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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难忘少年 ...

  •   记忆的大门一旦敞开,往昔的悲欢离合便如潮水汹涌,即使不愿去回想,不敢去回想,也不能不去回想。回忆和雨霏在一起的时光,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是如今,天上人间不相见,叫人怎能不伤怀。
      云轩现在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由自主的注意到紫曦,之前真是糊涂了,居然没有想到——她的音容笑貌都有点像雨霏,或者说,两个人同样有林黛玉的影子——只是少了一些愁绪而已。尤其是她穿上戏服的样子,若不是看照片而是看着真人,云轩一定会产生错觉,以为雨霏并未离开……
      他从不否认自己喜欢美人,特别是林黛玉那样的美人。以前他经常对着雨霏发呆,就像欣赏艺术品,雨霏起初不好意思,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说:“我要向新凤霞老师学习,唱戏的嘛,不怕看,你看吧!”现在又遇见一个和雨霏平分秋色的紫曦,他当然忍不住偶尔看一眼。他喜爱中国画,而这样的古典美人就是一幅活的画,美丽胜过多少名作。
      林紫曦是个很敏感的人,云轩在她的作文本上写的批语总是比其他同学多出一两句,上课时,她觉得无聊,便做点小动作,他明明看见了却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小事,她看在眼里,暖在心里。这天放学,阴沉沉的天空下着大雨,她发现云轩没有带伞,便走过去说:“老师,一起走,您介意吗?”
      “这还是算了,你先走吧。”云轩对她笑了笑,“我们两个撑一把伞,我给你打呢,有人说你不懂得尊敬师长;你给我打呢,有人说我师德沦丧;一起打吧,又该说我们搞师生恋了。”
      紫曦莞尔一笑:“这倒也是。请您等等我!”说罢,跑开了;不一会儿,她回来了,身上穿的不再是宽大的校服,而是一条短裙。看着云轩诧异的神情,她解释说:“学校规定只能穿校服上课,买了漂亮的裙子也没机会穿,只能穿在里面过过瘾了。现在我们可以打一把伞了,路人们不知道我们是什么关系。”
      “呵呵……”云轩说,“我以为你和黛玉是一样的,她不会做这种事吧……”
      “颦儿活得太累了。走上舞台,我会尽力而为,把自己变成她的样子;但是,回到生活中,我就是我,可能与她有点相似,但也只是相似而已,比如——都姓林。”她一边说,一边眨了眨眼睛,十分俏皮可爱。
      “也是呢!”云轩一愣。雨霏对他说过类似的话。
      “那我就麻烦你和你的伞了。”云轩拿过她手里的伞撑开,两人紧挨着走进雨中。
      雨越下越大,路上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巴不得立刻跑回家舒舒服服的待着,哪里有闲工夫看别人。因此,他们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注意。
      幸好,如果被女同学们看见,自己就惨了。紫曦庆幸。云轩喜欢美人,却不知他自己就是一个少有的美男子,玉树临风,而且学识渊博,为人也好,家世更是不错,是多少女子的梦中情郎。仰慕他的学生不计其数,从他来到学校的第一天开始,送给他的情书、巧克力就没有断过,只是全都被黄婉等人没收了。班上的女生都为他魂牵梦绕,要是知道她主动勾搭他和自己共撑一把伞,非给她开一场批斗大会不可。
      云轩一进家门就看见妹妹如花的笑靥:“哥哥,欢迎回来。我也回来了。”此时的玉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子了,出落得高挑、窈窕,愈发迷人;乌黑的头发又浓又密,编成两条长辫子;身上穿的不是旗袍,而是一件前苏联式样的连衣裙,落落大方。
      “逐星,跟哥哥打招呼呀!”她转过身说。蹲在她身后的大狗听见,便站起来,对着云轩叫了两声。云轩吓得后退一步,脸色苍白,“你怎么把它带到家里来了?军犬可以进入民宅吗?”
      “我和它一起休假,上级批准的。”玉淑蹲下身,抚摸着逐星的毛,“你怕什么?受过训练的警犬比人还好相处,你又不是犯罪分子,它不会咬你的。”
      云轩大二的时候,玉淑终于说服了家人同意她退学,自己出去打拼。他和父母亲起初并不看好她,都认为她不过是三分钟热情,到外面去吃不了苦头,自然要跑回来。没想到,她一去五年,音信全无,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名军官了!她才十九岁而已——她当初是托关系把资料改了才得以参军的,否则年龄不到,学历也不够。
      “实际上我也没有想过从军,我原本只想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喜欢约束。但是,一次偶然,我遇到了逐星;因为它,我决定走进军营。”玉淑曾对云轩说,她参军都是为了她的犬。云轩当时不相信,笑道:“为了某个人我还信,为一条狗?你就胡说八道吧!”
      “说是为了某个人也可以。那人是我的守护天使,我也是她的守护天使。”玉淑说,“对了,先解释一下,‘守护天使’在科学界是指两个非亲非故,却有着相同的遗传基因,尤其在外貌上高度相似的人。”她从军用背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给云轩看,云轩当即怔住了:照片上是一个身穿军装的青年女子,容貌像极了玉淑,如果不是年龄有差距,根本看不出来是两个人!
      “她是逐星的第一任主人,在一次搜捕行动中牺牲了,才二十五岁。她走了之后,逐星不吃不喝,昼夜守在她曾经住过的房间门口,一刻也不肯离开,眼看就要活活饿死,随她一起去了。”玉淑说,“这时,部队的一位连长——也是那位女兵的未婚夫偶然遇见我,他流着泪对我讲述了未婚妻和爱犬的事情,求我去看看逐星,试一试能不能骗过它,好歹让它吃东西……”
      “然后呢?你就这样参了军,成为逐星的新主人了?”云轩很感动,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那些忠犬的故事,他怀疑是人类把它们拍得太有灵性了,畜生而已,真的能做到那种程度,对主人生死相依?亲耳听妹妹说出这样的故事,他觉得自己才是畜生,连犬都不如。
      “对啊,我要代替我的守护天使,守护她的伙伴。”玉淑轻笑,“想不到,我在学校里是个白痴,到了部队上就变成了天才。”
      云轩笑而不语。玉淑根本不笨,只是厌恶当前的教育制度,所以故意把成绩弄糟糕,他心知肚明;如今早已不是从前,当兵只要有力气,有胆量就行,新时代的军队选拔的是文武双全的人才,她若真是个差生,怎么可能年仅十九岁就拥有那么高的军衔。记得雨霏曾对他说,玉淑要是走出学校这个牢笼,谁也无法阻挡她展翅翱翔。雨霏还真是预言家。
      此时,看着妹妹和她的战斗伙伴,云轩便又想起雨霏了。心不在焉地吃过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看着墙角沾满灰尘的古筝,暗暗叹息。伯牙绝弦,只因知心人已去;云轩从雨霏死后便不再弹筝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没有了他的箫声,无论如何都弹不出想要的效果,再美的乐曲也失去了意义。
      假如自己当初没有对他隐瞒,是不是不至于断了联系,连最后一面也不能见上?云轩想起往事,追悔莫及。
      大四那年的国庆长假,班级组织了一次旅游。四年朝夕相处,转眼就要各奔东西,每个人都依依不舍,希望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经过协商,大家一致决定进行最后一回“少年游”——这个词是文英提出来的,尽管他们都已成年。
      他们去的是江南,主要游览了三大名楼中的两座——黄鹤楼和滕王阁。黄鹤楼是大部分人都想来的,“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想想都觉得美如仙境;来滕王阁则是雨霏提出的,他说更喜欢“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班上的绝大多数同学对《滕王阁序》全无好感,因为教授曾让他们用毛笔默写过全文。但是雨霏魅力大,几乎所有人都喜欢他,因此没有人反对;之前还嚷着绝对不去滕王阁受刺激的几个人也改变了主意。
      三十多个人一直玩到假期的最后一天才赶回北京。在飞机上,云轩忽然流鼻血,怎么也止不住,吓坏了所有人。子涵一边给他递纸巾,一边不忘开玩笑:“空姐再漂亮,你也不至于如此吧!”云轩狠狠地瞪他一眼。
      好在血还是止住了。提心吊胆的乘务长也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说:“上个月就有一个孩子在我们的飞机上突然流鼻血,怎么也止不住,都失血过多,昏迷过去了。没办法,飞机只能返航,把孩子送去医院。天哪,一检查,竟然是白血病!”
      云轩一惊。从小到大,他都没有流鼻血的毛病,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会……
      “天气热,流点鼻血很正常;吃了上火的东西也是容易流鼻血的。”雨霏说,“不要想多了。”
      “嗯。”云轩明白他的好意,对他笑了笑,可是心里越来越不平静。
      其他同学看出他的担忧,也纷纷安慰:
      “别胡思乱想,癌症是那么容易得的?你就是上火了。”
      “感冒发烧也是会流鼻血的,你昨天晚上老说热,对着电风扇吹个不停,现在自作自受了吧!”
      “回去开点药,好好休息一下就没事了。这几天玩得也够累。”
      ……
      听着大家的话语,云轩宽心了些。或许真的没那么严重,只是普通的病症罢了。白血病哪能那么容易就患上,又不是在韩剧里。
      然而,原以为不可能的事还是发生了,就在自己身上。
      回到北京后,他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头晕、恶心、贫血……每一种症状都像极了白血病。他很不安,便偷偷去了自己家开的医院,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大夫检查。拿到诊断书,他一阵眩晕,差点昏倒,幸好医生及时扶住了他。
      白血病的发病率不高啊,为什么自己偏偏摊上了呢?!
      “孩子,不要灰心丧气。白血病已经不是不治之症了,你知道吧?”白发苍苍的老医生慈祥的看着他。
      云轩当然知道白血病已经攻克,患上这种病的人可以通过骨髓移植手术重获新生;他也不存在经济压力,不必担心治疗费用。可他还是忍不住悲伤,不知道为什么,就好像整个世界的光芒都黯淡了一大半……
      还没毕业,他就不辞而别,去美国治病了,父母亲都陪着。明明知道白血病已经是可以治愈的,没必要过度担忧,他还是不敢把自己生病的事告诉雨霏、文英他们——只是不想让同学们为他担心。
      没想到事情不顺利,他等了两年才等到合适的骨髓。而康复出院后,再回中国,从前的同窗都重聚了,唯独缺了雨霏。
      雨霏毕业以后,没有留在大城市,却是去了四川支教。一年前,西南发生了特大地震,四川受灾最严重。随着地震而来的还有很多自然灾害,洪涝便是其中之一。他为了救一个学生,被洪水冲走,下落不明。而那个女学生不久便失心疯了,无依无靠的她刚刚失去了敬爱的老师,为了防疫,政府就颁布灭狗令,与她相依为命十年的大黄狗被绞杀。在地震前把她拖出她家的危房的狗没有任何反抗,只是深深地看她一眼,流下了眼泪。
      据知情者说,那个女孩儿先是大吼大叫,哭喊着:“要杀我的狗,先弄死我!为了防疫就要杀狗,你们怎么不把那些得了传染病的人也杀了?”披头散发,眼睛发红,模样有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狗被杀死之后,她又仰天大笑,说:“萧老师,这就是您教我们热爱的世界,这就是您说过的天性本善的人!”虽是在笑,那声音却比哭还难听。
      那女孩儿姓薛,叫做红霞。她又哭又笑,跑到雨霏救她的河边,一头扎了进去。浊流滚滚,她还在声嘶力竭地大喊着:“我为全人类殉葬。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低等物种,我诅咒你们,全都不得好死!”而后就沉入水中,生死不明。在旁边看着的搜救队员、医疗人员、群众,竟无一人敢阻止她自杀;记者倒是不害怕她的恐怖样子,可是这样的事不能报道,他们早就去别处寻找温暖人心的新闻了。
      人类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否则不会有人眼睁睁看着薛红霞投河自尽而不管不顾。因为后来,她的诅咒真的应验了。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此时此刻,云轩突然很想再弹一次古筝。
      把古筝搬出角落,擦得一尘不染,他又去沐浴,换了衣裳,才坐下来,弹起了雨霏最喜欢的《长相思》:
      “鉴水流,洛水流,两地相思无尽头。
      无尽头,离人多少愁?无尽头,离人多少愁……”
      曲未终,人早已潸然泪下。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第一部已完结,干脆快点发完吧。真希望能有人提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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