当然也有一根筋认住一个主子的,但是少数,遇到了也未必是好事。”
      戎昱默,好一会儿才道:“听你说人性,有时会觉得生无可恋。”
      贝七七笑道:“放心好了,刚说的那是共性。但好在人会发昏,一发昏就发出个性来。好玩就好玩在个性里,世界丰富多彩也因为人有个性。”
      戎昱翻个白眼,“就好象你总装少年老成,呵呵冷笑着说人性就这么回事。也不知哪条神经搭错。”
      “就好象你嘴里说小七永远正确,小七错也是正确,实际上是逢七必反,也不知我招你还是惹你了。咦,后面这条新来的跟屁虫轻功很不错诶,都快追上我们几个了,人才啊。喂,后面跟踪的听着,以后处于迎风的方位时,可以稍微曲身,头往前探,一条手臂笔直前伸,破风的声音会小很多。”
      结果后面的人大剌剌地现身,“你们聊得挺好听,别理我。”
      贝七七一听声音,熟悉,不就是曲先生吗。她果然没转身,哼道:“被你打断了。以后想听好玩话题,请先练好轻功。”
      戎昱扭头看去,见月色下是个气质清冷高华的中年人,他眉头一皱,就想到传说中半仙似的曲先生了。但戎昱不是贝大一,遇到崇敬的人才不会恭敬地上前见礼,他喜欢贝七七的态度,硬是扭回头,继续热切地与贝七七说话:“别理他。迎风方位时曲身可以理解,为什么要手臂前伸?”
      “自己找个水流急的河里跳进去试试,很容易见分晓嗒。水里与风里,一样的道理。”
      两人不搭理曲先生,令只要出街就总是被人抱大腿的曲先生非常适意。他跟在后面默默地想了会儿,欣喜道:“对了,本来湍急的水流直接打在身上会打出翻滚的浪花,有浪花就有声音。但伸出手臂引导一下,水流就会沿着手臂变得稍微温顺地滑过身体,有些时候还不会激起浪花。对不对?”
      贝七七扭头装傻,“咦,你这么大的年纪也玩水?”
      戎昱笑着撞了一下贝七七的肩,“人家年轻过。”
      贝七七继续装傻,“呀,我怎么忘了这茬?”
      戎昱也睁眼说瞎话,“第一次到人家家里不请自入,有点紧张是哇?”
      贝七七叹息,“我真不是做贼的料,这都还没伸出第三只手呢,脑子就不够用了。”
      戎昱突发奇想道:“你说,针戳大脑哪个部位,才会把紧张安抚下去?”
      贝七七想了想,“正常活人头上,这试验没法做,脑颅骨太硬,针戳不进去。”
      戎昱眼睛微眯,略微沉吟道:“五官几个孔可以探入。”
      贝七七摇头,“所能探到的部位有限。还不如我们用内力输入来刺激,意思与弹指神功差不多。你内力可以凝成针……对了,对了,我们已经发掘出通过刺激来发射弹指神功,回头我们一个脑区一个脑区地试验过去,总能发掘出其他功能。”
      戎昱眼睛一亮,“所以这儿的事情快刀斩乱麻早点儿处理掉,回去好好做试验。哎呀,这回的五只头颅没白剖,真是眼界大开。”
      说到这儿,三个人忽然都沉默了,月色下,三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然后一起看向同一个方位。他们看不清那方位里有谁,但他们都听见有三个武功不错的人士穿行于王府。他们已经到达主院的墙外,而那三人却正是奔他们而来。他们三个不躲不闪,一切照旧,除了声音放低。
      贝七七轻道:“来偷人,还是来偷物?”
      戎昱满不在乎地轻道:“总之对我们而言是意外之喜。小七,我想到一个好玩儿的,你想,若是能找到脑袋里一片令人愉悦的区域,然后我找两个杀父夺奇的仇人,等他们一见面就悄悄拿隔空刺穴刺激他们的愉快区域,令他们一见面就不知不觉心里愉快,身不由己地看仇人怎么看怎么好。然后一转身,等刺激消失,又恨对方恨得咬牙切齿,万分追悔见面时候的友好态度。你说,几次三番下来,这两人会不会精神分裂?更或者,像我小时候养的一条狗,我每次喂食前拍手三次,久而久之,狗一听我拍手三次就冲我流口水。那两仇人也一样,经多次刺激,某一天即使不再刺激,见面却会自发地愉快起来,转个背立刻纠结万分呢?这可比你以前说的某甲恨某乙,可因某乙实力强大,某甲只好忍下仇恨追着某乙示好,要好玩得多。”
      贝七七只能对着戎昱面瘫。认识这些日子来,戎昱已经新研制出不少新毒,但这些新毒都以恶搞调戏为目的。比如一种痒痒粉,因为戎昱已经大致掌握各肌肉群对肢体行动的控制,因此他那新痒痒粉正好刺激几组肌肉群,令那些人痒起来如跳街舞,异常滑稽。以此人对恶作剧精益求精的态度,恐怕误打误撞就被他探到如何激发多巴胺了,届时,令冤家莫名其妙地友好之类的哪里算得上是好玩的,令全无可能的男女看对眼忽然好上了,才是真最好玩。这等技巧掌握在缺三观的戎昱手里,预计,天下要大乱。
      同时,贝七七却看到曲先生看戎昱的眼神,这星星眼,这湿漉漉的眼神,全都揭示一个实质,曲先生本质也是个缺三观的,他此刻对戎昱的想法无比感兴趣,正跃跃欲试。
      “小七,你这什么眼神,怎么跟见鬼一样?”
      贝七七恍恍惚惚地心想,刺激多巴胺分泌这过程恐怕不能靠一束电磁波的刺激就完成吧,要不然,21世纪那些荒谬的靠电刺激治网瘾不就成科学了?戎昱恐怕只能想法归想法,却达不到真正刺激分泌多巴胺的目的。她不用担心天下大乱。
      此刻,贝七七倒是有些理解前一世神仙着急慌忙地处理她的打乱世界科技发展进程了。在科学伦理没有同步建设起来的时候,科技发展脱离伦理地超前,会导致很多危险的不确定。
      “我在想,会不会有个区域,刺激下去,人不由自主地讲真话……”贝七七到底是没说出她的担忧,只是拿另一件好玩的事掩盖她的失神。
      这一下,变成是两双星星眼一齐湿漉漉地看向贝七七。
      “哎呀,尤其要给鼻孔朝天的书生们用。”戎昱先拍手激动地轻轻叫好。
      曲先生冷笑,“最适用于朝堂。”
      “哎呀,只有我一个人胸无大志吗?我只想用于内宅妇人,看着她们前一刻还在温温柔柔地姐姐妹妹,下一刻互揭隐私。她们挠脸抓头发花容惨淡才好看啊,臭官僚的内心有什么看头,长得不好看不说,内心又丑恶不堪。”贝七七在曲先生面前继续装傻。
      戎昱连连点头,“可不,毫无美感的东西,我们才不关心。小七总是正确。”
      曲先生很是郁闷,一生标榜异端,怎么今天在这两个小孩面前成了正统。他追求学问好歹还为了有用,可这两人纯粹为了好玩。如此洒脱,如此率真,也太……可是真的好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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