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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偷版的胡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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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申一遍,我没偷红玉底座!我只是把它拿回我的房间,过会儿就会还给它的——主人!”
胡悦特此强调了“主人”二字,但口气很不屑,因为她打从心眼里就不认同那叫“汶仁信”的钢板男是它的主人。
但无论她强调与否,她说话的对象压根就没在乎过她的话。不知是因为对方不相信她本来意图的无害,还是因为她蹩脚的英语无法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
“认同你的笔录吗?认同的话,请你在这里签名。”对方操着流利的英语跟她说,并指着写了密密麻麻小字的纸的最右下方横线处。
胡悦瞪着眼前这个穿着褚黄色警服的棕皮肤帅哥,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无力感。天哪,她身家清白,团结同事,尊老爱幼,工作兢业,没想到在这里,就要跟“小偷”划为同类,而且辨驳无效。
“我再重申一遍,我那不是偷,因为我没找到它的所有者,于是我把它带回自己的房间里……”胡悦越说声音越小,怎么都觉得自己有种孔乙己“窃书”不等于“偷书”的心虚,无可否认,她的确动过邪念的。
不过苍天啊,她胡悦可以对天赌咒发誓,她真的是想把那红玉底座还回去的,不过就是想多看它一眼,因此多留了它那么一小下下,不过悲催的是,就因为那一小下下,十几个警察破门而入,如临大敌地侦查房间的各个角落,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地揪起她送进警察局,对她狂轰滥炸盘问了三十二个小时,那家宾馆也饱受了池鱼之灾,被警戒封条团团打了三四道,连生意也没得做了。
苍天啊,她到底是得罪哪路神明了?
胡悦在那叠纸的每页最右下方都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签好后,自己都快哭了,因为“胡悦”两个字一写在纸上,怎么看怎么像“胡说”,难怪人家警察先生不相信她的话,谁叫她没有英文名字来着?!
接下来,胡悦又被不会怜香惜玉的警察帅哥带到拘留室给关了起来。
当那铁栅栏门“咣当”一声阖拢,胡悦就颓败地一屁股坐在微凉的地上,挪动着缩进了角落,把头埋进臂弯——这是她遇到伤心事时采用的典型的驼鸟钻沙造型。
除了屁股底下是微凉的,其他地方都热哄哄的,她呆了一小会,干脆很不淑女地呈大字形摊在地上,但密密的汗珠不可遏制地从她的身体上冒出来,越积越多。只是短短半个小时,她的额头、发间、鼻翼下、颈上、胸前全渗了一层细细的汗珠,这可恶的警察局,这可恶的天气,这可恶的虐待嫌疑人的地方!不管怎么说,就算是罪犯嫌疑人,也应该享受人权不是!
只不过没人听得见她的心声,包括上帝、真主和如来佛祖。
她难过得差点掉下眼泪。
悲催的一天啊,不过没有最悲,只有更悲,在这种又潮湿又闷热没蚊香没幔账的破地方,她华丽丽的肌肤只能喂一夜的蚊子!
胡悦一边喂蚊子,一边悔得肠子都青了,要是知道有这么个劫难等着她,打死她也不来T国。
要是一个月前大洋那方某只蝴蝶为她扇了扇翅膀,是不是能够改变这悲催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