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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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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出了天苍顺利到达离洛阳不远的歧阳,一路平安无事。
好像谁也不知道魔教教主要去参加英雄大会似的。
郁简之连续做了几天美梦,一个“我今天要杀了你这个魔头”“妖孽,看剑!”“啊不好护法受伤了”“啊不好教主被人杀死了”的美梦。江湖各路人马围剿祭雪教,郁简之坐收渔翁之利,在梦里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梦到了后半段,就该是他回天苍赢取晴伦了。
他在梦里娶过晴伦好多次,却总也不腻。
师妹晴伦,天苍掌门虚隐的养女,与郁简之算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可之前的前十几年里,郁简之却未曾喜欢过她。就说有,那也是单纯的对妹妹的喜欢。他真正对晴伦产生别样的情愫,竟是在昏迷两年后醒来的那一天,第一眼看见晴伦的时候。
兴许是昏迷得太久,竟有雏鸟情节或是怎么样。那时他刚醒,还很恍惚,眼前都是模糊一片,一时甚至也认不出那是师妹晴伦。回过神来才发现是她。
晴伦遮阳帘十几年来他看过很多很多次,却没有一次像那天那样好看。他第一次发觉,原来晴伦的笑容竟这样美丽。
那笑中似乎有种他无法抗拒的魔力,他忽然恨自己怎么这么晚才发现晴伦的可爱。
从此,迎娶师妹晴伦便成了他的人生方向。
如今刺杀魔教教主铲除魔教,若是功成,对武林对天下都是一桩益事,何况师父还答应……
咦!师父好想并没有答应刺杀了魔教教主就把晴伦嫁给他啊!郁简之忽然从梦中惊醒,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想了半晌,得出个结论:魔教教主都被他给杀了,师父还有什么理由不把晴伦许配给他。
这样想着,他又继续睡下,做起美梦来。
知道毕安来叫他起床:“副教主,都日上三杆了,你还不起来?”
郁简之翻了个身:“……上到五杆我再起。”
毕安二轮攻势:“早起早睡身体好,熬夜晚起对皮肤可也不好。”
“……觉睡不够更不好,我再抢救一下。”郁简之又翻身。
毕安使出杀手锏,“教主都已经走啦。”
嗯?郁简之一下子坐起来,“教主走了?他去哪儿?他把我扔哪儿了,卖了吗,多少钱?”
“……我们到歧阳了,教主他们都下去吃饭了。”
人的一生都会有许许多多的爱好,有人爱喝酒,有人爱赌博,有人爱美人,更有才华些的,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若说郁简之的爱好,除了惩恶扬善、看武侠话本和想办法娶晴伦外,就该是听书了。
尤其是边吃着美食边听说书人抑扬顿挫咋咋呼呼地说着,讲讲江湖上的事情。说书和看话本本来就有极大的共通之处,听说书人说书,着实是省力而得郁简之喜爱。
祭雪教一行人正好来到了据说说书人是整个歧阳最好的白家酒楼。饕餮同时还有好故事听,副教主表示十分满意。
说书人此刻正说到当年剑神万难安大战天命刀于嗔的故事,郁简之听得津津有味。
说的是,那是江湖武林尚在崇尚暴力的时候,人人习武都为了争得天下第一。这剑神与天命刀同是数十年前江湖中武功最高的两个人,一个使剑,一个用刀。两人各自纵横江湖数十载,从少年成名到再无敌手,他二人却未曾见过一面。不是没有见面的机会,只是机缘巧合,每逢将要见面时都无比恰好地错过了。
以致最后,两人都成了难求一败的侠客,而这唯一的敌手,也就只剩下对方了。
两个永远不会败的人相遇,自然还是要有一个人败的,即使他们不能相遇,全天下也会制造机会使他们相遇。更何况,高处不胜寒,你若知道这不胜寒的高处还有一个人与你同样待了这么久,也会想要见一见他的。
那一年秋天,这两个从不曾见过对方的人终于相遇了。
当然是比武,谁都以为这会是场你死我活的绝世之战,可那天却着实出人意料。
万难安与于嗔相约华山比试,在华山之巅站了两个时辰却谁也没有动手。终于有一个人动手了,却是万难安伸手擦了擦脸上被太阳晒出的薄汗。而后两人相视一笑,竟搭肩一同下了华山直奔长安纵情笙歌了三天三夜。酒逢知己千杯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两人皆酩酊大醉,直至第四天,二人又重回华山。
这次终于直奔主题,兵戎相见。这一刀一剑,在华山比试了两天两夜胜负难分。终于那一剑万难安险胜半招抵于嗔咽喉,他却迟迟没有下手。
多用一分力,这江湖就有了新的神话,两个人的吹捧赞美都是几日难说完的,此役过后,剑神万难安的传奇更将是双倍的传奇。
可他偏却放下了他的剑。
四天前两人没有动手,是因为这天下只剩这么一个能彼此比肩的人了,若败,是一死;若胜,从此举世无双,真正再无敌手。这二人都很怕输,因为此前很久都未输过。他们却又都很怕赢,只因此次一胜,将来又实在太难再输。那太寂寞,他们都已经酌饮过这寂寞滋味,实在难忍。竟都舍不得动手。
如今万难安与于嗔畅谈欢醉,更觉得对方是难得的知音。他不禁想,武学的奥义难道真是非分出个胜负不可吗?定然不是,那是谁规定两人间一定要分出个输赢死活?纵然这是江湖,也是人的江湖,而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万难安无奈笑笑,知音难觅,他下不了手,所以他放下了他的剑。
在他收回剑的瞬间,于嗔的刀却也刺进了他的胸膛。于嗔毕竟是绝顶的高手,他一出手,万难安根本没有再后悔的机会。
“你杀不了我,是你输了。”
万难安的笑还挂在脸上,还是那么无奈。这江湖他早知道的。
他的剑也许可以留情,于嗔的刀却不一样,于嗔的刀一出手,就一定要人命。天命刀——人都会死,你死在我的手上,这就是天命。
于嗔终于成了天下第一,虽略有些不荣光,倒也无伤大雅,那个年代,胜负才是最终目的。况且除了他,这天下又还有谁能让剑神收回他的剑呢,这何尝不是一种脱俗的能力。于嗔的脸上也露出了微笑。他将刀从万难安胸口抽出,万难安的鲜血便溅红了他一身。
这举动无疑是加快了万难安的死亡。
人们对活着的在身边的天才也许尚有敌意,对死了或者快死了的天才却总是格外惋惜。远处围观的人虽常年刀光剑影,此时也觉得于嗔对万难安是颇有些狠了。
谁料这时,一幕远超出当时武林人想象的场景发生了。
于嗔竟反手将刚从万难安胸膛拔出的刀送进自己腹部,霎时间,他身着的黄衣被鲜血浸透,竟分不清哪些是万难安的哪些是于嗔自己的。
“你是我一生挚友,我杀了你,我该死。”后来有人根据当时远远望见的于嗔的口型,猜测出他临死前说的这最后一句话。
那时万难安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脸上笑意僵而未绝,见于嗔剖腹亦惊诧不已,而闻言知他竟已将自己视若一生挚友,笑中那抹苦却也悄逝。
一代绝世高手,终于还是绝于世间——剑神万难安与天命刀于嗔,在相识后寥寥数天后,就此一同陨灭。
郁简之擦擦眼泪,深受感动:这结局何止是远超当时武林人想象,即使在如今看来,也是多么的吃饱了撑的啊,两个天下武功最厉害的人,竟然因为惺惺相惜而一起死了,既然如此,还不如两个人一起相亲相爱好好活着呢。
可是再一想,这两个人虽然最终的选择完全不同,却又都殊途同归,一个放弃了输赢,一个放弃了生命,却都得到了世间难有的知己。人活一辈子,有时穷尽一生不就是为了追寻这个吗,既得之,生死又哪里还是最重要的呢。他遂拿出簿子和笔,毕安立刻帮他研磨伺候,在饭桌上就写了起来。
“小郁,你写什么呢?”百里问。
“日记啊。”
百里护法探头一看,只见簿子上果然写着:
“帝渚十六年三月二十,晴。今日我听了剑神与天命刀的故事深受感动,将来一定要做一个像他们一样的大侠……”
百里转头笑着看了教主一眼,教主低眸沉思。
郁简之正意犹未尽认真写着日记,却听那厢说书人歇了口气,又口若悬河说了起来。
“剑神万难安一死,从此万剑无主,很多人说,除非昔年剑宗的祖师爷复活,否则天下再难出一个能与万难安比肩的剑客。然而谁曾想,百年后这江湖中竟又出现了一个武学传奇。”
再往下听,咦,十六岁成名?武功登峰造极?容貌俊美无双?
那不是比我还厉害吗?这样想着,郁简之脸也不红地停下笔,仔细又听了起来。
“当时靳简乔离陆玥珂不足三尺,可是他没有慌张,因为他不信——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他自信自己的武功已是天下最快,绝没有人能看清他的身法。不但没人能看清,他的速度如此之快,他也绝不信有人能击中他。可正是他得意之时,陆玥珂的剑却已稳稳刺入他的胸膛。当时电光火石,甚至少有人能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斳简乔眼睛睁得极大,他至死都不相信,竟然有人能在五招内就摸清他的步法,而自己的步法速度,竟也远不如他出剑的速度。
追花宫宫主陆玥珂一战成名,那年他年仅一十六岁,英雄大会夺魁,武功独步天下举世皆惊,名动江湖!”
“好厉害!”郁简之星星眼直冒,也不知这个陆玥珂还活着没,要是还活着,那一定要把他叫来帮自己杀教主啊!他这么厉害,杀一个魔教教主肯定不在话下。郁简之又翻开自己写日记的小簿子,翻开新的一页,蝇头小楷端端正正写上三个字:
陆玥珂。
教主看了眼他写的那三个,嘴角不易察觉地微微扬起。
“再说这位陆宫主的容貌,那更是一言难尽。
时年昭夜山庄春妃晖制美人榜闻名天下,列出了当时天下所有的美人排名。入榜的有渚华山庄蓝瑾、秦淮名妓赵婉儿、晋阳御剑派秦雅疏,以及朝中两位皇女朝梓公主与梦桑公主等等天下闻名或是原本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美女。
这朝梓与梦桑入榜不奇怪,奇的是,这两位公主的亲生母亲盛贵妃身侧的一个小宫女竟也入榜,且排名还高出朝梓公主与梦桑公主数名。据说有好事者艺高人胆大,特意潜入皇宫去看这小宫女,果然惊为天人。
昭夜山庄原就是吃的探听消息无事不通这碗饭,这下连警卫森严皇宫深院里的宫女都了若指掌,更是名声大震。
春妃晖本人也对这份美人榜甚为得意,自问已阅尽天下美人,何止皇宫一个宫女,又有多少流落民间的美人他也一一尽览。
——直到他见过陆玥珂。
春妃晖自江南远远偶见得陆玥珂一面后,就仓皇回了昭夜山庄,把自己关在房里三天三夜不曾出门。三日后召回江湖流传的所有纸质《美人榜》及其复刻品,修改重印后再流出。
江湖中人皆好奇这份本已经令春妃晖顶满意的《美人榜》究竟改动了些什么地方,翻开一看,这榜上美人仍是原来那些美人,美人不变,排名俱是不变,几乎和原版一模一样,唯独这扉页上多加了一副人物丹青。
那丹青寥寥数笔,十分简洁,仅仅是一位持剑的素衣少年站在一面铜镜前的背影。题字也只有短短五字的残句“江山看不尽”。
这画中人年岁虽轻,背影却是颀长,身形虽瘦削,却绝非孱弱,反而自带了几分少年郎独有的风流疏狂。
尽管看不见他的脸,却没有人不认得他手持的那柄宝剑——那是追花宫宫主的追花剑。
这又一次教所有人震惊。要知道,春妃晖早年因为容貌卓群,成了九王爷的禁脔。为脱离九王爷,竟狠心练功自宫将自己搞成个不男不女的境地。故此虽他生性最爱欣赏美色却也最痛恨男色。江湖中的美男子不少,有些更是堪比女子艳容,可他从来不屑一顾,直道那些美男与扮了男装的女人又有什么区别?
可此番他竟将陆玥珂的画像放进了他最为得意也是最富盛名的美人榜中,还题诗“江山看不尽”。
江山看不尽是什么典故?据说南唐后主送给大周后娥皇的一面铜镜上就镌刻了这句,全句是“江山看不尽,最美镜中人。”
陆玥珂本人不在排名之内,这题诗却是如此,春妃晖对其姿容的肯定可见一斑。”
郁简之擦擦口水,虽然自己已心有所属,可这并不妨碍对美好事物的探索啊。他决心一定要见这位陆宫主一面,若是能和这样一个人共同推覆魔教,为中原武林共塑美好明天,就算这个功劳得分他一半,那都也是一桩妙事啊。想想这位陆宫主武功卓绝,容貌也卓绝,郁简之又擦了擦鼻血,赶紧再日记簿里那行“陆玥珂”下边又添了一行小字,依旧只有三个字,是曰“我喜欢”。随后继续陷入了对陆宫主的美好憧憬中。
“然而只可惜……”说书人却再度开口。
可惜?郁简之抬头望向说书人,可惜什么?难过陆宫主果然已经英年早逝了吗?
“只可惜这陆玥珂终于还是堕入魔道。”
堕入魔道?
“想他当日参加英雄大会,除了那斳简乔自负无敌咄咄逼人外,不曾伤任何一人姓名,可如今,他却再不是那个会手下留情的少年了。而是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蝼蚁草芥的大魔头。“说书人满面惋惜。
“两年前浣雪山之战更是死伤无数,魔教滥杀无辜,草菅人命,真是人神共愤。”
大魔头?浣雪山?魔教?
“或许这一切,从他把追花宫改成祭雪教的那天起就已注定。注定他要用这全天下的血,去祭奠浣雪山的雪。“
郁简之转头震惊地看向教主:“陆玥珂?”
教主也看向郁简之,动作依旧是风雅,轻声道:“我在”
……
看来请陆玥珂帮忙一起杀教主是有点困难了。
只是自己怎么能这么傻,几个月过去,竟都没问过教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