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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闯豪宅 偷吃 ...

  •   我的好奇心与我惊人的胃口成正比。
      黄昏的阳间,日光比我想象中还要刺眼。不过空气的质量还是蛮好的,很清新。太阳刚下山,夕阳无限好。染红了举目三尺上的那半边天。街上行人的脚步匆匆。大概是赶回家吃饭。
      对于前世的记忆几乎是毫无保留。孟婆曾在三生石上为我查找过。只是竟然连三生石上都没有记载。若是此,无非是有两种可能。一则,我不是人。二则,我前世没有灵魂。
      对此,夕阳果断地选择了前者。她说我无论是体态,还是精神上,都不太像正常人。说了这句话的后果是,她新培育出来的红牡丹花田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渣都不剩。
      街角转过包子诱人的芳香。“包子勒,热腾腾的包子。”小贩的叫卖声传遍大街小巷。似乎从他的吆喝声里就可以品出包子的香甜。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早上出门急,没来得及吃饭。昨夜残留在肚子里的碎食都已经被胃酸腐蚀得一干二净了。
      “老板,我要两个肉包。”有位年轻貌美的女子上前。美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直把小贩的眼珠子都勾了出来。
      于是,我趁机上前,偷走了好几个。然后,一股脑地串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饱餐一顿。所幸他们并未发现。
      其实就算我站在众人面前,他们也未必看得见我。
      阎王统一分发的令牌很实用。既可以顺利通过鬼门关,又可以把它当作护身符佩戴在身上防止阳间的太阳,避免灰飞烟灭。一箭双雕,好事成双。
      初来咋到,我倒是总结出了为甚鬼不怕地府的太阳,而怕阳间的太阳这一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理智判断。原是人间有大气污染,臭氧层破裂,紫外线直射强。并非一般鬼神所能承受。
      因此出门前,孟婆还是不放心,唠唠叨叨,重复交代我,一定要记得到幽冥路摘一株玲珑露带在身上。好让神体不被肉眼所见,招来烦恼。只是这番话令夕阳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饭也不吃,跑了出去。
      幽冥路及其偏僻。地府中人鲜少会去,有的话也只是偶尔几个官差巡视经过罢了。
      那是我竞选守护神的第二天。前日不搭理我的夕阳没想到会出现在地府的偏殿——我们竞技的地方。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天应该比的是吃馒头。我不知道阎王到底是下了多大的血本,估计地府里所有生产出来的馒头都往偏殿搬了吧!黑跟白跟红还有黄汇聚到一起,场面壮观,气势磅礴。他们的比例约是5326:12244475:1:1。我是其中的一个1,而另一个1是夕阳。
      那日,她着一件黄色长衫,装扮成一个邻家男儿模样,本想着要来给我当后援,顺道凑凑热闹的。
      只是,那时,我正在后台准备。并没有认出她。刚开始引起我的注意是,她就站在离我不足五米的地方,朝我使劲眨眼,远山眉被她的肌肉带动,也在发颤。样子颇像隔壁街买肉的王三狗。对此,我表示夕阳确实不适合画男装。
      我权当是自己美貌出众,招蜂引蝶,没有理他。不过想想那只黄蜂也忒丑了吧!我有些想干呕。
      我们就这样相视了一下,见我没反应,那男儿挪动了一下瘦弱的身躯,想向我走来。惹得我冒出了一头冷汗,每一个毛孔都在剧烈收缩。
      也许是上苍怜悯,也许是前世积德。暂且先叫他丑八怪。那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那个丑八怪身后,抱住他。
      我没有看清楚那人的脸上有几颗痘痘,倒是还认得他是个男的。不禁鄙夷,原是个断袖,居然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秀基情。
      隐隐约约听到靠在他身后的男人说:“世间居然有如此美男,你可愿跟了我。”听罢,又一阵鄙夷。无力吐槽,那兄弟口味实在太重了。
      后来轮到我上台比赛,走了,便忘却了此事。
      浑然不知傍晚回家的时候,夕阳正在家中一哭二闹三上吊。若不是孟婆拉着她,估计她连鬼都做不了了。未曾想到,夕阳竟是白日里的他,而他身后的他又竟是阎王的表叔的二舅家的三儿子。
      最后,在我一翻威逼利诱,决定发誓之后三年每夜都是我驱蚊后。那妮子才肯休停。
      却不想他竟会派人找上门来,又是情诗,又是信物的。什么“我在这头,君在那头。日日思君不见君。”这般“痴情”的家伙,在知道夕阳是女儿身后,没了踪影。
      而我口里的信物就是“玲珑露”地府少有的宝物。那是一株百年难得一见的奇珍异宝。听说五天之上无数,只是在这阴曹地府,实属珍贵。不是人人皆有的。
      第一次见它时左不过是一颗未发芽种子,就要多番可怜兮兮地被夕阳凌虐。
      一切都是那个断袖惹的祸,夕阳收到他着人送来的信物后无比气愤,火光冲天。硬生生地把信件以及那颗珍贵的种子一并扔在幽冥路边。我和婆婆皆是大气都不敢出。
      没想到一晃多年,现如今我老了几岁,它竟风华正茂,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了。
      听说,去年还修成了只可爱的小精灵。出于我跟她有一面之缘,那妮子自愿献上花来。不忘问及夕阳她可好。我尴尬地笑了笑。
      此番是要到人间寻石头,好补全那个比我还要大几倍的窟窿。
      上古时代,牧野神君筑奈何桥时,将近耗费了他一辈子的修为。据孟婆所说,奈何桥的每一颗灵石都是用泡在原初之水里的碎石筑成的。原初之水是孕育了太阳神的水池。
      后来,陆地上升,海洋下降,神秘的池水便消失在古书的记载里,到现在更是不得而知。
      我并没有太纠结于此。因为用人类的灵魂同样也可以变作石头,用以修桥。只是,前提是不能强取,需与他们签下契约。而契约无非是他们同意生生世世为石,而我要满足他们所提出来的愿望。
      “包子,谁偷了我那么多包子。没想到姑娘长得如此清丽,却是个盗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可貌相哪!乡亲们评评理…”
      “谁会偷你那几个烂包子,神经病…”
      “是啊,这女子怎如此不堪!”
      “姑娘家不在闺房里呆着,跑出来抛头露面偷包子,真是耻辱。”
      一阵喧嚣扰乱了我的思绪,没想到一时肚子饿,却害了一个姑娘当街受辱。心里十分愧疚。想上前去帮她的,但我现在隐着身,若出去说话,他们不会请道士来收了我吧!为今之计也只好走为上策了。
      已是深夜,本想出去寻石头。却不想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空气骤凉。
      人间的初春要比阴间要来得寒冷,我有些支撑不住冰冷的躯体。于是就近找了一个可以躲雨的地方歇脚。刚刚才吃饱,没有多大食欲,却及其发困,想睡觉。轻易地穿过了那扇紧闭的门,走了进去。
      里面漆黑一片,只见摆在我面前有两条路,习惯性走右边。我不怕黑,因为怕黑的人无非是怕鬼。而我几乎每天都与鬼,混在一起,估计只有我吓别人的份,被鬼吓是无稽之谈。
      当然,我是说除了夕阳以外。因为她已经不止一次偷偷地躲在门缝里吓过我,可恨的是每次生气都不奏效。以至于我只能每次进房间的时候都条件反射往门上看一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望乡亭如此逼仄,谁叫我要和她睡在一起呢?
      这座府邸多少是有些诡异的,因为寻常人家在夜晚的时候都会灯火通明。这里却不见一盏明灯。我估摸着不会是这家人穷,不舍得点蜡烛吧!可是,穷人会有这么大的府邸吗?想到此,又否定了最初的想法。
      有些人注定是要出现在你的生命里的,就像是你一定离不开食物那样。
      转角透过一束明光,推翻了我之前的一切猜想。是以,刚才只是经过了前庭,人在房间里。房主定是想不要过度地浪费地球资源。此刻我正悠闲地游荡在庄园里。
      “站住…”突然从亮光那头传出了喝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夜闯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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