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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高阳苗裔(二) ...


  •   陆家祖宅挨着山脚而建,占地面积很广,是个三进三出的大宅子,灰白色的外墙,红黑色的屋顶,刚健质朴,整座宅子本身以木材建筑为主,嵌在自然中,仿佛是自然的其中一部分,无时无刻不彰显着含蓄、深沉的自然之美。

      何君一路走来,发现这一带的宅子都有着如陆家祖屋一样“高台基、深出檐、美山墙、巧构造、精装饰、红黄黑”的显著特点,他尤为喜欢这种“天人合一”的建筑。

      两辆车子停在大宅前的空地上,那里已经有位老人拄着根拐杖在等他们。

      “老爷,你们可回来啦。”陆家人刚下车,老人就蹬蹬上前,咧嘴笑道。

      老人是祖宅这边的管家,他年轻的时候就住在这里,老了以后也不愿随子孙到外边生活,便留在这里替陆家看守祖宅,一看就看了几十年。老人腿脚不好,以前有次进山打猎不小心摔到了洞里,断了一条腿,被人发现时也有些晚,耽误了救治,腿就瘸了。不过,别看老人拄着根拐杖就小觑他,他眼不瞎,耳不聋,走起路来步步生风,身板子壮实得很。乡里人都说这方水土养人,也是有理的。

      “嗳阿宗,好久不见啦,现在脚还疼吗?”陆老激动地握住老人的手,关心道。

      “嘿嘿,还是老毛病,不是什么大事!”老人带伤的那条腿每逢阴雨天气就隐隐作痛,只不过老人早已习惯了。

      陆老听了,忧心道,“这也受罪啊,哎,我让怀信带了不少补品,你都用用看。”

      老人笑眯眯答道,“那就多谢老爷了。”他不在意补品是多是少,是好是劣,他在意的是那份心,也是因陆家人厚道,他才甘愿将自己大半生的时光留在这个地方。

      陆老拍拍老朋友的手,指着何君道,“阿宗,看看我们家新来的孩子,他叫何君。”他对老人介绍完,又转头对何君温和地说,“好孩子,来,叫宗爷爷。”

      何君顺从地唤了一声,老人咧咧嘴,“乖,乖孩子,阿爷等下给你弄点好吃的。”老人家就喜欢乖巧听话的白净孩子,何君的模样非常合老人心意。

      这时,一下车就往外飞的鹦哥不知从哪里溜了回来,大喇喇落到何君肩膀上,张嘴就喊,“爷爷好!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恭喜恭喜!”

      何君扶额,还恭喜,都没到新年呢,这是要礼物的节奏?

      小耳鼠也跑来凑热闹了,从何君书包里钻了出来,站在他另外一边肩膀上给老人作揖。

      这两货的行为把大家逗得不行。

      寒暄过后,众人相携着走进宅子,院里空间大,房子也多,一人住一间都绰绰有余,老人早已请过周边的乡里帮忙收拾过几个房间好让陆家人住得舒服。

      老管家下午说给何君弄好吃,真的说到做到,晚饭菜肴丰盛,素菜有自家种的,也有在山里挖的野菜,正所谓好山好水出好菜,这里的素菜无论哪一种,都说不出的香甜可口,拿简简单单的水煮青菜来讲,都绝非城里超市买的那些高价菜可比。而荤菜里,则有红焖野猪肉、炖野鸡、茄汁桂鱼、红烧野鸭、蒜苔腊肉等,喷香四溢,让何君胃口大开,吃得满嘴流油。

      饭后,何君摸着鼓鼓涨涨的肚子,舔舔嘴唇状似留恋,鹦哥和小耳鼠啃着老管家给它们的野生坚果,吃得不亦乐乎,其余人都在一边品着野山茶,一边唠嗑。不过今天舟车劳顿,大家都很疲惫,没坐一阵子就一个接一个洗漱睡觉去了。

      第二天。

      陆家人早早就起来跟着老管家准备祭祖事宜。凤栖乡这祭祖的形式很特别,他们需要集体拜祭完共同的先祖后,才会祭拜各自的祖先,而且他们崇尚“九”这个数字,拜祭先祖时用的牲畜必须有九种,供菜要有九碟,酒水也要有九碗,为了保证每一年的登高祭祖都能够顺利进行,乡里专门有人饲养祭祖用的牲畜和酿制供酒。

      由于集体祭祖的事有专人负责,到时候只要人在场就行,因此各家真正需要准备的是拜祭自己家祖先所用的物品,陆家现在做的就是这样一项工作。

      何君起床时有些心虚,整座宅子只有他一个人睡懒觉,他偷偷摸到厨房找吃的。刚好此时陆谨之回来看看何君醒了没,见到人后他面色一缓,轻声说道,“早餐在锅里热着,你快点吃完我带你去山里瞧瞧。”

      何君听话地吃完早餐,跟着陆谨之上山。

      山里有条石头砌成的小道蜿蜒而上,不知通向何方,台阶上长着一层薄薄的青苔,显印出几个大小不一的脚印。

      “这条路是祭祖时走的,平日上山打猎的人不走这边,山里水汽重,前天又下过雨,小心路滑。”陆谨之悠悠地在前面带路。

      “山上有好吃的吗?”何君在哪里都不忘吃的。

      陆谨之眼底闪过一丝笑意,语气温和,“你昨晚吃的荤菜都是山里打来的。”

      “我们等下去捉些?”何君舔了舔嘴巴,仿佛在回味昨晚的佳肴。

      陆谨之失笑,刮了一下他的小下巴说,“宗爷爷知道你要来,特意准备了很多野味,你不用担心没得吃。”

      “那我们到山里来做什么?”何君表示很疑惑,既然不用他们打猎,又没到祭祖时间,他们来干嘛?

      “你等下便知了。”陆谨之走到一处地方停下,“你在这里等我。”

      说罢,他自己就离开小道往右边走去,小道两旁树木葱茏,藤蔓攀延,杂草丛生。一路往深处走去,有些植物还长着刺,好在陆谨之穿着长裤,不然肯定被刮得遍腿鳞伤,他走到一颗半人高的灌木前,摘下上面的果子往回走。

      “来,尝尝。”陆谨之把摘来的果子用手帕擦了一遍后递给何君。

      何君接过,这是一种红色的野果,不知道名字,长得有点像葡萄,龙眼般大小,他放进嘴里一咬,顿时打了个颤,简直酸掉牙了,何君刚想把果子吐出来,一种新鲜甘甜的滋味就在嘴里蔓延开。

      这种果子竟是先酸后甜!若是刚才一尝到酸味就吐出来,现在就体会不到这种如蜜般的甜味了。

      “好吃!”

      陆谨之嘴角微勾,“前面还有,跟着我。”

      一路随陆谨之往前走,何君才发现凤栖山真是一个食物的天堂。

      有一种野果长得像木瓜,却只有婴儿拳头大,皮很薄,一咬就破,流出来的汁水是奶白色的,味道还真有点像牛奶,进山的人渴了都会去找这种果子来解渴,天然又美味。

      又有一种野果外观如小黄瓜,拿在手上却轻飘飘的,用力一掰开,里面藏着一颗颗褐色的籽,这些籽可以食用,吃起来嘎巴脆,唇齿留香。

      还有一种很特别的野果,挂在一棵矮脖子树上,形状仿若灯笼,红彤彤的感觉特别喜庆,撕掉外面的皮,里面的肉尝起来就像果冻,凉凉滑滑的,带着薄荷味,何君尤为喜欢,吃了五个还不够,让陆谨之再摘多些用衣服兜着回去慢慢享用。

      就这样两人连逛带吃的,肚子塞得满满的,何君表示对今天的收获很满足,至于晚饭,他仍然奉行“爱惜粮食”的美好品德,把饭菜一扫而空,唔,他是大胃王嘛,他怕谁?

      第二天愉快过去,第三天——凤栖乡祭祖日真正到来了。

      早上九点,全乡的人都聚集在凤栖山山脚下,神情肃穆。主祭的老人站在队伍最前面,是为引路者,他脚方一踏上石阶,嘴里就念起祖先流传下来的古老祭文,跟在他后面的是二十几个年轻力壮者,有牵牲畜的,九只不同种类的牲畜分别由九个人牵着,有挑供品的,一边一个红木箱子,箱子表面雕刻着造型奇异的精怪,鹿角立鹤,人首蛇身等,箱子里则摆放着做好的饭菜或水果点心。

      走在最后的才是没有特殊任务的乡民们,以户为单位,尊古礼,依照身份地位来排列,一个接一个地走上山。陆家在乡里的份量很重,这不仅源自于陆老的身份及学识,更来自于他们从祖宗身上继承的高贵血脉,像他们这样地位的家族,流传至今,乡里统共也就剩下三个了。

      高阳苗裔,帝高阳之苗裔兮。

      这是楚国那位大诗人的自称,同样也是陆家人的自称。陆氏、胥氏和俞氏,是凤栖乡的三大姓氏,是彰显尊贵的姓氏。三个姓氏来历不凡,胥氏和俞氏,是帝王宠臣的直系后代,而陆氏,就真的是帝王之后了。

      高阳氏,上古五帝之一玄帝颛顼的称号,颛顼是华夏的人文共祖之一,而陆家,身上的血脉就传自这位上古名帝,是这位帝王真正的直系后代子孙。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高阳苗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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