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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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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当我回首往事时,首先出现在脑海中的,竟是高中教室的窗台上,不停叽喳多嘴的麻雀,麻雀儿三五成群,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听起来十分的欢快,仿佛一群孩童在嬉戏打闹。这时,我总是偷偷地注视着它们,心中油然而生一股羡慕之情。而每当它们在窗前拍打着小小的翅膀飞向天空时,我总是黯然神伤,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悲凉。
整整高中三年,不知有多少鸟儿在我的窗前驻足,但转瞬间又在我的眼前飞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仿佛在我的世界中从未出现过。
我的名字叫王斯筠,父母给我起了这样一个有些中性化的名字,如同我的长相一般,很像女孩子,大多人说我长得秀气。我的性格腼腆内向,不善言辞。与很多人喜欢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天南海北地侃侃而谈不同,我喜欢一个人独处,静静地思考。这个性格特质使我成为了班上众多女生调侃的对象。
“斯筠,你是女生吧。下课了,和我们一起去上厕所吧。”
“不去,我是男生。”
“哈哈哈,不信。”一个古灵精怪的女生不知从哪儿找到一个女人假发套,带在我的头上。
“你们快看啊,哇,好可爱的女孩子。斯筠你好漂亮。”其他女生陆续围了过来,对着我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嬉笑。
“你要是女孩一定是班花。”
“再给你们看斯筠脸红,我能马上就让他脸红。你们信不信?”古灵精怪的女生走上前来,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脸。我的脸就好像为了配合她一样,一下就红了。
“哈哈哈哈。真的脸红啦!太好玩了。”
看来我俨然成为了她们捉弄的对象,我有点儿愤怒了,一把把头套摘了下来。
“你们不要再玩我了好吗?”我有些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喜欢你嘛。”
“那你求我们啊,叫句姐姐好。”
我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孟忆。男生给他起了一个亲切的外号——“梦遗”。而女生则喜欢称呼他“孟姨”,“阿姨”。
孟忆是一个擅长交往,富有亲和力的男孩。几乎和全班的同学都打成一片。他的笑容让人感到如沐春风。心情不好时,只消一看到他,内心的忧愁就会在不经意间烟消云散——在他的身上就是有着这样的一种魔力。他不但长得一表人才,而且谈吐幽默,妙语连珠。
“梦遗,听说你和杨若冰在一起了?艳福不浅嘛!怎么样,搞到手没?”
“唉,别提了。昨晚和她聊天,我说了一大堆,可是她完全不理我,反应相当冷漠,不时‘呵呵’就是‘哦’,我有点火了,就说你能不能换句别的,结果她撇下一句‘我去洗澡’就不理我了。看来我注定孤苦终生,于是我毅然选择了离开,将她一个人留在了宾馆。”孟忆假装一本正经地说道。
众人大笑。
“哈哈哈哈,太好笑了。梦遗你个二货。”
“等等,你们就开房啦?不错嘛,你小子艳福不浅,她哪里怎么样?什么样子的啊,爽不爽?”
“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是,我是和她开房了,但我是为了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和她一起认真学习。写完作业我就回家了,你们的思想啊,实在太不纯洁了。”孟忆佯装发怒的样子,那神情简直让人忍俊不禁。
“哦,一起学习嘛。是要学习。”几个男生相视大笑起来。
“昨天简直把我累坏了。”孟忆摇了摇头继续说,“你们不知道,我们住在15楼,昨天晚上下楼去买饮料,回来后电梯就停电了,没办法,我拎着袋子累成狗一样爬到15楼时,来电了。我擦,我气死了,我不甘心,为了让心里平衡,我又进电梯,回到1楼,再进电梯,按15,门关上后……”
“门关上后怎么了?”
“是的。又停电了。”
“哈哈哈哈……”全班顿时像炸开了锅一样笑开了。
孟忆就是这样惹人喜爱,其实那些话仔细想来,也大多是不值一提的废话,但从他的口中说出,仿佛字字珠玑,句句精彩。男生无不捧腹大笑,女生无不心神荡漾,所有人都感到神清气爽。他可以准确无误地捕捉气氛的变化,并且能迅速审时度势,令自己百分之百地融入其中,从而挥洒自如地因势利导。这等功夫,实在令我羡慕不已。
我和他第一次说话,是在学校的食堂里。我独自一人闷头吃饭,他打好饭菜在寻找位置,或者说是在寻找同伴,恰巧与我眼神相对,便笑脸盈盈地凑近跟前,在我对面坐下。
“嗨,斯筠,为什么你总是一个人吃饭?”
“也没什么原因。大概习惯了把。这么多年都是这样过来的,早就习以为常。”
“习以为常……”
他低下头,一时沉默不语,似乎在思考我说的话,脸色好像有几分不快。气氛顿时显得有几分凝重,这在我看来多少感到有些意外。一来我也没说什么不妥的言论,二来以他的性格,本应当会马上接上我的话,把气氛搞得活跃火热才是。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在他那如沐春风的笑容下,是一颗在沼泽地里拼命挣扎的昏暗内心。他那妙语连珠的谈吐,是为了隐藏那一段段异常凄凉而晦涩的往事。然而,当我知道这一切时,却为时已晚。那是四年以后的事。
自从那次在高中食堂里相遇,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他在离学校不远处租了一个房子,离我家也很近,所以我们时常一起放学骑车回家,在路上我们天南海北、漫无边际地乱侃,几乎什么都能谈。谈班上的奇葩、谈女人、谈历史、谈动漫、谈小说、谈鬼怪轶闻、谈过去未来。
“今天你怎么没写作业啊?”孟忆问我。
“想到这事我就有气啊。不知道是谁把我的笔芯换了,换了一支用来临摹字帖的笔芯,尼玛就是写了字后两个小时字迹就会消失的那种。实在是太坑人了!”
“哈哈哈哈,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会发生?太好笑了!”孟忆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啊?”我满脸的困窘。
“这还用想,肯定是那些捉弄你的女生干的呗。没办法,你太惹女生喜欢了。哈哈哈哈,受不了了,太搞笑了。”
“结果我今天连续被4个老师叫到办公室里补写作业,挨了好几顿骂,特别是陈老师,劈头盖脸地骂我,一直在骂。”
“哈哈,斯筠,你快别说了,我快笑死了。”
“你就幸灾乐祸吧!”
“哈哈,因为这种事简直闻所未闻啊。那个姓陈的就那副德行,估计是没把老婆伺候好,性生活不太协调,脾气特别大。我看他也不爽,下次把他摩托车的气给放了。”
“哈哈。”
每次放学回家,和孟忆聊天,成了我一天中最开心的事,我和他的无形气场应该属于同一种性质,彼此可以无阻碍的契合。往往一拍即合,心领神会,因此可以畅所欲言。
他和我在一起,与他平时和班上同学说话的感觉截然不同,虽然一样幽默风趣,让人捧腹大笑,但他在班上和其他同学说话,总给我的感觉有点不太真实,仿佛是为了应付,又好像逢场作戏,似乎有人为雕琢的痕迹,远远没有和我聊天时的这般真诚。遗憾的是我们的家离学校都比较近,因此每次都是聊得兴起之时孑然而止,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去。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是班上的优等生,但这并不见得平时我有多爱学习,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平时上课除了听课也无事可做,不会像别人那样痴迷于小说,或是忙于谈恋爱,或是热衷于体育运动,或是整日无所事事睡大觉,或是成为不良少年拉帮结伙。我没有做这些事的兴趣,只是按部就班的上学回家,想要过与世无争的安稳生活。
老实说,我对班上的优等生并没有什么好的印象,他们大多都是一群无可救药,自私自利的俗物,他们从来就不会真心与人交往,只会开一些鄙俗低级的黄色笑话,逗人一笑,此外再无优点。然后就是一边装得吊儿郎当不学无术一边却用功努力读书,把心思全部花在课本里,全然不知这世上的人情世故。
“这次考试又考砸啦。我一点都没复习。”
“哪有……我比你考得更差……”
这是优等生之间出现频率最高的话。
比起他们,我还是喜欢和一些读书成绩不是很好的,但是却待人真诚、讲究义气的人交往。当然这些人一般都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们不学无术,身上带着痞气,总是充当麻烦制造者的角色。不过在我心中,他们是可以靠得住的朋友。
“听说某某被某某打了?”
“妈的,给我多叫几个人来。”
这是坏学生之间出现频率较高的话。
我暗恋班上一个女生。从高一刚刚入学,看到她第一眼起,便陷入了无可救药的爱情深渊中。这么说未免有几分荒谬可笑,因为对于一个刚刚年满14岁的少年来说,也许并不知道爱情为何物。但时至今日,我依然确信那是最为纯真无垢、没有渗入半点杂质的感情,那种感受分外鲜明,仿佛可以直接融化我的内心。中午放学回家,我经常一个人倒在床上,望着窗外明媚的天空,想象着她的样子,如痴如醉。
她的名字叫陆思卿,多好听的名字。那一天异常的炎热,我错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当我骑车飞奔到学校,满头大汗地跑进教室时,第一眼望见的人却是她。或许我一眼扫了很多人,但只有她让我停留住了视线。
她文静的端坐在书桌前,眼睛正望着桌面。她的眼睛实在太美了。一双眸子仿佛闪烁着动人的泪花,晶莹剔透,如同一汪秋水,纯真透明。她的眼神澄寂而近乎哀伤,有一种撩人心魄,震慑心扉的美。那长长的睫毛犹如合欢叶般翩然垂下,那是不容许他人侵犯的冰冷气质,让人意乱神迷难以自拔。那乌黑笔直的长发,散落了几缕在额前。那薄薄的嘴唇,如艺术品般小巧精致。
她抬起眼皮望着我,似笑非笑地轻轻颤动了一下嘴唇,我竟如同被电击一般,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不再流动,全身的运动神经都已经麻痹,动弹不得,却唯有一颗心狂跳不止——这种心灵震颤,在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却也是最后一次。如同窗外的飞鸟偶尔停驻在我的眼中,不期而遇,又倏然而逝,再也无法追寻。
当然,那时的我并不明白。那时的我,耳边环绕的,是班主任因为我开学第一天就迟到,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责骂声。
“喂,你在发什么呆啊!你看看现在几点了,我在和你说话你听到了没有?”
班上也有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她的确是一个温柔可爱的女孩儿。可惜我并未对其倾心,原因我不知道。她叫沈梦,是沉梦的意思。我曾经看过王统照写的《号声·车中》,有一段这样写到:“人生的梦境太繁复而且是太长了,不如短小些,还容易从沉梦中醒来。”当时看到这段时深有体会,想着或许人活着反而是一场空虚大梦,死亡反而是重新醒来。
沈梦看到我时总是会带着三分羞涩七分幸福的微笑,会主动和我打招呼,下课后会带着课本来到我的桌位前和我讨论问题。记得有一次我打篮球摔倒受伤,也是她小心翼翼地帮我包扎伤口,在她包扎的时候我偷偷地瞄了她几眼,她的眼神是那么的含情脉脉,充满了关切和爱意。而我此时的心情却七上八下,颇不宁静。我既感到一股油然而生的幸福和欣慰,同时又诚惶诚恐,不知所措。
“这几天要注意了哦,伤口不要弄进水,怕发炎。”沈梦说。
“谢谢。没想到你照顾人这么有一套。”
“你打篮球挺帅的嘛,一点也不像你平时,你平时太文静啦。”
“这得看场合,太文静了还怎么打篮球啊?不过我的身高体重不行,冲不进内线,对抗起来挺吃亏的。”
“不啊。我觉得你打得很好,特别像《灌篮高手》里的藤真。你的样子、气质和打球风格和他都太像啦。”
“哪有哇。”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他那么帅,也没他打球好。差得太远啦!”
她喜欢我,并且在努力地追求我,这一点我心知肚明。然而,我却没有做任何回应。既没有接受她,也没有断然拒绝她的好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到被爱的滋味是这样的甜蜜温馨,因为从小到大,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不完整的存在。父母从来没有夸奖过我,肯定过我,我一直都在充当讨人厌的、性格怪癖的反面角色。如今,竟然有人愿意认可这样不完整的我,喜欢这样不完整的我,如同宽恕了我的罪孽,取下了长期压在我的身上的十字架一样,令我感到无比的轻松自在,仿佛从今以后,便可以振翅高飞,在广阔无垠的天地里自由飞翔。
然而,另一方面,我却并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她的好意。因为我并不喜欢她。虽然她长得十分乖巧可爱,性格又乐观温柔,但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对她抱有爱意。为此我也曾大伤脑筋。那时我想,一个这么好的女孩对自己倾心,然而自己却不曾动心,一定是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爱情是无法用思考和理智来获得的。如同牛顿被苹果砸中的灵光一现,那只是一种感觉,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感受。少了这种感受,无论对方多么的优秀,对自己多么的温柔照顾,都无法产生爱情。
“喜欢和你在一起。”她说。
“嗯,我也是。”
“可是,你并不想和我在一起吧。呃…我指的是…”她抿了一下嘴唇。
“抱歉。”我还想找到恰当的词汇继续接上,却发现无论如何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继续往下说。我不能欺骗她,说违心的话。她的脸上露出些许的失望和落寞。那稍纵即逝的失望令我的心中感到无比的内疚和自责。我们就这样默默地手扶单车,向校门口走去。
“这样对你的确不太公平。或许我也应当对你有更深的了解才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失去你这个好朋友,和你说话我可以非常轻松,可以畅所欲言。不怕你笑话,你是我绝无仅有的女性朋友。在此之前,我都不敢和女孩说话,一说话就脸红结巴。”我说。
“那你以后可要多和我说话了。结巴可是找不到女朋友的哦。”她的脸上终于出现了阳光。我的心头也一阵释然。我绝不想失去沈梦。我的朋友寥寥无几,她是我为数不多的好朋友。那时的我在心里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不能伤害她。
那时的我并不懂,在岁月长河中的某些片段里,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要伤害另一个人。
我喜欢陆思卿,但遗憾的是,整整高一上学期,我都未能和她说上几句像样的话。一是由于我的性格腼腆内向,二是她的性格过于冷静而自制。我几乎没有看到她开怀地笑过。她的身上有一种让人不敢靠近的气质,甚至会引起周边的人轻度的紧张。因为她实在过于漂亮,成绩又出类拔萃,任何男生和她交谈都或多或少感到有几分压力。再加上她的性格沉稳冷静,甚至让人感到孤傲和不合群,给人以一种“此君不可随意开玩笑”的气氛。因此喜欢她的男生固然多,但真正敢于勇敢追求的却所剩无几。与此同时,她的美貌和冷漠招致了班上众多女生强烈的嫉妒和恨意。
就在我为无法靠近陆思卿而无可奈何之际,我的好友,孟忆,却在开学第一个学期不费吹灰之力地追到了隔壁班的一个漂亮女孩儿。这实在令我大受打击。从此我放学回家的路上,就很难再有他做伴了。好一个重色轻友!
但又能怎样呢?别人风流倜傥,幽默风趣,会哄女孩开心,我却和一个女生正常说话都显得困难,还谈什么去找女朋友呢?抱着这样黯然失落的心情,我又好像回到了过去一个人独处的老样子。我以为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可能追到陆思卿,这对我而言不亚于登上月球的难度,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过,命运好像总是在和你开玩笑,结局总是大大出乎你的意料。一切事实,冥冥之中自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