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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大光明尊 ...

  •   听见他这么说,胡铁花惊讶地往那个方向看了看,只见黄沙漫漫,一望无垠,不由奇道:“没人啊!”
      厉若海看了他一眼,蹄踏燕一声长嘶,已向前奔去。
      胡铁花愕然,就见楚留香苦笑道:“厉兄的武功比我们高出不知多少,他既说沙子中埋了活人,便不会是动物,更不会是死人。”说罢,拍了拍骆驼,叹道,“骆驼啊骆驼,想要追上厉兄的步子,你可得努力了。”
      天色蔚蓝,白云片片,炽热的阳光几乎要将他们的皮肤晒得裂开,热浪滚滚,闷热得令人几乎窒息。
      沈浪、王怜花、朱七七、熊猫儿四人都没有说话,希望留些精力,支持到救星来的时候。虽然他们的眼皮都已越来越重了,恨不能痛快地睡一觉,但每个人却也都知道,自己这一睡,便再也不会复醒。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间,沈浪大呼道:“来了……来了……”
      大家精神一震,顺着他目光瞧去,只见万里无云的碧空下,忽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宛若天骏的良驹须臾间就来到了他们的面前,俊美到毫无瑕疵的男子自马上跃下,解开四人身上的绳索,又走到马边,取了四个水袋,递给他们。
      朱七七接过水袋,有些迟疑,只因她这段时间实在受过太多的骗,实在怕得之不易的希望其实是绝望,故她偷偷打量着厉若海,却见沈浪已拧开盖子,极为珍惜地喝了一口,不由大惊。
      沈浪合上水袋,将之递给厉若海:“多谢阁下相救。”
      有他做示范,三人也不含糊,一口清水灌下,简直如琼浆玉液般清美甘甜。但他们每个人都只是很珍惜地喝了一小口,便将水袋紧紧拧上,同样要还给他。
      他们的体力已到了极限,嘴唇干裂,皮肤大片大片地脱落,却没有谁贪婪地将水一饮而尽。虽然恋恋不舍,却也没有谁真打算将水留下,就算是最狡黠,最喜欢耍花招的王怜花,这一次,也没有偷偷打坏主意。
      厉若海心中一叹,终于知晓邀月当年为何会丝毫没想过那些人卑劣的举动,才导致她落入险境——如果整个江湖的风气都是如此,不,只要江湖中多几个人如此,这个世界就充满着光明与美好,而不是那样的令人厌恶透顶。
      这几个少年人,还未有行烈大……想到这里,厉若海平静道:“拿着,不必谢。”复又走到马边。
      还未等沈浪再寒暄几句,悠悠驼铃响起,楚留香三人姗姗来迟,就听见胡铁花大老远就喊到:“厉兄,我老胡可真算服了,数百里的距离,你都知道这里有人?天啊,沈兄,王兄,猫兄,怎么是你们?”
      厉若海见他们认识,便道:“骆驼给他们,走罢!”
      他不紧不慢地牵着马,走在最前头,并没有上马,却也没有让别人骑这匹马的意思。只因“蹄踏燕”自出生开始,洗刷梳毛饮食训练皆是他一手包办,从不让旁人碰上分毫。除却迎战庞斑之时,风行烈被他点了穴,缚于马背上外,其他人就连蹄踏燕的边都沾不着,更不要说骑了。
      众人跟在后头,交换这段时间自己的经历,才知双方都遭逢了前所未见的强敌,几度身临死境,不由唏嘘。说到最后,话题免不得落到厉若海身上,朱七七虽对沈浪至死不渝,但她到底是一个女人,纵觉得天下所有男人都没有自己所爱的人俊美,这一次,却也不能说违心的话了,故她压低声音,极是好奇地问:“那位厉公子究竟是什么来历?若他出现在江湖上,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可不就换人了?”
      听见她这么说,众人干咳了一声,最沉默寡言的姬冰雁忽道:“西域有个教派叫琐罗亚斯德教,又叫祆教,不明情况的汉人多称他们为明教。祆教徒信奉光明与智慧之神阿胡拉.玛兹达,认定火代表光明,能净化万物,所以又称他们崇拜的至高神为明尊,或者是大光明尊。”
      他能从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称为兰州首富,自然与胡人打交道打得多,也知晓对方的教义。
      听见“明尊”二字,众人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厉若海,只觉没有什么词能比这两个字更加贴切了。
      朱七七还是有点疑惑:“瞧这位厉公子的样子,不像是胡人啊!”想到这里,她又补上一句,“对了,他给了我们四袋水,那他自己怎么办?”
      “我只是随口说说。”姬冰雁抛下这么一句话,便如蚌壳一般闭上了嘴巴,不管朱七七再怎么问,也不肯吐露一个字。
      厉若海忽道:“后方有六十骑追了过来,不带杀意,却有杀气,是敌是友?”
      沈浪的脸上又露出懒散的,悠然的微笑,洒脱道:“没关系,是朋友。”
      众人停下脚步,不消多时,纵横大漠的沙盗“龙卷风”已疾驰而来,神秘的军师露出真容,恰是他们的好友金无望。
      见几人安然无恙,金无望也松了一口气:“几位没事就好,若非收到一个极惊人的消息,在下也不会延误至此。”
      “极惊人的消息?”沈浪知金无望秉性,断不会随意夸大其词,便问,“究竟是什么事?”
      纵以金无望的冷漠,也露出神往之色:“此事已传遍天下,纵我在大漠之中,也听到消息——八月十五之夜,叶孤城与西门吹雪要在秣陵紫金山巅决战!”
      这个消息说出的那一刻,天地仿佛都寂静了,不知过了多久,熊猫儿才急急道:“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赶过去啊!”
      胡铁花也迭声道:“正是,若是错过了这一战,就是每日都有美酒佳酿相伴,又有什么意思?”
      金无望见状,便道:“我送各位。”
      “龙卷风”既是沙漠中最强的马匪,所骑的马当然是精挑细选,又精心训练过的,能在沙漠中跑上几个日夜也不碍事,当然要比骆驼方便很多。金无望既是“龙卷风”的军师,借他们几匹马的能力当然是有的,何况这一战,他也不会错过。
      众人刚出了沙漠,便是一怔,只因这座沙漠边缘的镇子,已被重兵围得水泄不通,数以百计的重弩齐齐对着他们,只待一声令下,便可将他们扎成刺猬。
      一位身着锦衣华服,轮廓优美如雕刻般的男子缓缓转过身来,他的神情冷酷而自负,眼神锐利,又带着难言的坚决。
      楚留香的脸上终于露出真正的无奈与苦涩:“世子好灵通的消息。”
      世子?
      在这偌大西北,除了太平王的世子外,还有哪个世子能被人这样尊称,不用加任何别的称呼呢?
      太平王世子苏夕楼的可怕武功,楚留香体会过一次,便不想体会第二次——虽说他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给他逃跑的机会,却也明白,这样的机会没有第二次。
      武林高手或许可以对抗千军万马,但这等早有准备的万箭齐发,却能留下好几个人的性命。
      他身旁的人都是他的朋友,他不希望任何一人有事,所以他叹道:“我束手就擒,还望世子放了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自然也得去天牢走一遭。”宫九淡淡道,“清白与否,不是我能决定的,需交给皇上来裁决。”
      胡铁花闻言,不由大怒,挽着袖子就向前走去:“老臭虫虽有千般毛病,但他说了拿得不是随侯珠,那就不是,我说,你究竟讲不讲道理?”
      宫九的神情没有丝毫变化,冷冷道:“辨别真伪,不是我该做的事情,我接到的,只是捉拿楚留香与其同党的命令,仅此而已。”
      胡铁花似是卡壳,狠狠一跺脚,就是在这一瞬,他忽然如同利箭一般,激射而去!
      与此同时,姬冰雁也悍然出手——他们本就是最好的朋友,纵然十年不见,默契仍在,自然明白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千军万马固然可怕,但只要抓住太平王世子,敌人就什么也不是!
      楚留香心中大惊,足下如风,却不是要与好友联手擒下宫九,而是要救两人的性命——他心中清楚,太平王世子的武功,未必就在石观音之下,只因这两人究竟有多强,他完全瞧不出来,却明白,这样的武功,胡铁花与姬冰雁就是三招都走不过的!
      他的动作很快,却也慢了一步,沈浪本想出手,却因身子太过虚弱,慢了一瞬,不由在心中叹息。
      晚了。
      枪尖抵住了宫九的咽喉。
      下一刻,胡铁花和姬冰雁才坠至地面。
      没有人能看清厉若海是怎么到宫九面前,又是怎样以绝代武功将姬、胡二人往后抛,同时锁死宫九全部退路的,众人甚至以为自己眼中出现了幻觉——若不是幻觉,情势怎会须臾就逆转呢?这人……明明半点杀气都没露出,之前也站在他们身边,完全没有动手的意思,不是么?
      厉若海定定地望着宫九,沉声道:“那一招,是谁教给你的?”
      宫九本以为他说得是小老头传授的招数,却未想到,厉若海下一句就是:“看来你不明白,那我换个问法,你与移花宫邀月宫主,究竟是什么关系?”

  •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肯定很多人想打我,但我是个忠诚的三千党,所以(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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