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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城外来客月色红(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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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天刚刚擦亮,向二爷便醒了过来。
多亏了他体质异于常人,在硬邦邦的檀木椅子上应付了一宿,也没见他这把老骨头哪儿疼哪儿毛病。
“爷,岩三伺候您更衣吧。”外室传来岩三小心翼翼的询问声。
“进来吧。”向二爷掀了掀眼皮,轻飘飘地回道。
他赤着脚站了起来,身上盖着的轻薄丝裘应声落下,擦得发亮的黑色大理石地板沁着森冷的凉意,但他却毫不在意,苍白的脚踩在那黑色的石板地上,有种诡异的美感。
岩三偷偷撩了下眼皮,却见自家二爷那松垮垮的发带早就掉了,那头乌黑的发散下来披了一肩,那一刻他忽然发现,原来诡谲多诈如二爷也有这般消瘦柔和的时候。
全新的一天就这样缓缓拉开了帷幕。
向二爷摇着他那柄朱骨扇,悠然地坐在会客的厅房里,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对面的男人。
那男人已经换下了那套破烂的军装,正穿着和二爷相似的白底长袍,捧着一杯热茶,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那男人似乎是不太习惯这样的打扮,他坐姿虽然足够端正优雅,但却依旧稍嫌拘谨。
“敝姓李,名修禹,昨日无意擅闯向家寨,失礼之处还望二爷多多包涵。”男人顿了一下,似是在犹豫该循何种礼数,最后竟是抬起右手,神情肃然地行了个端正的军礼。
“我是一名军人,多谢二爷昨日的收留照顾。”
“李先生真是风趣,向某一介布衣可当不得这样大的礼。”向二爷展开雪白的扇面,及时地遮住了自己肆无忌惮地翘起的嘴角,但露出的眼里却是遮不住的笑意。
许是自己也觉得穿着长袍行军礼的模样实在不像话,李修禹看着对面那俊秀男子忍俊不禁的模样,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时间,暂且不论彼此间笑意真假,初见时那箭拔弩张的紧张氛围倒是轻松了不少。
“李某昨夜想到明日即要面见二爷便觉忐忑不安,辗转难眠,但万万没想到二爷竟是这般丰神俊朗,平易近人。”
“哎,李先生想必是在为‘向二爷’竟然不是你想象中那样一位威严庄重的老人而感到失望吧?”二爷撤下扇子,语带揶揄地说道。
“怎会呢!二爷风姿不凡,李某可是一眼就为您所折服啊!”李修禹眨了眨眼睛,这般活泼俏皮的动作由他这样一个大个子做来确是难得地不显违和,再配上他那温和友善的笑脸,似乎全身都在传递着友好的讯息。
“李先生才真真是一表人才呢,向某这把老骨头可是比不得咯。”
李修禹看着面前不过二十三四岁的青年有模有样地叹着气说自己老,想起自己今年已然二十有八,一时间竟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尚且还算光滑的脸皮。
然而还不等他开口调侃几句,向二爷便十分自然地接过了话头。
“向某观李先生气宇轩昂,不似我们山里人家,却不知你籍贯何处呢?”
“啊,李某自小便在天京长大,还是第一次领略到这样秀美的山野景色呢,二爷好福气。”李修禹心头警惕,面上却还是笑得友好纯善,不知这向二爷与一路追杀自己的人是否一路货色,便有意试探一下其口风。
“天子脚下出人才,难怪李先生这样出众不凡。”
“如今已是民主政制,二爷过誉了。”李修禹笑言道,抿了口茶,暗自留意向二爷的神态举止。
“确是如此,倒是向某失言了。”二爷眨了眨他形状好看的眼睛,颇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露出一些年轻人惯有的俏皮神态来,“唉,向某一直窝居于深山大岭之中,也没什么机会出外游历,见识却是短浅了些,让李先生笑话了。”
“哪里,二爷言重了。”李修禹见向二爷这番作态倒是稍微放松了些心神,在他看来,向二爷更像一个迫于传承早早继位的深山山寨当家,年轻人难免都会对山外的新鲜事物好奇些,一时之间倒是没有生出什么怀疑来,只是觉得眼前这个容貌俊美却故作威严老成的青年也颇有些可爱之处。
“这山里的景色虽然没有外面都城的华美精致,但是也别有一番野趣风情呢。李先生一定要留下好好玩赏几天,让向某一尽地主之谊。”向二爷殷切地提议道,笑得真诚又友好。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虽然这向家寨处处透着古怪,但想及日前自己身后来势汹汹的几路追兵,李修禹还是将计就计地承了向二爷的情。
向二爷藏在宽大衣袖中的一只手轻轻地捏了捏手指,本来蛰伏在李修禹身后伺机而动的一只拇指指甲大小的蛊虫便瞬间爆体而忙,化成了一小撮灰烬,一阵清风吹过,这场隐蔽的埋伏便彻底消散在和熙的晨风中了。
寻常蛊毒都奈何不得的体质么……天京李家……呵,果然有趣。
向二爷勾起嘴角,笑得很是愉悦和满足。
虽然都是溜进来的耗子,但耗子与耗子之间也还是有价值好坏之分的。
这李修禹固然称得上是一只有研究价值的好耗子,可他身后的那几只没本事不入流,还非要天天在这油缸门前绕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种程度的耗子,甚至都用不着岩家孩子出手就能解决掉。
将蛊林外迷阵里徘徊的脏耗子清理干净,这还是自尤梭之花凋萎以来,向二爷给“白蜂”牧原布置的第一个任务。
当天早上,在向二爷还在和李修禹那厮一来一往地打着太极的时候,牧原和其他几个“白蜂”就已经在蛊林外抓到了那几只早已被困得头昏眼花的脏耗子。
那一行人共有十八个,都是身手敏捷的青壮年,穿着山里人家常着的廉价粗麻衣裤,其中有两个已经在昨夜死在了蛊林外的两条毒蛇嘴下。
白蜂找到他们以后,牧原等人首先就把他们都给弄晕过去。经搜查以后,果然都在他们身上找到了火枪和弹药,而他们每一个人的手上也都有长年抓握枪杆子留下的厚茧。看来这些耗子间的纠纷确实和军政党羽之争分不了家,就是不知道,他们趁夜摸上神山,甚至闯入向家寨是有心还是无意为之了。
“白蜂”们将这一行耗子连人带尸地聚在一起后,牧原便掏出了一支造型朴素简单,乍看之下毫不起眼的短小竹笛来。只见他两唇一合,吹奏出几个急促、刺耳的音符来,树林里即刻便出现了异动。
无数的蛇虫蚁蝎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密密麻麻的几乎铺满了地面,它们如狼似虎地往那些昏睡的人和尸体上扑去,不一会儿便将他们严严实实地掩盖起来,远远看去就像平地上多了个黑灰色的小山丘。
那山丘下不断地传来一阵阵让人头皮发麻的撕咬声,随着那声音越来越大,那小山丘也逐渐越变越小,直到其与平地同齐,那些餍足的蛇虫才缓缓散去,留下一滩腥臭的血水和一地破烂的麻衣。
“白蜂”们一直静立在旁,面无表情地注视那座“山丘”的由有到无。而那些凶狠的蛇虫不但没有扑向他们,反而好像惧怕他们一般远远地绕开前行。
直到所有的蛇虫都走干净了,牧原才抬足向前。
只见他朝那滩血水和烂衣撒下了一把白色的粉末,那滩血水便咕噜咕噜地开始冒起了气泡,不一会儿就将那些破烂的麻衣给消融了,再过一会儿,就连那滩血水都彻底地挥化干净了,一行十八个大活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这个偏远的小林子里了。
林子里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得欢快,仿佛是在向迅速离去的“白蜂”送行。
接下来的几天里,向二爷果然依约带着李修禹好好地欣赏了一番山野美景,殷勤备至至极,途中李修禹几番试图探查向家寨的情况,都被向二爷不着痕迹地挡了下来,一路走下来,李修禹竟是比来时更加迷糊懵懂了。
向二爷表现得就跟所有早早继承家业的年轻人一样,周到稳重之余又不可避免地露出些许天真和莽撞来。尽管李修禹的眼睛已经“如实”地告诉他向二爷的无害及可信性,可他的内心深处却依然不愿放下那把名为怀疑的利刃。
他看着那正在眺望远处山峰的长发男子,忍不住眯了眯眼睛,从戎十五载,他竟从来不知道自己也是一个容易为“美色”所惑的人。
清晨朦胧的雾气遮盖了刺眼的阳光,也柔和了山峰锐利的轮廓,眼前的青年身着一身白色的精细长袍,一头黑亮的长发被松松垮垮地束缚在一根浅色的绸带之中。他眉眼柔和,笑意盎然,斜斜地依靠在眺望小亭的一根朱红色亭柱上,一阵清风拂过,扶起他蹁跹的衣角和鬓间几根调皮的发丝……这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出一个比向二爷更适合长发古装这副装扮的人来了。那人那景太过融洽,仿佛随意截下其中的一个瞬间都能成为一幅流传千古的山水泼墨画。
可偏偏李修禹向来不相信这世间存在必然的美好。正义反面是邪恶,邪恶的反面却不一定是正义。世间大道尚且如此,又何况区区凡人?
肉眼所见越是美好纯粹,其真实便越可能是败坏腐烂。这是他自出生以来学会的最重要的一课。
“李兄,怎么?可是被这山间晨色给摄了心魄?”向二爷眼带笑意地揶揄道,打断了李修禹的沉思。
“向兄果然好眼光。”李修禹亦笑答道,也不知是在说向二爷推荐景色眼光好,还是在说向二爷察颜观色的眼力好。
不过短短几天,两人间的称呼便已经由先生、二爷进化成李兄,向兄了,仿佛真的天性投缘一般。
“此山后山腰处有一眼山泉,天然温热,有活肤生肌之效,想来必定对李兄的伤愈大有益处,不若今夜同向某一起前往?”向二爷眉眼弯弯地提议道。
“那在下就先行谢过向兄的关切及美意了。”李修禹有模有样地学那古时的君子行了个拱手礼,笑吟吟地答道,心里却是已经拉响了警铃。直觉告诉他,今夜便是探清这向二爷真实面目的最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