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会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凡亲王、郡王、世子、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的住所,均称为府。”其中,亲王、郡王的住所称王府。至于那些不是凤子龙孙的达官显贵,尽管有封爵,或有尚书、大学士、军机大臣的头衔,他们的住所也不能称“府”,只能称“宅”或“第”。在产权上,“府”和“王府”都是皇产,一旦撤掉爵位,就要相应地撤府,以备将来再分他人,“宅第”则一般都是私产。
正常情况下,应该称石家宅子,但是我觉得太拗口了些也不够庄重,所以还是用石府,文中其他类似地方同用
还有文中的一些称呼,我查了下,满族对于伯伯叔叔的称呼是“昂邦阿玛”,“昌克赤”,偶买噶,我表示看着就晕,所以为了写文方便也为了大家看文方便,太复杂的称呼我不改了,还是做汉法叫,总之就是用大家一眼能看懂的称呼……像阿玛 额娘 玛法 郭罗玛法这种,大家看清宫戏清宫文已经看烂了就不多做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