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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冬渐离 那时过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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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4
梦见下了场大雪,楼下是一个别墅的庭院,有湖,有绿色的、半冰冻的瀑布,还有嫩黄的排柳。我看着那些认识的人在雪地上奔跑玩闹,但都和我无关。
早晨半梦半醒的时候,闹铃响了。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设置过它,只记得它响了起码有两天了。胡乱拨弄屏幕,直到它不响,又松了口气接着睡。天很黑,听见了外边楼道的喧闹之声,猜测最少得有六点了。
迷糊地睡了会儿,睁开眼竟又是九点钟。屋里昏暗至极,窗外微凉而已。这样的天气让人连赖床都心安理得。但无奈肚饿,顾不得天冷,下楼去买饭。犹豫再三,买了张四块钱的饼,因为本打算吃的盖饭那家人多,我实在不想在寒风里多等一分钟。回去的时候发现下雪了,零星的雪花慢悠悠地滑翔,把整个校园的节奏都变慢了。
回到屋里,饿得直接吃,顾不得脸还没洗。边吃边找上次拿回来的那张炸鸡宣传单,满心想着要订一份爆浆鸡排,吃个饱。饼都吃完了也还是没找到。
每天都活在找东西的世界里。这话是我亲爱的上铺对我的评价。的确,我总是把东西收拾得干干净净,藏得很深,然后需要它们的时候已然忘记它们的所在,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将所有的地方都翻遍、所有容器里的物件都倒出来,竟然还是找不到。宿舍里属于我的空间并不大,只一个小抽屉,一个杂物箱,一格书柜和两个衣橱。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活在找东西的世界里……
后来我就放弃鸡排了,因为考虑到身上只有三十七块钱,要花到后天回家,包括打车去火车站的路费。于是努力告诉自己我已经吃饱了,没吃饱就倒杯热水喝吧。所以打算洗脸,就在这时我从刷牙杯的后面看到了那张传单——什么三十七块钱我便都不在乎了,花二十一买鸡排和鸡排伴侣,然后剩下十几块打车,吃饭通通用饭卡,卡里还有二十左右吧。满怀激动的心情,按传单上所写,一个电话拨过去,结果却听到了对面已经停机的消息。我再次安慰自己:好吧,就让我手头宽裕地回家去吧,万一路上有什么突发事件需要花钱呢。
但在晚饭的时候,我还是没骨气地去了鸡排家。
脑子里只有鸡排,热腾腾、金黄酥脆的鸡排。
餐厅里,厨师们正在准备晚饭,几乎没有人来这儿吃饭,因为只有下午四点。我直奔鸡排窗口,然而那里并没有人。为了吃到鸡排,我毅然等在那里。
几分钟后,一个还没穿好工作服的小师傅出现了,他看我在窗口,便对我说,这还得半个小时、二十多分钟呢。我说,没事,我等。
他不再理我,只管忙手里的活。现翻出来各种原材料,热锅,找不到油,又打电话问。我还是等在那里。几分钟过去,他又来跟我告诉我,他说这个真得挺长时间。我说,我上午就想吃来着,没事,我等,半个小时够吗?他想了想,说,应该够。然后又忙自己的事去了。
其实,我听见了乡音。他说的,是我们的家乡话。在这偌大的食堂里,他的口音显得很突兀,但于我而言,是亲切的。不过我没有与人攀亲的习惯,于是默不作声,一心只想鸡排。
鸡排出锅比预想的快,我拎着它们回去的路上,又下雪了。
从外面回到宿舍,又是一股香甜之气。酸奶盒子有两天没扔了。
我喜欢这样的气息,属于我的生活的气息。证明我来过,这空间被我感染了。待后天我走之后,这屋里便没了生气,桌椅孤单地相望相守,灯不会再开,尘埃将落定在不知第几个日出中。那时,屋子会想我吗?
2015/1/18
前天的火车。
那天的早饭,是提前买好的糕点。我特意七点半起床,收拾好自己,然后配上一段合适的电视剧,来享用这久违的早饭。一个蒸蛋糕,颜色微黄,口感松软,只可惜不够温,一起喝的盒装奶昔也是凉的,于是刚刚起床还没扛过寒气的胃叫苦不迭,但由于肚饿,只能没骨气地接受了。
这一次,既是回归,也是别离。
回到家,便与他分隔两地。
一连几天都把见面当成必修课,突然到了那天,便一面也见不到了。这种落差,竟然没给我们留下多大的影响。也许是相处得太久了,很多东西变得自然而然,不焦虑、不愁,也不必去思量。
2015/1/20
昨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
2015/1/21
夜幕降临。
天在四点多的时候就暗了,让人觉得压抑。但真正到了天黑的时候,人们却开始安心地活跃起来。从华灯初上到灯火通明,夜似乎失去了本来面目。它不能将人困在巢穴,也不能将思想困在人的体内,各种有形的、无形的联系,让人类对黑暗的敬畏大打折扣。只在关掉电灯,关掉手机之后,各种黑夜的力量才蔓上皮肤、侵入脑髓。眼睛看不到光了,开始怕了;思想无法与人交换了,开始寂寞了。甚至耳朵什么都听不到,鼻子什么都嗅不到,伸出手去只能摸到自己——真的是与世隔绝了吗?确定不是独自在一个奇怪的空间,而别人都已经天亮了吗?记得多年前看过村上春树的《午夜的汽笛》,当时还在上小学,但已然有过半夜醒来惶恐的经历,所以对那篇文章记忆很深。
手机上弹出一则新闻:丝绸之路上唐朝沉船打捞出的精美器具在国外展出。船名为“黑石号”。其中一方黄金碟,中心对称的花朵暗纹在碟面铺开,四只似蝶似蛾的小飞虫刻画得细致入微。还有一白釉绿彩鱼底吸杯,白绿渲染的杯内,一条立体雕刻的小鱼伏在杯底,每一笔刻痕都那样轻巧随意,那鱼就像活了一般。还有背后雕着精美花纹的铜镜、朴实的画着飞鸟和游鱼的陶的瓷的碗……这些器具的主人多么幸福,每一件用品不说精雕细琢,最起码有心思在上面。不像现在的大部分用具:盘子就是盘子,多一朵花儿都没有;镜子就是镜子,没人愿意在它背后做多大文章;杯子就是杯子,各种塑料、保温杯,用了甚至几个月就会被抛弃掉。更新换代太快了,人与物件的感情越来越浅,买的时候就想着扔的情景了。
最开始有这种失落感觉,是MP3播放器兴起的时候。
那时迷着周杰伦,于是有了随身听,从《Jay》到《十一月的肖邦》每张专辑我都买了磁带,一个人在夜里听着他的歌沉思。前两天他刚刚结婚,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多年。那时的每张磁带都是我的宝贝,倒带多长时间能到哪首歌我都记得很清楚。然后就听说有钱人都是用MP3听歌的,于是我很好奇,MP3那么小的体积,它往哪儿放磁带?别人告诉我,它的‘磁带’很小,只有指甲盖那么小。我就问,那岂不是有了它以后又要买很多指甲盖磁带了?别人说,不是的,买一个就够了,到时候听够了就把里边的歌删掉,然后再放新歌。
当时我是吃了一惊的。随后心里油然生出遗憾与失落来,删掉……这么好听的歌怎么会舍得删掉?那种永久的、稳定的一贯信仰开始被动摇了。新的规则被建立,如同后来他们说的,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慢慢地,这样的观念在各个领域蔓延,它把实物逐渐演变为作用。一个杯子,外形什么的,无所谓,能用就行,反正早晚会扔掉。
现在的什么东西能流传个几十年呢?是亚克力水杯,还是纸浆做成的仿木质床桌?爷爷新买的自行车,和以前的二八车同一个样式,但是每个零件都不如旧车结实,一个金属片,用手都能掰弯,以前的车是不会这般敷衍的。
与老一辈人的观念不一样,一个东西没用了,就应该扔。不单是观念,东西本身也不再像以前那般搁得住用,也没有观赏和收藏价值,不扔,又能怎么样呢。那天回家的火车上,邻桌的一对老夫妻从上车开始便碎碎念起来,直到中途,老头掏出了一个老式保温桶,外面是绿色塑料棱,提手还是一根金属条。打开之后,菜汤的香味四溢开来。
连几十年都流传不下去,又何谈几千年呢?
未来人研究我们这个时代时,除了影音资料,还剩下些什么呢?又或者脆弱的媒体资料没能坚持到最后,我们成了个很神秘的时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