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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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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女孩,喜欢好久好久了,大概会到地老天荒。我一年又一年的想着。偶尔会忘记,这世界上的事太多,全心意地,一直地做一件事很难。
毕竟我已经忘记了她的样子,开始后悔当初以为能够永远记住她的样子而没有保存一张相片的愚蠢行为。还好我记得她的笑意,眼神,背影,衣服色彩,步伐节奏。也就这么多......对了!还有名....字。
记忆太清晰会难过,记忆太模糊也会难过,得不到的渴望,遗失丢忘的苦苦追寻。就是故事结束了,茶温却始终凉不透,不是因为茶还在煮,不是天一直都是燥热的,只是因为手掌还握着茶杯。
记得地点,记得情景,就可以忘记时间,忘记年月,这样就好像是发生在好久很久前,又好像是发生在刚才。
不错,我就是留着这样的记忆。刚开始还记得她是哪里人,深深地记住一个我从未去过却好像很熟悉的地方的名字,记住她坐那一班车回去,到后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模糊了,是四十一路还是一十四路?是程岭还是黄岭?大概是这些无关紧要,大概是我的默认,所以这遗忘前的试探一通而过,然后开始一点又一点的遗忘,再也停不下来。
名字只是个代号吧,也算得上是无关紧要的了,所以我也忘记了,还好我还记得笑意,还记得步韵,还记得眼神,还记得背影。只要记得这些就足够了。
带着旧的记忆,发生在新的故事里,又何止是我一个人。
空前的记忆,我到了法国留学,那陪我笑,陪我谈天的女孩,竟无丝毫记忆,她的面容,她的话语,她的名字,都是迷雾,又偏偏熟悉她的一举一动,习惯。
高大的铁门自行打开,她白色的裙衣,骑银色的自行车载着我,掠过楼高的梧桐凋落空中的宽大手掌般的金叶,掠过抱书独行或两三平行的同学,我们在风中大声呼喊,那分明带有第一次到外国他乡的喜悦,然而只是如此却是不足的。风在我们的耳边大声呼喊我们的呼喊,带走了多余的声音。
就在欢呼中,她失措的车头一拐,我脱车掉进了路边的浅水湖里,我湿脚带泥的笑着起来,仿佛这也该高兴,看着她惊慌的表情,在路边伸手就要拉我,我伸出手,渐渐,就要接近……
等到了暗着灯光又多余地点起白烛的餐厅里,她才像是一只猫儿,不乖乖吃鱼的猫。对啊,她是喜欢猫的。说“好奇心能害死一只猫”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我绝对知道喵小姐的好奇心能害得她身边一个藏有秘密的人死上千百次,千百次太可惜了,估计她觉得要好好地,慢慢地死。
当然此刻,黑色的裙衣,黑色的长发,还有黑色的眼睛和睫毛,显眼地坐在我的对面,安静而灵动,那些一点都不见显见,除了手中的手机似乎对身外世界有一丝知觉。不过,拿手机总会是我的。记得上次和她吃饭,她无意翻看到我初中和两个好友的合照,非是要探究着他们的事,说是什么一看就是有故事的样子。......结果就是她大概对我同学都比对我了解了。.......我突然的想起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吃过了晚餐,实在是没有小说里的甜蜜安详啊。
法国路边的梧桐要比在路上遇到一个中国人或华裔更让我感到亲切,即使是在多年以后孤身一人来此的时候。
从餐厅里出来,悠扬婉转的小提琴声在渐行中渐远,高大的梧桐树在一排排路灯中橦影离离偎偎,两个小小的人影在树影里偎偎离离,在经过每一个路灯的路程里。
金秋时分,落叶随风,一片恰巧落在她的怀里,她左手拿起来一看,梧桐叶和她的手掌般大小。
忽然忍俊不禁,她为自己想到的恶作剧主意开心。“这是我的手,以后我不在你就牵着它吧。”
确实,我明显一愣,还傻傻地接了过来。又走了几步,才想到也该给她一个,不然有被戏弄的嫌疑。
于是我在路边仔细地捡起一片和我手掌一般大的叶子,枯黄中泛红,布着游丝细缠的脉络。她在我坚定地眼神中很无奈的手下了,放进怀中。
拿出一片叶子,又放进一片叶子,似乎结果没有变化,结局也应该不会有任何改变,只是多了一个过程,故事就多了一个痕迹,也就多了一丝情感。
学校的大门并不会开到很晚,算好路程走回去,也就差不多时候了。
或许因为陌生,外国的夜显得格外的宁静,好像星空也亮了不少,认出曾在我家屋头逗留过得一颗闪烁的星,现在在我的左方角。她走在我的右手边,高跟鞋在坚硬地面上踏出“嗒嗒“的清脆声响,响彻黑色的夜空。那节奏,缓迟而延绵,我悄然的伴随,更像是一道影子。以后走过的每一条路我都会用心寻找是否会有它,只是再难听到。
以至于这异国他乡之地,在我回到祖国故乡之后,居然留给我一丝家的羁绊之感。
王梦笛很少穿裙子,她更多的是T恤长裤的衣着,就像这次,白色T恤,锈红长腿裤,配着帆布鞋露出白皙的脚踝。这么随意的出现,实在有点不给我面子,特别是今天还将平时看书时才戴的大黑框眼镜给戴上了。跟周围女生格格不入的姿态让我有种不认识她的冲动。
她一定是故意的,前两天我就一直在叮嘱,这次聚会一定要穿裙子,因为后面大家还会跳舞的。她一定是在报复我上个星期嘲笑她画的猫,可那能怪我吗?要不是在旁边写个“喵”,谁会认得出来。
这次居然这么主动地靠在我身边,看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咬牙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自作镇定,并决定下次一定要找回了。
最后的双人舞,我们几乎占据了聚会上所有人的目光,连几个不认识的大叔都在怀着莫名的笑意看来。
心思全在这场尴尬上面,完全忘记了步法,只是她的舞步节奏我却能不自觉地和上。这节奏,恰是我生命跳动的节奏,忽然之间,我像是听到自己心中的跳动。
王梦笛学的就是舞蹈,主修的拉丁舞,会跳的却不止一种,这会儿她既是故意的刁难,自然是使尽浑身解数,一段的伦巴接着一段的恰恰,就连华尔兹和探戈都跳出来了。没过多久,我就觉得局促了,只是紧紧地跟着她的节奏,至于舞步走得怎么样,已经完全管不了了。
李晟是怎么出现在我的记忆里的,现在已经无可查究,至少在我的记忆里找不到。只知道她是声乐系的,主修的是小提琴,每个星期六的下午经过琴房时,都会有一阵熟悉的小提琴声让我驻足倾听。以前应该是很少听小提琴的演奏的,真是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大概是偷听久了,被她发现了,也就认识了,这些没留心的事却被梦笛留心了。她没答应成为我的女朋友,却做着女朋友该做的事,吃饭,看电影,参加舞会.....当然也包括吃醋。
我对李晟真不算是了解,看到的她有明朗灿烂的一面,有孤独安静的一面,有悲观低沉的一面.......偏偏王梦笛要说这些都是了解,是吗?就算了解也是朋友的了解,交朋友都不可以?
她灿烂一笑,说当然可以。于是几天后,她就交了一个朋友,一个男性朋友,还是她们舞蹈系的。那时我就觉得,男生学什么不好非学舞蹈.......
结局来得太突然,让我,应该是我们,措手不及。她收到信说家里出了些变故,要她回家一趟。我们当时还未和好,又想着她的毕业证还未拿到,肯定是要回来的,所以虽去送了她,却没多说什么。
只是没想到这一去竟不复返。在请假日期临近时,我托在哈尔滨读书的黄均去她家打听,没有找到人,后来自己亲自去了一趟哈尔滨,才知道人已搬走,所有她的联系方式都断了,无可适从,却无可奈何。
我的联系方式一直未变,想等着她有一天会找来,会回来。直到毕业,这份希望才破碎。
毕业后我和李晟一起回的国......
我总想世间是一张网,每个人的线都在网里。这样想就总觉的就算是天阔海远的别离,也总是有着联系的。可就算是曾亲密如己的人,一旦绝心分离,原来除了过去,竟可以在人生里再找不到丝毫系念,好像是在告诉那些错的人,每个人的世界都有一张网,别人都是里面的一丝线而已。
现在我就像一首歌所唱的“以为错过了一时就会错过了一生”,所以,可当初分开时却不是是这样以为的,当时太洒脱,甚至还作笑着的离别,似乎天长地久,能再相逢,那时候世界物非,而两人犹是。太自以为是了。
王梦笛并不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她和高中的一位女孩很像,而且她也姓王,可我已经记不完整她的样子,没有照片的保存,我记忆中只残留着她的眼神,步韵节奏,背影.....点点滴滴。或许我只是在寻找她的影子,从梦笛身上,从她的眼神,笑意,背影里。从李晟的小提琴里,步韵里。
可我对她的记忆都是一个残缺的影子啊,她也应该只是个影子。大概都只是心中恋人的影子。
......
有些人若是一别终不见,或许也是个美好的结局,至少回忆是美好的。时光悄无声息,将曾经的焦躁痛楚抚平,但你若想遗忘掉那些,想走出她世界里的那张网,到了边缘,才发现这边缘只是因为在网深处时的看不见更远,身始终在网中。这就是所谓的天意捉弄。
丁香花是以烂漫繁盛,如枝木上挂着的玉坠,我第一次见到它盛开的姿态就兀然想到“花坠彩云”这个个词,大概是知道似锦繁花终会坠谢。后来被江疾带过来时,又见此番景象,徜徉过往之际,兀然被告知梦笛的父母意外车祸身亡,她悲恸之间旧病复发了.......
叹着丁香之城的哈尔滨,有种冰冷的美好。纵然是在繁花盛开的四五月里。因为林碑墓地总是没有这些花的,因为我路过那花街香道,在这里却看不见一花开盛,阳光洒在黑色西服上,并不显得多明媚,我微低头,闻了闻胸口的缀花,并无香气。.......三个月后,梦笛和欧阳匆匆结婚,这本是按她父母生前意愿了。
风烛送有三送。少年未曾点燃的红烛,终是将少年送向老人。那是我委婉表达的,我不能光明正大的写下,因为那少年有我的影子。现在我又偷偷写下这第二送,泪满横桌的白烛。我记不住自己成为一个生命开始时刻他们的喜悦,却记住了他们生命消逝时刻我的悲伤。
白幡,白烛,白衣,这是生命一生终结时留下的空白。在古老的哀乐声中,一切都是模糊的。这是记不住的日子,连原先的悲伤都在一点一点的流逝,最后不剩一丝,毕竟这是每个生命的唯一回归,这繁华一世的最后一眼,幸不全然黯淡。
“每个人都是天上的一颗星,不幸掉落人间,就哭着出生了,他终会回到天上,就笑着逝去了”这是昔年老人膝下的我所听到的故事,只是如今,不知老人是否如他所说,笑着逝去?
在王梦笛消失的第二年零五个月里,将我自小拉扯大的老人也逝去,应该是化作了遥远夜空的一颗星,如她说的。
我从上海赶回,却未能让她见上,似乎除了深深地悲痛,再无其他感觉。
那些天里,李晟每天总是会为我拉奏同样的一首曲。在我眼前,阳光算不上灿烂,但也不昏暗,风吹动她的衣发。旋律里似乎没有情感,不悲伤,不喜悦,就那么轻飘飘地萦绕耳边。我突然发现她的身影是如此的明亮。
她从来不会主动地为我演奏,从来都是我去“偷听”她的练习,从前和以后都是,除了这一段时间。
也许她在弥留之际是看见了我的,就像弥留之际的人总会翻动一生的记忆,然后停留在最深刻之处,看到心中所希望的。我想我也会如此。
这是一个黑夜即将披盖的沉霭日暮。我站在高高的拱桥中央,望着看不明尽的遥远处,没有时间的流逝,其实还是有的,毕竟桥下流水不息,毕竟黑目开始从天边蔓延。如果桥下是一条干涸的河床,碧青或洁白的鹅卵石变得粗糙斑驳,难看。曾经水里的鱼,现在要去哪里?
我眺望远方,因为那里看不清,看不尽。因为看不明尽的才更像是会有希望的。而这看得明白的,这桥是石非木,不会被烧断。这河也不可能是天女的玉带。
老人提着一盏老旧的煤油灯,在风中摇晃。他就站在门前,也和我这般遥远得望着。头发还未完全花白,就像凌乱的野草杂错生在一起。浑浊的眼,深邃的瞳,一丝无法掩盖的明亮,那应该是回忆,最美好的回忆,我能懂的,是曾经在一位老人膝下仰望见过。佝偻的身躯在蹒跚的步子中化作一座起伏的山脉。
这是黎明还未到来的夜,星星已经睡去,唯一的一颗就抓在手中。他匆匆的等待,却又踩着安静的步子,追寻着星星。在黑夜中,一直着。我这边,黑夜即将笼罩,他那边,黑夜终会破晓。
我忍受不住的害怕,慌张的转过头去,不是闭眼,这世界除了这边,还有太多的可以去看。就算睡觉,我明白或不明白的,清楚或不清楚的,喜欢或不喜欢的,也在梦中看着。
我又看到了一片黑夜,在后面。我的眼穿透层楼唯有灯光的两间,女孩刚已关门而去,男孩匆匆在门口等待。从转折的楼阶上落出一声声步音,安静,节奏,清脆。待她在下下一个转接身影还未消失时,他紧跟上去,应和的步子似流水,演奏一曲高山,就在这众人皆睡的黑天黑地中,两人演奏,又两人听闻。
对啊,这正是我曾暗恋的女孩。那时候的我,我会因为成绩的差距而自卑,所以终没有说一句喜欢。只是,总是这样地看着,背后相随,对面相遇。
校园里唯有几盏转着风轮的高杆路灯一闪闪的亮着,是这世界最触手可及的星星。这天地原本就是安静的,连风也应该没有声音,在天地未开之前,而盘古,也是这般在黑暗中走着,是什么让他不顾一切的要劈开它?
终于,也来了,一切,消失在黑色里.....
高中暗恋的女孩最喜欢的城市是南京,梦笛的家在哈尔滨,李晟一直在上海,连巴黎也有一丝故乡的感觉。这世界美好的地方那么多,我轻轻地写进故事里。
把这故事叫写作风烛送,风烛送有三诵,伊人红妆照不见年少慕艾的红烛,老人遗像前泪满横案的白烛,还有挚朋匆去,来不及写下的夜谈秉烛。
其实风烛送也不是非要送给谁的,风声起,烛影乱,或许还会熄灭。可有一只手在黑暗中,总会将它重新点亮。我更愿意认为这只手就是命运安排,这燃烧的烛是自己,尽管离乱,尽管会熄灭,却依旧是要燃烧下去。
自己和他人,人与人之间,联系起来的好像就是故事。故事发生了,相聚,故事结束了,各散。至于情感,更像是故事发生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