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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忘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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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正回头,嘴里咬着钢笔帽,一双眼忽闪忽闪地盯着他。
“明天我陪你去趟医院。”他逼着自己平静。
花正拿下笔帽,“我没生病啊。”
凤君想也没想就说:“你总出血,我不放心。”
花正拿“你很无聊”的眼神白了他一眼,转过身去,“我过两日就要面试了,你别捣乱嘛。”
凤君便没再纠缠。其实过了那短暂的头脑发热后,他冷静了很多。
看着她在灯光下努力学习的背影,听见钢笔擦着纸张发出的沙沙声音,仿佛又有了真实感。她好端端地在他的身边,这就好了。
凤君拼死拼活地劝自己想开,但各种疑虑仍是跗骨之蛆般挥之不去。
到花正面试当天,两人都急着出门,凤君一洗完脸,花正就过来洗。凤君一边刷牙,一边照着对面的镜子,镜子里的男人他许久没这样仔细地打量过了。虽然花正总爱夸他“根本就是哥哥的样子”,但毕竟是三十六岁的人了,终究不一样了,反观花正……
花正恰好冲洗掉脸上的皂粉,肌肤清爽水嫩,双眼也带着水气明亮干净,活脱脱就是个高中生。
凤君无端感到呼吸困难,一股摧毁一切意志的冲动让他提起手中的牙缸和牙刷就砸向墙上的镜子。
镜子碎裂。
虽然花正已经起身拿毛巾在擦脸,一小碎片还是扎伤了她的手背。
凤君怔愣,仿佛刚才举动暴躁的人不是他自己。但他很快发现自己该死,将花正给弄伤了,于是把她牵进客堂里找药箱打算给她清理包扎。
花正的心比手上的痛更难受,她捂着伤口对他说:“你有很不如意的事吧?可是我没有发现。最近我只顾着自己的烦恼,对你的关心太不够了,哎,别这么紧张嘛,一点也不严重。”可是眼泪震出眼眶,“若被你发现我得了忘症,会更担心吧,我一直担心这点,才瞒你至今。我不去面试了。”
凤君震惊,他隐约感觉到她在学习上的吃力,但没想到问题会严重至此。与她手背上的小伤相比,这个对他的打击俨然更凶猛,整个人瞬间生出虚脱之感。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虚虚飘飘的,“花正,你还小,不是得那种病的年纪,忘性谁都会有,不可以胡思乱想。”
花正擦拭掉眼泪,“没事,虽然花掉太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但我想开了。”她伸出受伤的手背让他包扎,一边轻松道,“只要不把你忘了,忘了什么我都不在乎。我怎么能忘记你呢,这根本就不可能嘛……”伸来脖子,不客气地把鼻涕擦到他肩头,表情却端正道:“一想到跟你一起好好地生活在一起,便觉知足。有些虽然很遗憾,但跟那些失去家人,生命的人比起来,没什么好抱怨的,那么,你的坏事是?”
“已经过去了。”凤君拥住她,一个大男人突然就想流泪。就这样吧,好端端地在一起生活着,这比什么都更重要。
花正去面试了,如她所料,并未成功。不会一点都不难过,相反,她难过到要死。走在大街上,闷热的暑气和无精打采的夹道的树木都令她心情低落到了极点。不想回家,便想去学校走一走。
学校复课后租用的是原先电力小学的一栋三层楼房,花正对这里没来及产生感情。来到楼底,却不想进去了。可是她想找个人陪。
她想起了何永生。他基本都在学校盯着,记得他上午一般没课,可以找他陪一会儿。
上顶层靠右的办公区找何永生。和何永生同办公室的一位老师认得花正,告诉她,何永生去了校长办公室。
她便在走廊里等。没等多久,何永生便出来了,脸上带着阴沉,看见花正的刹那却消散不见。
“在等我?”他来到她身边,“你怎么了?”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花正的眼眶内一下子有泪水在打转,“永生,陪我走走吧。”
学校没有校园,附近道旁全是最近两年红火起来的小餐馆,即便不是午餐时间,空气里似乎浮动着油垢的气味。穿过这一段“餐馆路”,便是截然相反的一条不知名的林荫道,他们两个在这条路上走过多回,每回都不知不觉放缓了步伐。
何永生也正被琐事困扰,一时没开口催逼她说些什么。两人沉默地走了一阵。
“若是秋天就好了。”花正感慨。她喜欢秋天走在林荫道上,叶子黄了的况味隽永而深刻。
何永生哂笑,“嗯,我记得那年秋天你朗诵英文诗,欺负我不懂英文。”
“……有吗?”
“不想承认?哼,我记得你一口气叽里呱啦背下那么长的诗,当初我还担心你会断气。”
“就算有过吧,能用洋文欺负你的日子大约也没几年了。”花正的声音非常含糊,细小,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
何永生以为自己听差了,但心里一动,索性道:“那就赶紧欺负,来来,你再背一遍,上回那首。”
“哪首啊?我不记得。”
“黄色林子里遇到两条路,那个。”
应当是Rober Frost的《The Road Not Taken》。花正记不起来,那其实不是念给何永生的,是给她自己的。
那年,其实就是1937年的秋天,她和凤君和好之前,经历过战乱,她的情绪十分不稳定,对自己和凤君的感情产生了绝望的情绪,那时,她的状态极差,何永生伸出了友谊之手,有空便会陪着她,带她吃点好吃的,或天气晴好时来在这条路上散散步。
当初背诵这首诗歌,她是有感而发的。
诗的大意是,有个人在秋天黄色的林子里走到了岔路口,“我”久久伫立于路口,向其中一条路极目望去,平坦深远,另一条路则荒芜幽寂,但对“我”的诱惑更大,于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那条罕无人迹的道路,“我”心忖,一旦踏上这条路,或许我再难返回,多年以后在某一个地方我或许会叹息,自己选择了这条人迹更少的路,从此注定了这一生的道路。
眼下花正想不起来当初的情景和心意,但这首诗她还是有信心的,清了清嗓子念到: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forest,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不对,是yellow wood”何永生意外地抓住她小辫子,得意地提醒。
“哦,对,是wood……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Look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
何永生又叫:“你是不是故意欺负我不懂?looked down 前面还有个and!”
花正不念了,低下头。
何永生突然感觉不对,她不像是装的,但他以为她因其他事烦恼导致的心不在焉,没想过是她本身记忆出现了问题。
花正没回答他,眯了眯眼,给了他一个拳头。“原来你骗我的,‘我只懂点法文,英文方面是个文盲’这句话是谁说的?!”
何永生让她打了一拳,捂着胸口装得一脸委屈道:“谁说硬背一首英文诗就不是文盲了?当年我被你欺负狠了,想着有一天扳回一局,就死背了这首诗,喏,这一天不就等来了嘛。”
其实,在追求她的那段时间,为了培养共同语言,他偷偷地刻苦学过英文的。后来终究没用上,但莫名地就喜欢上了英文,一直学到现在,但他一直没明说这个“小秘密”。
当初她一脸悲伤地背诵这首《未选择的路》时,他的脸上或许比她更迷茫和酸涩。他选择的路,是另一条路,平坦而深远,同样也决定了他的人生,只能是和另外一个女子携手走过。
“父亲催我成婚了。”他想起方才父亲在办公室里训斥他的事情,说他老大不小了,再拖就要把人家姑娘给拖累了,批判他的恋爱观,不思早早成家立业,谈来谈去蹉跎日子……
花正很容易摆脱恶劣的情绪,听到这个好消息后立刻笑眯眯起来。“啊,真好啊,给叶子姐姐办一场隆重的婚礼吧,让她穿上漂亮的婚纱,若在夏秋季,可以手捧鲜花,不过……站在长辈的角度,把心爱的女儿交给别人心里很失落吧,可以不结婚的话,那不就是最好嘛……”
她这思维相当诡异了,但因为是花正,何永生又觉得这种想法也算合理,真是太可怕了。
“嗯,结婚的事,何时有了请柬才算有眉目,我还想在那路口驻足一会儿。”
花正再次捶他一拳头,“要往前走才是人生,原地不动的是死人,你少废话,趁我还记得你是谁,你赶紧把自己处理掉!”
他敲她脑袋。“又开始胡说八道,你试试把我给忘掉!”
时近正午,日头从树叶间碎散地射落,像片片光的雪花落进眼里,花正再次眯了眯眼笑道:“人和书本文字不一样啊,我学英文这么多年,虽然很用心,但那仅仅是我认识它们,它们却不认识我,一旦有一日我把它们忘掉,它们也不会认出我,你们就不同了呀,万一哪天我在路上遇见你而不认识你了,你一定会敲我的头吼‘喂,你这家伙是瞎了嘛’,哈,假设一下那样的场景……哎呀,你什么表情啊,开个玩笑嘛。”
他顺势再敲她的头,道:“真有那种场景的话,我绝对不会那么说,应当是……”他扳着脸孔道:“‘喂,阿花你瞎了狗眼了?连我都不认识!”
花正噗嗤笑了。
永生关心地问她工作找得如何,她摇头说不太顺。
他就说,我认识一家人,孩子才念初中需要个家教,不如你帮个忙。
花正想自己的优势在于英文,但现在没了,在找其他工作一时不好找,索性先做家教也不错,总比闷在家里好,于是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