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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六月,江南最难熬的黄梅雨季到来。粗布麻衣般的校服勒在脖子,贴在胸口上,让人喘不过气来。黄梅雨季最容易让人出汗,女生爱干净,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男生一出汗,教室里便弥漫着一股骚臭味儿,又不敢把胳膊肘抬起来透气,怕女生说自己不检点,便把那一身的汗窝在腋下之中,藏在背上,那种感觉就像洗澡没洗透,便窝进了被子里,还不开空调的,一阵阵黏黏的感觉让人恨不得旷课去冲个凉水澡。
      江南一岸的黄梅天气还要持续好久,它会伴随着期末考试一同结束,这样之后,撩人的夏季也到来了,而春,早已被遗忘在办公室的空调里了。

      沉闷的教室里,湿热的空气夹杂着尸腐的气息,仿佛是青春的墓地。窗户无论开得多敞也没有多少风倒灌进来,即使有,也是难得的湖风,伴随着化学药剂的气味儿。那一刻,之南真想带环保局长下河去游两圈,即使不能救个人什么的,好歹也和那个救人英雄一样捞个呼吸道疾病,与民同乐嘛。还应该让民政局长睡一睡桥洞;请卫生局长排队看病;请城管局长去摆摊;请教育局长去抢学位;请安监局长下矿挖煤、上桥开车;请旅游局长逛黑店;请司法局长蹲一蹲小号;请劳保局长去讨薪;请交通局长挤挤公交;请药监局长吃吃药,想必广大人名群众都会欢欣并鼓舞着感谢政府体察民情的。

      老式电风扇粘着秘密麻麻一层灰,半死不活地转着,像电视剧里将死未死的老头儿,向世界喘着最后的几口气。也亏着这最后的送来的几缕微风,支撑着下边半梦不醒的之南最后一点理智,自修课的无聊劲儿让他抬不起厚重的眼皮。

      噔—噔—

      砸在地面上的高跟鞋像戳在之南心口一样,引起一阵嫌恶。班主任一副雷厉风行的样子,进教室第一件事情就是 “啪——”终结了电扇的最后一口气。那清脆的塑料碰撞的声音,便是它临终前的一声惨叫。学生的一片唏嘘,算是对它最后的追悼了。

      “吵什么啊!一个个都是小少爷,小少奶奶的,这种天气开什么电风扇啊!反正电费不是你们交的哇!”班主任像被捉奸在床的小三儿一样开始肆无忌惮地谩骂。

      之南心想,办公室空调的电费也不是你出的。

      窗外撩人的太阳照得人很不舒服。下课后,全班四十七个学生,有三十几个往老师办公室跑。一般来说,会去老师办公室的只有需要重新听写,或者订正作业的人。这一票子人里倒是有三分之二并没有被老师通知到办公室,相反是自告奋勇拿着只错一两题的作业本,屁颠儿屁颠儿地往办公室里跑,直到一楼二楼办公室全部塞满了人,老师大多感叹,他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积极了。只有学生自己心知肚明,他们宁愿在空调房里订正作业,那也值了。

      成绩好的学生,老师没有理由不欢迎,至于成绩差劲儿的,他们倒是宁愿呆在教室里,比起老师火山喷发一般的脸色,他们觉得太阳的火急火燎可实在是和蔼可亲多了。

      时间便是在这无休止的循环之中蔓延,活像瘟疫,蚕食每个人最初的心。这粘稠的黄梅雨季,让南方世界变得汤露露的,让人心变得越来越脆皮。

      六月月初,子阳的一个表哥退伍回家,家族里召集了好多亲戚为他接风洗尘,一家一家地请客吃饭。这位表哥自幼和子阳交情甚深,小时候玩儿弹珠,子阳技术不行,弹珠总是输给别人,难得找到很漂亮的弹珠,他也很快就出手了。因为那时候爸妈根本连零花钱都不给,子阳便没了继续玩儿的资本。无论做什么都要有资本,当官的没资本,企业剪彩都不会找你,一个领导要是都没剪过彩,那谁会睬你,只能证明你混得很惨。子阳最初的资本便是这位表哥,他就像古代劫富济贫的飞贼,偷鸡摸狗的事情也常干,只是从来只偷有钱人的钱,拿着这些钱去帮助一些像那时的子阳一样的 “弱势群体”。偷窃未遂被捉住的时候他也从来不说这钱是拿来干什么用的,出任何事儿只会自己担着,从来不会把同伙儿供出来,但在一些大人看来,他就是一句吴地方言的典型代表 “咯逼惜宁”(脸皮子厚)。有回他偷了子阳爸爸,也就是林青松的钱,把这些钱资助给了子阳,林青松觉得儿子有钱花显得很可疑,仔细查证,发现那就是自己丢的钱,便以为是子阳偷的。子阳因此被林青松狠狠地揍了一顿。

      可是子阳死活没把他表哥给招供出来,原因有二。一方面林青松已经被怒火冲得气急败坏,子阳连解释的余地都没有。另一方面,子阳已经被揍得神魂颠倒,除了尖叫就什么音节都发不出来了。第二天下床的时候,子阳依旧觉得有点儿犯迷糊,这便让他表哥更加过意不去了,所以往后一旦子阳有任何事情,他都一力担保了。就在前些年,他爸妈终于还是因为受不了他惹的众多麻烦,索性心一横,给他送部队里去了。这一走,家里倒是清静了,子阳却觉得无聊起来,时不时地想念起这位表哥。

      当子阳听说表哥要退伍回家的时候,自然是欣喜异常,但掐指一算,发现比表哥原定的退伍时间早了几个月,便又觉得奇怪。见到表哥的时候,子阳当即问了他,他回答得倒是很直白, “两百块红包往领导桌子上一送就行了!”。子阳惊讶于部队里也会有这等事。但随即表哥又说,他有个战友得了枪械比武第一名,大家都劝他拿钱去走走关系,他不听,装清高,结果第二天通知比赛结果有误,他的军衔也被降回来了。两年国家在反腐了,只是有话叫做县官不如现管。检查的人走走场合,喝喝小酒吃吃饭,显然不会有什么结果。还有一句话,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到哪儿都是一个道理,毕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之后,表哥便对子阳说了些更稀奇的事儿。

      “喂,子阳,我跟你说哦,导弹见过伐?”表哥开始骄傲地笑了笑。

      “没。”子阳很热情地卖了他个面子。

      “得了吧!老子都快把命搭进去了。”表哥的脸顿时纠结起来, “有句话说中国人勤俭节约还真是没错,抗美援朝留下来的导弹上边还舍不得扔掉,非要把导弹运到我们军区的军火库,结果我们那一个班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被选去搬导弹。”他说了一段,随手点了一根烟,顺着烟雾继续说下去,有种江湖术士搞出仙雾缭绕的感觉, “你知道的,那些导弹老早就过期了,稍微碰两下就爆炸,我们是吓得跟小鬼给阎王抬轿子一样!”

      子阳觉得表哥进部队这些年,不仅体格进步了,文采也进步了,还会用比喻句了。

      “后来,总算是没出什么事儿。”他长舒了一口气,烟从他嘴中窜出,真的就像是方才才经历过的一样。

      表哥还说,自从那以后,他真的立志决定从良了,毕竟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何况他是切切实实地 “死”过一回了。然后他又说了些部队里的事,最让子阳觉得好笑的,是这么一件事:某天表哥的部队到训练场地练习射击,这射击场地建的也的确奇葩,不往深山老林去开拓,却建在市中心边上,仿佛是要人民也看到解放军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这场地三面环城镇,一面环山,这天偏巧有个不懂事儿的新兵蛋子开枪走火往斜对面打了几枪,不过反正没出什么事儿,上头也没多说什么,毕竟训练用枪标注的有效射程也才两百米,成不了气候。等到训练结束之后,一群农民子弟工堵在了门口,死活不让出去。原来方才开枪走火的那小子把子弹射到了山的另一边的一个施工场地上的农民工的脑袋上,当场毙命。表哥看着那小子被农民工架走,也替他感到惋惜,毕竟从山这头到那头,少说也是五六百米,他这样都能打到人,不知道是他运气太背,还是中国枪支已经进化到了可以自动提升射程的地步了。表哥犹记得那人最后对战友说的那句话: “我是不是就要这么去了?”表哥对他说 “这样都能打到人,看来你是应该去了。”

      虽然这事儿比较残酷,但被表哥当做笑话一样讲出来,倒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黑色幽默,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弟子规》有云:不关己,莫闲管。

      待到表哥要离开的时候,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转过身来对子阳说 “小子,哥给你指条不错的出路,万一你以后要是没考上好的大学,干脆就来当兵,当一年的兵再去考军校,分数能给你降一半。当兵的事儿你让你爸去地方人事局里走走关系就行了,现在当兵简单得要命。”子阳想这方法自己恐怕是用不上了,说给之南倒是不错。

      “子阳。”走到门口,表哥四下里张望一下,确认没人之后,贴近了子阳,从外套的夹层里取出一样用白布包着的东西。

      “是什么?”子阳警觉起来。

      “我花了好大的力气从部队里偷出来的,□□的。”

      子阳极力地推开,“这违法的!”

      “只是寄放在你这里而已,等风头过了我再来拿。子阳,我们关系铁才放在你这里的”

      “可你为什么要带出来啊?”

      “我当兵这么多年,总要留点儿东西当做纪念吧!”

      “可是……”子阳还想推脱,表哥却已经把手枪塞进了他的衣服里。

      这时齐琪在屋内喊了声:“子阳!进来帮我下。”

      匆忙间,子阳已经没了选择。

      之南伤口愈合之后,他脸上又挂了几条细细的伤痕,左脸还红红的,显然是又被谁扇了一巴掌。子阳皱皱眉, “你又和谁打架啦?看样子打输了啊,挂彩都挂到脸上了。”

      之南撇撇嘴,瞪了他一眼, “没。只是一场闹剧。”

      事情的经过好比一个笑话,一场闹剧,但是当贪官可以包二奶睡明星,扫黄就是笑话;当官二代可以不努力当干部,国考就是笑话;当皮鞋可以成酸奶,专家就是笑话;当官二代富二代可以成批移民外国,爱国就是笑话;当教授可以潜规则女学生,教育就是笑话;当不可以批评他人,赞美就是笑话;当说了也没用,笑话就已不是笑话,这场闹剧于是便有了这样的内涵。

      “也许的确是那天我们没有顾及到她吧。”

      “哪天?”

      “从酒吧回来的时候,”

      但事后之南想想,这好像还真的是自己小家子气了。

      这便又要从五月末说起,然而这件劳什子的事儿的关键不在于苏芸为什么会看到,而是看到了什么。苏芸摸索着自己打听来的之南家的地址,顺着路便走到了之南家的附近。当然苏芸并不是那种追着哪个男神不放的女孩子,但不可否认对之南的好感,然而这好感想要晋升为喜欢的地步还需要继续努力。于是苏芸便有意无意地来到了之南的家门口,并不是出于什么特殊的目的,她甚至不知道见到了之南要捏怎样一个理由来面对他,说得好听点就是随便走走,说得难听点就是没事儿闲的蛋疼在外头溜溜,就和领导也有事儿没事儿喜欢搞个什么地方巡查一样,溜溜看看,不干什么正事儿,来时不带来一片落叶,走时有没有带走什么云彩,那就只有鬼知道了。

      这是傍晚夕阳欲颓,沉鳞竞跃,伸手尚且见得到五指,亦不是什么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非但不诡谲,而且是个很安逸的时辰。苏芸在离之南家二十米的地方停下来,因为她已经看到了之南。她没有贸然地就冲上去和之南打招呼,既因为还没想好要和之南说什么,也因为不想让之南觉得唐突,毕竟谁会从市中心散步溜达到郊区。她找了棵小树苗做掩护,透过枝丫关注之南,就像正在偷窥的特工。旁边难得有几个人走过,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苏芸,她不置可否,只能干巴地对着那些人笑,说句 “叔叔阿姨好。”等他们走远,苏芸却用敏锐的听觉听到 “那个小姑娘看上去傻里傻气的。” “对哦,神经病吧,才这么小,好可怜。” 这便让苏芸觉得异常气愤,却又无奈

      再把角度转到之南这边,苏芸看到他正在卖力地扛着两袋大米,米袋子上白茫茫一片,连个标签都没有,估计不是什么正规大米,但想想看,在中国正规大米和非正规大米也不见得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有毒的,无非是前者有个好名头,就好像同样是卖猪肉的,从清华出来卖猪肉的和普通屠户半毛钱区别都没有,关键是图个好名头。但这冒牌大米的分量可一点儿都不比普通大米轻,她看到之南几乎是咬着牙门儿在扛动大米,那些大米至少也有八九十斤,差不多和之南自己一样重,但他硬是扛到了自己的小板房里。苍茫的天空,昏黄的夕阳,奋力干着体力劳动的少年,让她觉得这一切都显得莫名凄凉与伤感。

      从屋子门里面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十分慵懒的样子,面相却很不好看,那张板着的脸倒是和之南有几分相似,但比之南更有劲道,放在电视剧里,一看就是个狠角色。但破败的房屋与廉价的衣物和她高傲的神情很不相匹配。苏芸第一眼就对这女人没什么好感,但她推断这便是之南的妈妈,还是敬畏着几分,即使隔了二十多米,她也不好意思表露自己厌恶的神情。苏芸以为江云瑶好歹会给之南搭把手,或者扶持一下也不好,但她没想到这女人非但不帮忙,还把手上的水桶挂在了之南的另一只空闲的手上,嘴角撇了几下。因为江云瑶嗓门大,苏芸隐约听到她说 “剩下半袋还能拿吗?”之南点点头,却走进了屋子里,不久又出门,拿起了剩下的半袋米。那种嗓门高,但是毛躁的女人声音又响了起来 “这么几代大米就把你压得跟没命了一样。”说着还拿手指的骨节生硬地往之南头上敲了两下,力道看来不浅。而之南,仿佛没有感觉一样,依旧面无表情,好像习惯了一样。这两人在一起,怎么看都像一个讽刺。

      风吹起苏芸的白色的细长发带,衬托出一股曲线美,她很少戴之南送给她的这条发带,有股莫名的珍惜,就是舍不得戴。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苏芸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每次要单独见到之南的时候,她都会翻出这条发带带上,可惜这回并没能让之南看到,她含着眼泪便离去了。至于她为什么会哭,原因当然不是看到江云瑶打了之南,她尚且不至于感情泛滥到洪灾这种地步。
      正在偷窥的苏芸身后突然被人拍了下,她惊恐的转过身来,看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妇人,这老妇人是之南家的邻居。她生了一张很小,但是嘴唇特别厚的嘴,唇是猪肝红的颜色,一眼就让人不是很喜欢 “ 小姑娘,你看那户人家干什么?”
      苏芸不答话,期待着她赶紧走人。
      “小姑娘,我跟你说哦,那户人家啊,很晦气的呀,他家里的老子啊,前几年得了精神病,把他老婆和小孩都砍了,后来就突然失踪了。那个女人啊,就是个扫把星,是个克夫命,男人走了,现在每天看他儿子出气,几乎就是在折磨他儿子呀。那个小孩还算正常,不过那种人家里长大的小孩能好到哪里去伐,也很晦气的。跟你说呀小姑娘,不要和那家有来往,小心沾染晦气,神仙都救不了你。老奶奶一把年纪了,不会骗你的。”
      听到这里,苏芸既厌恶,又觉得不可思议,但直觉告诉她,这老婆子不是在说谎,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她能做的只是逃跑,好像逃远了,就能逃避很多事情。
      只是她从来没想到,这会成为她用来伤害之南的小匕首,而且狠狠地插在他心口。

      某一天苏芸对之南坦白了自己到他家的事情,她关心起之南来。她试图去了解他的生活,走进他的生活。但是之南却始终藏身于自己的堡垒之中,言辞里有说不出的反讽之意。

      她说:“之南,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好不好,我可以帮你分担的。你告诉我,那个老太婆在瞎说。”

      他说:“很多事情我喜欢一个人去面对,而你,苏芸,似乎也没有资格来了解吧。”

      ……

      就以这样的循环模式,苏芸和之南聊了很久,循环之中,心态也渐渐变得差了。直到之南说了一句:“我的事情,你瞎管什么啊!”

      为此,苏芸送给了之南一个响亮的巴掌。

      之后的几天里,她一直在努力寻找道歉的机会,毕竟最先动手打人的是自己,虽说女的打男的可以理解为打是亲骂是爱,但苏芸依旧觉得这年头应该男女平等才是。然而之南似乎并没有要原谅她的意思,或者说,他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苏芸会来给她道歉,只是心里对她依旧有点儿芥蒂,感觉要是不冷落她几天,自己就会显得很没面子,男人这辈子还不就图个面子。苏芸当然不了解男人的心思,傻傻地以为自己这回是真的把之南给惹恼了,她想最坏不过绝交,但真的要是闹到了要绝交的地步,谁的脸上都不好看。她想象了一下绝交的感觉,也就是说以后都不能让之南给自己讲题目,哭的时候也不会有安慰,画画的时候也不会有指导,但这些苏芸觉得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唯一知道的,是如果之南真的离开了自己的世界,那就不仅仅是不舍和惋惜这么简单,而是切切实实的难过与伤心。猛然间被之南打入了冷宫的苏芸,并不能回到没认识之南之前的状态,人心就是这么地奇特,有些事儿一旦在心里有了痕迹,就算把刀抽走,伤痕依旧留在那儿,也正是如此才促成了伤怀而不舍的情愫。

      苏芸在这些天里,时不时的想找之南搭话,但他始终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有时候还故意装做没听见苏芸讲话,这让苏芸觉得万分尴尬。在她眼里指南的这种手段作为是如此的幼稚与滑稽,明摆着要和自己对着干,就好像不懂事的小孩做出来的幼稚事情,却总能伤到母亲的心,何况苏芸尚且不具备成年女性母爱泛滥的情感,面对之南的作为,她只有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伤心总是难免的。

      终于熬过了几天,就连之南也对自己的作为看不顺眼,但更多的是不适应,他不适应一天之中没有同桌和自己随便聊聊,也不适应一整天因为故作冷淡而不去看苏芸恬淡的脸,每天多看苏芸两眼就好像是上了瘾一样,想戒都戒不掉。等到之南觉得这几天的冷落足够和自己的面子抵消的时候,之南开始想着要和好了,但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摆在了他面前,他根本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和好,好像现在的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显得尴尬。于是两人又彼此沉默不语地呆坐了一天,时不时地看看对方,要是正好四目相对,又都会把目光投向别的地方,就像一对第一次闹别扭的小情侣,想要和好,但心里又害羞又害怕,彼此僵持着,旁观者觉得可笑可叹。

      但任何事情总是正反相对的,就好比你以为 “god”是神的意思,其实不然,反过来神也就是个 “dog”,狗咬人是正常的,所以说用不着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儿小事而担忧,那都是一条叫做 “god”的 “dog”在咬你。但狗也有狗的好处,至少没什么脑子,只会噼里啪啦乱咬人,咬习惯了也就罢了,至少之南的命运绝对是被咬习惯的。周五的晚间,之南又和江云瑶吵了一架,这一次闹得比较凶,江云瑶拿拖鞋往之南的脸上狠狠地扇了两下,红印子显现出来,相比起这两下,苏芸打的那一巴掌就跟微风拂过一样。之南闷闷不乐地跑出家门散心,来到城镇的繁华地段,找了一家小店买了三罐啤酒解闷。如今的之南显然不是当初一瓶啤酒下肚就醉倒的少年人了,至少他成长了许多,不管这成长里包含的是苦难亦或是生活的滋味。他坐在小店旁的一张桌子边上,操起一罐啤酒仰天一饮而尽,现在品味,酒这东西已经不再是那般苦涩,反而有种苦尽甘来的滋味。很快,三罐啤酒都已经下肚,而之南顶多算是七分醉,还没到醉的地步,他站起身来,又要了两罐,正想再干一回,一双白皙的手抓住了自己的胳膊,阻止着他。这双手他再熟悉不过,抬眼一望,苏芸便站在跟前。

      只能说god这条dog咬人咬累了,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巧合。

      “别喝了。”苏芸认真地说。 “走开。”之南想起方才和江云瑶剑拔弩张的样子,又回忆起苏芸说过的话,心头的怒火直往上窜。苏芸没有再说什么,以为他已经醉了。猛然间,苏芸心中也闪过一丝冲动,使她躲过之南手中的啤酒,用一样的姿势,一饮而尽,显得很豪迈。饮完,她红着脸说 “那我陪你!”。

      “之南,我爸爸今天对我说,要我不要再和你往来了。我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晓你的,但是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可是为什么呢,这不该是我原有的性格。我该顺从,该听话,该遵循人伦,作为一个闺秀来遵循安排。我想请你为我解答,你告诉我这些年来我的看法与观点都是怯懦的,都是孩子气的,这样你就能原谅我了吧,这样你就能让我走进你的世界了吧,这样……”

      “这样怎么?”

      “我说不下去,好像我……”

      “那就再喝一口?说不定就能想起一些你平时想不到的事情了。”

      “嗯。”

      之南扶着苏芸,在江边找了一个位子并排坐下来,苏芸已经被那罐啤酒弄得迷迷糊糊,神神叨叨的,却还叫嚷着再来一罐。但之南知道,她应该还有点儿理智。 “我爸妈很早以前就有矛盾了……”半醉的之南以这样的开头来叙述,听众是同样醉着的苏芸。

      六岁那年,那一晚是我爸第一次开始发病,样子很可怕,眼睛里全是血丝。我很害怕他,江云瑶把我关在房间里,但是太匆忙,门没有关严实,我是隔着门缝看到这一切的。我看见爸爸冲进厨房,提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跑出来,冲江云瑶砍去。前两下江云瑶都躲过了,最后一下没有躲掉,被砍在胸口上,血流了一地,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血,真的很恐怖。然后我爸把刀扔掉,开始扯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一点都不留情,我很想出去把我爸推开,但我真的不敢,我害怕自己也被他打,我害怕自己也会流血,我怕死,真的,好害怕……后来,是邻居听到动静才找人来把我爸拉开,把江云瑶送进医院。在救护车里面,我站在她旁边一直哭,但是她让我不要哭,她说她没事的。我就告诉自己一定不能哭,只要不哭,妈妈就没事了,只要不哭,妈妈就会好起来的,我一直忍着,最后真的忍不住了,我就咬自己的胳膊,咬出了血来,但不能停,一停我就会哭,我不能哭啊,我不能哭的……我不知道是怎么就睡过去的,等到我醒过来的时候,江云瑶还在昏迷,躺在病床上。我最终还是哭出来了,即使把另一条胳膊咬破了也没有用,就是忍不住……

      “后来,我也再也没有看见过我爸爸。” 之南说这些话的时候,双手摸索着自己的胳膊,那些咬破的疤痕一直都没有褪去,时刻提醒着自己那一晚发生的一切。他眼神里饱含着泪水,却再次忍着不让它们流下来,“想哭就哭吧。”苏芸安慰着他。那是苏芸第一次看到之南哭,他哭得很小声,就像是在害羞一样。哭了一阵,苏芸把之南的头靠在自己的肩上,对着他的耳朵,轻声说道 “之南……对不起。”不知不觉,苏芸也开始低声啜泣。

      他抱着她,互相取暖,抵御江面吹来的风,她安静地倒在江边的座椅上,迷迷糊糊地睡去,如此安静。

      之南将苏芸的身体换了一个姿势,他觉得这样也许苏芸能舒服一些。

      我曾经看过这样的一句话:我想做一个笃定的人,伴以歌,伴以酒,伴以共白头。苏芸,我不知道自己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是不是种奢侈,但我希望真的有那么一天,你我都能实现,即使我们碍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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