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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百年好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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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一天睡到半夜,我因为内急而醒来。于是我,迷迷糊糊又睡眼惺忪地从床上起来,摸黑着到外面的茅厕。就是在这样一个月黑风高又无甚特别的夜晚,我在去茅厕的路上,遇上了刺客。
就在我被人用刀子架到脖子上的那一刻,我霎时间彻底醒了过来。刀尖上冰冷的触感,告诉我这并不是一个错觉,又或者是一场仍未醒来的梦。
我抬眼瞧了瞧头顶清冷的月色,清了清喉咙,不等对方便兀自开口道:“那个……大哥,你要绑架我,能不能先让我解决一下很要紧的事?”
说完,我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茅厕。时间就是这样凝住了大约三秒,杀手终于明白过来,大概想着我这样单薄的身子也做不了什么徒劳的反抗,放开我,同意我去如厕了。而当我从茅厕出来,抬起头来正视眼前的黑衣人时,我有一秒的怔忪。
我想象中的黑衣人,不多说肯定是蒙面的,而双眼亦应该是透着股股杀气的。而眼前这个人,那双眼虽然因为刘海遮挡住了,但仍然不能全然遮住他水光敛艳的,如水墨画般沉稳又清澈的双眸。我在心底暗暗惊道,好美的一双眼。
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自动举起双手,低声说:“杀手大人,我绝不反抗,所以能不能留我性命?”
那人深深望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他清冽的声音才传入耳际,“谁说我要杀你了?”
“难道不是?”失望从我的心底,开始慢慢蔓延开来。
他只是嗤笑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我又朝他走近了一点,将脸凑近他的,压低声音道:“你看看我,不是派你来杀我,那你派你来干嘛?你看本王爷如此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又家财万贯,虽并没有得罪朝上重臣,但若有人来刺杀我,也是常理之中。”再说,我早就料想会遇到这么一天,所以早将遗嘱写好,放置在书房的暗格之中。我缓缓闭上双眼,在心底叹了口气,想我此时正是青春年少之时,将要仙去,却连一个正妻也没有,不免觉着有些遗憾。但既然这天如此早到来,我也只好如此万般无奈接受了。
话说,我父王在我八岁那年就仙去了。我自两岁后,就再没见过我母后。传说我母后是一位俏佳人,屈尊降贵嫁给了我父王,诞下我以后,整日郁郁寡欢,最后在我一岁生辰那日在灯会遇见了她此生的爱人。在与那人私通了一年以后,终于又跟着私奔了。所以,如你所见,我自生下来就是一个小王爷,父王去云游四海不会再复返后,我更是成为一位名符其实的王爷,锦衣玉食,好不快活。活了这二十来年,要风有风,要雨有雨,在这不算小的王府里我可以翻手覆云。在庙堂之内,我仰仗父王留下的荣光,只全当一个阿谀奉承,有事拔腿就走的挂名皇族一员就好。
我生在这太平盛世,圣上已将储君立了,宫里一派和乐升平。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就算是当今圣上消失个一头半月,这江山还是稳如磐石。说白了,我的日子过的的确舒畅快活,但又不那么快活,只因我那一身本领,宏图大志并无地方施展。
现在,事情好像出现了些转机。
我再次对上那人如水,清澈却又深沉看不透的双眼,猛地想起了什么,只觉这双眼怎的如此熟悉。
当我真的反应过来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下真的要发生大事了。
{二}
第二天,我在自家房间的软床上,完好无损醒了。若不是后脑勺还隐隐作痛,我会怀疑昨晚的一切是不是只是我的梦游之症。除了我房中的一个我父王当年非常宝贝的花瓶,以及我那上等白玉做成的砚台不见了以外,王府并无其余损失。
起来以后,我坐在床边,托着腮,思忖了个把时候,因着那花瓶,那砚台,若论重要性,我这个王爷自然是不放在心上的,到了不足挂齿的程度。可若论纪念性,那简直就是到了揪心揪肺的程度。特别是那个砚台,那可是我当年从看上的却抢亲失手的大家闺秀那儿抢来的。
我继续在沉思中,穿上的朝服,进了轿子,一路进了皇宫。我利用在朝上各位大臣畅所欲言的时间,将昨夜潜入王府的人想了又想,终于确定了一个事实。下了朝以后,我回到府中换下了朝服,想起了半月前的郊外竹林之约,匆忙从院子的酒窖里捞上一坛酒就往那儿赶。
因着我整日都在左思右想,误了一些时辰。到了郊外的竹林时,众人已经都在那儿聚了一团了,相谈甚欢。远远地,见到我急急忙忙的样子,众人皆是一乐,“小王爷来了。”
我打着笑脸走过去,刚将手中的酒放下,就被人拉住了衣袖。再次抬头时,我见到了一双熟悉的眉眼。
“王爷,这是乐越公子。”
只见他懒懒散散靠在凉亭的围栏上,身着一身玄色的衣服,偏偏又不好好穿着,松松垮垮的露出了一小片胸前蜜色的肌肤。他抬起眼来,手上拿着一个酒杯,见到我笑也不笑,只是朝我站着的方向举了举,而后仰头一饮而尽。
我收起了笑容,眯起眼来细细看了他一眼,而后又露出了一个了然的笑容。
之后,我喝了一点酒,就着这大好风光,不知从哪位公子手中拿过来一把琴,坐在凉亭里,对着外面的青山绿水,春和景明,随意弹了一曲。后来,我们又一齐吟了会儿诗,将所有酒都喝了个尽,又弹了数支曲,唱了最近时兴的曲儿,才意兴阑珊着散去。
经过他身边时,我低低笑了一声,压低了声音道:“四皇子好兴致。”
若真算起来,我父王与当今圣上是远亲的关系。当今圣上的母后的母后的母后是我父王的兄长的母妃的母妃的母妃的远房表姐。隔着这么一层疏离的血缘关系,在感情方面自然没什么可比性。我父王是一个专情的人,而当今圣上则是一个多情风流的人。当今的太子,自然是皇后所出。而别的皇子,有一半都是庶出的,其中又以这位四皇子赵越最为出名,因之他的母妃乃是当年青楼的花魁。相传二十多年前,圣上南下江南,相中了这一位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花魁,恩威并施将美人带回了宫中。她一度极受盛宠,却在一夜之间信了佛,十年以前,已经出家,就在离皇宫不远的寺庙日日敲着木鱼。
赵越侧过头来瞧了我一眼,深黑的双眸中,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情绪。
见着他还是这副懒洋洋的样子,我打开手中的折扇,上前一步,深深望进他的眼中,笑意盈盈道:“乐公子,今日可还尽兴?”
他抿着唇,并不答话,微微向前倾了倾身子,而后站起来,理了理衣服上的皱褶,与我擦身而过,声音淡淡道:“多谢小王爷款待。”
{三}
又是一个月黑风高并无新事的夜晚。不过这一次我并没有夜来兴起想去上茅厕,而是早有准备在后院的石桌上布好了上等女儿红与下酒菜。果不其然,三更才过,一个黑色人影就翻过王府的围墙,一阵风似的到了我眼前。
我并没有抬眼看来人,只是抬了抬手,轻声道:“坐。”
那人也不和我客气,一声不吭坐在我的对面,径自拿起桌上的酒就自先干了三杯。
我抬眼看了看依旧狡黠又冷清的月亮,若要说今晚有什么特别的话,就是今晚的风比昨夜的稍稍大了些。而女儿红还是上等的女儿红,下酒菜还是我最喜欢四皇子最为讨厌的那些。若还要说今晚有什么特别的话,就是四皇子动了动筷子,吃了他最讨厌的花生一颗。
本来在这样的花前月前,美人在前的情况下,本王要不就是拿起酒杯大醉一场,要不就应该吟诗作对,然后拉上美人赏赏尚且并不圆满的月亮,摘朵花别在她的头上,最后就可以将她抱回我的房间行云雨之事。可惜,眼前的人美则美矣,却是个男人。
我随手抓了一把花生米,抛进嘴里,用力嚼了两下,打开手中的折扇,翘起二郎腿来,看着对面的四皇子,开口道:“四皇子今儿不当刺客了?”
他并没有吱声回答我。
我眯起眼来,给自己斟了满满的一杯酒,而后仰头一饮而尽。说起来,在这皇子众多公主却只有三个的皇室里,和我最要好的,要数当今太子,是以早在我五岁,十年十五的他就已经被册封为太子。而我自懂事以来,最明白攀附权贵的重要性,所以总是有意无意有事没事就去套一下太子的近乎。而这位四皇子,在昨天以前,我同他的交往次数,只用一只手都可以数完。小的时候,我去找太子时,偶尔会见到他,那个时候他虽已比同龄的孩子老成,却远远未到现在的沉闷无趣的程度。
我摇了摇两下手里的折扇,露出丝丝笑容来瞧着眼前穿着素黑衣服的人,向前倾了倾身子,合上了折扇,微微站起了身子,单手撑住了桌子,用折扇挑起了他的下巴,在他冷冷的目光中,微微一笑,又靠近了他一些,“不知四皇子何时还我花瓶还有砚台呢?”
不知怎的,我突然对眼前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赵越微微蹙了蹙眉,别过了头,还是没有回答我。
我收起了玩味的笑容,右手缓缓抚摸着手中的酒杯,“不知为何四皇子要来刺杀臣呢?”
赵越在这个时候终于有了反应,朝我露出了一个充满邪气又纯真的笑容来,沉着声音道:“柴昕你可真有趣。”
“哦?此话怎讲?”
赵越定定望住了他,收住了笑容,“我才发现,你是藏的最深的那个。”
“承蒙四皇子谬赞,臣不胜惶恐。”
“只要你应承帮我做一件事,我就把那两件物什还你。”
“哦,那四皇子尽管拿去好了,反正臣眼下也不太喜欢,就当臣送给四皇子第一次来王府的见面吧。”
赵越的神色并未变,依旧是一动不动望着我。
我立马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来,给他斟了满满的一杯酒,“臣只是随口说说的,四皇子别在意。即便是没了花瓶和砚台,臣仍旧愿为四皇子做牛做马,肝脑涂地……”
赵越打断了我,“那陪我下一趟江南。”
{四}
接下来的三个月,我们并未下江南,而是像往常一样,各过各的生活。上朝时,我保持一贯不直言上谏只阿谀奉承的宗旨,将见风使舵的本领练的愈发炉火纯青。下了朝以后,我就和一众公子哥儿四处喝酒作乐,偶尔还到京城最有名的怡红院那儿领个姑娘回来快活快活。而赵越则隔三差五,在深夜时翻墙进我王府,到我房里将我弄醒,也不等我作何反应直接扛着我就到了后院,一起赏月。赵越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更多的时候是我在说。一个人对着他漆黑的眸子,与天上又白又亮的月光说上个把时辰。这也是项体力活。
三个月后,炎热的夏天来了。而我也终于和赵越下了一趟江南。
我斜斜坐在马车里,将一粒葡萄塞进嘴里,一边有气无力扇着扇子,汗流浃背,真恨不得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跳到池里泡上好一会儿。我又从边上抽出一块方巾来,擦了擦汗抱怨道:“我说,赵越你好选不选,选什么夏天,咱们这不在京城呆的好好的么?过两天圣上就要去承德避暑,咱们跟着去可不会像现在这样受罪。”
说起来,这几个月的相处,已经足以让不拘小节的我忽略赵越是皇子这个身份。而这一次的江南之行,是赵越直接上书圣上要求体察民情,顺带要求捎上我。因着他在朝中也无什么重要的官职,所以圣上就准了。临走前,太子还特意嘱咐要好好照看他的弟弟,可谓兄弟情深,让人甚为感动。
“夏日江南景致好。”
我微微撩起了旁边的帘子一点,便见到了外面明晃晃的太阳,赶紧放了下来,又将手旁还算凉的葡萄放进嘴里,含糊不清道:“反正除了太阳,我是没看出哪里好了。”
“去到就知道了。”
去到以后,我饥肠辘辘,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对着比京城更毒热的太阳,又侧过头看到一脸如常的赵越,只想晕过去,直到这次江南之行结束才醒来。
赵越走到我身边,揽过我的肩膀,“走吧,先去吃饭。”
我立即弹开一丈远,打开折扇,用力扇起来,“吃饭可以,但别碰我。”真是太热了。
下一秒,赵越的脸色变了变,抬脚进了一家酒楼。我赶紧尾随其后,早在赵越坐下来以前,找了个风凉水冷的风水宝地坐下来,扫了一眼菜单就点了一个凉拌青瓜。
赵越喝了一口茶才淡淡开口道:“真没见过比你更怕热的人了。”
我苦着一张脸道:“那是,谁叫我生在冬天呢。这些都是命中注定。”
因着江南实在太热,而且蚊子又多,我晚上常常因为闷热与蚊子夜不能寐,自然第二天也不会有多好的精神。所以,难得赵越与我一同泛舟湖上,吟诗作对,甚至三更天对着月亮大发感慨时,我都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不,在七月时,赵越与我正用饭时,我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一下栽倒在桌上,睡死了过去。
我再次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傍晚。
{五}
时值七月七日,正是一年一度的七夕节。傍晚时分,天边的云朵染上了绯红,整片天空像是被红染过,又染的不甚均匀。火红,绯红,淡红,粉红,淡薄的云霞之间有几只鸟飞过枝头缓缓飞过,不留下一点痕迹。这正是江南的盛夏。
赵越与我走在街上,走在成双成对的情人之间,却无半点尴尬,因之我正全神贯注想着等下吃什么好。这几天太困,受睡眠所扰,导致我食不知味,今天要不要去最好的酒楼点只烧鸡,配上江南的水酒,再叫过千金难买的花魁来快活一晚呢?想到此处,我抬起头,正想询问赵越的意见,他却率先开口了。
“长昀,你看那边在做什么?”
我顺着他的手指,见到不远处的河边正有不少妙龄女子在放着花灯。我微微侧过脸正好见到了赵越面上探究的神色,想着此事甚是有趣,便道:“阿澄,那咱们便过去看看罢。”哦,我忘了说,赵越表字只一个字,便是澄,而我的字是长昀。我想着到那边去,也不过是偷偷看看当朝四皇子在心底暗暗喜欢哪个女子,若是良家妇女那就强抢了去,也算卖他一个人情。
河边的花灯,全是莲花型,状似莲花粉嫩的花瓣,内里放置一根蜡烛,许愿人再在一张纸条上写上意中人的名字,而后放到灯中,让它自个儿顺流而下。
我站在赵越身侧,望着他蹲下来,手中拿着一个巴掌大的花灯,饶有兴趣等着他写下那个名字。谁知道这个时候,赵越侧过头来看我,面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忽的露出一个笑容来,看的我云里雾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竟然看失了神。只听得他冷冷对我说:“长昀,转过身去。”
皇家真是霸道,连个心上人都不让我知道,我想。
也不知道赵越到底写了哪个人的名字,反正我再次转过身来时,他已经若无其事般站在原地了。我一展手中的折扇,走过去敲敲赵越的肩膀,朗声道:“走,今儿本公子带你去领略领略人间美事。”
“长昀你觉得什么是人生最大的美事?”
我看了赵越一眼,靠在树身上,微微一笑开口答道:“自然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活在朝堂之上却不必为庙堂之事烦忧。即便是明朝散发弄扁舟,我亦不会为此觉得一星半点的可惜。”
我们顺着人潮往河的下游走去。街上人潮汹涌,有好几次我和赵越撞到了一起,手碰到手。一次比一次,我的心都要比之前跳的更加有力,似乎有什么从我心上流过。蓦地,我们还没来得及商量到哪家酒楼逍遥,天边一声惊雷,乌云迅速盖顶,竟下起了倾盆大雨。人群惊慌四散逃开去。在这个时候,我干脆牵起了赵越,心底居然升腾一种安全感。
河边里我们歇下的客栈有些距离,眼看着我们就要同时淋个落汤鸡。我拉着赵越,走到一个巷子入口,隐约见到里面有一个避雨的地方,便与他一同走了进去。雨倾盆而至,我们一同站在逼仄的空间里,不远处的喧闹似乎离我们很远。我一侧过头便见到仍旧穿着黑色衣服的他,湿了的头发贴在脸上,愈加显出轮廓,那如水的眸子在此时更是闪烁动人。我心头一跳,上前一欺身,便吻了下去。
接触唇畔柔软的触感时,我的脑中一片清明。
原来,我是一个断袖。
{六}
最后,我们赶在了中秋以前回了京城。立秋已过,京城已经满是秋的气息。黄色的落叶铺满山上的路,空气中的水分变的稀少,天空是稀薄的云层和蔚蓝的天底,集市上是多汁肉嫩的水果。当真是最好的时节。中秋之时,圣上在宫内设了里里外外三层流水盛宴,招待外宾顺带贺贺中秋。
中秋月圆之夜,我在宫里酒过三巡,带着微醺的醉意,回到王府之时已过三更天。抬头瞧见年年岁岁并未有多少改变的圆月,顿时一阵怅然从心底上来。我一个人在院子坐了没多久,一个黑色的人影就又翻墙进来,悄无声息站在我身侧了。
“阿澄,你爬墙的功夫真是越来越好了。”
他二话不说,给我扔来了一个月饼。我剥开面上的油纸,对着又大又白的月亮,咬下一口,由衷道:“这真是我这么多年来吃过的最甜的月饼了。”
“长昀,帮我做一件事。”
我收起了手中还剩半个的月饼,从怀中掏出一把折扇来,来回走动了两下,“阿澄,若是你,会给我的这把折扇提什么字呢?”
赵越微微眯起眼来,“无冕之王。”
“怎么?你要开始篡位了?”我收起了手中的折扇,收起了面上的笑容,正色道。
“你调一万精兵回京,随时候命。”
我笑了笑,看着今晚完整无缺的月亮,却是感到无比悲凉,“四皇子怎么不让我将手中的虎符心甘情愿奉上?”
赵越抿着唇,不动声色看着我。
我退后一步,“众所周知,我是太子党。”
赵越还是维持着之前的姿势,抿着唇,不动声色用他那双水波潋滟如水墨画般的双眼,望着我。那双黑色的又深邃的眼里,我看到了自己。我等了十年,终于等到了一位我愿意效忠的王。没错,我之前所有的游戏清场,放浪形骸,甚至是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全都是伪装。而眼前这个人,这个明明就站在我眼前,我却还是觉得抓不住的人,一眼就看穿了我。
我退后一步,双膝跪在地上,给他行了一个君臣之礼,毕恭毕敬道:“长昀愿生生世世追随殿下。”
“柴昕,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说罢,院中已无了他的身影。
翌日,四皇子的随从给我送来了一个花瓶与一个砚台,可谓完璧归赵。只是,我有一样东西给了出去,却再也收不回来了。
我父王为官三十载,有一半时间都征战在外,为圣上开疆拓土。而立之年,他得了个抚宁王的称谓,同时在北方拥有封地。我虽生下来就承袭了父王的官职,并将继承北方封地的管理权。我亦并非只是一个无半点本领的小王爷,是以十岁之时我已熟读《孙子兵法》,十五岁对布阵列兵甚是精通,二十岁在京城已是战无敌手,特别擅骑射,百步穿杨对我来说并非难事。然伪装要做全,所以自我十八可以跟随圣上到猎场起,我每一年的成绩在所有武官中都是保持倒数第三。
这么多年来,相比抚宁王这个称谓,我更适合,废柴王爷这个叫法。
{七}
中秋过后,不知为何,宫中竟开始传出圣上要废太子。一时间,此事闹的沸沸扬扬。而我依旧和太子走的很近,隔三差五就过去献一下殷勤。如果当今太子被废,要立首先便是以仁义名扬天下的二皇子。九月中的一天,太子一夜间忽然暴毙了。
那一夜,我坐在窗前,看着院外不断凋落的花朵,想着自中秋那夜后,赵越便再也没有踏进过我的院子半步。蓦地,一只信鸽飞到我的窗棱边上。那是赵越的信鸽,我认得。我取下信鸽脚上的纸条,放在烛下阅读,心下了然。烧掉了纸条,我立即写了一份文书,命人骑汗血宝马务必三日内送到北方,并集结好兵马待命。
赵越终于要动手了。
此事震动了整个皇室,而皇后更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圣上下令一定要彻查下毒的人。离太子的死并没有多久,圣上就病倒了,紧接着,连皇后也病倒了。开始时,圣上还坚持上朝,只是召集了众太医,还是没有多大效果。眼看圣上病越来越重,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众臣建议,再立太子。二皇子顺势成了太子,开始代替圣上的位置,主持早朝。
这一切,也不过是在一个月里发生的。
赵越自然不会让二皇子顺利坐上皇位,而他自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发起兵变。他亦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突围而出,还是维持一贯的默默无闻,在早朝上不轻易发言,下朝后更是不和大臣勾结,在自己的宫中,干着平日爱干的事。而我们之间的书信往来,开始多起来。
圣上兵如山倒,很快病入膏肓。皇后虽未病的像圣上那么重,只是也得长期卧病在床,甚少有时间起来。而二皇子毙于一个秋雨之夜。据说,那个时候他看望完圣上,在回宫的路上,被刺客刺中了心脏,挣扎了整整一晚才仙去的。而那位刺客,第二天在御花园中被人发现,只是也已经身中数箭死了。
自太子毙了以后,作为曾经太子党的一员,我开始有意无意淡出朝政,远离庙堂中的纷争。因为,我正在筹划回北地,率领那一万精兵突袭京城,助赵越一臂之力,成为九五之尊。
连连发生皇子被下毒,刺杀,圣上和皇后一病不起的事情,朝中震荡,人人惶恐不安。眼下并非立太子最好的时机,并非三皇子并不是一个心系天下百姓的人,更不可能立他为君。圣上在听说二皇子遇刺身亡后,病情一夜间加重,昏迷了三天三夜。第四天,他忽忽转醒,召了我入宫。
我跪在奄奄一息的圣上床边,“臣柴昕在此听命。”
“长昀啊,朕恐怕时日无多了,想你答应朕一个事情。”
“陛下,太医一定能……”
圣上打断我,继续有气无力道:“你不答应也要答应。在我去了以后,请为我守住赵家江山。以前你父亲做的很好,现在就看你的了。”
我深深跪伏在地上,“陛下放心,臣柴长昀必定生生世世效忠赵家,并为赵家守住北地边疆。”
当天夜里,圣上驾崩,留下的遗诏,上面赫然写着,继位者是他的弟弟。四皇子赵越的皇叔。就在当晚,我冒着雨,快马加鞭,赶回北地。
半个月后,先皇的弟弟登基为帝。同时,朝中的三皇子与四皇子同时去向不明。
{八}
隆冬腊月,我在北方封地的府中,披着猎袍,手持一杯温热的微涩的菊花酒,任由雪落满肩头。过了一会儿,有个人悄无声息出现在我身后。你看,你总是这样随意就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打乱我所有的步伐。赵越扳过了我的身子,拿过我手中的酒,一个仰头就喝完了。末了,他舔了舔嘴唇,沉声道:“好酒。”
我跃过他,走到庭中的石凳旁,伸手拂落上面的雪,坐在上面,“准备的怎么样了?”
“腊八正式攻城,还有十天。”
“若败了呢?”
“不会败。”赵越笃定道。
自然不会败。朝中已经有我两万精兵把持,宫中的御林军有三分之一都是我的人。就连那个醉心闲云野鹤的三皇子,也已经被他拉拢进来谋朝篡位。——至于借口?不需要什么借口,只需要先皇的密诏其实是传位于他,证人就是我抚宁王柴昕。到时候,赵越再率我北地这一万精兵,说上两句是先皇授意,拿出以假乱真的遗诏,就可以鼓舞人心堂而皇之向京城发兵。说到行军布阵,自然还有我这个幕后军师。只是我万万没想到,我盼了那么久的圣主明君,什么大展宏图一展鸿鹄之志,却在此时此刻心情是如此难言。
一抬头,厚厚的积雪压住了枝头。不远处,一阵风拂过,当真是菊花残。这一幕幕,让在我口中的菊花酒更显苦涩。
“长昀,我们干了。”赵越递着酒壶,与我的杯子碰在了一起。
我微微一笑,“阿澄,我们还可以这样坐在这里喝酒的日子不多了。”
赵越并没有说话,只是侧过头,露出一双水灵透亮的眼睛,朝我笑了笑。那一笑,可谓风情万种。我心中一动,含了一口酒低头又吻了上去。我们的唇齿只见全是菊花酒的香味,与比香味更醇厚浓烈的——苦涩。是的,当香味散去以后,就只剩下苦涩了。
我记得,那一夜的雪很大也下了很久,第二天醒来及目之处全是银装素裹的一片。那个时候,赵越已经不知所踪了。三天以后,我提兵点将,率着一万精兵,出了北地,在一个关隘之处见到了整装待发的赵越,还有三皇子。那一晚,我们三人在阵阵寒风的账里,喝了一坛女儿红。在此以前,我和三皇子接触不多,只知道他从生下来就不受宠因此和赵越特别亲近。今日看来,这样丰神俊朗的人,的确不适合在庙堂之内发表高见。他只适合泛舟湖上,看云卷云舒,这样过一辈子。
酒过三巡,我带着点点醉意,对上三皇子澄明的双眼,“你我约定日后一同到太湖边垂钓。”
他笑了起来,朗声道:“好。”
赵越在一旁,拉下了一点脸,并没有作声。
腊月那日,正午时分,赵越手持一卷假的遗诏,率领攻城。我在大军后方,收到来自宫中御林军首领的消息,已经知道胜利在握。不消两个时辰,城门就被攻破,一是我们的将兵实在勇猛,二则城中的人并无多少斗志。赵越率人策马冲进皇宫,将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层层围住。我没有料到,只做了几个月皇帝的赵越的皇叔,却在这个时候穿着黄袍走上了城楼,俯瞰着赵越的兵临城下,毫无畏惧之色。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迎风深深望了我一眼,而后纵身一跃而下。
这自然昭示着赵越的胜利。
{九}
七日后,赵越头戴黄冕,身着象征天下至尊皇权的龙袍,在众臣朝拜之下,万人景仰之下,一级一级登上那个过去我天天上早朝都在里面打呵欠的听政殿,最后坐上了那张龙椅。
手刃两个皇兄,间接下毒给自己的父皇,逼死自己的亲叔叔。这一路的鲜血,不知道赵越最后坐上那张龙椅上时是作何感想。我跪伏在地,在众臣之中,一起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至此,我的誓言做到了。
半个月后,当今圣上向当朝宰相的二小姐提亲。亲事定在了春天。
故事说到这里,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守护赵越一世北边安稳,看着他与后宫三千恩爱,生儿育女。但这个世界上,在那么多故事就要走向完结之时,总有一个转折。转折便是,那日下了早朝,我在御花园逛了逛,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半亩大小的桃花园。那个时候,正好初春,桃花盛开的季节。一阵风拂过,粉色的花瓣随风而下,顺带落下了半亩的旖旎。
就在这个时候,我在桃花树下,见到了赵越。他罕见的穿了一件月白的袍子,头发像我们在郊外凉亭见面时那般,松松垮垮束了起来。他朝我缓缓走来,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折扇。
“谢陛下。”
“长昀,封地你有了,吃穿用度也不愁,我也不知用什么给你做谢礼才好。想来你该是缺个贤良的妻子,要不要我下旨?”赵越说这话时,面上是微笑,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情愿。
一抹腥甜涌了上来,被我硬生生吞了回去。我拿着折扇的手顿了顿,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来,“长昀在此谢主隆恩。”
“若无别事,臣先告退了。”说罢,我也不看赵越是何反应,转身就走。
走了两步,我想起了什么,转过身去对着那个身着月白袍子的身影,淡淡道:“阿澄,如今你贵为当今圣上,我见了你也要行三跪九叩之礼。你拥有这无边秀丽江山,却只能在这座华贵却无比颓败的皇宫里独享无边孤单。这当真是我们之间最好的结局。”
祝你和宰相家二小姐百年好合。
赵越迎娶宰相家二小姐过门的那一天,我拿着他留给我的折扇,出了城门,一路朝着江南飞奔而去。出了京城没多远,在路上我见到了一个人。他与我一样,拿着一把折扇,见到我风尘仆仆的样子,缓缓展开来,凉凉道:“柴王爷如此急,所为何事?”
竟是三皇子。
“烟花三月下扬州。”
“既然如此,不如和在下泛舟湖上?”
“恭敬不如从命。”我翻身下马,掏出怀中的折扇,用力展开来,看到了上面的字。上面是他亲笔御书,苍劲有力的字,偌大的空白扇面上,只写着两个字——长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