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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遇 ...

  •   自从丰城一役之后,华夏大地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戚氏一族和秦氏一族平分中原地区,拓跋一族占领了整个西域。西域的疆域辽阔,可惜资源不足,大多都是游牧民族,马背上的本领数一数二,可惜完全是靠天吃饭,遇到格外寒冷的天气,牲畜就会遭受损失。对于草地资源也并不会循环利用,因此拓跋即使拥有最大的国土,势力却并不足以与戚氏及秦氏抗衡。
      戚氏定都晋城,国号为祁。大祁国君也是尽心尽力的在管理整个国家。不过也会犯懒,比如定国号的时候,因为实在不想动脑子想了,就直接用了个音差不多的祁字。不过也不算多难听百官也就没有发表什么异议。
      而洛城在晋城南边,属于比较暖和的地区,人杰地灵,水热丰沛。洛河从城中穿过,所以洛城的百姓出行普遍靠船,多年下来,大家也都很习惯这种通行方式。还有不少的外地人慕名而来想要体验这种坐船出行的生活。洛城的大户人家都会买上一艘画舫或大或小,停靠在洛河岸边方便出行,也方便了不少游客。如此大的人流量,因此洛城最大的酒楼也就建造在岸边。
      薛凛与孟烨便相识在洛城最大的酒楼里,彼时的两人也不过十六,七的年岁。薛凛年少轻狂恃才傲物,孟烨却是满腹才华斯文内敛。因而两人的相遇也还是颇为平常。
      薛凛还记得那日的阳光正好,风和日丽,午后出门在洛城逛一圈下来已经有些累了。想要找一个地方歇歇脚,顺便吃点东西。信步走到了河边,还在心里拟菜单的薛凛定定看着河面。
      此时的孟烨正在河边一个名为洛城人家的酒楼里临窗而坐,两指捻着一个酒杯看着窗外一排排的画舫独自发呆。他桌上放着的一碟花生米和一碟小牛肉,好似没怎么动过。薛凛拟好了菜单之后转身走向酒楼,四处张望时看见楼上窗边那一抹白色,脚不由自主的跨过门槛直上二楼。
      停在最后一级台阶上,薛凛看到那个独自发呆的侧脸,黄昏时候的光线十分柔和,而那人又正好坐在了背光处,一半的身影都隐在了柔光中,所以只能瞧见一个侧脸的轮廓,却不能看清楚全脸。唯独能清楚看见的只有那侧脸上短短的小绒毛和那一头黑色的长发,极其顺滑,薛凛心里觉得那一头黑发的手感应该特别好。
      薛公子随意的坐在了楼梯边的位置上,忍不住多看了孟烨两眼,随后叫了一整张心里的菜单安静的等着上菜,顺便思考一下自己跑出来这么些天老爹会不会在他回去之后揍他。想到他爹可能拿着棒子狰狞着脸追着他满院子的打,就有些忍不住笑了出来。自己这么大的人了,被老爹追着打的画面还真的不怎么赏心悦目。
      在他解决了半壶酒的时候,余光瞥到那个身影站了起来朝自己这边能走了过来。抬头终于看清了那人容貌。远山眉,桃花眼,皮肤很白,嘴角似扬未扬,与他看过的众多少年英才相比并不算是特别出众,却怎么看怎么着让人觉得舒服。
      孟烨走了几步,终于发现薛凛正不错眼珠的盯着他。略微有些疑惑的看向薛凛,发现那人满眼满脸的惊艳却无其他想法,对着他笑笑就直接走向了楼梯口。
      “不知公子可否赏脸与在下喝一杯。”薛凛抓住机会在孟烨走到他桌边时开口邀请。
      “多谢公子抬爱,”孟烨侧过身面对薛凛拱手道谢,“不过在下还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这杯酒还是等日后有缘再聚时喝吧。”
      “在下薛凛,不知公子贵姓。”薛凛趁热打铁,先认识了人日后总有机会找到。
      “免贵姓孟,孟烨。薛公子,在下就此告辞,有缘再聚。”
      薛凛目送着孟烨走出了酒楼继而消失在了人群中的背影,对着窗口举杯,一饮而尽。满脑子都是孟烨对着他礼貌性的那一笑。
      之后薛凛又在南方地区游荡了近半个月,见识了不少的人文风俗也看过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直到发现自己身上带的银钱快要用花光的时候,他回家了。
      薛凛到家正好是正午吃饭的时候,从他踏进门槛的时候开始祈祷自己老爹被留在宫中做事,直到在院子里看见背着手望着树的自家老爹,他就知道了老天爷永远都是不长眼的。然而自己老爹并没有抄起棍子追的他满院子跑,只是淡定的瞄了他一眼就让他跟自己一起去饭厅吃饭。
      父子俩坐在桌前,因为一直都没有让人伺候吃饭的习惯,所以薛家的下人每次都是跟他们一个时间点吃的饭。现在偌大个饭厅只有他们两个人,虽然一直都是这样,但是离家以前那个气氛还算好,两父子在桌前会开开玩笑,他爹还会抱怨两句宫中事务繁重。可是薛凛现在是一个逃家之后因为没钱用了又跑回来的儿子,薛致行又是一个略微有些暴脾气爱抄起棍子就揍儿子的爹,所以现在相顾无言唯有吃饭的两父子就显得格外别扭。薛凛一直扭着自己的身体,双脚一前一后,屁股也不敢全坐,就怕他爹突然站起来杀他个措手不及,到时候跑的快一点,就少挨一点。却没想到一顿饭下来他完好无损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爹还象征性的问了问他这半个多月的路线和心路历程。意味深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回房好好休息。
      虽秋意不浓,可是夜里的风已经有些凉了。薛凛抱着一只小白猫一跃上了房顶,坐在了屋脊上。手里拿着酒壶望着月亮发着呆,身边还蹲着那只小白猫。拎着小猫的后颈肉把它放到自己的膝盖上,顺着毛。小猫纯白的毛色和顺滑的触感,让他又想起了孟烨,那个坐在窗前穿着白衣还有着一头黑亮的长发捻着酒杯发着呆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要找一个在旅途中偶遇还只知道一个名字的少年,难度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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