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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把酒问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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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镖局,是在北晋全国有名的镖局。据说镇远镖局在每一座大城中都有分局,所以无论它的镖车走到哪儿,都能得到照应。
此刻,数辆马车立在镇远镖局门口,精壮的镖师们领着各自的小厮,将一箱箱红货装在镖车上,忙碌无比。拎着一袋包裹的我走向前,寻找着镇远镖局的总镖头,金明镜的身影。我手中的包裹里装的不是金银财宝,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一些霜白的遗物,一把似弦月的西域弯刀,一把出自江南铸神谷的宝剑卧雨,一簇以红绳系着的银发以及一件以真丝为缎面,绣有回纹的斗篷。我环视四周,只见总镖头金明镜正立在一辆镖车旁,手里执着一本帐薄,似乎正在和镖师对着货。
凤眼长眉,头发以深蓝色的发带束起,身着天青色的长衫,系着碧色的腰带,当年被人称为是英杰才俊的金明镜,即便如今已经快四十几岁,可还是看上去和五年前一模一样。
有些人就像一株常春藤一样,永远都不会老的,金明镜就是这样的人。
金明镜抬起头,对上了我的眼,大概见我在原地立着,便招了招手,笑着唤我过去。金明镜将手里的账簿合了起来,问道:“哟,是什么风把无名山庄的七杀大人吹来了?”
第一次见金明镜的时候是五年前,那时候傅怀雨派初出山庄的我和庆年他们去营救被劫匪劫镖的金明镜一众人。那时候镇远镖局还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规模,那时候我还是个不起眼的杂鱼,如今镇远镖局威震一方,而我也成了江湖上算是鼎鼎大名的人了。
我朝金明镜作揖,好声好气的说道:“金镖头,夕雾此番来,是想托您办件事。”
闻言,金明镜饶有兴趣的看着我,问道:“哦?难道天下还有这景王爷办不成的事?”
“我的一点私事罢了。”我回答道。
说完,我看了看我旁边那辆镖车,便小声问道:“不知金镖头近来可有走去西域的货?”
听我这么问,金明镜皱着眉头,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一副思索状,道:
“西域啊,容我想想。”
片刻,他以右手捶了捶自己左手的掌心,看样子是想起了什么,便道:“后天有批货要往西域喀什那边走。”
我又问道:“哦,可会经过温宿?”
金明镜点了点头,表示会经过温宿。我心中一喜,将手里的包裹包在怀里,向金明镜解释道:“温宿是我已故师傅的故乡,夕雾能不能劳烦金镖头经过温宿的时候,将我师父的这些遗物留在温宿。”
金明镜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接过了我手里的包裹,道:“你师父霜白的事情我听说了。”
顿了顿,他像个安慰小辈的长辈,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道:“节哀顺变。”
“谢谢您。”
我朝金明镜道完谢后,便转身离开了镇远镖局,往熙熙攘攘的长街上走去。长街上依旧是热闹非凡,穿着各异的小贩站在自己的摊位上大声吆喝,香粉敷面的富家小姐摇着扇子,结伴在街上逛着,也有匆匆而去,忙着赶路的过客。我站在街中央,突然觉得有些压印,有些呼吸困难。我抬首,看着立在云端上的太阳,虽然冬天的阳光很温和,但我始终觉得有些晕眩。
再往前走几步就是锣鼓巷了,那天小福的死相还历历在目,还有那个满脸都是烧伤疤痕的丑女人,还有最后撞见的朝鹿鸣,一想到他,我便开始焦虑起来。以前,让我焦虑的人只有夕颜一个,因为我怕她发现我的秘密。我记得之前有一次,我那天出完任务回来,满手都是死人的鲜血。当时跟着傅怀雨回景王府的时候,撞见了夕颜。那一刻,我整颗心都差点从肚子里跳出来,因为我是那么害怕夕颜看到另一个我,一个她完全不知道的我。可如今,一想到朝鹿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焦虑起来了。
大概,我真的是太累了,累的不轻。
我深呼一口气,用手按了两边的太阳穴,心想正巧现在没有任务,不如赶紧找个地方发泄一下压力。比起科技发达的现代,在古代,男人的娱乐方式太少,总结起来就是酒和女人。走到上次吃火锅的火锅店门口,我朝它对面的春风醉里走去。春风醉里有个叫识桐的女子,是京城赫赫有名的乐伶,上回我就在身后的那家火锅店里听过她的琴音,实在是妙绝。
想着,我走进了春风醉,雕花镂空的花窗前后,各色轻纱随风飘动,阵阵花香从四方扑鼻而来。着着各色衣装,貌美如花的女子环肥燕瘦,妙影交错,姿态各异。看着眼前这群女子,我觉得我就像一只落蝶,落进了万花丛中,眼花缭乱。
着着轻纱,摇着团扇,画着浓艳的妆容的老鸨迎了上来,嗲声嗲气的问道:“这位公子,想找哪位姑娘啊?”
“识桐姑娘。”我回答道。
老鸨脸色一变,摇了摇手里的团扇,睫毛闪闪,扁了扁嘴,道:“公子,今儿识桐姑娘已经被另外一位公子包了。”
说完,她从旁边随便拉了两个个头矮小的姑娘走到我面前,道:“公子,这两个丫头虽然琴艺不如识桐,不过长的也是水水灵灵,技艺超群。”
烦人的老鸨在我耳边唧唧歪歪的说了一堆,我也不想再听下去,只是从袖中掏出了一定官银,放在了老鸨的手里,道:“罢了,谁都好。”
谁都好,我现在只是不想一个人呆着。
说完,我径自上楼,嗓门有些大老鸨在身后安排着。
厢房里,我坐在圆桌上喝着酒,两个手里抱着乐器的乐伶走进了厢房。她们其中一个格子稍高,手里抱着琵琶,身着淡粉色的罗衫,鹅黄色的长裙拽地,如水蛇一般的细腰上系着云带,显得她的身材更加的婀娜多姿。她的发间插着一只粉色的珊瑚簪,面若桃花,眼里无比,眉间烟波流转,媚意天成,风情万千,似一只粉色的蝴蝶。另一个女子个头十分的小巧玲珑,手里抱着一只中阮,修着齐刘海,脸只有巴掌一帮大,两只灵动的大眼睛眨巴着,就像一个能够被人捧在手心里的瓷娃娃。她们坐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翘起玉足,用玉指拨动琴弦,弹奏着手里的乐器。
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听乐伶奏乐,我也不是喜欢这种烟花之地,我只是太寂寞。我太傻,我本来以为忙碌可以填满心里的空虚,然而即便过了这么多年,这心里的空虚却愈发的喧闹沸腾起来。
想着,我苦笑了三声,惹得一旁的乐伶停止了弹奏,怔怔的看着我。那抱着琵琶的女子皱着娥眉,道:“奴婢惹得公子不开心,奴婢罪该万死。”
我看着那拉着另一个女子,跪在地上拼命和我道歉的女子,只道:“没事,弹下去。”
我刚一说完,那抱着琵琶的女子小声喝着一旁的女子,道:“素问,还不快去伺候公子。”
这一喝,我也有些惊了,我不明白这琵琶姑娘突然朝那小姑娘发什么脾气。
只是,我刚一回过神,那个叫素问的小姑娘已经跪在我的□□,大如黑珍珠般的眸子里噙着泪花,用颤抖的小手解着我的裤腰带。
眼泪从她的眼眶里夺出,啪嗒啪嗒的往下掉,看着她那副还没长开的身段,我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那名为素问的姑娘一边解着繁琐的裤带,一边哭的梨花带雨,抽抽搭搭的回答道:
“回公子的话,素问今年十一。”
我身下这姑娘才十一岁,十一岁就这么出来做这种事了,想想在我那个年代,十一岁的小姑娘本该在学校里读书习字。想着,我又想起了十一岁的夕颜,便一把推开了素问,系上自己的裤腰带,随手从兜里取了点碎银子,塞给了那跌坐在地上的素问,道:“够了,你们走吧。”
两人傻愣愣的看着手里的银票,齐声唤道:“公子。”
唉,真尼玛烦,我本来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做个美男子,想一个人听会曲子,喝口小酒。越想越烦的我不顾那俩姑娘的叫唤,打开了厢房的窗户,一把跃下了楼,往别的地方跑去。
打开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已经是黑夜。夜给燕京城披上了黑色的戎装,我穿梭在人潮之中,无处可去。从一开始,我便是无处可去的人,因为我不属于这里,我不是这里任何人的谁。想着,我难过的用手搓揉着自己的头发,将本来就蓬乱的短发越揉越乱。
我本身就跟这头乱发一样,越来越乱。
我漫无目的的走在长街上,一旁酒铺的酒家女唤住了我,以悦耳如铃的声音唤道:“小哥,要来点酒吗?”
她的声音很甜,似甘醇佳酿。
我转过首,看着那酒铺上摆着的女儿红以及下酒菜,便吩咐道:“一壶女儿红,一斤槽卤毛豆。”
没一会,酒家女将东西递给了我,我接过东西,顺手丢了一定银子给她,不顾她的叫唤,跃上了房顶。我找了一处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脱下了身上的长袍,打开了酒壶,饮着女儿红。我咬开绿色的毛豆,嚼咀着,糟卤毛豆确实很鲜,配酒是最合适不过。
我饮了一口女儿红,当我咽下那烫喉的烈酒时,一个白影飞上了屋檐。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一个人常年穿着白衣,所以我不用猜,也知道他是谁。
我正视上天上的月亮,抛下一句,道:“怎么哪儿都有你?”
他为什么总是能找到我,为什么总是在一些关键的时间出现。想着,还没等那人回答,我便抽出了夜雾剑,剑尖直指那人的喉头,问道:“为什么你总能找到我!”
被我这么一喝,那笑着的朝鹿鸣也是一骇,双眼瞪大,看着我。他怂的立马赔笑道:
“夕雾饶命。”
“说!”我又喝道。
他笔直的立着,撇过头去,小声的解释道:“第一次给你疗伤的时候,我在药里加了一味优昙花,优昙花的香味只有我一个人能闻出来。”
听到他的解释,我白了他一眼,收了手中的剑,抄起屋檐上的长袍,准备离开。
殊不知,他一把扯过我的长袍,睁着那双映着月光的眸子,问我道:“你要走了?”
“不然呢?”我反问道。
他的手依旧紧紧的抓着我的袍脚,问我道:“今天那个人是你杀的?”
不可置否的我干脆的回答道:“他杀了我的师父。”
“原来如此。”朝鹿鸣刚说完,又瞥了一眼我手里的剑,道:“新的佩剑?”
“恩,傅怀雨送的。”我回答道。
倏地,朝鹿鸣拽着我袍脚的手突然抓住了我的右手。他的手很大,皮肤细滑似牛奶一般,和我们这种整天舞刀弄枪的人的手不一样。我先是一吓,然后愣愣的看着朝鹿鸣的手。
特么的一个男人突然握住我的手是怎么回事!不对!这画风不对啊!
我用力甩着他的手,他手上的力道反而加重了三分,用力捏着我的手,他的眼神告诉我,我不被允许松开他的手。
“放手。”我冷冷道。
朝鹿鸣没有像往常那样嬉皮笑脸,绷着脸一脸正经的说道:“听我把话说完。”
看到他那副样子,我叹了口气,等着他把话说完。
“夕雾,我想搬家了。”朝鹿鸣道。
我瞄了他一眼,立刻撇过头去,随口敷衍道:“哦,那挺好。”
朝鹿鸣握着我的手,放在了他的脸颊上,双眼盯着我,道:“夕雾,我想住到你的眼睛里,我想住在你的心尖儿上。”
待会!我一定是听错了!我一定是听错了!我一定是听错了!
我用力想将自己的手抽出来,阻止他那浮夸的臆想,对他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乱七八糟的,我的心里真的是乱七八糟的!
“喜欢你,即便你是男人,我也喜欢你。”
现在,我觉得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我特么的是直男,是直男,我不会喜欢男人的,绝对不会!
远处,无名山庄的特有的笛声响起,我抽出了那只已经被朝鹿鸣捏红的手,道:“别说了,我要走了。”
“有任务了?”他问道。
“任务天天都有。”我简单的回答道。
朝鹿鸣垂头,然后发出了一阵苦笑,只道:“夕雾,我...”
我回首看了他一眼,没等他说完,便打算他道:“你趁早死心。”
说完,我毅然决然跳下了房顶,不顾身后那个唤着我名字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