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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出 书香世家沈昌珉 沈家世代读 ...

  •   沈家世代读书人。
      沈老夫子读了一辈子书,做了一辈子学问,给城里的孩子教了一辈子课,考了一辈子进士,虽然从来没有中过。
      但即便这样,沈老夫子依然坚持着,一入圣人门,不为二人徒。
      沈昌珉就是这么给熏陶大的,从小饱读四书五经,诗词歌赋,过目不忘,下笔如云。规规矩矩十几年,没出过一次轨没闯过一次祸。
      沈老夫子对沈昌珉很严,那是因为他是真心以这个儿子为傲的。沈老夫子一辈子仕举途上不顺利,提起这个儿子,两道严肃的眉毛到是难得有了笑意。
      他一直坚信,他这一辈子没达成的梦,他这个勤奋好学的儿子一定能帮他完成。

      从没人能一眼看出来沈昌珉是那五个孩子里最小的一个。
      和金在中是个有趣的对比,他是五人中最小的,却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浑身上下俨然自成兄长之气。
      沈老夫子打了十几年的如意算盘,千算万算唯一漏算的,是他没有料到半路会杀出个金在中。
      说起这件事金在中一定会觉得很委屈。
      其实那次在中是给李妈妈当跑腿买东西去的。
      李妈妈给了他一锭碎银子,跟他说买完东西多出的就给他当零用花。
      所以在中干完了正事后攥着两个零铜板儿兴冲冲地跑去了六合桥边的地瓜摊买烤地瓜。那的地瓜是京城烤得最好的,在中吃过一次,从此念念不忘。
      那天生意又特别好,金在中到的时候还没现成烤好的,得等个半柱香左右的时间才差不多。
      金在中等得无聊,便扯开了嗓子练昨天李妈妈新教的曲子来磨时间。
      六合桥边有个六合书院。
      那正是沈夫子教了一辈子书的地方,也是沈昌珉打识字起便在那上学的地方。
      沈昌珉平时都是和他爹一起回去的。
      那天碰巧沈父子有点事要留在书院处理,便让昌珉自己先回家,不要浪费时间。
      那知一失足成千古恨。沈昌珉一出书院大门,就看到了坐在门口桥墩子上拉嗓子的金在中。
      沈昌珉其实从小就对音律特别敏感。只是沈夫子不让他学。一来觉得男孩子沉迷于这些不成体统,二来认为把书读好才是至关重要的,分心其他只是蹉跎时间。
      但即便这样,沈昌珉平时坐着看书的时候,依然会时不时被窗外枝头雀鸟的呤唱声和回廊溪水的流淌声吸引过去,分个小心开个小差之类。
      而像金在中那样一个男孩子坐在那里不顾世人目光地吊开嗓子高唱,对他而言简直是一个莫大的震惊和诱惑。
      金在中这个人,平时吸引人的目光,十之八九是因为他的面貌。
      而这次沈昌珉被吸引住的不是视线,而是耳朵。
      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金在中的旁边。
      金在中自我陶醉地吊完一曲后感觉到身边站着个人在对他发愣。
      其实他活了这些年已经很习惯有人对着他发愣的了,只是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闭着眼睛对他发愣的。
      “你在干什么?”
      金在中的发问把沈昌珉拉回了现实。他静止了两圈磨的时间,随后涨红了脸,拉着金在中的衣袖两眼发光的问道:“你刚刚唱的是什么?”
      金在中看着他直打趣,笑了笑说:“回波呤。你要不要学学看?”
      沈昌珉怔了怔,复又急切地点起头来。
      在中看着他笑了,截取最婉转动听的一段有唱了回,让沈昌珉跟着试试看。
      沈昌珉吸了口气,将听到的旋律在脑子过了一遍,随即开口,一气呵成。
      待他收音,愣住的人成了金在中。
      金在中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了他两圈,忽然放声哈哈大笑起来,拍着沈昌珉的肩道:“好小子,想不到那群书呆子里还有你这样的人才,你的音域可真够广的,居然第一次就能吊出这么高的音!”
      正好地瓜烤好了,在中接过香气扑鼻的烤地瓜,搭着沈昌珉的肩膀豪气云天的说道:“走走走,到边上坐坐去,小爷我今天心情好,破例请你吃烤地瓜。”
      两人在六合桥边的小河滩上坐下。金在中扳了一半地瓜塞到沈昌珉手里后,立刻低头唏哩哗啦地啃起自己那半。要让李妈妈看到他这付吃相,保准又要挨半天罚。但现在天高皇帝远,新烤出来的地瓜烫的无法下咽,却一直甜到心理。
      “这是…烤地瓜?”
      “是啊!”在中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等哈着嘴里热气边看了眼沈昌珉的表情后,难以置信地补了句,“难道说…你从没吃过?”
      “我爹说,这东西不干净…吃了会拉肚子…”
      金在中漂亮的脸蛋抽了抽,露出了很不谐调的表情,跟着摇摇头叹口气故作深沉道:“我说…你这人这日子过的,有什么意思啊…”
      沈昌珉低下头,没有接他的话。把那半个地瓜凑到鼻前嗅了嗅,很香,凑到嘴边咬了口,很甜。很好吃,好吃到就算会拉肚子也心甘情愿。
      “对了,你多大了?”金在中见他没回应,便转了个话题避免尴尬。
      “过了年就十四了。”
      “哟,那比我还小两岁呢。对了,你若还想学唱曲,可以到十八胡同去找李妈妈,我们都是在那学的。”
      金在中也就这么一说,并没有放在心上。在他觉得,像沈昌珉这样一心向学的乖宝宝,是不可能放弃学业跑来唱小曲的。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这样无心的一句话,给一向平静的沈家带来了一场风暴。
      那天沈昌珉回到家里,这个十几年来没有出过轨没有闯过祸的男孩子,第一次提出的要求,就把沈老夫子气去了半条命。
      他不要读书了,他喜欢音律,他要去十八胡同学戏曲技艺。
      后来,后来也就那样。被沈老夫子用家法杖打了一顿,跪了三天三夜祠堂,起了五天五夜的烧,沈夫人和沈二小姐哭干了眼泪求情求干了嘴。第八天他清醒过来第一句还是“我要去学艺”。
      沈老夫子绝了望,就不明白自己儿子怎么突然变了个人似的,最后在无技可施的情况下,两父子一人退一步,立下君子协定。
      七年,给他七年时间,七年之后,无论是怎样的情形,都乖乖回来去参加科举考试,且学艺期间书院的课程不可拖落下。
      于是,当第九天沈昌珉背上绑着厚厚的绷带,发着余烧穿得像个粽子一样被李妈妈领进来的时候,在中觉得自己第二次被他严重将了一军,愣得说不出话来。
      待李妈妈介绍完一圈人后,那个脸上尚有两团不健康红晕比他还矮半个头的小孩子蹬蹬蹬地跑到自己面前,笑弯了的眉眼里映着自己傻不愣噔的脸。
      他说:“在中哥,我来了,我是沈昌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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