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非常爱一个人,喜欢到用了长达十年的时光去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哪怕一个人的生命之中其实并没有几个十年。
但是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就像一个做梦做醒了的人,眼睫上或许还挂着沉重的泪珠或者其他不明分泌物,抬起头茫然地看着这个世界,而后像赶路的旅人一样从这张我留恋了十年的床上匆匆站起来,拍拍衣服毫不犹豫地走远了。
我想我爱的人大概也有些猝不及防,因为我离开的时候显得那样的毫不留恋,在此之前我会为他做很多事,毫无底线,从不推拒。
但是我想他大概也不会太在乎——所以小说或者任何的文学创作是不可信的,习惯演变成爱情的机遇太小了,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30天,戒掉一个习惯或许需要30天,300天,或者更久,然而习惯始终是个习惯。
没有人会因为习惯摆在左手位的咖啡如今放在了另一个地方,就真的以为你从管家演变成了这个家的另一个主人。
真的。
我离开的时候也并不是不爱他了,而是意识到这一种茫然而毫无回报的付出,并不是真的如我想象的那样慷慨。我想我心脏里的血液是有限的,我会因为他的冷漠或者无动于衷在漫长的黑夜里感受到感情像滴漏一样慢慢地从那个温热跳动的器官里悄悄地流走,也会因为他回头看我的那一眼而变得更加热切——但是通常热切只是让其中的液体更快的消失。
我真的真的察觉到它快要空了,因为在过去的十年里它从不曾得到补充。
所以相信我吧,喜欢或者爱真是一种有限的东西,它并不像我们年轻的时候所笃定相信的那样——我爱你与你无关之类的,它终有一日会枯竭在无穷无尽的单向流淌之中。
第十一年像是一个重生的年份。
我过得简直快忘了我从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幸好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并没有愚蠢地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对于感情的付出上——尽管听起来琼瑶了一点,然而它实际上是我生活的主心骨,好在我当时迷心于它,所以我从各方面寻找着支撑。
比如读书,厨艺,对于服装的审美,对于他所生活的生活的适应。
所以我推开自己禁锢自己的门的时候,忽然察觉我并不如同我悲观地估计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事实上我仍然和这个世界紧密联系,甚至还颇受欢迎——
我很快有了第一个伴。
姑且称之为情人吧——要知道爱情和喜欢在我的心目之中简直有着云泥之别,喜欢是如此廉价的标签,喜欢一个人和喜欢一只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爱不一样,当然我不打算再叙述它是什么样子——我花了十年描绘它的模样,它深入骨髓。
所以情人也绝不能等同于爱人。
我的第一个情人是个酒吧的驻唱歌手,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男孩儿。
是的,漂亮,他束起长发描上鲜红的唇彩的时候我甚至不能分辨他到底是个男人还是女人,我最初喜欢他在音乐里迷离得像雾气一样的眼神,那种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湿润而绝不狂乱的神情像沾染了晨露的鲜花,等候花匠晨起的时候采撷,然后放入庄园主人艺术品一般的花瓶里,美得像幅油画。
我了解这样的男孩儿——在他们的思维里,尽管只能在这样一间或许并没有什么人真正懂得旋律、音乐只是酒精附属品的酒吧里唱歌,然而这仍然不是简单的卖唱,他们自认为是流落在人群之中的游吟诗人,仍然对这个世界抱有最纯净最美好的理解,仍然能向台下的酒徒们传递他们的灵魂——尽管很多时候那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我在过去的阅读里看到了太多这样纯净的生灵,当然也曾经在我朋友们的床上见过,他们让我想起双眼枯萎的荷马,在黑沉沉的洞穴里犹自弹唱,如同他在审视整个世界。
所以我很快地在只打着他脸蛋注意的酒色之徒里脱颖而出。
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送给他一条洁白的绸带,并且一边娓娓地同他谈起荷马以及过去那些长发拖到脚踝,长袍在风里翻卷成波浪的游吟诗人——一边蒙上了他的眼睛。
这个可怜的男孩儿简直快哭出来来,我看到了绸带上沁出来的几点水色,然后我就获得了这个男孩的全部。
当然这么说并不恰当,或许在我的第一个情人心里是他获得了我的全部——不过谁在乎呢,记载着历史或者智慧的诗歌显然并不能真的拯救这个男孩儿,以至于他始终看不清这个雾蒙蒙的世界。
或许因为荷马有神的指引,而他却碰上了我这么一个,过去十年都浸泡在博取爱情的心机里的俗人。
所以很快我们就分开了。
我很清楚我是什么——我是酒吧里贵得不可思议的矿泉水,或许能短暂地让一个人缓解生理上的饥渴,但是显然我并不能像酒精一样真正地去迷惑他的精神,让他在灵魂上获得救赎。我当然很清楚我的作用,否则我怎么会在过去十年的博弈之中一败涂地。
我们开始吵架,开始冷战,这个清晨的玫瑰一样的男孩开始夜不归宿,每次他回来的时候我能闻到他身上的错杂的香水味,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我想我或许是个不合格的花匠——因为大家都清楚,瓶中的玫瑰甚至只能美丽一个早餐的时间,在这之后它将委顿蒙尘。
再一次吵架的时候他无情地扯碎了那条纤薄脆弱的绸带,断裂得参差不齐的纤维让我终于意识到喜欢也是一种十分有时效性的东西。
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就是我瓶中的玫瑰,而当他不再披着晨露装点我的生活的时候,这种喜悦之情就荡然无存了。
离开的时候我看着这个可怜的男孩坐在他的琴和架子鼓中间低着头啜泣,我当然是怜悯他的——事实证明我也的确被我该死的同情心蛊惑了,我回到了他的身旁重新亲吻他的额头,向他道歉,并且用蛊惑的语气告诉他没有人的爱情生来浑然天成,我们总是需要磨合的。
就像钻石那样,我想了想挑了这个看起来非常美的比喻,要知道钻石的磨合总是伴随着融化一切的高温和飞溅的碎屑。天真的男孩儿相信了我,我们重归于好。
然而最后我还是离开了他。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始终以为我之所以心力衰竭,是因为我爱的人始终不肯回应我,以至于我像失去水源的小溪,总会流干在岁月的森林里。时至今日我发现我用来诱哄男孩儿的比喻实在是个巨大的讽刺——
一颗钻石的成型总是以另一颗的灰飞烟灭为代价。
我的确喜欢过他,然而我的人生并不始终停留在喝着咖啡欣赏刚剪下来的玫瑰的早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