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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再给我一点动力 ...

  •   这世上有哪一种刀会比李寻欢的飞刀更快呢?答案是时间,而且刀刀命中,例无虚发,被砸中的同学无数,尤其那些作业来不及完成的,几乎哀嚎一片。五天过去了,后天下午就得回学校晚自习了,看完柯南了,还来不及看火影,逛完游乐园了,还没去打游戏机呢!对了对了,还来得及看一场火热的篮球赛,还来得及抄一抄作业。
      于是于晨飞同学捧着被时光插得血肉模糊的小心肝,给他最好的朋友兼同班同学宋瑜姑娘打了个电话。虽然按照过去两三年的经验,宋瑜姑娘完成作业的几率是百分之五十,他也只好咬牙一试了。
      “喂,请问是宋瑜宋女侠吗?”
      电话那头,宋瑜翻了个白眼,虽然诺基亚直板机挺抗摔,但如果这手机不是自己的,她大概会爽快地摔出去,以她的经验,她大概能猜到对方下面要说什么了。
      “于公子,青山常在,绿水常流,后会有期。”
      “哎!哎!别这样嘛,死相,坏透了。”
      “汗,说人话!”
      “艾玛,其实。。。。。。就是,你作业完成了多少呀?”
      宋瑜冷哼一声,淡定答道,“全部完成了。”
      “真的?那,在下有个不情之请。”
      “哦。我大概猜到了,有什么好处吗,愿闻其详。”
      “女侠果然聪慧过人且侠骨柔肠,在下只好承包女侠未来一周的晚饭了。”
      “成交!”
      哦耶~!“那下午三点,东湖小区附近的DQ见。”
      “三点太早了吧,热屎人了。”
      “没办法呀,东湖小区附近有个篮球场,今天下午五点,一中的和我们学校高中部要打一场友谊赛。高中部比我们提早一天开学,明天就没得看啦!”
      一中的那个人,会不会也去呢?“好,那就三点见。不过,你要带我一起去看。”
      “小事一桩。但是,你什么时候也喜欢篮球了?”
      “就,就是放松放松,下午见,拜拜。”
      越想越有可能,他个子那么高,很有可能也会喜欢打球。宋瑜的心忽上忽下,不断肯定猜测又不断否定,她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的反常,理智上告诫自己,潜意识里又有种放纵的甜蜜。
      下午,两人在DQ碰面,宋瑜抬脚往店里走,于晨飞拉着宋瑜走到对面的麦当劳,买了两甜筒,第二根半价。递给宋瑜,宋瑜接过又有些纳闷,想说这人真小气。“既然这样干嘛不直接约在麦当劳啊!”
      于晨飞黝黑的脸庞不禁一红,“其实,我直到刚才出门前才发现全身上下只还有十块钱了。早上去游戏厅,打没了。”
      宋瑜无语。于晨飞此人,为人粗枝大叶,直爽好动,和时下多数男孩一样,热爱电玩,动漫,球类运动,作业很少按时完成,成绩却偏偏好得令人发指。于晨飞的心已经飞到球场上了,他抄的速度极快,写出来的字和此人外形一样粗犷。
      不到五点,俩人到球场边上的时候,周围已经来了不少人,其中不少平时来这打球的居民,听说有比赛,也自发让出球场站边上准备观战。
      “你看,红色五号是我们学校第一大中锋,高二的。七号呢,是我们学校高一年段的段草,虽然我个人觉得他其实长得挺一般,不过他球技不错,身体素质也很强,全能型选手。24号呢,是。。。。。。。”
      其实宋瑜完全没在意于晨飞的讲解,她只关心那一群穿黑色球服的,一个个看过去,渐渐失望。没有那个男生。
      第一节结束的时候,宋瑜已经想回去了,本来篮球她就不熟悉,更不用说球员了,一个也不认识。不过比分上,红队领先不少。
      于晨飞津津有味地当解说员,“一中的队员我不熟悉,不过看他们的配合,很明显这几个人今天很可能是第一次配合。你看,一盘散沙。我们学长们就不同啦,在学校就经常见他们几个一起玩,挺默契的。”
      第二节打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影出现在宋瑜的视线里。瞬间感觉,世界都明亮了。裁判吹哨,黑队换人。程豫一路小跑过来,不待热身就奔赴赛场。目前红队领先十六分,而且一路保持十分以上的差距,一中的气氛有些紧张。
      他小跑着,和换下的队友在空中击掌以示鼓励,宋瑜心想,怎么连击掌动作都那么潇洒。而这在于晨飞眼里不过是寻常,他接着道,“黑队换下的是控卫,黑队五号他,”他顿住,此时程豫已经带球以惊人的速度冲向对方阵地,一个漂亮的传球,挡斥,传球,再回传,上篮,进球!迅速地,有效地,行云流水般地,制造了一个小高、潮,也提高了一中的士气。“好球!黑队五号,控球能力不错。”于晨飞说。
      后面的比赛,按于晨飞的话来说就是,“黑队的五号成功地控制了赛场的节奏,作为一名控卫,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能力。”
      “漂亮!本场最佳助攻!黑队五号反应很快嘛!”
      “得分!黑五手感不错,虽然出手机会不多,命中率很高。”
      “你看,他们包夹黑五,这下不妙。。。。。”
      “漂亮!竟然突破包围,这体能,这速度!”
      “我敢打赌,黑五是难得的全能型选手,如果评本场MVP,我选黑五。”
      宋瑜不知为何,莫名觉得与有荣焉。事实上,这是她第一次如此专注地看完一场球赛,赛场上仿佛只有那样一个人,自信,从容,内敛,镇定地反击。真是。。。。。。。太帅了!!!最后三秒,程豫三分线跳投,压哨球,进了!从第一次反超开始一路保持八分以上的领先优势。一中赢得漂亮。全场掌声。
      “于晨飞,你一直说黑五黑五的,你认识这个人嘛”
      “啊,这个,”他挠挠头,对自己的倒戈有些赧然,“我也是第一次见。不过,以后我进了一中,说不定有机会和他一起打球,到时候就认识了吧。”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于晨飞虽然不用功,成绩却十分优异,考进一中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宋瑜眼中的那个身影,正在和对手一一握手,一中的人聚在自己防守的篮框下休息,队员们陆陆续续拍拍程豫的肩,1号队友拧开矿泉水,与其说喝不如说倒,水进了嘴里也洒了半张脸,青春,恣意。大家都累极了,又累又渴,坐在地上都不想动了。这是一场硬仗,而硝烟还未散去,场下带球的居民就三三两两上场去投篮了,仿佛那样一场激烈的比赛不曾来过。宋瑜突然有些感慨,那样恣意的年华,无声无息,似乎老去,又仿佛不曾离去。
      红队的球员说是要聚餐,已经先行离去。对一中大部分人而言,与对方打球都是第一次,组织者是双方的队长,都是彼此队里的高三学生。一中的队长是1号袁帅,他将手上喝一半的矿泉水递给程豫,程豫接过,大口大口往嘴里倒,不至粗鲁,也算不得斯文。袁帅很感慨,队里有个高一的问,“学长,这是你们高三毕业前最后一场正式比赛了吧。”
      袁帅笑了笑,轻轻嗯了声。高考在即,往后要打一场淋漓尽致的比赛,最少也要等到七月中旬了。他发现,他最舍不得的竟然不是并肩作战最久的同级同学,而是小他一级与他配合最为默契的程豫。这小子能力强,素质好,反应快,最重要是不骄不躁,团结队员,他一直觉得篮球不是个人战,而是团体战,而程豫,协调性极佳,能引领风骚又能配合他人,是个人才。他目光淡淡,突然又觉得,好像也不是最舍不得程豫,或许,最难以割舍的,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眷恋那潇洒的,痛快的,充满汗水,泪水与欢笑的岁月。
      程豫对袁帅说,“帅哥,好好考。考完我们再来打一场,到时候,不见不散。”
      袁帅笑了笑,“好。”

      宋瑜回了家,那场激动人心的比赛也很快被抛诸脑后,只记得那个洒脱的,俐落的背影,和那个自信的,让人安心的笑容。她又打开了床头柜,将黑色OPPO取了出来,想不到这么快就和它再见。宋瑜睡觉前,将它放在枕头下,仿佛是一个信物,或者一个证明,来证明她终于下定的决心。
      因为于晨飞说,“以后我进了一中。。。。。。。。到时候就认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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