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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因 ...

  •   一路沉默,直到走进别墅巨大的大厅中。我从来不觉得这里有“家”的感觉,虽然我不不记得到什么是家的感觉,我只是觉得这里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这里。

      “带小姐去房间。”三叔吩咐到。

      “是。”管家还是三年前的老样子,白色的头发一丝不乱。

      “对了,萧儿,你吃饭了吗?”三叔问。

      “还没有。”

      “想吃什么?”

      “三叔吃了吗?”

      “都九点了……老人家饿不了年轻人那么久。”

      “我无所谓,叫外卖好了。”

      “放着厨师不用干嘛呢?”

      “那……就请师傅看着办吧,多点熟菜。”我说。

      三叔笑笑不再看我,转身上楼。我和管家跟在后面。三叔的卧房和书房在三楼,我的在二楼。房间还是三年前的样子,像一间五星级酒店的套房,装饰一如这幢别墅一样豪华,但是没有任何人的气息。

      “被单已经换过了,小姐。”管家在我身后说。

      “噢,谢谢。”

      没问出口的问题是:为什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有些东西是不能随便说的,这是老爷的规矩。”

      易忠说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就是这句,之后我停止了追问他我的事。

      “我洗个澡。”我对管家说。

      “小姐要不要先吃饭……”

      “做好了放着就行了,我洗完就下去吃。”我说。

      “是。”

      脱掉外衣倒在柔软的大床上,闭上眼睛。一回到这里,三年前的每一份每一秒都如此清晰,仿佛就像昨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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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小姐,您这样的情况在医学上称做‘逆向失忆’,是一种创伤性失忆。人在受到某种外界刺激之后忘记了以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一种记忆障碍。”穿白大褂的女人站在床前说。

      “换句话说,你只是不记得发生的事情,但是基本生活常识,语言能力和所学知识没有丧失。”

      “我为什么不能动?”

      “您已经在床上躺了将近3个月了,您的肌肉,特别是腿部肌肉已经开始萎缩。”

      “治的好吗?”

      “您的失忆的话恐怕很困难,因为您只能在受到相似的刺激是可能才能想起来。”她看了一眼三叔,回答。

      “我是说我的腿,我以后难道要一辈子躺在这里?”

      “噢,这个没问题,您今天就可以开始复建了。”

      “要多久?”

      “看您的状况了,有些人要半年,有些人只要3个月。”

      “谢谢您,医生。”三叔打断了我们的谈话。

      “好,那你们聊,我出去了。”

      房间里剩下我,三叔和易忠。

      “易忠,你也出去吧。”

      三叔看着我,缓缓坐下来。

      “萧儿,想吃水果吗?”他问。

      “不用了三叔。”

      “噢……我已经安排了一个小时之后复建。”

      “三叔……我为什么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问。

      “受了刺激,医生说过了。”

      “我家为什么会失火?”

      “仇家报复,收买了管家放的火。”

      “是什么仇要这么严重?”

      “萧儿,我们易家是□□家族。”

      一切仿佛在瞬间有了答案,为什么易忠会连给我个答案都要请示,为什么有私人疗养院,为什么三叔眼神如此犀利,为什么我会什么都不记得,已及为什么我父母会死……

      “萧儿,有时候我觉得你什么都不记得是件好事,不记得就少点痛苦。”三叔突然说。

      我怔怔的望着他。我的过去真的这么残酷吗?残酷到不记得才是解脱。

      “我们一起开始新的生活,不要过去了,好吗?”三叔说。

      “好……”不知道为什么我答应了。

      “我走了,要什么就说。”

      “我要易忠陪我,可以吗?”

      “……易忠不可以……”

      “对不起三叔。”

      “再见。”

      “再见。”

      最后易忠可以了,一个星期陪我一天,其他时候为三叔去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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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厅里空空的,三菜一汤放在桌上,微微冒着热气。桌角有个手机,打开里面有条短信。

      “小姐,老爷叫我给您准备的。常用的电话已经给您存进去了,这是我的电话,有什么可以通知我。 易忠”

      我删除短信,把易忠的名字改成保镖,想了想又改回去。

      “我想喝酒。”我发了条短信过去。

      没有回信。

      叹了口气,开始吃饭。

      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门口放着市面上常见的所有低度果酒和啤酒个一瓶。把酒搬进房间里,打开一瓶,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前,阳光经过的地方,有一张便签,潦草的字迹写着一个号码。

      林修,林修,林修,林……修。

      人是一种好奇心极强的动物,而这种天生的好奇心往往会让人向着那些危险神秘的东西进发,不顾后果。

      特别是那些没有或忘记生活伤痕的个体,比如我。

      两个小时后我站在市中心某家complex门口。

      “林先生,我是易萧,如果你还记得是谁的话。我现在在xx购物中心门口,不知道你想不想见我呢?如果有这个想法的话,我会在这里呆到下午4点,你有3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你能找到我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吃晚饭。”我把短信发了出去。

      “这是在考验我吗?”很快有了回复。

      “不是,只是个游戏。”

      “好,4点见。”

      于是我握着电话,开始没有目的的乱晃。

      3:30的时候我在一家小店里看耳环,手里的筐中大大小小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知道易小姐想不想要一枚戒指呢?”一个好听的男声在耳边响起。

      我嘴角轻轻扬起,抬起头。

      西装革履,和店里的风格一点不搭,也和我一身的休闲不搭。

      “谢谢林总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见我哦。”我笑着说。

      之后转身去付钱。

      他跟在我后面,先将钱递过去。

      “不用了,这点我还是付得起的。”我说。

      对方也不再坚持。

      “还好嘛?”走出小店,他问我。

      “还不错,谢谢。你呢?”

      “很好。”

      “为什么?”

      “你回来的第二天就跟我联系了,说明我没有单相思。”

      我没有回答。

      “肚子饿了,我们去吃饭吧。”他说。

      “四点不到……吃中饭还是晚饭?”

      “无所谓了,我还没吃中饭,我们走吧。”

      “你是不是准备让我问你为什么你没有吃中午饭。”我说。

      “有这个想法。”

      “那答案呢?”

      “我接到短信的时候在这个城市的另一头开会,但是易小姐有请一定是随叫随到的。”

      “唉……油嘴滑舌阿。”

      说着我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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