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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唱一曲天长与地久 ...

  •   眼睁睁看着那瓶黑色的可乐欢快地从胸口白色的蕾丝一泻千里冲到了裙摆处雪一样的花边时,我仿佛无比清楚地看到了漫长而悲催的未来。

      秦晓:高中闺蜜,如今同在北京读大学,高三暑假抛弃美娇友恶补游戏。知道网恋吧?知道网婚吧?知道帅气的大神会带傻丫头到处做任务的传说吧?故事的开始本是一只叫秦晓的少女与一只性别不明生物的浪漫爱情,可帮派见面会过后,我陪你看细水长流就成了点燃的烟花——宋体字一行:对不起,我们离婚吧。
      本来这个凄美的故事应以梁祝未化蝶结尾,但应了某个大圣人的远见: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秦晓,作为两者的完美结合,只3天,3天,她就完美诠释了夺命连环call、更年期妇女综合症,以及现代版一哭二闹三上吊。因为……因为……她——要——雪——耻——!
      所以,30分钟前:
      “我把一切都调查清楚了,你只要负责施展‘魅惑’绝技就可以了。”她再一次信誓旦旦地保证。
      施展“魅惑”绝技?这是某个游戏的人物设定吧?“万一是变态怎么办?分手了就杀女友什么的,心理健康课上……”美娇友还在做最后的无谓反抗。
      “绝对纯种帅哥!”
      “纯种”?这神马答案?——人太漂亮是罪啊。作为中国好闺蜜,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于是,沈冰清,也就是我,默默地把自己卖了,还硬是没要一分钱。
      她伟大的雪耻计划是:由于仇人是视觉动物,所以由她最好的闺蜜——当然更重要的是是她认识的最漂亮的美女精心打扮,称自己才是游戏里那个“冰清玉洁”(取名原因,某只秦氏生物美名其曰,虽人不在我身旁,但时刻在思念着我),让对方把肠子悔成一节一节的。所以说,韩剧看多了会嫁不出去,游戏玩多了会看不清现实。而承担这个后果的,居然,是既无辜又单纯的我。
      当我踩着5厘米的小细高跟到了约定地点,露出千培万训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微笑。然后,在她对面的男生扭头看我的一瞬间,我一清二楚地感受到果然有东西痛快地、干脆利落地、不可阻挡地碎了——碎成了一撮一撮的,是我的肠子。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后转身,迎接我的是“冰清!”,“啊……”和一杯漂亮的快乐的绝对有深刻寓意的可乐。

      “你才是那个‘冰清玉洁’?”狼狈的前奏结束后,他发问了。
      “是啊是啊,她本来呀……”我略低着头扯了扯秦晓的衣服,可惜她还在滔滔不绝地浪费演技,还不忘扭头安抚我一眼,“你别好意思,有我呢——她就是想……”
      “别说了。”我悄悄戳她。
      “你坐着就行。”她一副大义凛然、要为朋友插负心汉两刀的样子,“见我一面后,游戏里都要绝交了,喂喂……”
      我抬头瞄了一眼,对面家伙一脸看戏的表情盯着我。
      “我跟你说话呢。”秦晓提高音调,却再一次被无视了。他起身直接拿走我的包,坐下、拉开拉链、取出手机、按键拨号,整个过程行云流水那个漂亮,啧啧,我真心怀疑那个包是他的。然后,某人手机响了;再然后,某人取出手机;再再然后,他对那个某人说:“没其他事我走了。”他就真的走了。
      秦晓一脸错愕,“这小子不正常吧。”
      “秦晓,”我一脸哀怨地看着她,1秒,2秒,3秒,“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李逍遥。”
      手机突然又响了。 “喂?”
      “刚刚忘了说,两星期后我过生日,周六把时间空出来。”
      头顶,千层乌鸦黑漆漆地压过。

      人家是青梅竹马,我们俩是冤家路窄。这个从头到脚都和我犯冲的家伙,有个响当当的名字,李逍遥。我小时候常常祈祷,齐天大圣、妖魔鬼怪、外星人降临地球都成,大发慈悲将其收服,从此,天下太平。但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那个家伙不但安然无恙,而且活蹦乱跳地在我的人生中踩踏出无数个洞。不是我恶毒,只是:
      幼儿园,他掀了我的裙子,背景是操场加一堆人如炬的目光;
      小学一年级,我总穿一双打脚的皮鞋,难走到老师都怀疑我是崴脚了,就为了能在他腿上踹出一个青紫的鞋印;
      小学二年级,他在我的书包里放死耗子;
      小学三年级,我带五花八门的女同学去他家告状;
      小学四年级,他往我的水里灌盐;
      小学五年级,我举报他抄作业;
      小学六年级,他一个飞脚把足球踢到了我脑门上;
      ……
      当年听到我妈和他妈手牵手说以后要做亲家,我一脸悲愤地指着他:“你们要把这事儿定了,不是我给他收尸,就是他给我收尸!”
      天知道,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不再受学区约束,我有多么欣喜若狂、兴高采烈、甚至泪流满面。修行这么多年,我终于圆满了!高中三年,我们俩见面的次数终于可以用指头数清了。没有祸害的日子里,我滋润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我从来都知道,单枪匹马,我不是他的对手。无奈,寿星最大。我只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路我那个紧张啊,想想诸葛亮摆空城计的淡定,我决定:要向偶像看齐!
      李逍遥在门外迎客,见了我微微一笑:“你来了。”
      他就那样瘦瘦高高地站在那里,微笑,亲切、温暖。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变化了好多,长高了,眉宇间,有男人的成熟气息。想想,其实,我们没什么必要像小孩子时斗个你死我活。他人也不坏。只怪当时大家都年少。
      忘了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如果狼持反对意见,即使羊集体通过了赞成它吃素的决议也没用。真理啊真理。
      这世界上有一类悲催的人,他们五音不全;而我,没有五音。所以一进KTV,我就找了个角落玩手机,刷虚无感,只等到了吃饭时间露露脸,偶像交给的任务就算圆满结束了。可惜,事与愿违,没过多久,我就切身领悟到另一句真理——狗改不了吃屎——存在的意义。寿星要求每人献歌一首。于是估摸好时间,我就去找茅阿姨了。N久,等我回到现场,李逍遥像只狐狸似的笑吟吟地迎接我:“怎么这么久,就差你了。”
      随着他走向我,全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我不会唱歌。”在少不更事、很傻很天真的岁月里,我常常一展歌喉,这厮绝绝对对听过我唱得调跑到了银河系外的歌。也就是说,他、是、故、意、的!
      “一首都不会?”
      “一首都不会。”
      “国歌呢?”
      ……。我一边幻想着把话筒从他嘴里穿过去,再吊起来,放到烈日下,暴晒成晃晃悠悠的扁人干,一边很理智地接了话筒,很理智地唱了国歌,外加很理智地紧张加害怕地……唱跑了调。我不得不不停地告诉自己:我是淑女,我是漂亮的淑女。
      结果是,有后悔药的话,我能吃到撑死。
      其实我可以唱生日快乐的;其实我可以发挥冷场的特长,誓死不唱的;其实我可以把原唱放高一点,自己唱低一点……
      我的形象啊,成了荒山野岭,墓碑一块。
      回到宿舍,阿梅问我:“哎,你和青梅竹马玩得怎么样啊?”
      我恶狠狠地回她:“你和他才青梅竹马呢!”

      某月某日,我惊喜地发现,我们班的高数课排在祸害班的后面。大学孩子都知道,高数课,特别是由一位优秀老师代的高数课,那是座无虚席。再直白点,每一次上课都要有抢国庆火车票的精神。秉着学习第一、仇恨第二的信念,以学霸为追求的我屁颠屁颠地找李逍遥去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男生不都不喜欢早起吗?我早晨帮你占座,你只需下课后把原先的四个座位帮我保留住就好。呵,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喜欢早起健身。”
      “你健身,我占座。”
      “早饭。”
      “李逍遥~~”我目光炯炯地提醒他,见好就收吧。
      每一次交接,我都躲着他们班同学。原因当然是……国歌那件事啦。可惜,这个行为有个前提,那就是我得是理智的。而才第三个星期,我就成功地创造了一个不像是能活在现实生活中的“童话”,走上了不理智的道路。
      “童话”的开始,我觉得凳子有点不对劲,有点黏。我略微起身,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扯了我的裤子;然后,我很“童话”地坐下,又起身,还是扯;又坐下起身……反复好几次,我才伸手往臀部一摸,黏、糊、糊、的,——口香糖。
      山雨欲来风满楼。那一瞬间,我满脑子抽的是5级飓风。
      下课后,我到洗手间做了处理,但还是很明显。一腔怒火熊熊升起,直接打电话让祸害送外套过来。我不断问他是不是故意的,“这也太过分了吧,就算是以你的人品!”不过,貌似这厮真不知情。
      “童话”第二间段。放学了,我从桌肚里拉出挎包。桌子和包之间黏糊糊的拉扯验证了我毛骨悚然的猜测。我踩着风火轮冲回宿舍,换了裤子,就坚定着自己绝对是代其受过的信念,冲到了李逍遥的宿舍楼前。
      男生很多都喜欢打包回宿舍吃饭。于是,在意识到等在男宿舍楼前是一件多么考验脸皮的事情前,我就先在来来往往的嘈杂声中听到了“衣服”、“逍遥”、“生日”等字眼,然后,我华丽丽地逃了。带着要还的外套。

      听说,人倒霉的时候,喝水都能塞牙缝。在丢人的“国歌”事件和现眼的“童话”事件过后,我以为自己跌宕起伏、命途多舛的人生就算见不着彩虹,也能有点转晴的意思,然而,只平淡了几星期,上帝就告诉我:兵不厌诈。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
      李逍遥打电话说,初中班主任来北京办点事情,顺便来看看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当然要去了,虽然和老师之间没什么雪中送炭的传奇情谊,但老祖宗教育我们: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
      我打算先洗个澡再出去。在洗完澡,开洗手间门的千钧一发之际,我发现——锁坏了!也就是说,我被锁在里面了!舍友联系了楼妈修锁,可等了一阵子了,还不见人来。
      随着时间滴答滴答地流逝,我做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从阳台翻到隔壁宿舍去,然后再回我们宿舍。跟隔壁同学商量好后,我就开始了行动。
      作为四肢健全、小脑不发达的妹子,我刚费尽千辛万苦迈过去了一只脚,就听到楼下有声音大喊:“有人要跳楼啦!”
      我一脚一个阳台,费力地把头扭向后面,还没来得及做解释呢,楼妈、各路学生、闲杂人等,纷纷行注目礼;嫌距离远看不清的,还向这边涌来。也对,晚饭时间已经开始了,正是人流高峰期,各路人马刚好齐了。这一帮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笃定地认为:楼上的姑娘要跳楼!
      “不能跳啊!”
      “有什么想不开的?”
      “有事咱们好好说嘛……”
      ……
      一个声音倒下了,千千万万个声音站起来。任凭我百般辩解只是洗手间门坏了。
      无比漫长的1分钟。
      在那千千万万的声音中,突然又多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沈冰清!”那一刻,我向毛主席保证:我真想死的心都有了。就在此刻,门开了。据民间可靠统计,这是有史以来,修锁最快的一次。在从阳台缩回去之前,我偷偷扫了一眼下面,瞬间,脸上连皮带肉全丢尽了——李逍遥居然……居然……带着班主任来了……
      下楼后,我抢先做了解释,换来的是李逍遥完完全全的理解:“怪不得不接电话,原来忙着轻生呢?!”
      你才轻生,你们全家都轻生!
      吃饭期间,健忘的我愉快地把此事忘了。可惜,送走老师后,某厮笑得极其欠扁地问我:“你知道学校论坛现在最火的帖子是什么吗?”
      没错,是我。整个帖子图文并茂,那个活色生香。从今往后,我——,成了传说……
      不要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

      这世间有一种朋友,叫损友。而如果一定要为这一类人颁个奖,诺贝尔损友奖,阿梅当仁不让。她常常对我说,“这么倾国倾城的帅哥,你不动心?”
      笑话,这世界上有因为狼英俊就看不见它满嘴尖牙的羊吗?我只对倾国倾城的花瓶动心。
      又或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天定的姻缘。”
      就算我们是青梅竹马,那也是两小有仇的那种。
      再或者,……,“你们俩不会是指腹为婚吧?”
      我抽死你丫的。
      一开始,我是抗日的□□,誓死不从。但抵不住她每一次都阴险狡诈地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确有其事”,外加宿舍还有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帮凶。
      后来有一次,我略认真地告诉她;“人家根本没这个意思,你别玩笑开的跟真的似的。”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们一起这么多年,除了那些‘斗智斗勇’就没什么好的事?”
      我愣了一下,瞪大眼睛脆生生地回复她:“没有!”
      怎么会没有呢?
      因为他太能丢钥匙了,所以家长没留给他家门钥匙。放学后如果他家没人,我就会带他到我家写作业;
      他家有枣园,每年都会送好多枣子给我们(不过这好像不是他能决定的);
      我过10岁生日的时候,没有请他,他气得足足两个星期没搭理我(蛋糕我一个人都不够,我傻呀,干吗还要多一个人);
      后来有一次,他妈妈带我们出去玩。她忙着买东西时,我俩闹腾着把摩托车撞倒了,他去挡,结果胳膊骨折了;
      还有一次,他妈妈出去旅游,带回了很漂亮的小钱包,他觉得挺女孩子气,直接让阿姨转送我了。
      ……
      好像愉快的故事总是会被不愉快掩埋。那些笑容,那些温暖,那些心意,那些穿梭在时光里的明亮与生动,都敌不过影子里长着指甲的小爪。猩球崛起2里,凯撒说:人类,不会原谅。我们总是热衷,把伤痛——放到最大。
      仔细想想,找一个知根知底的人最好。了解,因而更信任。还有那么些年的蹉跎的岁月做支撑,父母也都亲切,老家也在一起——想什么呢?天,沈冰清,你一定是疯了!睡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唱一曲天长与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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