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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乡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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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出生在大山里,他娘是京城下放改造的知青后代,他爹是山下青埔镇神婆子王拾君的养子。
出生时,小娃娃被抱去给阿婆算命,算出来命里缺水,便起了个小名叫六水,一直长到十三岁上户口,才得了个正式的名字,虽然略显敷衍了一点,寓意却好。
永顺常常想,阿婆一定是洞察了太多天机,要不怎么她的眼睛会瞎呢?
在永顺的记忆里,阿婆总坐在院坝的摇椅上,摇椅吱嘎吱嘎地悠着,好像一支催眠曲。若是有人来问事,阿婆就盘腿坐在神龛前面,用几乎全都是白眼珠的眼睛看着问事情的人,有点不屑一顾,更有点轻蔑和淡漠。
来的人呢,不论是多么高大凶狠的男人,在她面前都莫名矮了三分。好像镇上的人都很怕她。
这种惧怕一是来源于王拾君的主要身份——替人观落阴,乃是青埔远近闻名的一个红姨,而且有一种古怪的高人脾气;二是在于王拾君的作为,一个寡妇,居然撑起了偌大一个王氏果园,里里外外一把抓。
女人太过能干,往往就会被异化成怪物,因此,就连她偏疼养子一家的事情,都引发了乡民经久不衰的议论。而这话题中,自然少不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艳情故事了。但也只是背地里偷偷说,当着王拾君的面,十里八乡,甭管你什么样的大人物,也得恭恭敬敬称一声:十婆婆。
永顺不明白人们的恐惧从何而来,因为阿婆对他很好,管吃管喝,教他阴阳一行的规矩,就算他偶尔犯了错,顶多去当一回降僮便也抵了。说不上像眼珠子一样疼爱,也使唤他做事情,但别个的善意本来就不是理所当然的——起码阿婆好端端把他养大,送他出来上学。
永顺记得小时候阿婆时常睁着那双瞎眼看着他,满脸慈爱地摩挲他的小脑袋,对他喃喃道:“我们六水啊,命中是六合三合的命格,还有天乙贵人庇佑,凡是你经过的地方,所有凶神恶煞都要隐藏或避开。就算有些波折,月支上有咸池作乱,每逢四八都是一道坎,但最后也都会好的……都会好的……你其实是个福星呢,就是命里孤了一些。”
那时候王永顺在阿婆怀里伸着小脑袋东瞧西看屋子里穿行的人影,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残忍含义,只模模糊糊晓得自己能看到一些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是秘密不能到处说。
直到永顺四岁那年,他的父母突然去了山外头,然后永顺就再也没听过王氏夫妇的消息,据说是出了车祸。幼小的永顺还不太明白什么叫出车祸,挨了两天饿之后,一群带着大盖帽的叔叔出现了,送了好多好吃的来,又牵着永顺往山下走。
永顺虽然是山里娃,但也被爹娘娇养着长大,稀里糊涂跟着这群陌生人走下山,走的腿都要断了,实在忍不住就趁那些人不注意偷偷跑回去,跑到青埔镇口的石狮子下头呜呜的哭,被从大儿子家里回来的王拾君遇到了。
“六水?”
“阿婆!”永顺就和一条看到主人的小狗一般,摇着尾巴扑到阿婆怀里,抽抽噎噎把这段时间的遭遇说了出来。
王拾君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佝偻着背,拉着小外孙的手回了家。
永顺他爹虽然只是王拾君的养子,但是从法律上来讲,王拾君对永顺是有监护权的。既然孩子他奶奶还在,那群古古怪怪的人在附近转悠了几天,也就消失了,永顺便跟着阿婆过日子。
永顺算是王拾君一手带大的,五岁起就跟着她做降僮,因为眼睛生得清,能看阴阳,所以十婆婆渐渐把画符的事情都交给他,也带他去请神上身。
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几年之后,王拾君对永顺的照顾,倒让山外头的几个亲孙子孙女都吃味。因为王拾君可不只是一个乡下观落阴的神婆子,她还是年收入三十万的果园主人。有利益冲突,便是至亲也会反目,更何况还是收养关系。
若说王拾君真的宠爱他超过自己的亲孙子,这倒是未必,但永顺这孩子虽然懵里懵懂,却天然最知道怎么讨人欢心。
别人给他一点好,他就满足得不得了,长得乖巧又嘴甜,就算有几分淘气,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虽然还没上学,被人问起以后要干什么,他也晓得说“读大学哩。QH大学。”
镇上有那一等促狭地爱逗他,就问:“六水不继承家业,你阿婆不得干哦?”
永顺长得玉雪可爱,时常穿着一身白色的小法袍,拿着法器跟在王婆后面,看着像是观音坐下的玉童子,人人见了都爱。也时常跟在王拾君后面,在果园里跑来跑去帮忙。
永顺就说:“果园子是舅舅的,六水要读大学,把阿婆接到城里住楼房,还要学本事,保佑阿婆舅舅他们百邪不侵。”
人人听了都夸他有志气有孝心,几个舅妈便把心放进肚子里,王拾君嘴上不说,那笑意却藏都藏不住。这老太太心里清明着,会算计也讲情谊,自有一把秤。
哪怕是和镇上的孩子比起来,永顺身上也有一股天生的文气,他虽然同样淘气,也上树捉知了,下河摸虾,却从来不讲粗话,举止优雅许多,并不显得粗蛮,只觉动静本真。
王拾君就总说六水是贵人家里出来的,以后是要去干大事。不过一晃几年过去了,没见什么贵人来找过王永顺,或许是有人来找过的,反正永顺自己是记不得了——他十四岁的时候伤了头,醒来就有些晕晕乎乎的,为此还重读了一个初三。
后来老阿婆渐渐不再提贵人的话,若是永顺再问起,就很平静地告他外家是世代做平师的,法术可比她这乡下老婆子高多了去,永顺这样的小傻子估摸是被人嫌弃了,只好自家努力念书,否则就得给她当降僮当一辈子,要不然就得去捡垃圾开三轮。
永顺可不想四五十岁还跟在老太太后面当降僮,再或者捡垃圾开三轮,听上去好光彩么?
他那时候年纪小,是觉得读了书就一定会过得比捡垃圾开三轮好的。所以复读那年,永顺特别努力,居然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过上了住校的生活。他也有点天分,一路读过来,还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最后混到了京城来读研,也算是圆了儿时的一个梦。
天天被村里镇上的大喇叭做思想工作,大山里的人就把孩子出去读大学视为出人头地改变命运的唯一通道。为了送孩子读大学,他们什么苦都吃得。对于那些大学生,人们便有种古代看秀才老爷的敬畏。
这下山里人都觉得永顺要有大造化了,就连一贯嫌弃他的几个舅妈也改了颜色,在永顺去读书的当口凑了一千块钱送他。
读了大学,就好像离巢的小鹰,那是一去不复返了,四五年间,永顺并没有怎么回青埔。
倒不是他忘了本,而是回去也看不到阿婆——永顺出去读书之后,王拾君就去城里的儿女家轮流住着,永顺一个人住镇上的老房里也没什么意思。他又不想去舅舅家,就算舅妈和舅舅对他面上都挺好,可王永顺就是觉得坐立难安,如处针毡。
这样一来,永顺和十婆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现在想起来,难免有点后悔,后悔为了那点抹不开的面子,没有早点回去陪在老人家身边。
永顺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周玉生聊天,十句里面周玉生也就回他一句。
“这么说,十婆婆也叫你留在B市不许回去?”周玉生微微笑着,纤长的手指优雅地划过玻璃杯,那便宜的玻璃杯瞬间身价倍增,似乎也变得高档起来。
永顺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阿婆好像不怎么希望我回青埔……其实一听说老人生病的时候,我就打算回去,只是阿婆告诫我切记不要回来。说我命中注定有一劫,必须躲在京城盘龙之地才能逃脱。”
“啪”的一声,周玉生手里的玻璃杯突然裂出了一道道蜘蛛纹,然后四分五裂开来。
“你没事吧。”永顺立即心虚地跑了过去,心里唾弃自己贪便宜买九块九包邮的餐具套装,并且讨好地抓起周玉生的手看来看去,见并没有流血,才算暗暗松了一口气。
应该不会要他赔医药费吧?
虽然没流血,但虎口处还是有一处划了道白口子,永顺仔细检查过没有碎玻璃渣子在里面,便急忙拿出创口贴给他贴上,叮嘱道:“不要沾水,你这划的挺深的,别看没流血,也要好生将养……”
“这么说,是老太太叫你不要回山里?”周玉生看着永顺忙前忙后,倒是很淡定,好像受伤的不是他自己一样。
“是啊,我十四岁那年在山里撞到了头,后来阿婆都不让我回老家了,说是怕我给山神或者幽灵带走。”
青埔是个落后的山里小镇,还流传着黄昏以后女人和孩子不能入山的禁忌,若是谁被山里的神明带走,那就再也找不到了。即便侥幸趁着刮大风的日子逃回了家,也得背井离乡,一样见不着亲人。
永顺包好伤口,无意中抬头一看,正看进周玉生的眼睛里。那是一双很漂亮的桃花眼,而且黝黑沉静,如同一汪深不见底的湖水,但是湖水深处,好像有什么炙热的东西在下面涌动,永顺的心莫名跳了一下。
他赶忙装作收衣服转身去水房,顺便掏出苍老师的艺术照端正一下审美。
果然,他喜欢的还是甜美可人的女孩子嘛。冷冰冰硬邦邦地男人长得再好,看看就罢了。再说了,男人看到周玉生这样的同类,就是遇到了生存繁衍竞争中最强大的竞争对手,为了战斗连费洛蒙都会飙升的。
王永顺觉得自己和周玉生对视觉得心跳头晕,肯定是生物本能在作祟,被他的强大气场压迫住了,以后多相处一段日子就好了。
抱着一堆衣服回到屋子里,只见周玉生还坐在那里,看着自己被包成猪蹄的手,整个人都好像蒙在一层氤氲的云雾里,看到永顺进来,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气度高华地开口问道:“回去的票订好了吗?”
卧槽,车票!
永顺急忙翻出手机开始抢票,结果自然是没有火车票的——不说卧铺了,连站票都没有一张。慌慌忙忙去看机票,只在明天中午有一趟。
“走吧,飞机票我已经定好了。”周玉生看着他小狗一样追着尾巴在宿舍里转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永顺也顾不得什么生存竞争了,急忙拖着行李箱跟在后面,心里真的十二万分感激周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