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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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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无常,观音不念情
万人杀阵,公孙却留命
“叮铃~”......
黑与白的颜色融合在一片混沌,薄烟袅袅之中。空旷的原野便如死亡一般,一望无际。只有几个简单的石头与之相伴,却再少了影子的孤单。
勾魂的银铃渐行渐近,命运的锁链悄悄勒紧,当生死薄上的朱砂落下,似乎千百年来,从未有活到五更天的人物。
“你们来做什么?”
“索命。”
“你们是谁。”
“黑白无常。”
......
黑白无常当然是索命的,可是,似乎这个人还不想死。也是,世间往往很少有想死的人,除非他已经感觉生不如死,但生不如死的人,大多也会有牵挂,也会有执念。
人的执念,往往是最可怕的东西,比死亡,还要可怕。
可是,人终究打不过鬼,但是观音可以。
所以,现在观音来了,还带着金童玉女。只是这位观音似乎早已厌烦了一袭白衣,所以,她换了身衣服,灰色的衣服。但她似乎也不想为人所知,于是,她又戴了顶斗笠。
“阿弥陀佛,上天有好生之德,恳请二位高抬贵手。”这观音话语一出,音声温婉,便叫人想起那诗中江南,红袖翠裳。
白衣道:“小尼姑音声可人,想必也容貌也是极好,这深更半夜莫不是菩提寂寞,且等咱们哥俩杀了这小子,再陪你乐呵乐呵!”说罢,黑白二人已经身法腾挪,箭一般朝那人射去。
可刚一动,便觉身后恶寒。眼角一回,菩萨的玉手马上便要落在两人琵琶骨上,到时就算是有再好的武功,也要付诸东流。
当下两人拧腰错步,不约而同,一个“鹞子翻身”便落在枯树之上。
菩萨呢?还是静静站在那里,仿佛刹那间的杀手,只是两人的错觉。白衣道:“大哥,看来这小尼姑当真寂寞的紧,不然咱们先陪陪她。”
“好。”
“找死。”
说罢,勾魂铃一出,阳命锁一甩。登时,漫天杀机,寒光一片当头就要罩了下来。可就在菩萨命悬一线之时,那铃那锁,便丢了魂儿似得落在了地上。
观音还在那一动不动,不同的是手中已经多了把匕首——为出鞘的匕首。可黑白无常却是已经飞出三丈,口眼歪斜是一命呜呼。
匕首上有没有血不知道,可那双布鞋的鞋底已经多了几点红色的印记。菩萨双手一合,道了声“阿弥陀佛。”
“敢问女侠如何称呼?”那人道。
可菩萨眼中,似乎早已没了他这个人。低头对着两个孩子轻轻道:“坏人被打败了,我们走吧。”
“嗯。”两个孩子异口同声道。
说罢,便一同消失在夜色之中......
只留下一个为野兔包扎的人,和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音色......
夜,总是宁静的,可今晚,似乎总也不会安生。尤其是那山岳之中与树影化作一体的人们,更是显得繁忙。
简陋的帐下,一个声音轻轻道:“怎么样?”
医官轻轻摇了摇头到:“请恕老臣无能,太子爷的脉象平稳非常,比正常人还要强健几分......恕老臣直言,太子爷并未中毒。”
“不可能。”挛鞮维昌道。“想不到你家世代行医,竟也把不出是何奇毒。”
“太子爷,会不会是那公孙小子使的诈?”一旁胡须大把的谋士道。
“使诈?你错了......”挛鞮维昌道,“本王早就派人打探过黎国所有四品以上官员家世背景,武官而言,那怕就是个百夫长也记录在册。可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祖宗十八代是谁,本王都知道他们祖宗十八代是谁生的。唯独一人。”
“就是那姓公孙的小儿?”一旁矮若侏儒的小儿道。
“不错。”挛鞮维昌道。
“公孙凤,公孙华......”那侏儒喃喃自语,猛地一惊道:“莫不成他就是当年那小子,公孙华的亲儿子?”
“公孙华这个人我再了解不过,就算他再铁石心肠,十五年后的今天,要是知道他那个宝贝儿子还在世,就算再大的屈辱也不会把他送到战场上的。更别说被我生生打断了双腿还无动于衷,至今都还没去看过一眼。”挛鞮维昌道。
“许是他也根本不知道这小子的身世呢?”大胡子道。
“那本王就更有可能是中了毒了。”挛鞮维昌道。
“这......”大胡子道。
“笨蛋,你还想不明白吗?”那侏儒道:“公孙华现在在黎国可是权倾朝野一手遮天,在他自己地盘上还摸不清底细的人,必是非常之人。”
“也就说必会以非常之手段。你是这个意思吧?”大胡子道。
“就是这样。”侏儒道。
“若真是如此,那公孙老儿今夜岂非要大举进攻?”大胡子道。
挛鞮维昌笑了笑道:“鲁尔多,如果你的对手已经身中剧毒,你是在他刚中毒的时候杀他,还是快要毒发的时候再杀他?”
“自然是快要毒发的时候,那时,只要一根手指便已足够。”大胡子道。
“所以我现在还没死,他怎么会大举进攻呢?不过......”挛鞮维昌道。
“恳请太子爷明示。”大胡子道。
“本王问你,若是你想让你中了毒的对手早些死,你会怎么做?”挛鞮维昌道。
“太子爷的意思是今晚会有刺客?”大胡子道。
“不错。”挛鞮维昌道。
“太子爷果然思虑周全。”那侏儒刚想点头,陡然便觉不妙。
“出战!”挛鞮维昌大喝道。
哪知话音还没落,帐外便是光芒冲天!
“着火了!”
“救火啊!”
“啊!”
立时百万人大呼,百万马嘶,百万狗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万齐作;又夹百万求救声,曳帐许许声,泼水声。陋帐而出,只见无极墨夜,火烧彤云,火星如河。
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
挛鞮维昌眉头一皱,片刻便大笑道:“哈哈哈,来的好,来的好!”
大胡子和小侏儒看着挛鞮维昌一愣,皆是一头雾水。正想请君示下,只听头顶之上“嗤嗤”不断。腾挪闪躲之下,大胡子披风一抖“咧咧”作响,五步之内竟是一只火箭也未落下!那小侏儒更是一绝,脚下一踏便多了个窟窿,往里一钻真个“土行孙”的本事。
饶是烈火燎营,火海茫茫,却看挛鞮维昌运气三转道:“方圆阵起,撤!”方天画戟在手,暗语相示,排兵布阵,士卒有序,全然没了方才不知所措,手忙脚乱,任人宰割的样子。也难怪兵法云:“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了。
这句话,挛鞮维昌知道,公孙华也知道,甚至每一个读过兵书的人都知道。但是行军打仗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也难说的清楚,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
但是下一刻,总会知道的。当鲜血挥洒在这黄沙瘠地,土地便会记得他们的英勇,他们的生命。当然,也只是记得这些罢了,至于他们是谁,又叫什么,什么身份,便成了再无人知晓的孤魂。
即使是他们的主帅,即使是挛鞮维昌或是公孙华的血洒满雁门,也再不会有人识得。但至少这一刻,他们还识得,这一片火海之中的殷红,有那一分,是他所留下。
“太子爷!”两人异口同声道。
当冰冷的铁片与活人的温度相遇,仿佛久别的恋人紧紧相拥,把黄色的沙土变得比火焰,更加壮丽。
没有人认得这一片血海是怎样的百川东流,但这一刻,大胡子和小侏儒都看到了挛鞮维昌这个太子爷的鲜血。饶是二人出手再快,还是未能拦下,甚至于说,毫无反击之力。正当他们想将其拿下,那看似弱不禁风的医官足尖轻点,便飞出五六丈高,身法诡秘竟是一支火箭也未擦身。衣袖一震便换又了张花脸,消失于夜色之中,若不是生命的流逝,仿佛,一切都没发生......
“原来,我的血,也是红的......”本就是一线之天的眼睛,又笑了起来,眼角一弯,眉梢一抬,眼睛,似乎也再看不到别的东西,但,已经见识过巫山云雨,有谁,还会再留恋天边那一抹红霞呢?“哈哈,哈哈......”他这么笑着,开心着,而声音,也是那么爽朗,全没了阵前那浓云般的诡谲......
生命,总会枯竭,笑呢?即使可以停在那一刻的欢愉,声音,却还是一点,一点的落下.....
当挛鞮维昌的眼皮落下,墨色,便将他整个生命吞没,如同无尽之海,再无声息。任旁人哭喊,烈火灼身,终留在那一片寂静......
一人生死,千万人生死。无论谁倒了下去,这场仗,还是要打下去,直到,有一方认输,或是......再没有人活下来。
鲁尔多牙根一咬,令旗一扬,怒道:“锋矢阵,突围,撤!”
一声令下,百万士卒,行而有序,当真如离弦之箭,难当其势。也终归射穿了,那一道火海炼狱......
当此之时,连绵山隘,亦竖起一旗,打出三支响箭,便再无做追赶,夜缒而行的人们,总算可以睡上一个好觉了......
然而当前锋归来,六军营帐,却是灯火通明。对于数月败退,死守雁门的大小将士而言,他们需要一场胜仗,振奋军心,重整旗鼓。没有任何一个踏上战场的将士不希望赢,这场胜利,他们守了三个月,用无数鲜血残肢,破甲身体死死守了三个月,现在他们终于守来了渴望已久的胜利,为什么不欢呼雀跃呢?
若不是中军大营勒令灭灯换防,整休营帐,怕是天明也不会停歇。
大营帐下,炭火烧的通红,不时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老人加了件披风,轻轻在地图上纵横谋划。
帐门一起,刑笙和赵可便挂着笑意乐呵呵得走了进来,异口同声道:“公孙将军!”
“回来啦,坐吧。”老人道。
“是。”说罢,两人便一左一右得围坐在炭火旁烤起手来,案上呢,早已温了酒,切了肉。
“夜袭不比白天,不过到底总归是打了胜仗,聊作庆祝。”老人道。此刻,他还是无悲无喜,一如白天那般平静。眉头紧锁,眼角皱纹,再加上毫无生气的长胡。倒是显得比赵可,还要年迈许多。
两人呢?也都不以为意,见怪不怪了。
刑笙道:“战果还算不错,依大帅言,匈奴粮草十去其六,营帐烧了大半,他们逃时匆忙,所携物资,亦是甚少。”
“死伤呢?”公孙华道。
“弓箭手折了五十有六,伤者不足二百。”刑笙饮了口酒又道:“依您所言,马匹尽杀,敌死不足百人......对了对了,探子来报,挛鞮维昌已遭刺杀,当时难以指挥六军,下令的,也是他身旁的右将军鲁尔多。”
“不错。”公孙华道。
赵可不解道:“公孙兄,在下有一不解,为何只断物资,不斩敌首呢?”
“赵兄,一碗饭,可以让一个人吃饱,能让三个人吃饱吗?”老人道。
赵可赞道:“妙啊!匈奴战线超长,物资运送必然是迟缓,到时粮草不足必定军心不稳,到时纵使百万之师,也定然要土崩瓦解,我军,亦可攻其疲乏。”
“不止呢~”刑笙道:“这一仗下来,咱们所掠粮草物资,足可充以装备,明儿个一早,让六军将士都吃上肉!”
“刑笙,立刻回书,本月物资供应,前线减半,屯粮、械,于河南,调三万精兵严守。”老人道。
“好好好~先让我把这口酒喝完,喝完~”刑笙一声懒散,公孙华呢,也没有再说什么。
“公孙兄,如此命令,会不会过于谨慎?”赵可道。
“我们刚从匈奴那得来粮草马匹,可补不足。再者说,一个吃着芝麻大饼的,看着一个吃着半个窝头的,也许平时吃一个大饼吃不饱,可现在,一定会感觉很饱的。况且,若是一个人吃的太饱,那也容易生出别的心思。”公孙华道。
赵可一听,也不由得点了点头。
寒风催着一地白霜,睡梦的寒鸦也不由得打了个激灵,抱怨着凉夜不解人情。那两盏残灯,也敌不过这更深露重。现在,大营的灯也熄了,
灯,熄了,人,却能睡吗,又,睡得着吗?
星火连营照寒夜,
凯歌高奏梦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