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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换骨 我在我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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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十九岁的这个夏天,终于拥有了羡煞旁人的绝世美貌。
镜中的女孩眉目如画,玉骨冰肌,秾纤合度,骨肉匀停,眉如翠羽,腰如束素。端的是雪肤花貌,天人之姿。
我一颗忐忑许久的心,总算暂时平静下来。这样的容貌,重辉即便不喜欢,也不会讨厌的。
只是,这样的好皮相,却是我借来的。为的是明日将赴的七日之约。
我和重辉,是三年前在网上认识的。
这三年来他对我关怀备至,极大地弥补了我受父母冷落的遗憾,却也叫我一日赛一日地依恋他。
我常做胡思乱想,设若我不是墨璃棠,命运的轨迹就此改变,是不是就不会遇见他?
这样的假设自然是毫无意义的,只是加深了我的不安而已。
我一步步看着自己沉沦却总是自卑于容貌,一次次拒绝了他的邀约。他一如既往地善解人意,甚至在我以大三学业过重为借口后,仍无条件地信任我,宽慰我。我甚至想过,即使他别有用心又怎样呢?他那样好,好到我不足以与他相配。
我无数次在想见他与不敢见他之间挣扎,最终一次次败给了可笑的虚荣。倘若重辉真的见到我,会不会很失望?他不曾说过,但是我知道,他的心中也是有关于我的幻想在的。届时幻想化为泡影,他会如何?我又该如何?我不敢赌,也赌不起。并非我貌若无盐,我只是离西施差得太远,而谁又不希望自己在心上人面前,至善至美?
重辉或许是喜欢我的,毕竟想象力能凭借文字就将一个人无限美化,或许在他心里,隔着屏幕和他相知的我是个美人。可是真相往往残酷:我不是,完全不是;那么一旦相见,便连这一点微弱的可能,也将化成指尖流沙了。
只是这拉锯战一直持续到今夏,重辉再一次邀我去他的城市做客。
我当然想去,无数次魂牵梦萦。
可惜我不能。
我心烦意乱,连带着办签证时都不太顺遂。于是在他发来邀请的第三天,我逃避似的出了远门。
在那个陌生古城的老坊市里,我偶遇一家旧书店,并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
我浑浑噩噩,被店老板洗脑,买下了一本酷似古代禁书的“魔法书”。
“小姑娘,要小心了,这本书里有恶灵!”我离去前,书店老板不怀好意地这样说。
呵,那你还硬要卖给我?你这奸商。
我连夜赶回家,仿佛店老板才是恶魔,这整座城市都藏着恶魔。
假使我有未卜先知的异能,我便不会——不,我依旧会踏入那间书店,直捣黄龙拿下那本书。这件事,无论重来多少次,我都会做同样的选择。
当晚便在火车上将就过了一夜。在我合眼时,朦朦胧胧看到那本书闪着幽幽的光,只当是眼花,并未在意。
却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梦里我在一个声音的指引下,缔结了某种契约。
“准备好了?”那声音清冷得似雪夜的寒星。
“是,绝不反悔。”我答着,却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契约呢?
她却不给我思索的机会:“那么立誓吧。”
我居然那样熟稔,仿佛已经练习过千百次;
“以我之骨,立此为契,以寿为期,易此画皮。”
醒后思及此梦,我只是不以为意地一笑。我既然不是浮士德,又怎么会同魔鬼做交易?
然而这个想法在我瞥见桌上的纸条时便烟消云散,继而演变为深深的惊惧:那张纸条上,赫然写着我在梦中立下的十六字契约。
我不敢深究这到底是他人的恶作剧还是梦境具现化,只敢匆匆收起纸条,抓过行李箱惶惶逃下了火车。一路上都心惊胆战,不住地向后观望是否有人跟踪,惹得载我的出租车司机困惑不已。
等到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奔向镜前,便见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与我对视。我惊骇之极,慌乱中几欲砸碎镜子,却最终垂下了手。
看来是真的了:我真的在梦里签订了一个诡异的契约。细细想来,我也有些坦然了:横竖我九月就要赴英留学,或许此生都同重辉有份无缘,何不干脆借此皮相,前去做扑火的道别?
只是不知是谁这么大的手笔,给我一张这样完美的皮囊?
我不知她能维持多久,于是取出纸条,在它背面发现了寥寥数行字:
某年某月某日,凡女墨璃棠借骨为契,以七年寿,易七日美人皮。
契既结,言灵即生。
没有签字画押,却让人不敢质疑。
我轻轻地将它夹在“魔法书”里,垂下眼睑,嘴角含笑。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不是么?
我抓起手机,拨通了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重辉。”我唤他,忐忑又兴奋,还带着颤音。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令我沉醉:“小棠?”
“我……”脑海里的两个小人还在天人交战,我终于不管不顾地说道:“我明天去看你。”
他的声音里欣喜夹杂着不敢置信:“好啊,你暑假快结束了吧,正好能待一周,我带你好好逛逛上海。”
“好。”我不假思索地应承下来。
我知道这不是一个矜持的答案,可是涉及重辉,矜持什么的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除了赴英的行李,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准备的东西了。
这时长姐发来简讯,得意地宣布了父母资她去往上海参加Comic-Con的消息。我犹豫再三,回复道:“这么巧,我也要去上海。”她很快回我:“你怎么会有闲钱去?”下一秒便反应过来,语带嘲讽:“哦,你是要和你的少爷面基了?终于下定决心了,不容易啊。不过,就不怕他失望么?”
早已习惯了,不去理会就好了啊。
我订了票,早早躺下,预备明天搭乘最早的火车。
从我所在的城市前往上海,需要六小时。我看着车窗外呼啸而过的风景,看阳光斑驳落在对面小正太的脸上,想着重辉说过会在车站接我,心里充盈起一种暖暖的愉悦感。
这六小时漫长无比,百无聊赖之下,我从包里摸出小说打算翻阅。拿到手上时,我深感无力:怎么会是这本书?我明明带的是《茶花女》!难道我从此要和它命运攸关了么?
我隔着窗仰望天空,似乎能看到书里的恶灵在云端冷笑。那种愉悦感瞬时被抽走,我萎靡不振地趴在小桌上,恨恨地在心里对书店老板竖中指。
就这样颓废了半晌,眼看旅途还有一半,罢了,罢了!
我认命地摊开了书,恶狠狠盯着它,恨不得眼光化成刀子。
突然,一道声音闯进了我的脑海:
“墨璃棠。”正是我梦里的女声。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周围的人影开始涣散,只是意识仍是清醒的,我猜测她是布下了结界。“在。”
“记住,你的皮相只能维持七天。所以七日之约过后,切切不可留恋。”
“是。”
我犹豫唤她:“大人——”见她并未否认,于是大着胆子继续问道:“我怎么会在梦里缔结了契约?”
这时我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这个么,”她诡谲一笑,“算是作为你买下灵书的福利吧。难道这不是你想要的么?”
“可你是怎么——?”
“怎么知你所想,达你所愿?唉,真拿你没办法,给你科普一下吧,谁让我这么善解人意呢。”她嗔道,摆弄着手指,“灵力,分为言灵和意灵,顾名思义,不用我解释了吧?普通的人类修炼后可以运用言灵,而我是书中所衍生的灵,因此整本书的灵力都为我所用。于是我入你梦境,探识了你的灵海,又赠你一张美人皮。自然是要你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我听得云里雾里,总算明白了她的意思。然而不知该作何回答,便不再说话了。
须臾,她率先打破了沉默:“你以后还会来找我的。一定。”
话音刚落,她便消失了,只在我眼前余下一片残影。
我大惊,想问她缘由,伸手欲抓住她,却是徒劳。
而她所布的结界也随之散去,我看见邻桌的旅客都陆续离开,原来恍惚间竟已到站了。
我浑浑噩噩随众人下车,脑海里反反复复萦绕着书灵最后的那句话。一丝不安攫住了我的心脏。我只有效仿西子作捧心状,企图幻化出狼叔的利爪,割掉这无聊的忧虑。
但容不得我乱想了。出口处就有一男子长身玉立,正对着我的方向笑得似轻云微月。
是重辉啊。真人比照片还要好看三分。
我的心狂跳不已。看他的样子,似乎还精心准备过?
看来他对此次rendez-vous,也是很在意的。
我抑制住脸上的傻笑,佯装淡然地走上前去:“重辉。”
“你是……小棠?”他犹不确信,温声问我,眼底闪过惊艳。
我回他一个笑:“嗯,是我。”
他也笑了,伸手接过我的行李,语气温柔(或许还带点宠溺?):“欢迎来上海,小棠。”
与重辉在上海的这一周,是我十九年来最快乐的七天。他带我在朱家角的河道上荡舟心许,带我在东方明珠的旋转餐厅傲视江山,带我在外滩领略夜色温柔……
临行前的最后一日,他带我去了一家叫“旧情绵绵”的刨冰店。
“你来上海,一定要来这家店。不为别的,单单为了它的名字。旧情绵绵。”他如是说。
也许早已暗生情愫,只是他不曾说,我不敢说。
当夜他喝醉了酒,宛若一只软萌的大型折耳猫,他将脑袋凑了过来,在我耳畔轻轻地、梦呓般说道:“小棠,相离莫相忘。”说完倒在了榻上。
我凝视着他的醉颜,竟无语凝噎。
莫相忘,怎能忘?
我以七年寿命,换此七日的朝朝暮暮,只为在我这苍白而单薄的一生,演绎一场樱花的盛开。即便以后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也能回忆起你馈赠的温暖,是怎样的光焰万丈。
我倾身,一吻落在他的额头。再看一眼吧,任性太奢侈,我穷尽一生,大抵也只能有这一次了。
重辉已经熟睡,似在呢喃。我辨认出那是我的名字,于是抬手摘下颈项上的御守,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
之后,便蹑手蹑脚地出了门,不敢回头看他。
倚在座椅上,耳畔传来空姐柔柔的提醒。我看向自己并不秀气的食指,以及偷偷从重辉处拿来的沉香手串。不知他醒后会做何感想,但是知道他心里曾有一个位置为我而留,也不会有什么遗憾了。
所以重辉,忘了我吧,让我记住你就好。你看,我的美人皮已经脱落,我又恢复了原本的样子,这样平庸。纵使相逢应不识!更无论站在你身旁,绣榻闲时,并吹红雨;雕阑曲处,同倚斜阳?!
希斯罗人来人往,独独少了一个他。
我深吸一口气,乘地铁去往学生公寓。
英国的留学生涯并不如我想象的精彩,不过是从亚洲战场转移到欧洲罢了。可是,为了“更好的明天”,为了父母的青睐,我只有如此,只有来此进行further education。
只是我仍旧会想起重辉,在剑河上划艇赛的时候,在特拉法加喂白鸽的时候,在环球剧场看《皆大欢喜》的时候,在格林威治观星的时候,心里一次次闪过他的俊颜,他眉间的浅笑,他温柔的嗓音,甚至……那些聊天记录的文字。
“小棠最喜欢什么禽类?”
“凤凰。”
“原来小棠喜欢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啊。真可爱。”
我红着脸打出一行字:“那重辉呢?”
“唔,白鸽。”他顿了顿,我想象他是在字斟句酌,“英国有个鸽子广场,很有名的,小棠想去看看吗?”
重辉,没有你的鸽子广场,黯淡得堪比中世纪的夜。
转眼圣诞来临,我看着室友们沉浸在节日的气氛里,只做一个局外人。
“希洛,你不和我们一起去舞会吗?”她们一面打扮得“淋漓尽致”,一面询问作壁上观的我。
我摇摇头:“不去了,我只想休息。”
她们只道我思乡心切,未做他想,也就径自离开了。
在这异国他乡的节日夜里,我抱膝独坐,对重辉的思念天风海雨般席卷而来。
我叹息着打开电脑,登录了冰封三月的QQ。
专属重辉的提示音登时接二连三地响起,在这空荡的公寓宛如圣诞铃铛,格外能让人落泪。
我震撼了半晌,才颤着手点开对话框。
最近的一条是今天中午:圣诞快乐。
那个时候,上海还是凌晨吧。重辉居然……
我急急地查看最早的消息,赫然是在我不告而别的那天:
“小棠,你怎么不叫醒我?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接着看下去,一条条或关切或委屈的信息映入眼帘,直看得我两眼酸涩。
重辉他……真是个傻子。
我终究不能下定决心忽视他,删了又删、改了又改,方才发了一句:“嗨,重辉。”
他很快发来语音:“小棠?太好了,你还好吗?”
莫名的,他的声音就有令我安心的力量:“我很好。”
只是思念你。
我想了想,又发一条:“抱歉现在才联系你,之前太忙。”
然而很快发现,这和我见他之前的借口何其相似,想必重辉只是不愿拆穿。
他又发来一段语音,竟然是圣诞歌。
我们重又相谈甚欢,绝口不提三个月的隔阂,心照不宣。
就这样,其实很好,我想。
变故发生在几天之后。
这天,重辉打来越洋电话。
“小棠,今年你要一个人跨年了?”
“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无所谓地说。
那边不假思索地说:“那么和我们家一起跨年吧。”
“什么?”
“嗯,我……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是说,你可以来我家乡看看雾凇,顺便来我家吃年夜饭。”
他似乎感应到我的迟疑,又央求似地添了一句:“好不好?”
怎么会不好。不过——
这一次,我怀着虔诚之心,恭敬地请出了书灵。
她并不意外:“我早知道你会找我,只是比我预料得要早。”
“如果……如果我想长久地维持皮相,要付出什么代价呢?”我咬着嘴唇问她。
她瞪大了眼:“你真的想——?”
是的。自重新联系重辉起,我就萌生了这个念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好吧。”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不过皮相是注定不能长久的。美人在骨不在皮,所以若要想永恒,需要换骨相。当然,青春永驻也是不现实的,但你以后会优雅地老去,而不是——”
听起来实在诱人。
“那么,代价是什么?”我说道,惴惴不安。
她那一笑似乎十分狡黠,却又带着孩子似的率真:“只须你换骨。这就是代价。”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她的嗓音带着蛊惑人心的魅力。我也就忘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也就任由她替我换骨。
一寸一寸,尖刀剔骨。
结束后书灵诧异至极:“千百年来,我为无数人换骨,却还是头一次遇见你这样一滴眼泪都不掉的女孩子。”
她哪里会明白,销骨之痛,同我十九年来所遭逢的一切,根本就微不足道。
“这样,我就已经彻底改变了么?”我揽镜自照,转头问书灵。
她露出于我太熟悉的笑:“是的,不过我要留下你原本的骨相。”
我松了口气:“好。”
“等等。”她递给我一个小包裹:“你要去找他了吧?不想有什么麻烦的话,用这些新的证件吧。”
我接过来,发现这些证件上全都换了新的照片。我感激地笑望她:“谢谢你。”
“你不用谢我,我只是觉得难得罢了。更何况,我说过的,我十分善解人意。”她促狭一笑,瞬时化为光影。
急匆匆赶往希斯罗,紧接着是11个小时的航程。我从希斯罗来,从首都机场来,奔向彼处,奔向重辉处。
直到已经抵达重辉的城市,我才反应过来:我并不知道他的地址。
无奈之下,我走进公话亭拨通了他的号码。
“喂,你好,请问你是?”
即使是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他也能保持风度翩翩。他果然没让我失望。
我心花怒放答道:“重辉,是我,我来赴约了。”
这一次,是我看他款款来。
“不会再离开了吧?”
“再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