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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怪物 ...

  •   Part17
      今夜的东临城似乎格外安静。空旷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只有李初眠,背着范夜岚缓缓地走着。李初眠的背并不宽阔,但能让范夜岚感到无比温暖。范夜岚把头埋在李初眠干净的衬衫间,能闻到她身上那股熟悉的奶香味。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李初眠脸上仍是冰冷的神色,但在黑暗中闪烁着的清澈眼眸,流露出淡淡的温柔。趴在李初眠的肩头,范夜岚轻轻闭上眼睛,眼角有温热的液体流淌出。她想了三年的人,终于又真真切切地呆在了她身边。其实李初眠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只是在这温柔的甜蜜里,始终有股浓郁的负罪感在折磨着她,她想,我背上的人,正是因为我,永远地失去了父母。昏暗的灯光下,李初眠眸子里的光芒,一点一点地黯淡了下去。

      因为不知道范夜岚现在住在哪里,李初眠就把范夜岚带回了她住的酒店。进了房间以后,李初眠才发现范夜岚已经睡着了。替她脱去外衣和鞋袜,盖好被子,李初眠才坐了下来,看着床上那个人的睡颜。三年过去了,这个女人似乎出落得更加美丽了一些,还带了几分妖媚的味道。睡梦中的范夜岚,面容平静,嘴角勾起了一丝弧度,这么开心,恐怕是因为在她背上睡着的吧?

      斜躺在沙发上,李初眠揉了揉太阳穴,开始思考两个人现在不清不楚的关系。自己回国的初衷,明明是想要了断干净,可现在,怎么背道而驰了?自己究竟是在干些什么啊?越想越烦躁,李初眠索性点了根烟,来到阳台,又一次面对这片熟悉的夜空,心里想的事情却已经截然不同。猛吸了一口烟,李初眠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她猛地瞪大了眼睛,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露出一个苦涩至极的笑容,她怎么就忘记了,除了日夜缠身的负罪感,她们之间,还多了一个必须分开的理由,李初眠眼底的最后一抹微光,也彻底熄灭了。掐灭了烟,理了理衣襟,李初眠闭上眼睛,握紧了拳,想着,明天早上,必须要了断了,现在,任何一丝仅存的念想,都是妄念。

      清晨,范夜岚在柔和温暖的阳光中醒来,宿醉后头还有些隐隐作痛。她看见,李初眠单薄的身影,立在阳台上,在晨光中显得格外颀长。不知道以前有多少次,她都是这样安心地醒过来,看见李初眠的背影。范夜岚从床上坐起,李初眠也察觉到她醒了,转过身,拉开阳台的窗,走进来,目光在范夜岚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冷冷地开口:“醒了就可以回去了。”范夜岚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比昨天下飞机时还要冷漠的语气,全然陌生的目光,仿佛昨夜短暂的温存只是幻梦一场。再看向李初眠,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丝毫读不出她的情绪。范夜岚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能轻而易举地看穿一个犯罪的心理想法,却怎么也读不懂她最爱的人的内心。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范夜岚就离开了酒店的房间,李初眠只是冷冷地站在一旁看着,直到范夜岚经过她身旁时,她才冰冷地开口:“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范夜岚愣了一下,没回答,低头径直出了门。

      酒店的楼下,范夜岚抬起头望着李初眠的那间房,眼睛也许是被阳光刺痛了,有些模糊。她最后看了一眼那个阳台,就转身离开,既然我已经无法再走进你的心里,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推开,我也就不再低声下气地恳求你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会有我的生活,这个案子结束后,也许就不会再相逢,所以,各自走远也好。不是已经不爱,而是在来来往往的推拒和冷漠中,已经失去了爱的尊严。

      范夜岚并不知道,李初眠一直站在阳台上,目送着她的身影越走越远,直到消失在视线里。李初眠一直冰冷的眸色里,此时却溢满了漫无边际的哀伤,浓郁的阴影,笼罩在她那曾经清澈美好的眼底。厚重的失落积压在心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失魂落魄地回到房间里,李初眠跌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目光里是满满的阴翳,有些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脸上的冷漠,已经换成了浓郁的伤感,怅然若失。

      她回想起很多以前的画面,她刚从Noah手中逃脱的那个冬天,是她漫长人生中最为幸福、安逸的时光。那年冬天,几乎每天都下着大雪,纯白色的东临城,把她们两个的小世界,映衬得更加光亮、透明。

      她记得,每次出门,范夜岚都细心叮嘱她多穿几件衣服,不许因为耍酷就不穿棉袄,她也因此改掉了二十一年来不穿棉袄的习惯。两个人打打闹闹地出门后,范夜岚总喜欢站在雪地里,而她,总是撑着伞,默默地跟在范夜岚后面,等范夜岚玩累了,有些冷了,她就替她打上伞,让范夜岚把冰冷的手伸入她的衣服里,用腰间的温度来温暖她的双手。

      那个冬天,两个人总是牵着手,在东临城里漫无目的地闲逛着。有一次,两个人看见一座被雪覆盖满了的东临城的教堂废墟,一时起了玩心,想要翻墙进去。两米多高的墙,她站在原地,脚一蹬就爬了上去,站在墙上,蹲下来,想要拉范夜岚一把,范夜岚却也不甘示弱,一咬牙,向后退几步,助跑后也翻了上来。她笑嘻嘻地看着范夜岚,随即跳了下去,准备到里面看看有些什么好玩的。可是走了几步,范夜岚也也没有跟上来,她又回过头,发现范夜岚蹲在墙头上,犹豫着。她在心里偷偷笑了笑,敢上去不敢下来么?走到范夜岚面前,她抬起头,伸出手,说:“下来,我接着你。”范夜岚闭了眼,跳下去,被她稳稳地搂在怀里。她轻轻刮了刮范夜岚的鼻尖,问她:“恐高么?”她那时才知道,不是恐高,是因为小时候就在翻墙的时候摔伤了腿,从此留下了后怕,不大敢从墙上往下跳。那时她说:“不怕啊,我以后都在下面接着你。”

      她还想起,那天她在家里,为范夜岚弹奏那首满是柔情的《我只在乎你》。当时范夜岚的脸上,是溢满了幸福和快乐的。她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母亲学习钢琴,她喜欢从琴键中流淌出的单纯音色,她也喜欢跟着舞动的手指轻轻哼唱。每次弹钢琴,她都能回忆起小时候母亲手把手教自己弹琴时的情景。但是在那年母亲去世后,她就已经不再碰钢琴。不碰钢琴的时间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记了自己会弹钢琴,直到那天范夜岚说想听她弹钢琴。虽然弹奏时有苦涩的回忆,却瞬间被甜蜜的心情掩盖,也就不觉得苦涩了。

      后来,她教范夜岚躲避迎面而来的子弹,范夜岚的速度没有她快,练了好久才成功。她突然就想给范夜岚一份奖励。范夜岚喜欢吃甜点,她又擅长烘焙,就做了一小份精美的芝士蛋糕,奖励给范夜岚。从此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当范夜岚成功的出了一项任务,或是破了一次案之后,她总会变着花样做一份精美的甜点,有时是提拉米苏,有时是蓝莓奶油蛋糕,甜蜜的味道总让范夜岚难忘。

      窝在家里的时候,范夜岚总喜欢坐在她怀里,因为那样两个人能贴的更近。也因为范夜岚喜欢这样,她跷二郎腿的习惯渐渐地也没有了,坐下时总是把腿并排放,方便让范夜岚做到她怀里去。依偎在沙发上看电影,看到感人煽情的地方,范夜岚也会像一个小女人一样流泪,她那时总是笑范夜岚太感性,范夜岚反过来怪她太冷血,小打小闹的争吵总是以绵长的吻结束,以致于最后没有人再看屏幕上依然在继续着的对白了。温柢曾经说,范夜岚的性格就像是一个会撒娇的小女人。她想,那时她在的时候,她不在时,范夜岚比谁都坚强。

      晚上的时候,范夜岚总喜欢呆在书房里看档案盒文件,或是一些关于犯罪心理学的书,她也不去打扰,就安静地坐在一旁摆弄一盒彩色的回形针,一个个拉直,再弯曲成一个爱心的形状,给范夜岚夹在书页上做标记。天气晴朗的晚上,她会拉着范夜岚到阳台上,用望远镜看星星,指给范夜岚看哪一个是大熊星座,哪个是小熊星座。东临城的夜空,她在失眠时看过千百遍,却总也看不厌。无穷无尽的黑暗,神秘而庄重,仿佛有着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有时范夜岚半夜醒来,看见她站在窗前,会轻轻地从她身后,环住她的腰。两个人都不愿打破夜的静谧,总是很有默契地无言伫立着,直到倦意涌上,再一同躺到床上。

      范夜岚脖子上挂着的那枚戒指,是在新年当做礼物送给她的。当时范夜岚从脖子上摘下那串绳子时,还说:“送你戒指啊,算不算求婚呢?”半开玩笑的话,她却认真答了:“当然不算,应该是我来求婚。”她把那枚还带着范夜岚体温的戒指,戴上自己的脖子,一直没有摘下,直到她们分手。

      想到这里,李初眠才抬起头,伸出手,从自己的枕头下摸出一个黑丝绒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装的正是那一枚精致的银色戒指。盯着它看了很久很久,李初眠才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缓缓地,坚定地把它套上自己左手的无名指,大小竟然出奇地合适。低下头,握紧了拳,戒指冰冷的温度,一直传到心底,原本清澈的眼眸里,满是浓厚的阴翳,甚至氤氲了几分迷蒙的雾气。

      她闭上眼睛,忍着没让泪水弥漫出眼眶。很多闭上眼睛就能回忆起的温暖、对话、举动、细节,一睁开眼却感觉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空空落落,怅然若失。也许回忆和影子一样,会随着夕阳的变化,越拉越长,最后在谁都无法触及的尽头,彻底被黑暗吞噬,再也想不起。

      那一场盛世流年,她们守着寂寞,把彼此伤得体无完肤。

      沉默了许久,她似乎靠着墙坐了一个世纪。再抬头时,纯黑色的瞳仁里仅剩的一点清澈,也已经消失殆尽,浮现的,只有浓浓的阴翳,和满满的戾气。她的嘴唇轻轻动了动,薄唇开合,只剩下绝情。

      如果仔细看,她的唇形,会发现,她在说:“Noah,kill me。”

      如果再靠近些,听她的声音,会发现,那声音低沉而嘶哑,和当初被Noah用火灼烧过后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直到一阵刺耳的铃声传来,李初眠才陡然反应过来,收敛了目光中的狠戾和阴暗,像是瞬间变换了一个人。缓缓拿过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来电显示,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房间里,已经待的太久太久了。

      “对不起,我忘记去接你了。”声音已经恢复成了先前的音色,只是还残留着一点疲惫的嘶哑。

      “记性真差。把酒店地址发过来,我打车过来。”电话那头的人毫不掩饰语气里的嫌弃,倒显得有几分孩子气。挂了电话,李初眠把酒店地址发了出去,就把手机扔在一旁,揉了揉坐得有些发麻的腿,扶着洁白的墙壁慢慢站了起来。站在穿衣镜前换了一套衣服,整理了一下自己,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清爽阳光一些,甚至扯了扯嘴角试图笑出来。那个家伙可是敏感得很,看出些什么来就麻烦了。

      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等了一会儿,门铃声就响起了。李初眠调整了一下呼吸,站起身去开门。门外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简单的套头衫,一张帅气的脸显得还有些稚气未脱。李初眠刚打开门,就被他抱了个满怀,他欢快地说:“初眠,我好想你!”字正腔圆的中文,充满了阳光的声音,这让李初眠的心情好了一些。“喊姐姐,别没大没小的。”李初眠的语气里终于没有了刚才的嘶哑,却也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她伸出手轻敲了一下Harry的额头,侧过身同Harry身后的李初晨点了点头示意,却是看都没看一眼站在一旁的Simon,Simon却也不介意,像是习惯了李初眠的这种态度,反而主动和李初眠打了个招呼。Harry要留在李初眠这里,另外两个人打了招呼就准备回房间,临走时,李初晨对她说:“Pontus先生让你吃过晚饭后去他的房间一趟。”李初眠的眼睛里闪过一道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光芒,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跟在李初眠身后进了房间,Harry大大咧咧地往那张宽大的床上一趟,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嘴里还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姐你今天见到我都没有笑,你不爱我了!”李初眠无奈勾起嘴角,牵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满意了吗?”Harry收敛了刚才玩味的态度,严肃起来,从床上坐起,认真地盯着李初眠。李初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心里知道他肯定已经看出来她的不对劲了,却也不想多说这件事。

      “嘴角弧度僵硬,唇线紧绷,眼神看向别处。你知道我的能力,你回到中国的这一天发生了什么?”Harry是难得一遇的表情研究专家,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微表情辨识天才,任何人的内心活动,都逃不出他的眼睛。已经被看出来了,李初眠也懒得装出高兴的样子,黑色的眸子里又重新覆上满满的阴翳。李初眠烦躁地皱了皱眉,低声说:“我这个样子,怎么能再回到她身边?”Harry眯了眯眼睛,深蓝色的瞳仁里是不见底的深邃。他听过她们的故事,虽然没能知道的太清楚,但大致已经了解,他已经明白,李初眠的心结究竟是在哪里。“是因为Pontus先生让你做的那件事情吗?”李初眠看了Harry一眼,果然所有的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吗?

      李初眠一直没有说话,Harry知道自己说中了李初眠的心事,继续对她说:“你当初就应该直接拒绝Pontus先生的,何必拖到现在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了。”李初眠的眼神虚虚地晃了晃,过了一会儿,才说:“当初,我连想死的心都有,怎么会在意这件事。”声音里,是浓郁的苦涩。此时,她眼底的神情,连Harry也看不透,到底有没有一丝后悔。

      李初眠是在FBI工作了几个月以后,才遇见Harry的。那时正是李初眠看似忙碌充实,实则空虚惆怅的时期。当时,Harry只有十五岁,初中都没有毕业。

      下午的阳光正温暖,李初眠一个人,在略显陌生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着。经过一座街心公园时,她看见一群大学生在打街头篮球。美式的街头篮球,没有太多规则的约束,自由,奔放。李初眠走近看了看,很快,她就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个男孩。他的身高几乎是比其他高大的学生矮了一个头,却丝毫不落下风。在他身上,李初眠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个熟悉的气息,像是一个人的缩影,又好像有些不同。

      看了一会儿,李初眠惊讶地发现,场上几乎所有的断球,都是出自于他的手中。而他的断球,不是因为速度快,而是,他能在球还未脱离人手时,就能提前出现在球即将飞往的路径上。比赛结束后,李初眠叫来那个男孩,他说他叫Harry。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李初眠在看到Harry的第一眼,就意识到他并不一般。李初眠问他怎么能做到提前出现在传球路径上时,Harry眨了眨眼睛,深蓝色的眸子直直看到李初眠心底:“因为我能看懂人心。”李初眠的背后冒出冷汗,她终于明白了,这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

      Harry和Noah一样,能通过人的面部表情和细微的肌肉收缩变化,迅速地判断下一步动作。李初眠当年,就是被Noah这种变态的判断力所牵制住的。Noah当时说过:“是的,我承认你有着绝对的速度,但是我能看见未来。”那时Noah的表情,邪恶而阴森,让人不寒而栗。和Noah完全不同的是,Harry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阳光的气息,能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心情的明朗。李初眠抬眼看了看Harry满是阳光的笑脸,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让他加入FBI,是不是很多抓捕工作都能轻松很多?那时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只是下意识地想把他留在她的身旁。她身上阴冷的气息太过浓郁,她已经极度渴望,这许久不见的阳光的温暖。

      她把Harry介绍给Pontus先生,Pontus先生对他很满意。年仅十五岁的小Harry,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进入了FBI。因为他还没有成年,在队里训练时需要辅导员,正是李初眠。Harry的性格很开朗,有时也会黏着李初眠,而李初眠,也出人意料地对这个小家伙有着无穷无尽的耐心。Harry很有悟性,加上他得天独厚的判断力与辨识力,很快,他就参与了正式出警。可以说,是李初眠发现了Harry,并一手把他栽培起来。

      说不清为什么,李初眠和Harry呆在一起时,总是感觉自己的心情很好,总感觉被阳光的气息所温暖着。久而久之,两个人的关系也就变得更好了。

      吃过晚饭,还不到八点钟,李初眠来到了Pontus先生的房间外,礼貌地敲了三下门,李初眠听见里面传来Pontus先生温和而不失威严的声音:“请进。”走进房间,Pontus示意李初眠坐下。Pontus先生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衣着行为都十分考究。他是李初眠的顶头上司。

      Pontus先生不是一个喜欢拐弯抹角的人,李初眠刚坐下,他就直说:“我希望你和Simon之间的私人关系不会影响到这次行动。”李初眠垂下了眼眸,脸上没有表情,冷冷地回答:“我会处理好。”Pontus先生很满意地点点头,又问:“我给你的任务,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完成?”这次李初眠有些犹豫,踌躇了一会儿才说:“快了。”再往后的话题都是些不痒不痛的了,没多久,李初眠就告辞回了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里,李初眠不出意料地看见万年跟屁虫小Harry正躺在她的床上看资料,Noah和H仍然没有一点动静。李初眠在床边坐下,Harry看出来她的情绪不对劲,轻声问她:“Pontus先生是不是又在问那件事情?”李初眠眼神向下低垂,脸上的表情在阴影里看得不是很清楚。过了一会儿,Harry才听见她说:

      “如果那件事办成了,我会不会真的就变成了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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