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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狐落平阳被尔欺 吴忧悉心照 ...

  •   吴忧慢慢靠近那焦灼的一团物体。看它腹部还在微弱的起伏。吴忧捡了一段坚硬的枯草轻轻地戳它,它极瑟缩抖了一下,眼睛吃力地眯开了一丝缝隙。这小狗伤成这样估计是活不了的,趁着雨势未大赶紧爬上去要紧。
      爬上几步,她无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刚才那只小狗的眼睛完全睁开了,滴溜滚圆亮晶晶的极美的一双眼睛。似是噙着泪,似是在求救。
      救救它吧,救救它吧,心底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吴忧翻身跳下,脱下一件外衫,把小狗放进去打成一个包袱背在身上。开始继续奋力地逆着风雨攀爬。这小狗的脑袋耷拉在她肩头,微弱的呼吸吹在她脖颈,痒痒地升起了她心底的一片柔软之地,她咬紧牙关更奋力的攀爬起来。
      终于到达山顶,妙善拉着她的手臂拖她上来。她沉重地喘息,颤抖的手从怀里掏出那株还魂草交给妙善,“快,拿去给子时。”
      妙善并不多言,接过这珠还魂草,就像接过了接力棒一样撒腿狂奔向山下。
      吴忧颤抖地解开包袱,然后翻身躺在地上。她望着湛蓝的天空,痴痴地笑了。今天她做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件好人好事。如果集满一千件好人好事,会不会出现一只能带她回到原本世界的阿拉丁神灯呢?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庙内已近夕阳西下。吴忧先洗了个澡换了身干爽的衣衫,然后开始料理这只小狗。她拿烧开又冷却的水极小心轻柔地擦拭着它的身体。可是擦着擦着她发现了一些金色的亮光。待全身擦过一遍,吴忧惊奇地发现这只小狗身上套着一层金色的丝。吴忧拿剪刀来剪断了包裹着它的金丝。金丝剥离的片刻,皮肉上汩汩涌出血水。血腥味夹在着毛发烧焦的气味袭来,她干呕不止,头晕目眩无法继续下去。她冲到门外拼命的呼吸着山间清新的空气。斜风夹着细雨吹醒了她昏昏沉沉的脑袋。
      是了,放弃是容易的,反正它也是必死无疑的,就当没有遇到它,把它埋了吧。
      难道就这样放弃了?这么辛苦背它回来,这救命救半条等于是谋杀。
      这怎么算谋杀?医生都有治不好的病人。
      去吧,给它处理伤口,救救它
      算了吧,埋了吧,你不是晕血嘛
      心底一黑一白两个小人争执不休,翻滚着动起手来打得不可开交。
      吴忧矛盾着回身望一眼那只小狗。此刻小狗由于失血过多已经睁不开眼了,脸上隐隐看得见泪痕。那双如此美丽的如星月般璀璨的眼睛,难道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吗?克服一下,克服一下,人生就在一个个克服中过来的。她虽只是普通人,做不到舍己性命救人,但也有着最平凡的恻隐之心。只是克服一下内心对血腥的恐惧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吴忧拿起块白纱布蒙住口鼻,继续给小狗擦拭清理伤口,刮去烧焦的腐皮,敷上止血消炎的草药。
      吴忧就这样在桌子上趴了一夜,天蒙蒙亮的时候妙善进来推醒她,惊讶的问道:“这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是什么?”
      “昨天我爬下悬崖采还魂草的时候顺便救了一只小狗,它被闪电劈中了。子时的娘亲还好吧?”
      “子时的娘亲吃了还魂草之后能下地行走了,她给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和我们聊起子时的小时候,我们坐在院子里看着星星聊着天,她拉着子时的手,安静祥和满足地走了。他让我代他谢谢你,是你给了他这个机会可以跟亲人好好告别。咦?这是什么?”
      妙善拾起桌子上一根金丝的残片。
      “我也不知道,这只小狗身上裹着一层金丝,真是一只笨狗,难道不知道金属是导电的吗?它这样不等于下雨天把个定时炸弹背在了身上嘛。”
      “你说这是一只狗?我看它嘴巴尖尖倒像只狐狸。会不会是这山中的狐仙?你听过没,狐狸成仙之前都要经历天劫,劈过3道天雷受得住的方能成仙。”
      “真的吗?如此说来我要是能找到橡胶包裹全身,受住这3道天雷岂不是也能成仙?”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明白,什么是金属?橡胶?我还听过一种太阴练形法可以修成地仙。就是把人埋在地下,肉身腐化而内脏不腐,经年再取出就修得地仙的仙身。但是这种修炼肉身到功成之前也会经受考验,若肉身被破坏则功亏一篑。”
      “此法也甚妙,躺在地下睡睡觉也能成仙。你有修炼的具体方法吗?”
      “这个倒没有,这是道家不传之秘,我是佛门弟子。”
      吴忧冒出三滴汗,极度鄙视这光有嘴把式的佛门弟子。
      他们的交谈都入了这半死不活的狐狸的耳朵。
      几个月前,狐界的碧城公子掐着小胡的脖子的时候,小胡告诉他,千叶禅寺的金缕玉衣可以避天雷劫。可惜他不知道小胡的大号就叫胡诌,而且此人吃软不吃硬,别人若欺他半分他会铭记于心择机双倍偿还,歹毒心肠可当墨汁蘸,这不就着了他的道。
      小小一个编话本子的破仙居然敢欺负到本公子头上,等我缓过来定将你投进炼丹炉。碧城想的愤恨整个脸都扭曲了。
      吴忧看着它,以为它很是痛苦。端来一碗茶水喂它喝下,温柔细语“忍忍吧,我还没给你起名字呢。就叫小白如何?我以前养过一只博美,也叫小白。它从楼上摔下来我也是喂它茶叶水给治好的。”
      妙善感觉恶寒。
      “哦,当然了,皮皮鲁和鲁西西的熊猫是喝了橘子水康复的。我决定在茶叶水里面加点橘子水,双倍药效。”
      妙善的手扶不住下巴,里面可以塞鸡蛋。
      “妙吉,我觉得你可以去水韵胡同找周大夫瞧瞧。以前我帮师叔烧火的时候烫伤了手,师叔带我去找周大夫瞧病。周大夫看烫伤很是厉害,你看我的手上一点没留疤。”
      吴忧的眼睛里泛着精光,即刻下山去水韵胡同找周大夫。
      这水韵胡同似是水乡周庄,一条大河环绕着大片房屋,屋前屋后又围着细小的河道,这一大片地方都叫水韵胡同,吴忧问了n个人才终于找到周大夫处。
      周大夫并不会看各种症状,单单会看烫伤。这是一段好人得好报的佳话。周大夫祖上的一位老太爷在年轻的时候照顾过一位异乡客。这位异乡客是个年迈的老太太,到此地投奔亲外甥。可这外甥并不理会她。周大夫的老太爷对她有施饭之恩。老太无以为报,把祖传的烫伤药方传给了周家太爷。此后周家就凭这看烫伤的手艺奔了小康。
      小医馆的队伍排的老长,都是一些烫伤者。此时正是晌午,日头毒辣。吴忧拿方布巾打了个婴儿抱袋的形状把小白挂在胸前。生怕太阳照到它,拿手遮住强烈的阳光。小白焉焉地闭着眼睛。
      终于轮到他们。周大夫手脚极为利索。先清理伤口,用泡软的新毛笔给伤口上涂一层药水,再撒上一层黑粉,包上纱布。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做得是行云流水又一丝不苟。吴忧站在他身后看他治伤的模样,眼前浮现出能干的主妇炒菜的模样,不需多时一份份小菜就出锅了,偶尔还能来个翻锅的绝技。
      周大夫轻咳一声,拉回吴忧飘飞的思绪。
      “药每日需换3次,药水和药粉已配足1个月的量。每次都要用新毛笔在煮沸冷却的水里泡开后上药。毛笔到隔壁店买,一次买90支。30天后来复查。
      隔壁真是个卖笔墨纸砚文房四宝的店。药童领着吴忧到隔壁,喊师娘“客人要买毛笔。”
      老板娘立刻介绍各种毛笔,意思就是价格越高毛质越软,涂药的效果越好。如果说哪一门绝技是无需穿越亘古存在的,那必定就是医界的关联营销和暗黑价格了。
      吴忧前胸背着狐狸,后背背着一大包毛笔。饿得前胸贴后背也顾不得吃饭。因为已经到了换药时间。她细细地涂着药水,撒上药粉,动作甚是轻柔。料理完之后小白身上不再是毛发烧焦的气息,而是散发着淡淡的中药味。她又打来一盆水,擦干净小白的脸,擦干净它眼睛附近的泪痕,甚至细心到给它擦了脚底板,磨平的脚趾甲,挤了一下□□腺。
      这小白猛然跳起,全身颤抖,极度害怕地后退,夹紧尾巴呈坐姿。
      这个白痴人类,居然把我…..居然把我…….,叫我的脸面何处安放,叫我怎么回去见我的狐子狐孙。白碧城咬着牙欲哭无泪。内心却在赌咒,等我缓过来第一个要杀的不是小胡,而是这愚蠢的女人。真是,真是,狐落平阳被尔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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