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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叔叔,你莫要逼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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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日记
L城是个美丽的地方。
它的包子比n城的大。我给林讲故事:“在《大卫考博菲尔》,哎,不是那个魔术师,是狄更斯的小说。里面提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穷孩子去买布丁,他有有两种布丁可以选。一种黑不溜球但是呢,大而且管饱,一种好吃但是呢,小还不管饱。你说,如果你是穷孩子,应该怎么办呢?”
林啼拍开我买的馍,哭:“我要吃炸鸡。”
我不知道我哥有没有犯完傻。我劝林:“哎呀,那么多人欣赏我们的音乐,我们就再返场个三天就走。”
我和林实现了我们流浪的梦想,我们天天在车站卖唱。每天唱一下午。社会无情地打击了少年的梦想,林一唱歌旁边一个讨钱的哑巴就一阵爆笑。从此林不会开口唱歌了。不过他呆坐时那副与世隔绝的痴呆样比那个假哑巴真得多。
他一遍又一遍弹《天空之城》,我换着词唱。
我最擅长的是唱“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啊,我的故乡在远方呀咿呀~
不知道为什么,收入比拉二胡的差。
S的日记
我下了车。
我问一个穿制服的小姑娘:“最近有二百五在这里出没么?”
她胆怯地看我,转身喊:“小花,来看帅哥啦!”
我转身离开。心情微妙。
我拿了份地图,搜索了所有桥洞。有个拉二胡的老头子向我讨钱,我给了。
然后我搜索了所有公园长椅。
搜索了流浪者收容所。
搜索了肯德基和麦当劳。
我回到车站。
我接了个电话。我妈说:“林霖联系不上了,你去找找他。”
我妈是我亲妈。这一句蕴含大智慧的话鼓舞了我,我觉得信心重新涌动在了我的血液里。
一个二百五和另一个神经病在一起,跑得远么?
我一面吃从快餐店打包出来的炸鸡,一面沉思默想。之前在车站碰到的那个小丫头果真带了几个人远远地看我。
我真不好意思。
L城人民审美水准就是高。
这座城市真美丽。
A的日记
林颤抖地拉我的手。那时我正在收摊。
他说:“那个人在吃炸鸡呢。”
我鼓励地道:“去讨。动作要快,说不定附近还有野狗。它们一上,你没机会。”
林:“你要对我负责。”
我继续收拾。
林:“好哥哥。”
我不理他。
林:“好叔叔。”我觉得我再不去这小子能叫我大官人。
我扔下东西,风萧萧兮易水寒。
我走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面前,问:“你愿意把这个给我吗?”我指着她还没开动的鸡翅。
她面露诧异。
我低头,面红耳赤:“我在做一个……社会活动。拜托了,不然我过不了关。”
我和她合了影,把我们班的班徽送给她,并声称是活动徽章。你知道的,班徽么,总是一些抽象莫名看起来很神经病的东西。
我吃翅根,林吃翅尖。
我舔着手指:“你懂了吧?现在轮到你了。”
林哭着喊叔叔莫逼奴,奴不愿意。奴不从。
我愤怒地抱着吉他走了。我围着两个结伴出行的,戴着帽子口罩围巾但是拿着煎饼的人一阵乱弹,唱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然后讪笑着讨要煎饼。其中一个穿得红彤彤的愤怒了,扯下帽子,露出一头短发:“老子细男淫!”
我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