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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杨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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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出了林子,他寻来车驾,狂奔一日,我被颠的七荤八素之余,实在无力辨路,只约略知道,大约是出了蜀境了。
他将我带去的地方……很美、很荒僻。大约是半山的山坳处,三面背石,一个别致的院落,依山而建。或是山路不便、或是为求隐秘,这个院落的墙瓦门窗皆就地取材,非石即木、或草或竹,但修建之人极具意趣,屋舍虽不多,却错落有致,甚至隐隐看去,还暗含卦象,庭院倒是极大,修建者引山泉而下,依势凿渠、随山建亭,泉水淙淙而下,汇聚成池,又以卵石铺路、迤逦蜿蜒、沿着大丛的修竹,渐进到院落的深处。
“咦,此处倒有潇湘馆的气象~”我随着杨逍走在竹林里,自言自语。
“潇湘馆?倒是好名字!改日我将这片竹林都换作了湘妃竹,这名儿就能配了。”那家伙在前面却听到了,转身一笑,将我引到了一所屋舍前。
我抬头一看,狂放飘逸的“拙雅”二字在门楣上几乎破匾而出,笔锋与字意之不相匹配,倒也让人哑然。进屋之后更见精致,螺钿家什并苏缎蜀锦、墙上前朝字画、案上精细玩器,无一不是上品,这间屋子倒是我此生所见陈设最雅丽的一间了。我笑嘻嘻的转向杨逍:“你这件房间,雅倒是雅的,可若说道‘拙’,杨大左使你可太谦了~”
杨逍仍笑不语,他指了指左厢的卧室,道:“你养伤时便住在此处吧,虽不甚好,但还安静些。缺什么,只管说,”他环顾一下四周,“若多了什么,也只管扔。”
杨逍叫来替我治伤的是个容貌甚美,却总皱着眉头的妇人,也不诊脉、也不问症,只是冲着我脸上猛看,完了拿起我手背捏了捏,下手还挺重,一捏便是一记钝痛,我没防备,哼了一下,那妇人脸上却显出得色来,却也不说什么,只顾捏着我的手,看看指甲、又看看手心,然后一言不发的扔回我的手,扭头走了。
接下来便是流水样的汤药,只不过喝了下去,仿佛也无甚效用。
后来我知道,此美妇人姓王,闺名难姑。初听到这名儿时,我禁不住的全身一个哆嗦,寒毛就根根直立了起来!那些已然落肚的一碗碗颜色诡异味道古怪的药水仿佛溶进了血液一般在全身的血管里沸腾开了~~
我幽怨的瞟一眼杨逍,叵奈此君丝毫不解“毒仙”之名对我等江湖小球所能造成的震撼,只是笑容温煦的提醒着我该喝今天的药了~
好吧,我应该没有不小心得罪人吧?真的,是没有吧……?
所幸在毒仙手底讨生活的日子并没有过太久,传说中的胡青牛翩然而至。
我才知道导致我内力至今无法恢复的,不是受损的经络,而是杨逍体内的余毒,那时他的内力突然反灌,直接震伤我的心脉,使他以为只是简单的内伤,顺手便运功替我疗了,后来觉得脉象不对,带我回来找难姑细查,才知是内息中带了残毒的缘故,可惜难姑虽善使毒,却不善解,只得替我将毒性先压制了,一边飞鸽召来远在蝴蝶谷的胡青牛。
胡青牛在我脉门处四指轮飞如弹琵琶,足有盏茶功夫,方慢悠悠的甩出五字:“无妨,需静养。”
那……就养吧~
我找杨逍打商量,说你看你找人给殷小六传个信儿吧,不然你跟个劫匪似的把我给劫持了,他肯定得满山满谷的找,找来找去找不到,他一准儿以为你把我给毁尸灭迹了,到时候要人小孩儿血性一起,直接扑上光明顶就不好了~
他饶有兴致的一扬眉,“噢?”他说,“江湖传闻殷六侠性子温和善与,却原来是外柔内刚的?但,”他话锋立马一转,“上我光明顶之道暗哨林立、机关重重,其中可一举而至人死命的少说也有十七八道,防不胜防,他多半到不了半山腰就得倒毙途中,与我明教有何不好?”
真黑心啊!我叹息皱眉,“你看你这就狭隘了吧?”我欲痛陈厉害,看那厢眉峰又挑了起来,忙急转而下,“想你明教是干大事的,以驱除鞑子为己任,眼光是落在这整个天下上的,武林中这些子鸡毛蒜皮的恩怨得失、虚名浮利,又怎会在你们眼中……”果见某人眉角放平,眼中浮起一层笑意,“所以这正邪之分,于你等而言定然无谓之至……”某人笑意已浮到嘴角,我心稍定,看来可徐图之,“所以对江湖上一众人虽寡、势却大的门派,当软化之、拉拢之、团结之、利用之,方可结成强大的人民统一战线,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咦?我在说什么???……总之,反正,归根究底,无端树敌是万万不对滴!!!”恩?某人的笑意好像不见了?!
我说错什么了么???
“我派人送个信是没什么,”那边杨逍淡淡的看了我一会儿,方开口,“只是,恐怕殷梨亭也未必会信。”
也是~,光送个表记啥的也确难以取信。我略一思索,提笔磨墨,刷刷刷就涂了一封信。
杨逍看我写信,先还哼了一声,说这样的字迹伪造起来也不过是举手罢了~,但看到我涂到信末,一圈俩折几笔勾勒,就是一个耳朵上扎蝴蝶结的猫脑袋,登时便不响了。
我画好之后端详了一下,又翻出一盒胭脂,用小指蘸了点在那蝴蝶结上,瞬间那Kitty的小头饰便宣红欲滴起来。
“此为何物?”杨逍皱眉瞪视。
“……暗号。”解释起来过于麻烦,于是我搪塞道。
其实,说是暗号也无不可,毕竟这世上知道Hullo Kitty为何物的,不过我与贝贝两人而已,而关键,是那个胭脂。长香草是长在峨嵋山上的极稀有的野草,正式的名儿也无,被山民顺口叫了长香,正是为了它花开虽短、留香却久的一个特性。我曾想用它来调香水,却不想它的味道极之霸道,与他香全难融合,最终只做了这一盒胭脂,随身带着,以作不时之用。
在来山庄的路上,我曾三次借机将那胭脂抹在了沿途的树干上,最后一次是在入这个山坳的山脚下……这讯息虽传了出去,可贝贝能否领悟,我还真没什么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