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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人 ...

  •   霜华和百里松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黑衣人搬回家里,到家时天色已晚,村里家家户户都已闭门封户,虽说自己是救人,可救这么一个来历不明浑身是血的人回来,百里松也怕给自家惹上麻烦,无人看见倒正好省了很多事。
      进屋关上门,他还不忘叮嘱霜华,今天发生的事不能告诉任何人,也不能对任何人说他们救回来一个人。霜华懂事的点头,没有多问为什么,放下竹筐就去打水来帮忙清洗伤口。
      百里松先把黑衣人被蛇咬伤的右腿又重新清理一遍,换药包扎,就听霜华在一旁小声赞叹:“这个哥哥长得好漂亮啊。”
      抬头就看见黑衣人脸上的血污已经擦洗干净,露出一张年轻的、美艳绝伦的脸来,看样子只有十六七岁,若不是那两道剑眉斜飞入鬓,给这张脸增加了几分英气,真会让人误以为是个女人,非常美的女人。
      小霜华就趴在一边,眼睛里满是惊讶和赞叹,小嘴张着,完全看痴了。
      百里松实在看不下去了,照着她脑袋屈指一弹,“口水都流出来了。”
      霜华“哎哟”大叫一声,伸手揉着脑袋,委委屈屈的看着他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看怎么啦。”
      “你是个女孩子啊,这样对着一个男人流口水,你……你……你想气死我么?去厨房烧壶热水来。”
      霜华冲他做个鬼脸,扔下手中的布巾,笑嘻嘻的跑出去了。
      支走了霜华,百里松这才解开少年的衣服,给他清理伤口。衣服上不知被浸透了多少层血,现在都已干结,粘在身上,百里松只好拿剪子一点点剪开。少年稚嫩的身体上全是伤口,其中还有不少是陈旧的疤痕,旧伤之上又添新伤,一道道血痕交错,看起来极为可怖吓人。
      可是这些伤口只是看着吓人,入肉不深,都不致命,下手之人似乎并不想要他的命,只是一点一点的折磨他。除了这些交错纵横的伤口,少年的右肩一道贯通前后的剑伤,才是导致他失血过多的主要原因,另外,他还受到严重的内伤,几乎震碎了五脏六腑。
      百里松一边帮他清理伤口,一边暗自心惊,这少年不知经历了些什么,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撑到现在,自己此番将他救下,也不知是福还是祸。
      少年的伤势极重,高烧始终不退,一直昏迷了七八天。
      “爹爹,他会死吗?”霜华有些担心。
      “不知道,看他的命吧。”
      好几次百里松都以为他撑不过去了,可他还是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身上的大小伤口也都在渐渐愈合恢复,他的求生欲望强烈,虽然人昏迷着,药喂到嘴里他总是能下意识的吞咽下去。霜华每天都会煮点米汤,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喝,可是他整个人还是显见得一天天消瘦下去。
      “美人哥哥,你快点醒来吧,再这样不吃东西,你真的会死的。”
      或许是听到了霜华的呼唤,躺在床上的少年眼睫颤了颤,竟然睁开了。
      “你醒啦?我去叫爹爹。”霜华兴奋地蹦起来就往外面跑,刚跑几步又停住脚步,不好意思的跑回来说道:“我忘记了,村里的张大伯盖房子摔伤了腿,爹爹出诊去了。美人哥哥,你饿不饿,想吃什么?”
      少年试着想爬起来,动一动才发现自己浑身都不听使唤,没有一点力气。霜华连忙上前按住他,又伸手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笑道:“谢天谢地,终于退烧了。爹爹说,你的伤势很重,能醒过来就是万幸了,一定要好好休养,不要乱动。你昏迷了好多天,一定饿了吧,我去给你拿些吃的……”
      少年只觉得一只冰凉柔软的小手覆在自己头上,头一偏便躲开去,霜华说些什么他仿佛一个字都没听到,一言不发,只是扭头打量着房间里的摆设,看了一圈,目光转回到霜华身上,仍是一句话都不说。
      霜华在他空洞的目光注视下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不知不觉嘴里说着说着就消了音,少年的眼神空洞深不见底,霜华从没有见过这样可怕的眼神,下意识的退后一步,怯怯的开口:“美人哥哥……”
      “不要这样叫我!”少年目光陡然锐利起来,狠狠地打断她的话,他昏迷了很多天,一开口声音嘶哑,如粗砂磨砺过,说完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霜华想上前帮忙,却被少年一把推开,饶是他没有力气,霜华仍被推的退了好几步才站稳,急道:“你小心伤口,我不再这样叫你便是。”
      那少年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止住,右肩上包扎过的地方又渗出一片红洇,霜华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道:“喂,那个,要不要我帮你把伤口重新包扎一下?”
      “迟夙。”
      “啊?什么?”
      “我叫迟夙,迟缓的迟,夙命的夙。”
      叫迟夙的少年声音冰冷,霜华眨了眨眼,她没听错,美人哥哥在介绍自己的名字耶,她绽开一朵大大的微笑:“迟夙哥哥,我叫百里霜华,爹爹叫我霜儿,你可以叫我霜华,也可以叫我霜儿,我爹爹是大夫,你的伤都是他帮你治的哦。”
      “……”迟夙想纠正她的叫法,刚一张口,又是一阵咳嗽,好容易止住,索性闭上眼睛,不再理会霜华小麻雀般叽叽喳喳的聒噪。
      “迟夙哥哥,我先去给你拿吃的来,一会等爹爹回来了,再让他帮你换药。”
      迟夙眼睛虽闭上,耳朵却无法封闭,听着她蹬蹬蹬的跑出去,没过多久便走回来,接着是摆碗筷的声音。不一会儿,清脆甜美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迟夙哥哥,爹爹说你好多天没吃东西了,若是醒过来只能喝点稀粥,不能吃多,不然肠胃会受不了的。”
      迟夙闻到一股浓浓的米香,睁开眼,见霜华搬了个凳子放在床边,一碗清粥就放在凳子上,旁边还有一碟小菜,肚子不由得就咕嘟叫了一声,他确实好久没吃东西了啊。
      霜华小心的扶他坐起来,往他背后塞了两个枕头,把碗递到他手上。迟夙饿极了,没有犹豫很快一碗粥就下了肚,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
      霜华已经飞快的把碗收走,笑道:“只能吃一碗哦,你先休息,明天我再给你做点别的。”
      迟夙吃过东西,觉得身体好受了些,也稍稍有了点力气,看向霜华的眼神也缓和了一点,“这是哪里?”
      “这里是桃山村,我和爹爹就是在后面的桃山上发现你的。”
      霜华收拾了碗筷,小心翼翼的扶他躺下,见他又闭上眼睛,好像很疲倦的样子,便懂事的不再多说话,轻手轻脚的走出门,还把门轻轻带上。
      迟夙听到她出去,才又慢慢张开眼睛,望着青色的帐顶出神,半晌,未受伤的右手抬起,在胸口摸索着,摸到脖子上挂着的一枚青白色的玉梳,拈出来在指间摩挲着,缓缓长出了口气。
      ——桃山村,原来是人界了,应该,不会被发现了吧。

      在百里松父女俩的照顾下,迟夙的伤好的很快,三天后,他已经能自己下床活动了。他是一个很安静的人,至少表面上如此,他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只是坐在窗下看霜华在院子里忙碌。
      因为村子小,百里松虽是大夫,却连个像样的药堂都没有,村里人生个病受个伤大都是来喊他上门出诊,家里的事几乎都是小霜华一手包揽。迟夙就每天看着她从早忙到晚,一会儿生火做饭,一会儿浆洗衣物,一会儿帮着父亲拣晒药材,那么小小的一个孩子,身体里似乎藏着无穷的力量,一刻都不停下来。而他自己,连房门都没有迈出一步。
      “迟夙哥哥,我用我爹的衣服改小了尺寸,你试试合不合适?”
      霜华抱着一件洗得干干净净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推门进来,迟夙坐在窗边没有动,他自己的那身黑衣在打斗中就早已千疮百孔,在百里松给他治伤的时候又动了几剪子,实在没法再穿,这几天都穿着百里松的衣服,松松垮垮的很不合身。
      霜华笑着将衣服放在迟夙手里,“这件衣服是前阵子我特意做来送给我爹过生辰的,他还没有穿过,先改了给你穿吧。我可是熬了好几个晚上才改好的,可不许笑话我做得不好,就算不满意也不许说出来。”
      迟夙看着手里的衣服,谈不上精致,只是出自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之手,已实属不易,看得出霜华做的时候是很用心的,针脚细密,虽是粗衣布服,却干净柔软,让人心安,比他以往穿过的雪山天丝还要舒服。又看她圆嘟嘟的小脸上一副认真的神情,忍不住嘴角弯了弯,被霜华眼尖的看到。
      “迟夙哥哥你笑了哎。”
      “你笑起来真好看,平时也应该这样多笑笑。”
      “不要总是坐在屋里,对你的身体恢复没有好处,要多出去活动活动。”
      迟夙的笑意一闪即逝,霜华却没有注意太多,拉起迟夙就往外走,外面阳光刺眼,迟夙久不出门,突然的光亮让他下意识的闭上双眼,好一会儿才慢慢睁开,见霜华已松开他的手,在他面前张开双臂转了一个圈。
      “你看,这外面的阳光多好,空气这么清新,桃山顶上的云那样好看,你总是把自己闷在屋子里,什么美景都看不见,做人还有什么意思。”
      迟夙顺着她所指一一看过去,在低矮的院墙外是碧蓝的天空,不远的桃山顶上浮着两朵棉花一样的云朵,空气里是淡淡的青草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多久了?他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地站在天空下看风景了?他就像是生活在黑暗里的一道影子,没有阳光,没有温暖,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无数个日日夜夜,只有不堪忍受的痛苦与漫长无止境的黑夜,日复一日的折磨,若不是胸腔里那颗心仍在跳动,他都会以为自己早已死了,或许死都比他这样不堪的活着要好。
      “你懂什么?”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低低的,如同呓语,“你不曾经历过,根本不会明白……”不会明白他曾经多么的渴望阳光,可是当所有的挣扎都成为徒劳,只能换回更加残忍的折磨时,他只能沉沦黑暗,堕入深渊,再也回不了头。
      一只小手轻轻拉住他的,霜华牵着他走到屋前的台阶坐下,“迟夙哥哥,我有个秘密告诉你哦。”
      迟夙想摔开她的手,谁要听她小孩子家的什么破秘密,却被霜华张口第一句话就惊在了当场。
      “我不是我爹的女儿。”霜华说:“我是个弃婴。”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爹上山采药,在山上捡到了我,所以我和你一样,都是被我爹捡回来的呢。”霜华说着,居然还笑了,“真不知道他下次,还会捡回什么来。”
      迟夙震惊的看着她,不明白她怎么能这么轻松的说着自己被遗弃的可怜身世,“你好像并不在意?”
      “在意,我当然在意,等我长大了,如果有一天遇到我的亲生父母,我一定要问问他们,为什么当初要遗弃我,为什么不要我,如果他们说不出让我满意的理由,我就……永远都不认他们。”霜华故意瞪着眼睛,假装出一副恶狠狠的凶模样。然后,她叹了口气,耷拉下小脑袋,“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也许是家里孩子太多,迫于生计只能扔下我,也许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不得不丢下我,总之,我相信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天底下有哪一个父母,会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呢。而且,我很幸运的遇到了爹爹呀,爹爹对我这么好,把我养大,教会我很多东西,我现在过得很好,比起这世上很多不幸的人,我应该知足才对。”
      “迟夙哥哥,我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不过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过去的事情也许不能忘记,却可以埋在心底,一切重新开始。爹爹常说,人要往前看,脚下的路哪怕再难走,心中再痛苦,都会走过去的,这世上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过不去的坎。你看我们坐在这里,晒着太阳,看着风景,听小鸟唱歌,你不觉得欢喜吗?难道还要再继续消沉下去吗?”
      迟夙的脸上露出一副茫然的神色,重新开始?他真的可以重新开始?与其像现在这样,每天浑浑噩噩的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还不如把那些残忍的、痛心切骨的过往深藏起来,重新开始,总有一天,他会让那些践踏过他,折磨过他的人付出代价。
      “霜华,我真羡慕你。”可以这样自由、无拘、快活的活着,哪怕永远做一个普通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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