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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虚境十年,人世一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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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的春天来得很晚,即使惊蛰过了近一个月也还是春寒料峭。程默回了一趟天街,幼时跟着他的兄弟到现在一个不剩,倒是以前的对头还活蹦乱跳的。他看了一眼坐在矮凳上抽着烟斗的瘸子,在他对面坐下。
瘸子不是天生瘸的,他的腿说起来还是程默下的手。他真名叫什么现在已经很少人叫了,程默却记得清楚,他姓张,单名一个远字,这个人折过他一个兄弟,他断了他腿,如果不是程家把他接回去接得早,他会要他的命。
瘸子见他来,脸上却露出一个释然的笑,配着他那有些凶煞的长相,说不出的诡异。
“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是啊,杀人偿命,刀尖上讨生活的人哪个没有这觉悟。程默走后,天街里很多人都以为他死了,可他知道这么一头狼怎么会输给外面那群只会嗷嗷待宰的绵羊们。天街的势力纷繁复杂,走了一个程默,有的是人出头。
他砍杀了大半辈子,得了个女儿便金盆洗手。现在女儿没了,他也什么都不怕了。
程默打量了一下这地方,抽了根烟。
“好死不如赖活着,你应该搬远点的。”
瘸子敲了敲烟斗,烟灰洒了一地:“早晚都得死,早死早超生。阿洁走得早,给我留了个丫头我却没照看好她,要不是因为没脸见阿洁,我早就下去了。我得谢你,赊了这十年。”
阿洁是瘸子的女人,却不是他唯一的女人。可是人吧,总得等到失去了后才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瘸子抹了把脸,笑得有些凄凉。他今年不过四十,看上去却像是七十多岁。
程默从没打算放过这个人,明明有机会早把这件事了了,但却不知为何直到现在才动手。他皱了眉。
瘸子还是死了,尸体被人草草处理。
程默回到家时带着血腥味,家里的佣人们一切如常,或者说是装作一切如常。他沐浴更衣,却觉得心里那根刺有些松动了。
他知道自己忘了很多事,所以在瘸子嘴里听到“阿雪”这个名字时,他感觉很烦躁。
他不相信自己会因为一个女人类似的出身心生恻隐而放了仇家十年,即使这恻隐之心并不是对瘸子而是对瘸子女儿,他也觉得无法忍受。
程默坐在沙发上,把管家喊来:“叫程曦来。”
管家刚应声准备离去,程默再次叫住了他。
他站起身:“算了,通知老夫人那边,我晚上过去吃饭。”
因为一些心照不宣的理由,在程默接管程家之后,老夫人坚持住在离程家老宅相距甚远的一处宅邸。她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女儿,嫁人没两年因为一场意外年轻早夭。她亦是世家小姐出身,样样都好,唯一可惜的是没能生出儿子。
程默刚回程家时,在这位老夫人面前,他得到的最多的便是白眼和鼻孔。每次迫不得已的见面,这位贵妇人都会微微蹙起眉头,像是闻到了什么不好闻的气味一样。
直到程默接管程家,锋芒毕露之中隐藏着的是他不再随时带着的面具。利刃一出鞘,便再难收回,不知何时,这位总用下巴看人的贵妇人也陷入了被利刃架在脖子上的危险境地。女人的直觉令她适时回避,并且保住了性命与后半身荣华。
程家以前不缺钱,现在更是不缺。
只要她明确自己的身份位置,这位新任家主并不介意再供养一个名义上的母亲。
佣人轻轻敲门,将消息带到。
老夫人今年近六十,她的小情人一听见是谁要来吓得脸色一白,老夫人冷哼一声:“真是废物。只说要来,也不是现在就到了,怕什么。”
这话一说,人抖得更厉害了。老夫人皱了眉,坏了心情把人赶了出去。
人出去后,她把佣人喊进来:“什么时候的事?”
佣人老老实实回答:“就刚才,王伯来电话,说爷要过来吃晚饭。”
“吃晚饭?”她坐起身,在佣人的伺候下换上了今早刚送到的高定礼裙,脸上浮现出厌恶的表情。
一个小时后,两人已经坐在被装潢得华贵无比的餐厅中就餐。
两人母慈子孝的戏码演了足足一小时,这点就连老夫人惊奇不已。如果她不是老年痴呆记忆力混乱,她简直要怀疑面前这位再次失忆了。
完美的礼仪,优雅的动作,嘴角恰到好处的微笑弧度,这些勉强可以用时过境迁类人猿也可以进化为人类来解释。但他居然规规矩矩演好了一小时的孝顺儿子,却是过于惊悚。
老夫人头一次觉得自己是真有点老了,她只吃了一小会便再也不想动筷子。
“饭菜还合胃口吧?”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温和,甚至带着一丝隐忍着的期盼,就好像一个真正的母亲一般。
晚饭菜单是根据程默喜好来定,清一色的南方菜,口味偏重。
程默吃得不算少,却也不多。二人已经吃好,老夫人让佣人离开。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毕竟我们很久没有这么好好聊天了。”老夫人捧着茶杯,她今年五十三岁,却保养得很好,看上去只有三十来岁,妆容精致,不难看出年轻时的美貌。明天是清明,照规矩母子俩今晚是要一起吃个饭,第二日再一起去墓园拜祭前人。只是现在是程默当家,规矩若是他不点头,那就算不上规矩了。
老夫人白日里询问晚宴来否,也只是随口一问,程默几年都没来过她这儿了。
程默笑道:“工作太忙,是儿子疏忽了。母亲如果觉得闷了,我让阿景来陪陪您。”
老夫人笑容僵在脸上。分家与宗家素来不和,以前程老爷子还在的时候,她没少刁难分家。
她叹了口气,神色疲惫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程默想得其实没有那么复杂,或者说是他复杂了太久,然后突然有一天简单了,结果所有人都不信。
瘸子死之前,让他替他谢一个女人。
瘸子不知道她的名字,程默是清楚的。那个女人叫温雪,听说他曾经很喜欢她,喜欢到因为温雪与瘸子女儿有那么些相似的身世,他可以放他多活了十年。
这个名字很少有人在他面前提起,就像是程家的忌讳。可他却清清楚楚地知道,瘸子说得是她。
心里空虚得发冷,就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脑子里所有信号却都告诉他,毫无感觉,与他无关。
程默是个商人,虽然没有那么人畜无害中规中矩,但他对他记忆消失一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确切的说是,控制人脑数据的技术不管从哪种角度来说,他都很有兴趣。
“我想知道我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母亲一定很清楚其中原因。”程默笑着说道。
老夫人的眼里有了一瞬间的迟疑,却迅速平静下来:“因为一个该死的游戏,我记得这件事你早就十分清楚。”
女人的话说得十分谨慎,她很清楚,程默并没有恢复记忆,只是突然对失去的记忆产生了不合适宜的兴趣。
程默捕捉到女人语气中的松懈,像是上吊的人突然反悔了并且顺利弄断了绳子——这不是最糟糕的的结果。
老夫人抿了抿嘴,眉头微蹙:“我早说过那女人是祸害,我该庆幸,你只忘了有关她的部分,甚至应该感谢她那样伤害了你,才能让你选择性抹去那段记忆。”
标准答案。这也是所有人告诉他的版本。
他叹了口气:“有一件事……我认为隐瞒下去也没有必要,那个该死的游戏已经在全息模拟技术上开发了对人脑数据的直接删改。”
“与你何干?”老夫人刚说完,脸色突然变了:“你想要……?”
这个报告还是在这次程曦谈判时提交的,他也清楚了自己并非什么应激性选择失忆,这是“人”为的。
这个亏,他吃得是结结实实。
不过如果只是吃亏报复,他到不至于如此大费周章。他想要的,是那组能随意篡改人脑信息的数据流。
程默笑了笑:“我会抽空把阿雪接回来,医院那边麻烦母亲了。”
程默回家后取出了游戏卡,游戏仓已经是两年前的了,好在性能一切正常,程序更新完毕后,他登录了游戏。
富贵险中求,要获得足够的利益,自然要冒相当的风险。
他看着熟悉的游戏角色,点了确认。
刚上线他便觉得五脏六腑隐隐作痛,他躺在一张木床,几乎在他有意识的一瞬间,木头门便被一脚踹开。
一个全身金闪闪的少年看着他,揉了揉眼睛,再揉了揉。突然发出一声尖叫,没等奈何做什么反应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捂住了嘴。尖叫戛然而止……
“你你你你,你等着!!!”少年努力平静下来后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把奈何扔房里后转身跑了出去。
一边跑一边喊:“二庄主——!!!那那那那那个天策回来了!!!”
那个天策,说的自然是突然出现的奈何。奈何揉了揉耳朵,下床活动了一下筋骨,他走出屋子,终于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了。
藏剑山庄。
即使院落里的参天银杏叶子掉光秃得不能再秃,这小荷残叶百转回廊,也眼熟得不能再眼熟,如果他的记忆没错,这里还是藏剑山庄最好的厢房之一,紧临楼外楼。
他不记得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了,这反而可以确定,他在这里和那人脱不了干系。
他伸了个懒腰,走了出去。
路过楼外楼时,他不自觉多看了一眼那座刻着“藏剑山庄”四个大字的巨石,耳边似乎又响起了那人说:“叶云锦很爱你,比她自以为的还要……”
他摇了摇头,出了门。
“就这么放他走,二爷会不高兴吧。”叶家小厮皱着眉说,他口中的二爷并非二庄主叶晖,而是一个取名字懒到了极点的任性家伙,江湖上人喊他二爷,时间长了,山庄里的人也跟着这么喊了。
叶晖一边翻着账本,一边说道:“那就等他自己来把人抓回来罢。人活着走出去了,关我等何事?”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二爷发起怒……”倒霉的不还是我们吗!小厮欲哭无泪。
叶晖不耐烦地摆手:“那也得他从虚境中出来。藏剑山庄不养闲人,人救活了没留隐疾已是仁至义尽,他要是耍疯乱来就扔给大哥。”
说起叶二,叶晖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头发又要白两根。他回头问小厮:“叶二这次进虚境多久了?”
小厮掰着指头算了算:“这次是两个月零十三天。”
虚境十年,人世一载。算算日子,这次虚境这家伙该待了有两年多,也不知剑术又长进了多少。
他揉了揉太阳穴,好像褶子又多了些。