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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那一场惨烈的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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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琳的家乡在江南的那座城市。
她是个农村孩子,但与那种家境贫寒却自幼聪明好学从而飞出山村变金凤凰的励志典型搭不上边。在那个年代,叶琳无论精神还是物质都走在同龄人的前列。父亲是一所初中的校长,母亲和父亲是高中同学,因为家境寒微而上不了大学留在家中务农。这种当时很普遍的“半边户”有点尴尬,说是城市人其实他们确实是农村户口,而且生活也在乡村,说是完全的乡土化吧,骨子里似乎又多了几分比农家土鳖的优越性。叶琳记得上中专的时候学校常发表下来,要写明家庭状况,她那一栏总写的是“教师家庭”而非“农民”。
让我们试图原谅她吧,那小小女孩儿的虚荣心。
那时她考上中专,刚从农村进了城市,还来不及对这种跃出农门的喜悦沾沾自喜,便在面对城市的生活和宿舍娇艳得如同花朵般的女孩儿面前自惭形秽。她们的皮肤那么白,穿在身上的衣服是叶琳从来没见过的款式,还有那些叶琳从没见过的零食,这一切令叶琳眼花缭乱。
不过在初中时,由于父母的勤俭持家和辛勤劳作家里经济条件尚好,在村子里很多人羡慕。
父亲与母亲的结合其实并没有得到祖父祖母的太多祝福,奶奶一直不喜欢妈妈,因为父亲是个吃国家粮的教师,而母亲是农民。更为重要的是,生下来的第一胎是个女孩。在那个年代计划生育抓得正紧,对于这种吃国家饭的人只能生一个,所以叶琳的出生几乎粉碎了奶奶抱孙子的梦。在这一点奶奶更加对妈妈不满。在农村老人的心目中,抱孙子是头等大事。当然在后来几年父母硬是违反了基本国策,生下了叶健,奶奶对妈妈的脸色才略有改观。
至于父母为什么能走到一起叶琳认为这完全是命运的惺惺相惜,父亲在早年本已考上了复旦大学,可是由于废除高考改为推选制而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留在村里小学教书,多年后因为业务能力突出自己又精通一些机械工程之类调去另一个镇的中学教书,教物理。所以在这一点上他们际遇相同。
那个时代的农村女孩们远没有城里孩子那么多的消遣,衣裙也只有少量的几件,往往是妹妹捡着姐姐旧衣服穿。所有业余的消遣只家里那台黑白电视,她们有的只是地里的农活、照看年幼的弟妹还有要跃出农门的渴望。
相比较之下,叶琳的童年丰富许多。家里的书堆成一摞摞,被父亲收藏得很好。叶琳最喜欢那套《红楼梦》的连环画了,到了稍大一点,更是偷偷读了毛主席的诗集还有父亲的手抄本诗集,不过叶琳一直认为父亲的手抄本的那些诗远比毛诗有吸引力。因为父亲的手抄本全是情诗。
上初中了,她理所当然和堂哥叶扬一起随父亲到他所任教的中学读书。这所学校离家着实不近,所以叶琳选择住校。周一到周五都住在学校,周六才回家。
便是在初中,她认识了莫彩云和叶名轩。
莫彩云和她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当然,这是在莫彩云喜欢上叶名轩之前。
那时候叶琳学习很好,可能因为成绩优异一向严格要求的父亲放松了对她的管制,每天放学爸爸回家去了,她就抛开课本读课外书。她对那些诗歌、散文集之类的有着痴迷的热爱,每每课间的时候她总喜欢捧着一本读到老生入定。莫彩云学习不怎么样,但她一直蹭着和叶琳同桌,一是在考试时能打打秋风,更重要的是叶琳的课外书多,经常能有些闲书看。应该说莫彩云看书最早的兴趣是叶琳带动的,不过她对书的喜好与叶琳不同,叶琳的书都是些大部头,那个年代最疯狂的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岩》、《高山下的花环》之类的,莫彩云在最初看了几页后就看不下去,各类言情小说成了她的最爱。
那时路边的租书摊是莫彩云常光顾的地方,每每看到她去,学校旁边租书摊那胖胖的大伯一见到莫彩云就咧开口笑,问今天要借什么书啊。他的声音拖得长长的,在小店里回荡。
叶琳是个根正苗红的好孩子,长期以来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教导使她对这些“杂书”敬而远之,她往往会和莫彩云说,别看这些言情小说,这些都是不健康的书籍什么的。但是琼瑶和席娟的魅力实在太大,莫彩云对叶琳的规劝不过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她从最初的放学看变为课后看、由课后看变为课上看有逐级演变之势,终于门门功课挂红灯。
尽管如此,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与最差的学生坐在一起并没产生什么隔阂,她们依然很要好。
这一切一直维系到叶名轩转学来她们班之前。
莫彩云长得漂亮,只是脸上有几颗雀斑。她为此非常苦恼。叶琳就往往会搬出断臂维纳斯的经典来说服她相信自己是最美的。“真正的美都是残缺的。你看,维纳斯因为断臂而获得永生。”
娉娉婷婷十三余,豆蔻年华二月初。十三四岁的年纪,那样美好的青春。
上课了,莫彩云还在埋头在小说里。叶琳轻推下她,“老师来了。”“今天班上来了位新同学,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叶名轩。”
后排站起来一个高高的男生,叶琳回头看了一眼,长长的头发,漠然的表情,特别拽的样子,古惑仔。她心里暗暗想着。
叶名轩刚来学校不久便在班上男生中建立起了威信,他迅速改变了以前班上各人和平相处的态势,形成了阵营。由于不存在其他的阵营竞争,因此他一家独大。可能由于他在男生的超强威望,女生们渐渐对他有了朦朦胧胧的好感,不是说女人都喜欢强势的男人么,小女生也不例外。
那时候乡村中学的女生还不像现在这样敢于大胆谈论男生,就如同男生也从不敢当面谈论女生一样,只敢背地里偷偷地瞅心仪的女孩一眼,然后把这份淡淡的喜欢压在心里。
不过即便如此,叶琳还是听到了许多有关叶名轩的事。消息来源于叶扬。
作为同桌,叶扬从叶名轩刚来没几天便打成了一堆。一起放学自习、一起骑辆破自行车兜风、一起打羽毛球、一起玩篮球。他们的友谊如同蔓草般生长,迅速超越了普通同学的亲密,叶扬甚至晚上下了自习课后就直接住在叶名轩的床上,而以前他是睡在父亲宿舍里的。由于叶扬的关系,叶琳也和叶名轩打了些交道。
比如下午放了学,叶扬会叫上她一起打羽毛球。那个时候他们的羽毛球练习完全是野蛮生长状态,丝毫没意识到男单打女单实力是多么的悬殊,还采用的是谁胜谁做庄制,谁先赢了7个球谁就一直打下去,就是做庄,必须来下一个赢了他7个球的人才能换庄,然后再等到下一个强手出现。这样叶名轩因为身体条件等原因,一直是他做庄。他那球拍一扣下来叶琳往往找不着北,每每与他打球只是摸摸球拍,接几个球便是几比0的下场。在经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后,叶琳意识到了去和他们打球完全是陪太子读书,而且她本身对于羽毛球这项运动兴趣也不大,从此干脆一放学就稳坐她的书桌苦读圣贤书。
叶扬告诉她,叶名轩是在原来的学校与人打架才转来他们学校的。啊?是个专门闹事的主啊?叶琳佩服自己的眼光,第一眼感觉果然是精准,后来的事情也印证了这一点。当然,这是后话。
这些斑斑劣迹丝毫不影响叶名轩今时今日的风光,他学习好、体育好,800米成绩还入选了县队取得了名次,为学校争了光。由于身高体长,学校的篮球架他是常客,一个标准的三分球吸引了一大堆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的目光,其中便包括莫彩云。
“叶琳叶琳,刚才叶名轩看我了。”
“哦。”
“你怎么老是无动于衷的样子,真的,他看我了。”
叶琳从一堆书中探出头来,她很想说“他只是看了你”或者是向莫彩云揭开叶名轩的真实面目,但她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的,虽然她一向是个直来直去不会拐弯抹角的人,但也直觉有些话说出来友谊会消亡,隔阂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