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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

  •   第十章(结局篇加长)
      
      “该不会这么没眼光吧?”三个人同时退到十尺以外,汤告鲁斯更是一副无语问苍天的样子,“那个货色你也不放过?”
      “哪个货色?”我愣了一下,然后哇哇大叫,“别胡说八道,喜欢她我还不如喜欢朱朱。那个何云珍光看她我都会生热痱!”这群疯子,脑袋长在哪的呀?
      “那你喜欢的是……”孟冠人五官全挤在一块。
      “你妹妹!他姐姐!孟红歌!”我叉腰大嚷,“和可惜耿大个已经把她抢走了,害我没法凑一脚!”
      “耿介桓跟她有一腿?”孟冠人和孟鸿彬惊诧地对望一眼——我这才想起那是之后的情节,现在他们毫不知情呢。
      
      三个人面面相觑,之后孟鸿彬很有义气地一拍胸口:“你看,你喜欢的人——我大哥的未来老婆是谁你比他还清楚,汤先生已经名花有主,我姐姐……”他脑门上沁出一大滴汗珠,“……她也心有所属,你剩下的唯一选择,似乎就是我哩!”
      我很有骨气地双手抱胸:“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孟鸿彬作个鬼脸,小声嘀咕:“我就知道我得有爱情长跑的准备,这个女人一定是我的!”之后在我大发雌威前很聪明地溜了。
      
      而孟大少和汤先生,对望一下很有默契地勾肩搭背:“唉,这些年轻人的东西不到我们管啦。走,去酒吧喝上一杯去!”
      
      我耸耸肩,回书房继续看《偷窥》。
      
      “伤势恢复了吗?”我笑得得意洋洋。
      白我一眼的是何云珍。她自从上次被TOM从楼上扔了下去摔得一身乌青、又被孟冠人指派几个孟家密探送去白老四那里之后,说什么都不敢再飞扬跋扈了。见到我们参加这个不知是Jackie和Lucy还是Timmy和Kitty的订婚礼,一直躲得远远的。
      
      而我几乎以为自己是参加了圣诞Party!
      这群人全部是不怕蒸笼的,在大热天从头裹到脚,甚至还有夸张到穿上有绒毛球小棉袄的神经病!可想而知是怎样一群疯狂追求新潮的男男女女,就快丧失理智了。
      
      空调想当然尔开到16度,我的T恤牛仔裤抵不住寒意,躲到了角落里。孟鸿彬很体贴地拿来两杯红茶,望着我拼命呵气的样子直笑。我横他一眼,低声问:“准备好了吗?”
      “OK。”他挑眉。
      话音未落,只听“咔嚓”一声——停电了。
      
      “汤不愧为干特工的料子!”我低呼。黑暗之中躲到安全地带,取出早准备好的照相机。
      猜到这群人不会准备蜡烛应急灯之类的东西,一停电便会走人,于是门暗中早被动了手脚——打不开也!
      “怎么搞的?”何云珍的尖叫尤其清楚。之后所有人像一群疯子般的尖叫起来:“发生什么事了?救命啊!”
      我趁机怪叫:“是什么在摸我的脸?粘糊糊的!”
      全体人吓得抱成一团放声大叫,更有胆小者吓得快要哭了!当然啦,在停电之际打不开门,再加上想象中的妖魔鬼怪,不吓破胆才怪!
      我闷笑得几乎岔气,幸亏在哭叫声中没人发现。扶住门把咳嗽的半天,孟鸿彬忍住笑意的声音响起来:“大家别怕,我们都是忠实的唯物主义者是不是?让我看看是否可以打开门锁,大家在原地别动啊!”
      这么一说还有谁不响应?我拿紧照相机,兴奋地咬住下唇等待着。
      大约过了半个多钟头,室内温度已经到将近三十度——差不多了!连续按下几张快门,闪光灯在黑暗中吓得许多人连反应都没有,太好玩了!拉住孟鸿彬冲出那扇早已大开的门,不忘叫着:“你们的半裸照在我手里,日后见校园布告版!”
      嘿嘿,得赶快去冲照片!我担保除了宽衣解带的,还有趁机亲密接触的。
      
      楼下车内,汤告鲁斯一脸无聊的神色:“搞妥了?”
      “Of course!”我扬扬手中的照相机。孟鸿彬比我还兴高采烈,嘴上却嚷着:“偷窥成狂!”
      “去哪?”司机问。
      “先打个电话问问丁皓朱朱在不在保全公司好了,也许会碰到丁皓的老爸老妈呢。”自上次丁勇和方秋萍走后,也该轮到那两位高人出场了吧?我拿起车上的行动电话,对方却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谁?”
      “保全公司吗?”我怀疑自己打错了。
      “没错!你们送来的便当难吃透了,用不着回来收拾,我们不给钱!”对方恶声恶气地叫道,之后当机立断、坚定不移地挂了电话。
      我握住话筒好半天回不了神,大约过了三秒钟跳起来:“赶快去!死神来了!”
      
      老天爷,东方磊耶!东方磊耶!他此时此刻正处于什么时期呀?——被人偷了“东西”负气来台湾,有个老婆给他绑架去了日本!——我的运气真棒!
      孟鸿彬和汤先生显然已经习惯于我的不知所云,闭上嘴巴驱车直奔保全公司。
      唔,孟冠人没有搬去丁皓家住,这群人的饿肚子戏自是换到办公室上映了。好,有机会见见传闻中的“死神”!
      
      
      “反正说什么我也不会碰那堆东西!”门内有人在吼着,伴随着一声神气至极的“哼”。
      “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孟冠人有气无力的声音。
      
      汤告鲁斯不愧为地道美国人:“是不是有炸弹?”
      “你大概不太了解我老哥的为人吧?”孟鸿彬笑笑,“他只有一个时刻会有这种语气——肚子饿时。”
      
      我打开门,里面惊天动地如同有一群野马奔腾而来,伴随着尘烟滚滚有着三个特大号嗓门:“朱浣浣!”
      “她不在!”我立刻回应。除了孟冠人和石强,中间那个绿发碧眼的高大家伙,一定是——“东方磊”!我脱口而出。
      那个人显然是吃字第一的,见我不是朱浣浣立即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在沙发中:“什么事?”
      我冲上去,拿着照相机一连对他拍了许多张:“你老婆还好吗?应该还健在是不是。”
      
      那个家伙以老虎一般的姿态跳起来,青筋暴迭地问:“你是谁?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绿色眼睛几乎没有喷出火来,让我变烤鸭。
      孟冠人眼睛亮晶晶地立即接住话头:“什么?臭小子你结了婚还不告诉我一声!”没劲,原来他们还不知道!我摆摆手,对孟冠人道:“你们慢慢聊,顺便把我的身份也公布一下,免得将来我不明不白地横尸街头。”
      东方磊哼了一声,问我:“你知道多少?”
      我笑:“可能比你知道得还多。”
      “什么意思?”
      
      孟冠人简略地说了下我的情况,等他表达过难以置信后,我说:“你被人偷了东西,却在一个学术讨论会上得到了女儿。你想掐死你的妻子,却不得已娶了她,还绑架她去了日本。现在你很苦恼——别看着我,你的确是苦恼不是气愤——因为你,死神大人,还是不小心陷入了情网。别反驳,让我说完——那个女人从十八岁开始喜欢你到现在,如果你偶然帮她擦擦碗,表示下关心,很好俘虏的。我说完了,祝你合家幸福。”
      
      不等他错愕的嘴巴闭上,我闪一边凉快去了。男人们全聚在一堆去听东方磊的风流史,于是我走向白水晶:“丁皓和朱朱呢?”
      “私奔了。”她知道不用多加说明,“我们正在饥饿状态中。”
      “东方磊来了,意味着石强就要离开。”我小心打量她的表情,“伤心吗?”
      “遗憾倒是有一点,”白水晶笑笑,“但我相信好的东西必须去等待。像浣浣那种平实是一种幸福,但我这种期待的感觉也很充实、很享受——我满足了。”
      “可如果我喜欢一样东西,一定希望它在我身边。摸得到,够得着。”
      
      “但人和东西不同。我相信人与人的吸引内在多于实体,即使他人不在身边,对我的心境、行为和思想一样有影响力,我对他也一样——唔,可能就是所谓的‘贴心’吧。以前我不相信爱情这东西会带来什么改变,但现在才发现,”她望着杯中的水,笑得凄美,显然陷入自己的情绪中而不自知,“真的可以改变的,让人生变得圆满,整个世界开阔起来了。就算石强不在我身边,这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也会萦绕不散。为他,我愿意等。”
      “如果你爱的人对你没有相同的感觉,还算圆满吗?”
      “我会伤心,但如果那种感觉填补得了我心里的空角,我宁可陶醉在伤心中一辈子。”白水晶决绝的表情让我暗地里倒抽一口冷气——幸亏我对孟大少没有死心塌地到这个地步。然而我喜欢他什么呢?仔细想想,我不见得因为他就排斥洛洛,她甚至是我比较喜欢的女主角之一;当然我更没想过要顶替洛洛的位置——与孟大少牵着手情意绵绵,搂他抱他亲他、占有他一颗心——那不是我想要的,而且简直不愿意陷入那种境地。我只希望在失落的时候他让我重新振奋,压力沉重的时候他让我轻松上阵,急躁慌乱的时候他让我镇定自若,生活变得枯燥没有滋味的时候他让我找到生趣和新意,告诉我什么才是生命的意义,不为固有的观念浪费时间和精力,不被金钱名利困身,不让成功挫败桎梏——永远做一个别人眼中无所事事的闲人,但活得比谁都有滋有味。我想要的其实就是这个,其它即使他有100个女人围着团团转我也不会在乎——这算不算是爱呢?
      
      猛地发现我需要的大概只是一种力量,而不是他本人。如果有一天我在另外的人身上发现这种力量,或者我自己已经具备这种力量了,我还会迷恋他吗?心里晃出一阵摇摆不定的疑惑。孟冠人说过,我表现出来的占有欲其实只是征服欲——能俘虏在我心中像天神一般的人物,不是很有满足感吗?但到手之后呢,从他身上汲取了我要的力量,他的神圣之光就会就此幻灭,我又开始膜拜下一尊天神?——怎么分析起来有点采阳补阴的味道?越想越乱,我发现自己也肚子咕咕叫起来。
      
      “不行,这样下去我们会饿毙身亡的!”看看聊得差不多的男人堆,再望望玩俄罗斯方块玩得不亦乐乎的Tom,转转眼珠计上心来:“别担心,很快有好吃的了!”
      
      
      Lins:Rainman!
      Rainman:你可别叫我来陪你烧茄子,我要练习萨克斯风耶!
      Lins:萨你个鬼斯风!赶快,只要陪我买茄子就行了。要知道——上演好戏得有好道具!
      Rainman:OK!NO PROBLEM!我来也!
      
      ……一切搞定。
      
      Rainman:盂冠人!
      孟冠人:喵~~~~~~~~~~
      
      “你这小子发什么疯?我老婆碍到你哪根筋了,好死不死在这学猫叫,而且还是短了路的猫叫。”东方磊非常地愤慨,义正词严地指责孟冠人先生的为老不尊。
      孟冠人只有在心里叹气——因为他自己都不明所以!走出大堂迎面遇上我:“你手里拿着什么?”
      我不理他,大叫:“Tom Cruise!“
      汤先生走过来,我将袋中的茄子往他怀中一放,笑嘻嘻地对二位傻了眼的男士道:“今天我要吃到孟冠人和汤告鲁斯亲手烧的茄子。别担心,我会从旁指导!”
      “妄想。”二人异口同声,不屑地走向大厅沙发,表明他们是君子——不入厨房。
      
      我笑得阴森恐怖。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还有这样的一天!”
      孟冠人哀号不止,心不甘情不愿地给茄子削着皮。
      “你放心好了,这道菜是我拿手好菜,依足我程序做担保个个夸你手艺,”坐在一旁大吃孟鸿彬递给我的雪糕,很风凉地揶揄他,“别生气呀,茄子可会痛的耶——如果你太用力的话。”
      
      这两个笨蛋,死神大人的肚子饿得咕咕叫,而他们的手艺在我等惟恐天下不乱之人的口中又变得呱呱叫,有可能不露上一手吗?嘿嘿,死神的话我还记忆犹新:“滚你的蛋!孟冠人,刚才在那里神经兮兮地学猫就已经够可恶的了,现在大家说你和汤先生烧的茄子好吃,看见大家饿成这样还不进厨房,欠揍是不是?”不由分说地提起孟大少的衣领,将他扔进了kitchen。
      汤告鲁斯是条好汉,晓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立即见风转舵:“美国人没有那么沙猪,我偶然也会下厨做饭给Nicole吃的——唔,今天我试试烧中国菜。”
      我呢,亲眼目睹东方磊在那里贼笑:“哈哈,兄弟十几年,还真没尝过孟冠人烧的菜哩!嘿嘿,有意思!”
      孟鸿彬兴高采烈地将几个便当扔进垃圾桶,高呼:“我准备好碗筷,现在光等好菜了啊!”
      汤告鲁斯用调羹搅拌着小碗中的方糖块,由于我坚持不用砂糖才好吃。边搅边冲着我“笑”,我也冲着他“笑”。
      “Son of a bitch!”他笑得非常和蔼可亲。
      “Fuck your mother!” 我笑得极度温柔娇媚。
      
      这时候孟冠人非常干脆地一根茄子切两半,在我来得及开口阻止前全部扔下了油锅,拍拍手一脸“完成任务”的样子,溜出厨房了。
      汤先生也非常麻利地将一碗水往锅中一倒,拍拍屁股走人了。
      只好切火腿粒,切鸡精块,倒酱油……统统扔进去后本人也溜之大吉。不过这活儿当然不止本人一个人做啦!
      
      一入大厅就冷不防又听到孟大少一声“喵~~~~~~~~~~”
      
      “我们拭目以待成果如何了。”白水晶无聊至极地用筷子敲着碗沿。大家都是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
      
      电话铃响,接电话的是孟鸿彬,一脸幸灾乐祸地把将听筒递给孟冠人:“太公找你。”
      本来就是苦着脸的孟冠人此刻比一条苦瓜好看不了多少,拿过听筒有气无力道:“喂,爷爷……是吗?”叹一口气,无限哀怨地望着天花板:“行,我来——没敷衍您,我向来说话算数的嘛!……好,再见。”
      
      “什么事?”我精神抖擞地问。
      “还用说吗?”孟鸿彬已经憋不住地笑出声,“又得跟个女人对看上好半天。恭喜你有如此艳福哦,老哥。”
      “Lins,”孟冠人瞪我,“你把我小兄弟带坏了。”
      “那我应该如何赎罪呢?”我眨巴眨巴眼睛。
      孟冠人立即双手合什:“拜托陪我走一趟啦,他们对你的超能力信了八分——告诉我那爷爷奶奶我绝对不会不结婚的,而且那女孩也快出现了,叫他们稍安勿躁、静心等候。”
      “你不能逃吗?”
      “不行,这次是我母亲大人寿辰——刚好给他们有借口摆鸿门宴。”
      
      “咦,孟鸿彬,今晚好像有好看电视是不是?”
      孟鸿彬一个劲地点头。
      
      
      晚上七点半,福慧楼。到底还是再一次地看见了孟家长辈们。
      
      “没见你几天,怎么和孟鸿彬这么熟了?”孟震东胡子一翘一翘地问道。
      “物以类聚嘛。”我吃着一块寿司,打量着斜对面一位穿和服、温柔贤淑的女子——不用问了,她正对面的不是孟冠人会是谁?
      
      好像是王家的女儿,有日本血统,非常贤惠温柔兼三从四德——不乏媚气,从她眼角频频向孟冠人送秋波便可明白。
      
      孟震东又把矛头指向孟冠人:“丁皓最近怎么样?”
      “他吗?”喝下一口日本清酒,孟冠人很干脆地说,“他快结婚了。”
      “那小子多少岁,这么早结婚了?”
      “爷爷,不用这样兜弯子吧。您老人家明知道他跟我一样大——唔,说起结婚,我也快了啦。不信你问她!”孟冠人立刻伸出食指指向我。
      
      我被WASABI辣得喝下一大杯水,猛看见一只食指指着我鼻子差点没被呛死:“是啊!——快了,快了。不出三个月,孟家就会多一个人口了。但要等第五代继承人大概还要晚上三、四年。”这话引得那位王姓美人对我瞪大圆圆的双眼。
      “我凭什么相信你?”开口的是孟鸿彬的老爸孟宇峰。他上次好像不在场。
      “这句话早有人问过了,但我再回答一次也无妨。你们信不信不关我事,干我这行的有这一项认知。”
      孟宇峰活似被蛰了下,孟鸿彬见他老爸这样不由捂嘴偷笑起来。这些都给孟震洋看在眼里:“丫头,你也嫁入我们孟家如何?”
      “对呀,叫孟凌斯也挺好听的。”孟鸿彬嚷嚷。
      “别开玩笑!”我吃着三文鱼,“我是不婚主义者。再说像我这样的人,嫁入孟家等于慢性自杀——简直不敢把自己跟豪门生活连起来想,太恐怖了!有孟冠人前车可鉴,”我撇撇嘴,“不作此想!”
      
      孟娟平一直和那位和服女子闲话家常,听我这么一说,倒笑了:“冠人怎么了?他又没‘嫁’入孟家。”
      “他这是投错了胎,性质相近。”
      “丫头,说话客气些。”孟震东吹气胡子想吓人。
      “不是吗?”我耸肩,“他的确是投错胎了,否则你们孟家怎么生得出这样一个怪胎?”
      大家有些发晕地停了一下,之后各自关注别的事去了。只有孟宇堂端起茶杯时一脸深思的笑容,像只奸诈的狐狸呵!听闻他是刚从美国赶回来参加大嫂的生日礼,翌日就得回去。那么他和洛洛的赌局……
      “没错,就是她。”我冲他笑笑。
      “什么?”他怔了一下。
      “我说,你这个赌局替你侄子牵了根红线。是她没错了!”
      “老天!你真是巫婆?”孟宇堂一脸惊为天人的样子,“我想什么你也知道?”
      “你在想什么?”孟宇龙问。
      “让她说。”柯燕伶老夫人双眸一转,止住了孟宇堂。
      
      我想反正一切也搅得乱了套了,不如干脆全部说出来更好:“我猜你最近在美国跟耿雄天的女儿洛洛打了一个赌并且赢了她,现在逼他嫁给你的侄子孟冠人。你本来只是玩玩而已,不过心想那个丫头精灵古怪倒跟孟冠人有得拼,不妨一试。听我刚才说孟冠人就快有归宿了,”这种形容引来几个人的笑声,“于是疑惑该不会我所指的就是那个丫头吧。现在本巫婆泄露天机——BINGO!就是她了!恭喜诸位,贺喜诸位!”
      “你怎么会知道我脑中在想什么?”孟宇堂吃惊地跳了起来,“这事情我没跟别人提起过呀!你真是巫婆?”
      孟冠人本来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意兴阑珊地吃着龙虾,此时满满一口吐出,准确无误地喷在对面那和服女子脸上:“Lins,你不是开玩笑吧?”咳嗽一声喝口水,“我听你提了几次,以为你装神弄鬼地瞎说——那女孩才多少岁?小娃娃一个而已啊!该死,写这书的作者住台北哪条路段的?”
      我伸出右手食指左右摇晃:“I know you don’t mind,right?”
      孟冠人掐指算着:“哦……日子过得真快,算一算她也有二十了——不能算小娃娃了,她比你还大几岁呢。”
      
      此时此刻没有一个人留意那位可怜的和服女子,全体注意力都转移到本巫婆身上:“你确定?”
      “如无意外,他们应该很快会订婚了。”
      
      Rainman:哼哼,有无可能毫无意外?我也准备进来掺一脚了!
      
      我立刻改口:“但也很有可能发生意外。”
      “什么意外?”起码有六个人同时开口。
      “有人进来掺一脚——”我发现自己已经被逼到再往后便会椅落人翻的地步,“很多谢你们这一顿晚餐,我吃得非常高兴也非常饱。谢谢再见!”之后一支箭般逃出门外。
      
      孟冠人和孟鸿彬都没跟出来,被孟家元老团团围在中央动弹不得。好可怕的家族恶势力,幸亏在上海外婆家不会有这么可怕的事情等待我!
      
      跳上的士直奔凌月巷。
      虽然一个人走有点儿怕怕,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往里走。不止因为要找回TOM一块走人,我还非常想去朱朱那里吃宵夜,她说过今天要煮绿豆百合糖水。
      
      远处好像有一团黑色在晃着,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我走了两步后立刻回头撒腿便跑!天啊,我的运气没那么糟吧?难道今天晚上碰到些混混抢劫或者帮派开片?!救命啊,我不想血溅书中啊!
      一头撞到一样东西上——冷冰冰的软绵绵的——我倒抽一口冷气,缓缓抬头。
      随着目光上移,看到的是一副——流着血的獠牙!
      那是——列斯达?
      
      我张大嘴万分惊异地大叫一声,之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幕踢了他一脚:“死Tom,扮成这样来吓人!”一面平复心跳一面强装笑容,“不过吓不到我,本小姐可是吓大的。”
      
      话音未落我便瘫坐在地上,再也无力起来——那个、那个黑色东西竟然——竟然倒挂在空中,一副獠牙近在咫尺!
      
      “你真的是列斯达?”我用唇语问。
      “You don’t have any reasons to distrust a vampire。”他身子倒回来恢复正常状态,笑得邪气。
      
      我——我——我——
      我冲上去抱住他的脖子!
      
      “我好想见你耶!从一开始进书中世界就想着你会不会出现了,我知道《吸血迷情》有书出版的嘛!真讨厌,现在才来,害得人家只有盯住汤告鲁斯望梅止渴!你是怎么进入席绢世界的呀?”
      显然那只僵尸对这种突发情况有点儿手足无措,但他还是抱住了我,一口漂亮的牙齿在我颈动脉附近徘徊:“要不是我已经吸够了血,你今天铁定无法活着回去。”
      “你吸了谁的血啊?”
      “席绢。所以我在这里来去自如。”
      老——天——爷!我真替席绢难过——从现在开始,计时一秒钟为其默哀~~~
      
      “我也有个问题。”列斯达问,“你是谁?”
      “我?我是Lins呀!”要命,他还不认得我,我却已经和一个僵尸又搂又抱的,好没面子!
      “这就对了。我刚才途径上海碰到Rainman,她要我来这书中世界找Lins,并且把她在书中做的一切完全抹煞掉。”
      “Rainman?”我皱皱眉头,“该死的家伙!不要,列斯达,我好不容易才让一切乱成一锅粥的,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Rainman给你什么好处了?”
      “她帮我买了三副假牙。”列斯达一脸无辜地从衣袋中取出另外两副,还递给我看,“受人恩惠总得报答吧?”
      
      天地良心,虽然我知道假牙价值不菲,但本人书中一切作为难道全毁在三副假牙手中?这也未免太讽刺了吧!我真是欲哭无泪~~~~
      
      
      情况有点诡异。
      丁皓、朱朱、孟冠人、孟家老少、方秋萍、丁勇、耿雄天、耿介桓、白水晶、石强、东方磊、林至磊……反正见过我的人,从□□老大到扫地阿婶,全部聚集在凌月巷中!
      耿雄天第一个叫:“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我突然就发现自己在这里了?”
      这么一叫几十个人响应:
      “对呀,我不是正在刷牙吗?”
      “我刚打算倒在床上睡个好觉,结果倒在垃圾堆里了!”
      ……
      
      孟冠人问我:“那个人是谁?长得和TOM好像——唔,有点眼熟哦。”
      真正的汤告鲁斯没来,因为列斯达怕他见到他吓昏过去——始终看见自己演绎的人物活生生地站在面前出现可不是件容易接受的事。
      “吸血僵尸?”孟冠人哈哈大笑,“那我还是撒旦王的孙子呢!”
      这句话招来孟震东恶狠狠的一个白眼。
      
      我想着自己要离开这群可爱的狗肉朋友,眼圈不禁有些发红——首先让眼尖的孟鸿彬看见,并且提供一张纸巾。
      “怎么了?”他在一大堆乱哄哄的声音中温柔地问,我非常不争气地把眼泪鼻涕全抹在他T恤上:“我要走人了啦!”
      “你要去哪?”起码有八个人这么问,接着陆续有人把脑袋凑过来……终于所有人都看过来了。他们意识到突然身到此地一定与我有关系。
      
      我边用面纸抹眼睛边道:“回去真实世界。”
      接着七嘴八舌炸开了锅。有人盘问什么叫真实世界,有人问我怎样回去,有人问我还会不会再来,有人骂我神经病……后来知情的人转身去向不知情的人逐一解释,一下子又没人注意我了。
      朱朱倒是跑过来拥住我:“你如果不想回去可以留下来啊,我和丁皓都是很欢迎你的。”欢迎个鬼,我亲眼看见丁皓一脸的不敢苟同。
      “你叫来我们这一大群,就是为给你这个小丫头送行吗?”孟震东觉得列斯达是聚会的发起人,大声问道。列斯达不理他:“还差一个人就齐了。虽然我不希望他看见我,但看样子无法避免,只有等他晕倒再醒来了。”
      “我已经醒来了,”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并且打算一回去就退出好莱坞免得再为害人间。”
      列斯达与汤告鲁斯相视而“笑”。
      
      白水晶,显然与石强谈情谈得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角落头拉过石强进人堆中一脸兴奋地对我说:“喂,真想不到孟冠人和你那美国朋友烧的茄子味道比朱朱还棒呢!”
      她这一说立刻有几个人响应,都说美味得天下无双。我有点后悔今晚被孟冠人拉去吃那餐鸿门宴,害我吃不到好菜,而且鸿门宴成了我最后的晚餐。
      
      “大家都到齐了是不是?”
      “没到的那些会回答你的。”白水晶轻笑。
      “究竟有什么事?”丁皓吼着,“你是谁?”
      “我是来帮助你们的,”列斯达故意不说“人”字,平举双手示意大家安静,“你们的生活全被这两个人打乱了。”
      “车~说得我像千古罪人一样,Rainman不是也快来了吗?”我很不以为然。
      “所以我才要来收拾你搞的乱摊子呀!”列斯达大吼,凶得连假牙都快飞出来,“否则你以为我来干什么?你的杰作再加她的,这个世界迟早会成无厘头漫画!”
      “好了,我不插嘴便是。”很委屈地向后缩,一不留神踩到某个『人』的脚。
      
      “Sorry!”
      “你早该跟我说这句话了。”孟冠人一笑,表情不再是嬉皮笑脸,而是很真挚的发自内心的笑,“你要走了?”
      “唔,”我点头,“我舍不得你。”眼圈又红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他叹气。
      “当初怎么了?”
      “拼命跟我较劲呀!害我连续三个晚上没睡安稳——我这辈子最怕为小人所害,偏又对你这知晓一切的人没辙。”他笑着捏捏我鼻子。
      我嘟起嘴,觉得在他面前掉眼泪很没面子,但眼眶酸酸的不哭好像不行——怎么办?似乎从来没如此对一个人感到不舍!
      
      “怎么,还有什么话想说?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一定帮你完成心愿。”他这人好讨厌,说得好像我快翘辫子似的!
      “那就——”我昂着下巴,很盛气凌人地提出一个要求:“吻我!”
      “这——会不会对我未来老婆太不忠了?”他挑眉。
      “我管你呢?!”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我二话不说冲上去抱住他脖子,飞快地在他唇瓣上亲了一下:“唷嗬!我成功了!”还好,没人看见。(按:当年真是要求低,居然不写来个法式的。唉~)
      
      孟冠人有些无奈:“竟然被个小妮子偷去我的纯纯初吻!”
      “你少恶心了你!”鬼才信他没KISS过别人呢。我望着他,笑得很开心,“你是我最最心爱的男人,永远都是!将来如果我找不到像你这样的男朋友,我一辈子不嫁人!”
      孟冠人,白皙的脸孔居然有些发红:“多谢抬举了。不过我始终认为你这话是存心要我尴尬。”
      “哈哈,”我笑得眼泪汪汪,“你不会笑我吧,我喜欢上一个书中人是不是很笨蛋?”
      “我不会嘲笑任何一份真心,”他低喃,“你之所以喜欢我,因为你所寄望的人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出现。”
      
      这就是孟冠人!永远最聪明的人!我以前根本不懂“聪明”该怎么定义,后来我明白了——不是领悟力高不是学东西快也不是精明刁钻脑子敏捷,而是特别会体贴他人的心情,以其特有的方式让周围每一个人快乐。还有,热情对待生活,积极地对待人生,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明天!
      孟冠人,多想你带我上路走向成熟,领悟生活的美好与幸福。然而我们无缘啊——我又觉得自己像是《金枝玉叶》去面试的袁咏仪,平凡而普通,在闪亮的明星偶像Koo Sam和玫瑰前自惭形愧,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衷心祝你们每天都开心幸福!我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
      “祝你们幸福!”我喊了出来,眼泪也流了出来,扑进他怀中非常满足地大哭一场。永别了,我的孟冠人!
      
      “你们在干什么?”拆台的人是孟鸿彬,不知偷看了多久。看样子应该看不到kiss的那一段,因为他头顶还没冒烟。
      “我在安慰她呀,她都快伤心死了。”孟冠人无辜地眨眨眼。
      “用不着你来安慰,”孟鸿彬一脸醋劲,硬是把哭得正来劲的我从孟冠人怀中拎出来,“要哭就在我怀里哭!”
      我揉揉眼睛:“我要走了。我也很舍不得你,将来怕是无缘再见了。”
      孟鸿彬错愕几秒,扑在我肩上也开始号啕大哭。唉,居然比我还伤心几分。我轻拍他的背:“你好不好意思当我的面哭得这么厉害?”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跟大堂哥不一样,要我喜怒不形于色会憋死我的,人家伤心就要哭嘛!Lins,我也要和你一起去!反正在孟家住不下去了!”他开始耍赖。
      “但你到了真实世界,充其量只是一张印着‘孟鸿彬’三个铅字的小纸片而已啦!”我说。看见他毫无意外地又是大哭一场!
      
      “至不至于如此伤感?”问题的是汤告鲁斯,“才认识多少天?”孟鸿彬顿时红了脸,到街角买纸巾去了。
      我龇牙:“你和你老婆从第一次见面到办事有多久?”
      这人不吱声了。
      
      前面的人群爆发出一声大喊:“不干!反对!”
      “什么事?”我问Tom。他耸耸肩:“列斯达说要把你来后的一切倒带,让你在各人印象中消失。”指指前面一大群人,“他们都得经过催眠。”
      眼看见众人在列斯达的控制下已经排列成行,孟冠人消失在人群中。我噘嘴,然后大喊:“孟冠人!祝你走运!”
      Good-bye,my love!
      
      虽然全体人中反对列斯达的有不少,并且还在边挪动边破口大骂,但那只吸血鬼哪里管这么多?黑披风一抖,所有人都成了斗鸡眼!
      “准备一下,我们也该走了。”TOM也觉得有些不舍,拍拍孟冠人的肩膊:“兄弟,再会了。”
      “说得对,这些人过不了多久就会醒来,到时一切恢复你未来之前的状态,你的一切会在书中抹去。”列斯达走来,伸出带着花边的中世纪服装衣袖,“我们该走了,先生和小姐。”
      “Son of a bitch!”我和汤告鲁斯异口同声。
      那只僵尸不做声,只是拼命忍住笑:“准备好了?那出发喽?”
      我点点头,猛地听见一个声音叫:“Lins!”
      见鬼,是孟鸿彬!他成了漏网之鱼!列斯达骂了一句不知什么鬼,上前要催眠他,被我止住了:“喂,就留一个活口行不行?反正他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的。”
      “为什么我要听命于你?”列斯达哼道。
      “我会把席绢惨死的消息公之于天下,并且告诉人们凶手是列斯达!”
      “喂,那你等于害了我!”汤告鲁斯大叫。列斯达在一旁冷笑不止。
      “那——”我转转眼珠,换上一副笑脸,“我答应送你十瓶‘冰蓝李斯德林’如何?”
      列斯达踌躇半天:“成交!”不愧是干那行的,什么事都不要紧,牙齿才是第一!
      
      我觉得恍恍惚惚地想入睡了,耳边有一个微弱的声音:“Lins,再见。”之后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飘呀飘呀,像在海上飘了一万年。我的身体已经千疮百孔,说不出那是怎样一种奇妙的感觉。
      
      咦,有公鸡叫?是不是那家该死的邻居又忘了在公鸡嘴上绑布条?看我收拾他!
      我从床上跳起来,睁眼一看——老天,回家了!这是本人的床头闹钟!
      回家了?回家了?
      我有一种玩《金庸群侠传》打爆机的感觉。
      翻出《使你为我迷醉》,我看着印着“孟冠人”的三个铅字,心头五味杂陈,最后全化为陶醉的低呼:“孟冠人,孟冠人——我爱死你啦!”
      
      “发什么疯?”母亲伸个头进来怒吼,“再不起来你等着迟到吧!”
      
      咦,我不在家这么多天难道母亲不曾发觉吗?我怔忡地起身换衣服,脑中闪着一片迷乱的光亮——是因为那本书的时间和人类世界不同,我只用花一两个钟头就可以看完,所以里面几个月在这边都可以如此折算;还是这从头到尾只是我一个梦?
      
      不知道了,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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