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蝼蚁生之一 我有那么美 ...
-
我以爱的名义,离开你,
我也以爱的名义,缩进你的怀里。
朗朗乾坤,混混浊世,
偷得这一世的浮华,蝼蟻人生,
在我终将离去的时候,
请你一定
不要把我忘记。
——题记
我去接儿子的路上,遇见一个七八十岁的老者,挥动着胳膊正在跑步,我揉了揉有些模糊的双眼,想看个究竟,原来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这么热的天气,这么老的人,居然在锻炼身体!我的震惊不亚于某人说他捡了一个戒指,并要戴到我手上的那一刹那!蝼蟻尚且偷生,老者也知道锻炼身体以延续寿命,而我居然不吃不睡地变相虐待自己。情何以堪!情何以堪!那一刻,我泪流满面!我想无论早晚,我终将有一天要离开这人世,化成一掬尘土,如轻烟一般随风而散了,我突然觉得恐惧,六月的天气也感到阵阵恶寒。我多么希望,在我离开的时候,请你一定不要把我忘记。
我很喜欢艾青的一首诗,名字叫《我爱这土地》,每次大声朗读的时候,我都会激动地想要哭泣。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然而这不是一个读诗的年代,校园的高楼大厦耸立在浑浊的天地里,阳光依旧照耀着大地,却不再明媚,我淹没在柴米油盐里,偶尔也会听见书声朗朗,但终究盖不住尘世的喧嚣,于是忍不住一声叹息。
我在拖地的时候,五岁的儿子端坐在窗台上,腿上平铺着一本国旗标志的书,斜睨了一眼身旁的地球仪,然后冲我喊:“妈妈,我要去巴西!”我停下来看他,他的表情专注,大眼睛忽闪忽闪,聪慧而天真。我点头的刹那,嘴里默念着巴西,那里曾经有个光着脚踢足球的孩子,踢着踢着就踢进了国家队,踢进了世界杯,最后赢得了整个世界,那个人的名字如今家喻户晓,并载入史册,他是球王贝利。
我读书的时候,那时候十七八岁,热血沸腾地年纪,班里的男生也组了一个足球队,并买了巴西球队的衣服,看着他们走向绿茵茵的足球场的时候,我也曾站在人群里观望,或是在宿舍楼上的窗台远眺,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他们屡战屡败,不得不惨淡退场。班里的女生递水递毛巾地安慰,而我却找不到我要寻找的那个人,我不知他去了哪里,又会在多远的未来的等我。青春就如满地的芳草,青涩,美好又凌乱。
巴西在哪里我已不再去想,也许有一天我会去到那里,看一场这世上最精彩的球赛,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我现在想的是我五岁的时候在做些什么.我五岁的时候妹妹刚好半岁,我拖着她满世界跑,有一次把她背到一户人家去找妈妈,结果她在我背上翻了过去,头仰着朝地,我吓得大喊大叫,好在有个好心的大姐姐帮我把她从我背上抱了下来,多年后我隐约听母亲说,我妹妹为此闪断了腰,影响身体的美感,我为此非常自责。
那个帮我的大姐姐其实大我二十多岁,只因我辈份高,所以喊她姐姐。她是个极胆小的人,特别怕死人,要是听说谁家死了人她都吓得几个月不敢睡觉。在一个冬日的早晨,春姐姐去我家门前那条人工开凿的小河里洗菜,白茫茫的水雾里,一具尸体顺着水流自上而下漂到她的眼前,把她吓得两腿软在那里,久久爬不起来。她是没有母亲的孩子,母亲早早病逝,父亲是生产队的队长,我叫他大伯。那位大伯一天到晚大会小会,大生产小生产地围着生产队里那百田的薄田打转,根本顾不上自己的儿女。长姐如母,她拉扯着弟弟妹妹,围持着整个家的生计。
我很喜欢她,因为她胆小,我也是极胆小的人,她每天都会背着一背篓喂猪的萝卜菜、红薯叶或叫不出名字的植物,从我家门前经过,我总是甜甜地喊她一声“春姐姐”,她坐在我家门前的高台上小憩,要我从她背篓里拿萝卜吃,我总是拒绝。我那时是个又瘦又小的丫头片子,除了每日三餐的酱油拌饭,吃的最多的便是五颜六色药丸和黑黑的糖浆,治感冒治腹泻也治营养不良,其他的我几乎什么都不吃。白萝卜红萝卜绿萝卜在我眼里,美丽而陌生,那是小白兔最爱的吃食。
我外公的妹妹,我喊她姑外婆,她有一只眼睛瞎了,面相也丑得吓人,有点像童话故事里的巫婆。我父亲说她鹰鼻鹞眼,绝非善类,因此我很怕她,从不敢拿正眼瞧她,可是她们家里喂了好多兔子,白的灰的黑的,数都数不过来,兔子红红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特别吸引人。我母亲每次去外婆家接我的时候,我都会央求她带我去看兔子,看着它们吃着我丢过去的萝卜,也许是那时最开心的事吧母亲反对喂兔子的,她说我喂你都喂不过来,还喂什么兔子啊?我受伤地低下头,那时我父母常忙得顾不上我,把我丢在外婆家,等不忙的时候才去接我.我很害怕兔子没有人喂吃的会饿死,因此打消了念头。
春姐姐的大弟弟我叫他炳哥哥,是个学医的学徒,他的师傳曾是我父亲的同门师兄,我父亲是个苦命的人,当初学医也是春姐姐的父亲帮他争取的名额,虽然后来被村长的女儿挤兑出来,但多少还是很感激他们一家人的。炳哥哥学医的时候,我父亲曾送他不少医书,整套用来针炙的银针,打针的注射器盛在消毒的铁盒子里也一并给了他。父亲在我母亲的娘家人面前显得有些吝啬小气,但我知道他是有恩必报的。
炳哥哥之所以要学医,是因为他的父亲患有哮喘,一发作起来就很严重,他们姐弟三人吓得不行,飞奔到我家寻我父亲,父亲常常过去为他扎针,去村里唯一的那家药铺去帮他抓药,反正有求必应。据说有一次我父亲去为大伯扎针,那是个夏日的夜晚,有一只蝙蝠闯进了大伯的帐子见,一时咬伤了人,满床的血,具体咬伤了谁我已不太记得。自那以后,母亲便不肯父亲晚上过去,说他们家房子太老太深,里面曾经抬出去许多人,吊死的都有好几个,又说蝙蝠是人的亡魂什么的,父亲听了勃然大怒,还摔了东西。
可能是因为这些,炳哥哥最终去学医,一学就是十多年.他是个极开朗豁达的人,特别喜欢唱歌,走到哪里都喜欢唱歌。有时我远远地在路边站着,看他一边喂猪一边哼着歌,他回头看见我,便说“小卉,你也唱一首吧!”我咧嘴笑了笑,“我不会!”然后一溜烟跑了。
那时我只会唱几句《小二郎》,小呀嘛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我虽然会唱,但没有我父亲唱得好,母亲说,那几个村子,谁也没有我姑妈唱歌唱得好,我姑妈是我父亲唯一的姐姐,人长得好看,舞跳得好,歌也唱得极好,用母亲的话说,笔墨算盘是全的,如果不是家境贫寒,进文工团是板上订钉的事,好在她最终还是嫁了户好人家,过上了人人艳羡的城里人的生活。那时听那些叔叔伯伯提起我的姑妈,眼神都有些怔怔地,闪着痴迷的光彩,就连我曾经深爱的的那个人第一次见到我姑妈女儿也就是我表姐的相片时,握相片的手也会情不自禁地猛然一紧,他追问我相片里的人是谁,我说:“我表姐,你没见过的。“我的语气淡然无波,而心里却早已泪千行。
我有那么美丽的姑妈,那么漂亮的表姐,我却开心不起来,因为在她们面前,她们是美丽而高贵的白天鹅,过着高贵的生活,而我却连只丑小鸭都算不上,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只麻雀吧!安静而自卑的麻雀,渴望被爱被肯定的麻雀,即使我活到现在,依然没有被肯定过,对爱我的人我也会持怀疑的态度,我会在心里一片片告诫自己,他不会真的爱我的,当有更好的女子出现,他一定会将我丢在生命的荒野,弃我如敝帚。我在漫长的寻找爱情的过程中,总是自怜自伤。
五岁那年夏天,姑妈接我过去小住,有一天早上她带我去了一家餐館,把那里的小吃全部看过一遍之后,我说我想吃小笼包,姑妈问我要几个,我想了想说一个。我母亲曾嘱咐我说城里的东西都很贵的,不能随便要东西吃,怕花了姑妈的钱,也怕丢了姑妈的脸,我不知道一个小笼包要多少钱,心里很是惴惴不安,结果那老板大声嘲笑我,“孩子你也太斯文了,一个小笼包,还不如一只蜻蜓吃得多呢!”我惶恐地看向半空中盘旋的蜻蜒,蜻蜓也吃小笼包么我当然没得到问题的答案,却因此得了个“蜻蜓”的绰号,那老板也没收我的钱,那时我很自责,觉得欠了人家一个包子的钱。
我姑父是个很大方的人,我很怕他,也很喜欢他。有一晚他喝醉了酒回来,把我姑妈从床上拉起来就打,说三更半夜地门都没锁,是不是等着什么野男人,姑妈自然不能容他诬蔑,两人扭打在一起,表姐冷冷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推我过去劝架,我吓得全身发颤,躲在门边不敢过去,闭上眼暗暗祈祷他们不要再打了。过了好久终于听到脚步声响,表哥找来楼上楼下的邻居进来了,我如释重负地爬到床上,躲进被子里想哭又哭不出来。那时我想,我长大了一定要嫁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不打我不骂我也不摔东西。
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表哥表姐还没起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餐桌前,对着一碗白米粥发呆,那时,姑妈说“小卉你怎么不吃啊”我咬着筷子抬眼看她,她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很吓人,一接触到我的目光就把头调开了,然后低声说了句:“回去了不要告诉你爸妈!”我点了点头,这时姑爹风风火火地端着一笼小笼包走进来,往桌上一放,然后大声说:“来,吃小笼包!”我很高兴地拿起筷子,然而姑妈转身去了厨房,我又将筷子又含进嘴里,姑父板着细长的脸,端起一碗粥忽啦啦地喝起来,屋子里静得出奇,头顶的风扇飞快地转着,我却如坐针毡。我不敢去夹那香气诱人的小笼包,也不能空腹喝粥,我肠胃不好,喝下去就会拉肚子,所以我只吃了一点白粥表面的一层米糊,姑父看了我一眼,“今天晚上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那一上午我还是去了好几趟厕所,肚子空空如也,却也痛得厉害。姑父没有食言,晚上果然派了车来接我们去吃好吃的,那是个很大的酒楼,里面有好多人大声说话喝酒,表姐拉了我进去,停在一张没人的大圆桌前,亮彤彤的白炽灯下,大只大只盘子里装着各色佳肴,香气弥漫,勾引着我肚里的馋虫,我看到一盘白色椭圆的东西,现在想来应该是鹌鶉蛋吧,正要拿了筷子去夹,表姐却啪地一声摔了筷子,说了句“别人洗筷子的水有什么好吃的!”然后转身走了,我吓了一跳,回头看着那盘白色的蛋咽了咽口水,然后转身追她去了。
残羹剩饭确实不好吃,因为那是别人吃过的,沾了多少口水和细菌不说,多少有点下贱被人轻视的味道,就像被人睡过的女人,说好听的是残花败柳,不好听的是破鞋.所以人们常说要吃上等的佳肴,追求最好的女人,某种层面上讲,那是一种独占欲的驱使,认为必须是别人未曾使用过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自古以来,被那些风月场上疯抢的也是姿色绝佳的女子,前担条件必须是处女。这是题外话了。
那时我很敬佩表姐的气节,宁愿饿肚子也不吃残羹剩飯,我那时饿得头昏眼花,看着什么都是诱人的,可是什么也没吃到,后来母亲听我说了,叹了口气说,“我们那会儿只要有吃的就行,哪有那么多讲究就算是草也要填饱肚子啊!”可是,人跟人是不同的,出生有时决定了命运,终其一生也走不出那既定的格局。
表姐那时很爱看小说,躺在床上一看就是一天,表哥读中学要补课,回来了也是坐在电视机前,我站在客厅里想看却不敢走近。我一个人四处闲荡,姑妈除了买菜就是做饭,给单位食堂做了再给我们做。
姑父也会从外面带好吃的回来,一麻袋一麻袋的西瓜,大串大串的葡萄,我喜歡吃却吃得很少。有一次端了一锅蛇肉回来,炖在炉子上冒着热气,表哥同表姐争抢着,无意中瞥到我,说小卉你再不吃就没有了!我慢吞吞地走过去,用筷子捞了半天,才捞起一块蛇肉,夹在碗里看了许久才吃下去,味道很像二舅做的黄鳝。后来有人问起我吃过什么不寻常的东西,我说我吃过蛇肉,颇有点自豪的味道.但让我说味道嘛我也说不出什么特别的来。我母亲的爷爷是大地主家的厨师,对食物很有研究。母亲说蛇肉味道极佳,但必须在屋檐下另生了炉灶来烹饪,如果不小心落了瓦砾或不干净的东西下去,蛇肉便不能吃了。我其实很怕蛇,对蛇肉自然没多大兴趣。母亲又说蛇肉是好东西,吃了对皮肤好,不长疮的。我这才明白难怪表哥表姐要争抢,明白为什么那些人见了大蛇就抓,然后用麻袋装了送馆子里去,趁它还活着可以卖个好价钱。
我在姑妈那里吃过最好吃的一样菜是粉丝,细细的一盘金黄,听餐馆里的老板说是用鱼翅炖的,哄我多吃一点,我从他那夸张的神色断定他是骗我的,但还是觉得很好吃,这也可能是我童年里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吧!
那时也有人给姑父送水鱼的,很大的三只水鱼装在网丝袋里,头被剁了,血淋淋地很吓人。水鱼肉的味道显然比排骨和猪肉要好,比鱼也要好吃,嫩滑又没什么骨头,因此我动了几次筷子。
姑父逢人便夸的一道菜是蚕蛹,那时他们住在嫘祖之乡,蚕蛹很容易托人买到,用水冲洗之后沥干,用盐腌过,再倒进油锅里炸了趁热吃,蛋白质极高,姑父夹了一筷子到我碗里,说小卉这是好东西你多吃一点。难得有人给我夹一回菜,又是姑父,我忍着想要作呕地冲动吞下去,也不敢多嚼,生怕它的内脏会沾在口腔里。多年以后我听人说过极粗鲁的话,她说吃什么都一样,无非是嚼烂了吞下去又拉出来,我那时突然想起幼年吃蚕蛹的情形,胃里又是一阵排山倒海。
送我回家的前几天,姑父带我去买了一套衣服,白衣灰裤,还送我一个本子一支笔,我受宠若惊。表姐虽也得到了与我同样的东西,但显得很不高兴,说她的衣服不好看,又说姑父偏心,我很理解她的心情,我父亲买给我的东西从来不比妹妹的差,但我总认为父亲偏心,只因为妹妹分走了父亲对我的爱。我那时面对着表姐很是不安,晚上临睡前她把我的笔和本子要了去,说我那么小写什么字啊,我一声不吭地看着她收进抽屉里。夜里我躲在被子里哭,觉得姑父对我多好啊,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有钱的父亲该多好啊!但转念又想到姑父打姑妈的那一幕,觉得我的父亲还是好的,虽然他打过我,但至少,他不动手打我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